秦始皇帝陵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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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主持凭权威

丞相主持分内事

秦始皇陵园的修建,是秦国的一项巨大工程。但由谁来主持,在《史记》《汉书》中却只字未提。唯见《汉旧仪》载:“使丞相李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李斯是以丞相身份主持修陵,可知陵墓工程由丞相总领。中山国王墓出土的铜版“兆域图”上有“王命赒为逃(兆)乏(法)”的诏书铭文,“赒”就是铜壶铭中说的“相邦赒”,也是率师伐燕取得战果的“司马赒”。可见相邦(即丞相)主持修筑王陵,是战国以来的通例(图2-2)。那么,正史中未点名丞相也是很自然的事。况且始皇陵工程前后长达三十八九年,其间主持修陵的丞相也是有变化的。

图2-2 丞相封泥

丞相主持修筑君王陵墓工程,这首先是由其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秦武王二年(前309)“初置丞相”,又分置左右以区别正副,使之成为秦王之下掌握大权的重臣。《吕氏春秋·举难》记载“相也者,百官之长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因为他上承天子之命,具有皇帝之下、百官之长的地位,所以在秦代以后就成了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他辅佐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大事,代表中央政府督造兵器、建筑王陵是他的职能之一。

嬴政在位期间的丞相(即,相邦)先后有吕不韦、昌平君、隗状、王绾、冯去疾、李斯等人。秦俑坑出土的相邦吕不韦青铜戟纪年有秦始皇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宝鸡市检选的还有秦始皇八年戟。因为秦始皇九年嫪毐案发,吕不韦于秦始皇十年十月免相。所以,在秦始皇九年(前238)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作为丞相的吕不韦当是丽山工程的主持人。

在吕不韦免相后的数年之间,未见置相。但《史记·秦始皇本纪》有秦始皇九年(前238)“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和秦始皇二十一年(前226)“昌平君徙于郢”的两条记载。相国即相邦、丞相,那么,在吕不韦之后十多年间,昌平君以相国的身份主持丽山陵墓工程,应该说是没问题的。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并天下时,曾令丞相、御史们议帝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和廷尉李斯等人对此有争论(《史记·秦始皇本纪》)。而咸阳出土的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铸造的诏版上则有“丞相状、绾”的刻辞。可见隗状和王绾为右丞相和左丞相,在统一初期当是陵墓工程的组织者和主持者。

《汉旧仪》一书载:“使丞相李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实际上,李斯以丞相的身份主持丽山工程不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而是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之后。《史记·李斯列传》中有载韩非囚死于云阳之后,“李斯由此得意,官至廷尉。二十年,竟并天下,尊王为皇帝,以斯为丞相”。李斯入秦的时间是秦庄襄王刚刚死去(前247), “二十余年”为相,正是在隗状、王绾之后。但这并不妨碍李斯在吕不韦免相后以客卿的身份,特别是以廷尉的职务参与陵墓的修建。因此,李斯早在吕不韦、隗状、王绾为丞相的时期就拥有修陵实际指挥权的推测,当是可信的。

