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丽邑”便于战
修筑丽山陵墓初期,也就是次第吞并六国战争的前夕,二者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者舍一,为秦始皇所不许,于是,秦始皇采取了一项重大的行政措施,使修陵与战争兼而有之,并行不悖。这就是在公元前231年“置丽邑”。“丽邑”在哪里?按一般尚无大争论的说法是汉新丰。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因为太上皇思念故乡丰邑,刘邦就按原籍沛县(今江苏沛县)丰邑的街里样式重建在秦的丽邑,高祖十年(前197)“太上皇崩于栎阳宫”后,才正式“更名丽邑曰新丰”(《史记·高祖本纪》)。《汉书·地理志》也认为新丰是“故骊戎国,秦曰丽邑,高祖十(原文误作 ‘七’)年置”。此间的“骊戎国”、“丽邑”和“新丰”三者,特别是后二者分明是同地异名。上面所引用的有关丽邑的文献资料,其实无一是指丽邑城的,都是说的丽邑地。既然戏水的流向,古今改变不大。那么,在戏水西岸的秦丽邑城同隋唐时的新丰(今新丰镇)并不在一地。
“邑”作为城市讲,则有“大者曰都,小者曰邑”的区别。但作为行政性的地域而论,指的则是都鄙之外的地方。后来的研究学者往往把两者混在一起,纠缠不清。《水经·渭水注》“戏水”条载:“水出丽山冯公谷,东北流,又北迳丽戎城东……秦之丽邑矣。”秦丽邑县统辖的范围不算大,主要有今临潼区境内的渭河以南地区。隔河,北与高陵、栎阳相接;南以骊山为界,与蓝田为邻;东西因有零河、临河,分别同郑县、芷阳接壤。那么,丽邑既因陵而设,其邑城址当距始皇陵墓也不会太远。
围绕始皇陵,我们经过大范围的调查,终于在陵北约4000米的刘家寨一带发现了3处大型的秦汉地面建筑遗址。其中“刘家寨遗址”占地75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厚约半米,露出有建筑夯土、五角形的陶水道、条形砖、板瓦、筒瓦和各式云纹瓦当。板瓦正面光素,背面饰粗绳纹。筒瓦外饰细线纹、内饰麻点纹;其西北的“沙河村——苗家村遗址”面积可达150万平方米,除常见的秦汉砖瓦堆积外,还发现一段长40米、残高2米、基宽8米的城墙;刘家寨东的“前街遗址”面积虽然只有6万平方米,但仍有大量的建筑文物出土。这些建筑基址及其建材的时代,有秦有汉,位处于同地异域,或两者叠压。
刘家寨、沙河村南遗址,怎么能说它就是“秦丽邑——汉新丰”的故址呢?理由有三。
第一,(唐)李泰吉《括地志》说:“新丰故城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四里,汉新丰宫也。”隋唐新丰县,即今临潼区东北15里的新丰镇。其西南4里就是汉新丰,这一地理方位同今发现之遗址是吻合的。
第二,今遗址内属秦的文物,无论从其大小、规格、形状、纹饰或质地上,都同始皇陵的出土物并无二致。尤其是砖瓦上戳印的“宫寺”“宫□”“频阳”“寺婴”等陶文,与陵园陶文酷似,简直出于同窑(作坊)、同工之手!这正反映了“丽邑”“新丰”为同地异名而又是前后相承的关系。
第三,位当陵北,有秦汉时的东西大道——驰道通过。这里既是始皇陵工程进行中的交通枢纽,又构成了汉的通都大邑,可说是历史与人文地理相结合。
丽邑主要是由芷阳地划分出来而设立的,服从修陵、便于管理是其产生的前提,故而不完全是行政区划性质的县邑,而是独立性较强的陵邑。秦始皇陵附近出土刻有“丽邑”文字的陶器残片(食官遗址),就足以证实“丽山”(同上地)、“丽山园”(安沟水库)统统归“丽邑”管辖的这一历史事实。可以推想,“丽邑”的长官有可能就是“丽山园”的长官。
陵邑的设立是秦始皇的一个创举,也为以后的汉代所继承。《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中记载了东平宪王刘苍的一段话:“臣愚以为园邑之兴,始自强秦。古者丘垄且不欲其著名,岂况筑郭邑、建都郛哉?”历史确实如此,战国中期以前是“墓而不坟”的。战国中期以后,特别是秦国,其王陵的封土堆越来越大,至此时又设立了陵邑,不再是“不欲其著明”,而是把厚葬之风的外露表现作为一种礼制固定了下来,并且赋予它政治上的含义。在这里,关于“丽邑”的设置及作用,只要通过下面三件事,就可以看出秦始皇的主观意图和战略部署。
其一,设置“丽邑”时,秦王政正处于29岁的中年时期。他已得到亲政7年的政治历练:铲除嫪毐、吕不韦两大势力集团后,任用李斯为客卿,封魏缭为国尉,采用韩非的理论,使一大批法家人物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军事上对三晋的初试锋芒,也可说是旗开得胜的。这时的嬴政雄心勃勃,为了使“一海内”同“治丽山”两大事业并行不悖,因此设立“丽邑”就可以使“丽山工程”计划程序化、组织管理专业化。
其二,秦始皇十六年,正处在秦国向东方诸国发动最后攻势的前夕,秦国干了两件不容历史学家忽视的大事:一是“初令男子书年”,二是“置丽邑”。前者是通过登记年龄旨在扩大兵源和徭役,后者则是在南征北战统一六国的同时,保证陵墓工程正常进行。两件事从表面看,尽管不同,但用意则互有联系。从秦始皇十七年(前230)灭韩起,接着于秦始皇十八年至十九年(前229~前228)攻赵,虏赵王迁,秦始皇二十年至秦始皇二十一年(前227~前226)伐燕;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王贲率军灭韩,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王翦出兵灭楚,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灭燕,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灭齐,进而统一了全国。我们翻拣这一段秦国的编年史可以发现,席卷中华大地的秦统一战争虽然前后长达10年之久,但“丽山”陵墓工程秩序正常,并没因此而受到影响。这足以说明“丽邑”的重要作用。
其三,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 “因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史记·秦始皇本纪》)。以每户4口计算,“三万家”就有12万人。徙民,本是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一项很重要的政治措施。它既削弱了原居地的盘踞势力,又繁荣了该地的经济,对巩固秦的统治具有现实意义。秦统一六国之后,曾“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可说是历次徙民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时隔9年后,又徙3万户约10万人到丽邑,并免除了他们全部的徭役负担(“复”)10年,这是前所未有的优待。为了弄清“优待”的个中道理,我们首先得弄清楚秦始皇前后曾对哪些人“复”过;再探究一下为什么要“复”的问题。
商鞅变法时规定:凡是努力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目的是鼓励人民努力增加生产,发展国家实力。秦始皇时代,先后“复”过两次,一次是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再一次就是三十五年“复”丽邑和云阳的徙民。对前者,我们试作这样的考察:越王勾践曾徙都琅邪,按《吴越春秋》一书的说法,他曾以此能够“号令秦、晋、齐、楚”。秦始皇5次出巡,其中就有3次抵达琅邪,也曾“大留之,留三月”, “作琅邪台,立刻石”,随即徙民3万户到琅邪,接受了方士徐市(福)的上书,并派其入海求仙。由于琅邪一带海域宽阔,水深港大,是当时大陆通向东海的门户,因而地理位置异常重要。所以秦始皇徙民琅邪,给予“复”的目的,应该说是同他对帝国命运“久长”的关心是一致的。至于对“丽邑”徙民,“复”的用意,恐怕除了表面上住守陵邑、独奉山园、略施安抚的小技之外,大概还存有“内实京师,外销奸猾”这一“强干弱枝”的用心吧。
设“丽邑”的目的,在于使统一战争与修陵这两件举国大事并行不悖。其作用在于既保证了丽山陵墓工程能在统一之战中不受影响,又对以后保护陵墓和繁荣陵区经济具有深远的意义。所以,汉踵秦后,设立陵邑遂成为制度。有名的西汉“五陵”,即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和昭帝平陵,均置有陵邑,并徙民实邑,像“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后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枝,非独为奉山园也”(《汉书·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