九卿督建有分工

丽山工程的总指挥是丞相,而实际主持者却是九卿之一的少府及其相关的属官。此外,凡是掌握大量刑徒的其他中央部门也参与了陵墓工程中某些专项工作。

少府

图2-3 少府封泥

秦汉时代,修筑帝后陵墓统归少府领导。大将章邯在秦二世时为少府,当周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入关中抵达今新丰东戏水时,他曾建议赦免郦山徒抗击起义军。陵墓工程之所以交由少府管理,这是因为它是掌握国家物资的中央级领导部门(图2 -3)。《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大司农供军国之用,少府以养天子也。”在“视死如生”思想支配下,大兴厚葬之风,制作丰厚奢侈的随葬品,不但需要专业化,而且还涉及整个官营手工业的各部门、各工种。少府的属官承担着生产各类铜器、兵器、镜鉴、玉器、纺织品等任务。据载,少府分设有16个令丞,其中同陵墓工程有关的部门则应是若卢、考工室、左右司空、东西织室和东园匠等。如淳说:“若卢,官名也,藏兵器。”臣瓒说:“考工主作器械也。”当然,这些产品首先是实用器,而“主作陵内器物者”则是“东园匠”。秦始皇陵园出土的陶盆口沿上刻有“东园”两字,西汉窦皇后南陵从葬坑的砖上也模压有“东园”的印戳,这些都是“东园秘器”专业生产的有力证明。“司空”本是管工程的官职,西周始置,金文作“司工”。因秦时的土木工程多用刑徒,“司空”就成了主管刑徒的官名,故而秦简中就专列有《司空律》。在始皇陵园的砖瓦上多盖有“左司空”“左司”“左司高瓦”“左午”“右司空婴”“右司空係”“右尚”“右角”等冠有官署的工名印戳。由此推测,右空、左司在秦代似乎专作工程用的砖瓦的官职。

将作少府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将作少府的职能是“掌治宫室”,有两丞,其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石库是主管石材的官职。东园主章,按颜师古的解释是“掌大材,以供东园大匠也”,实际也就是木工之长。在始皇陵园的陶盆上,汉景帝阳陵铜器上都有发现“东园主章”的刻文,说明将作少府(也称“将作大匠”)的这一属官还掌管着一部分铜明器的生产任务,但终竟还是以木材为主。所以到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就干脆把“东园主章”改名为“木工”。

将作少府本是秦官,到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为“将作大匠”,其职责正如《后汉书·百官志》说的:“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于道侧。”这就是说,“将作大匠”主管的工程内容不局限于“掌治宫室”,还包括庙、寝、宫、陵及路旁的绿化工程。在秦始皇陵园出土的砖瓦上发现有很多带“大”字的印戳,如:“大匠”“大”“匠”“大瓦”“大水”“大理”“大颠”等。显然,这是“将作大匠”的省文。同时也说明“将作大匠”早在秦代就有,同“将作少府”并存,只是偏重于建筑工程的砖瓦生产和供应罢了(见图2-4)。

图2-4 将作大匠的工名

中尉的属官

在秦始皇陵园出土的砖瓦上还发现了一些带“都”字的陶文,如:“都船”“都船工口”“都昌”“都欧”“都高”等。“都船”本是中尉的属官,“都”是其省文。《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侯、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工)、武库、都船四令丞。”颜师古引如淳注:“都船狱令,治水官也。”由此说明都船除治水外,还烧造建筑所用的砖瓦。

中尉属官之一的“寺互”很可能是“寺工”转抄之误。秦俑坑出土的青铜戟、矛和铍头上多錾(或铸)“寺工”两字。因为“中尉”属于管理首都治安的武官,其属下主造兵器和武库的管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图2-5)。

图2-5 中尉属官的戳

在鱼池遗址曾采集到一片板瓦,上面戳印“□司空□”四字,有可能是“都司空”辖下工匠的印记。“都司空”是九卿之一的宗正的属官,“主水及罪人”(《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注)。汉长安城遗址过去出土很多“都司空瓦”,如“元延元年都司空瓦”“都建平三年瓦”“居摄二年都司空”“始建国三年保城都司空”等(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汉代“都司空”掌管的刑徒从事工程用瓦的制作,是沿袭秦的,因为宗正本是秦官。

秦俑身上和砖瓦上多按带有“宫”字的印戳,如“宫彊”“宫得”“宫臧”“宫欬”“宫水”“宫水壴”“宫水顺”“宫甲”等,表明这些都出自宫廷匠工之手。“宫”即“宫水”的简称,当属于中央同“都水”有关的职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均官、都水两长丞。服虔、如淳分别对此作释:“均官主山陵上稾输入”“都水治渠、堤、水门”。可见中央九卿之一的奉常及其下属——均官、都水——不仅要供给陵园的刍藁、修治供排水管道,还参与砖瓦和陶俑的制造。

丽山陵墓工程由少府主持,并在中央其他部门的配合下,动用几十万人力,进行了一项包括多技术门类、多种工艺、长期而又艰巨的集体劳作活动。如此大规模的徭役工程,实施的是严密而又野蛮的组织领导。这在世界工程管理学史上是一个奇迹!

丽山工程所体现的古代管理学有三大特点。

第一,按行业分工,在宏观上控制。既按行业把土方挖筑、制陶塑俑、砖瓦烧造、石材加工、冶金铸造、金银细工等依所属工程内容及其要求分头制作,又对综合性工程项目如墓室、俑坑、陵园建筑等,采取多工种的大协作。如果没有统一的指挥和协调,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对技术工种则依技术等级建立领属关系,实行层层督责。秦俑长戟的铭文有:“四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丞我,工可。”据这一铭文可知:此戟制造于秦始皇四年,由相邦吕不韦监督,在专门从事军工生产的官营作坊里制作,领工的是工师(丞)“我”,具体承造者是工人“可”。铜铍上也有这样的铭文,车马器、舆服、木工等也不例外。《吕氏春秋·季春纪》载:“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无或不良。”秦律《均工》上就有明确的上下统属关系:内史→上(上级)→工师→工。

第三,按军事组织编制,管理施工人群。在土方工程中,无论是挖坑起土,或是填夯复土,都是动用人力最多的。这一部分重体力劳动由多半是无技能的服役者承担,因此完全需要靠军事组织来管理。《汉书·贾山传》载:修丽山陵墓时“吏徒数十万人,旷日十年。”颜师古解释说:“吏以督领,徒以役作也。”英布为郦山徒时,曾“与其徒长豪杰交通”(《史记·黥布列传》)。“徒长”即“吏”,但这种吏的身份不应视作一般监工的官吏,确切地说,该是“武吏”。因为秦的“将作少府”章邯本人是武官,其属官也多半是武官,如左中侯、右中侯、左右前后中校等。徒,在修汉陵时有称“卒徒”(《汉书·陈汤传》)的。由此可见,这支劳动大军是按军事组织编制、管理的。

指挥部及服务设施

丽邑不完全是行政区划性质的县邑,而是独立性较强的陵邑。丽邑所管辖的范围尽管小于县,但正因为用于管理始皇建丽山陵墓而建立的,所以它的政治地位和对国家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都远大于各县邑。所以说,丽邑是丽山工程的指挥中心。它上通秦中央政府,下临施工现场。那么,丽邑就成了丞相、少府巡视工程的驻地,更是将作少府督导施工的首府。少府、将作大匠、中尉、宗正下属的有关制造机关及生产单位,都应该分布在近陵的丽邑管辖地区。

为了适应众多郦山徒的日常需求,还在丽邑设有交易市场。陵园出土的陶罐上的“亭”字陶文,应是丽邑市亭的简称。它代表丽邑政府专管市场贸易。在陵园出土的陶罐上还有“丽亭”“欐”字陶文。“欐”即“丽”。“丽亭”是丽邑中最高的商业市署机关,因此在陶器上盖以“亭”或“欐”的戳记,表明它是经过检验而合格的产品。除了出现“丽亭”陶文外,在上焦村秦墓和马厩坑里出土的陶罐和陶灯上有“焦亭”陶文,在陵区出土的板瓦上还有“犬亭”陶文。这些情况说明丽邑管辖区内的市亭不止一处,似乎是划区管理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陶文戳记都是加盖在陶器上的,可见是不同于“东园秘器”那样的专产专用,而是作为商品在市场出售的。故而“咸亭”“栎市”“芷(阳)”这些外地生产的陶器才可能通过流通渠道,行销到了丽邑,从而满足了官府将其作为随葬品的需求、特别是满足了修陵徒众的日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