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北国草(从维熙文集①)(64)
除去这“三宝”之外,北大荒1956年雨水特大。从垦荒队队员之家通到凤翔镇里去的路,都被大水淹没,变成了一片汪洋,分不清哪里是河,哪里是道。可是盖房子,要用木料;生活,要吃粮食。这一切都被大水冲断了。
在茫茫的水原里出现了男男女女的垦荒队队员,小伙子走在前面,姑娘走在后面,他们有的扛着盖房的木料,有的背着一袋袋的粮食。多么难走的路啊!大水齐胸,脚下是荆棘和泥,他们的身旁就是一条河,稍微走错了一点,就会被水冲走,有的人腿泡肿了,有的人脚被扎破……
亲爱的朋友,在北京的时候,他们和你们是一样的:出了门能舒舒服服坐上电车,看见阴天,妈妈早给准备好雨伞。在这里,是不行的,这种大水的考验一直要到收获之前。
收获之前,土豆被淹没了,萝卜被淹没了,垦荒队的男男女女就跳到水里去抢收土豆萝卜。水太深怎么办哪?女队员在浅水里用手把果实摸出来,男队员在深水中用脚代替手,把土豆和萝卜抠出来后,用脚背勾住传到手里。
…………
北大荒到底是认输了,现在处女地上长出了粮食,出现了冒着炊烟的村庄。但是,这是多少心血换来的啊!只有经过艰苦劳动的人才理解“丰收”这两个字的全部意义。
一个名叫金焕峰的垦荒队队员日记本上有这样一首描写北大荒的诗:
北大荒啊北大荒!
你像一个未出嫁的姑娘,
旧社会黑暗,
使你青春无光。
如今北京青年到你身旁,
你才跟随着变了模样。
朋友们!就像诗里写的那样,北大荒在这群年轻人面前,逐步地改变着荒凉的面貌。在我写信的温暖屋子里,只要稍稍抬头,向外望去,就会看见小山似的豆堆。豆堆旁边虽然还有帐篷,可是那已不是给人住的了。那里边成了马的住所。马棚北边,就是垦荒队队员亲手盖起的房子,这六七十间房子里都安着玻璃窗。辽阔的、被开垦了的处女地,静静地躺在北大荒新村的身旁。
亲爱的北京朋友们,家乡的亲人们!
这,就是他们对你们响亮的回答。
他们说:在温和的暖房里,长不出茁壮的花朵,只有波涛汹涌的大海,才是孕育英勇舵手的母亲!
他们——你的儿女们,将要在未来长远的航程里,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融化千里冰雪,战胜万重难关。
北京啊!你为你有这么一群儿女而骄傲吧!他们的名字,将要出现在祖国向社会主义进军的历史碑文上。
[草原上的信使]
——北大荒垦荒人特写之二
一
北京的来信,对远离首都到边疆开荒的人来说,是最亲切的了。我几乎天天看到这样的情景:当邮递员杜启发把一捆捆的信件带到庄里的时候,年轻的拓荒者兴奋、焦急、期望的表情,就会在脸上交织。如果谁接到家乡的来信,一种难以描绘的甜蜜笑容,立刻滚上青年红润的双腮;没有接到亲人来信的人,总是怀疑杜启发把信搞错了,尽管杜启发从来也没弄错过信件,还是三番五次地询问:“哎!杜大哥!到底有我的信没有?”杜启发就得连声回答:“没有!没有!”那些没拿到故乡来信的人,就默默地散开,凑到收到信的队员的身旁,去读别人的信。如果收信人的信里不是写的恋人情话,谁也不会拒绝别人看的,几个人围在一盏灯火旁边,共享这种幸福。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幸福的难得,农庄邮递员杜启发这个小子,才分外惹人注意。我也是由于书信关系和他认识的。这个黑瘦黑瘦的小伙子和我一结识,我就被他那开朗、乐观的性格迷住了。他爱说,爱笑,爱唱歌,特别是爱谈北京,每每谈起北京来,他都能提出一连串的问题,比如关于国庆之夜的狂欢景象,比如关于复兴门内马路的展宽、无轨电车的行驶时间等。他有双永无休止探索的眼睛,像个天真的孩子。他问东问西,恨不得把前进中的北京搬到他的眼前才好……但是,后来他在我眼前越来越高大了,我感觉他不是一个孩子。不!完全不是孩子!特别是知道了有关他的一些故事之后,我感到他是一个思路开阔的青年,是北大荒草原上一只矫捷的鹰,我必须把他当作特写中的主人,献给他家乡的人。
二
刚到萝北草原不久,草原上传来要烧荒的消息,垦荒队要全体出动跟踪燃起的荒火,以免荒火跑了,燃着兴安岭森林。当时,杜启发刚从医院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闯进办公的帐篷。
“杨华!”年轻人杜启发说,“也允许我去跟踪荒火吧!”
“你的腰不是盖马棚被砸了,刚出院吗?”
“好啦!”杜启发高声说。
“不行!你先养养腰吧,打荒火不是简单事儿!”
“我坚决去!”杜启发继续请求,并转动他的身体,意思是告诉别人:他完全复原了。
“好吧!”杨华说,“分配你给垦荒队送饭。”
初冬的夜晚,冲天的大火燃起来了,忽悠忽悠的火舌舔起有几人高,把草原染得通红。偏巧,入夜之后,天空还刮起了风,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大火越烧越高,它发出嗡嗡的声音好像要和夜空接吻。这时候杜启发正担着大米蒸成的饭团,往火道上送,他很着急!扑打荒火的垦荒队队员,已经与荒火战斗半夜了,一定是饥渴交加,必须把饭快些运上“火”线。可是要迅速地把饭运上火线是有很多困难的:首先是不知道北京垦荒队的行动方向,前方虽然是火光冲天,他脚下却是黑不择路,加上高高低低的草甸子,很不好走,他走出没有几里地,浑身热汗湿透了内衣,他连擦擦脸上汗的机会也没有,朝火光闪烁的远方飞跑。一路上,逆着北风高声呼喊:
“同志们!你——们——在——哪儿——啊?”
草原上传来茫茫回音,却没有回答。
他干喘了,腰部的疼痛又剧烈地发作起来,他是多么想放下担子,在草原上休息会儿,哪怕是一分钟、两分钟,可是当无数张追踪荒火紧张疲劳的脸庞,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感到羞愧了。追!追!必须快些追上垦荒队员们!他咬着牙,一口气跑出几十里地,终于看见在火光下晃动的人影。他大喊一声:“同志们!吃饭啦!”就坐倒在地上。垦荒伙伴们跑过来,抱着坚硬如石的冰饭团就吃,可是哪里咬得动啊!杜启发忍着酸疼起来,用镰刀把儿,把饭团砸开,递给饥渴的队员。他看见他们吃得多么香甜啊!面对着这些图景,他的疲劳像飞跑了,小伙子抄起一把镰刀就朝一条河沟奔去。“小杜!干什么去?”杜启发站住脚,说:“你们渴不渴呀?”“渴得要命!”垦荒队队员说完,杜启发的影子就不见了,他飞快地跑到河沟旁,趴下身子,用镰刀砸下一大块冰,扛在肩上,很快地跑了回来。
“小杜!干什么去了?”
“来!吃冰!”杜启发把大冰块扔在草地上。
寒冬午夜,垦荒队队员“嘎嘣嘎嘣”地吃起冰来。在吃冰的当儿,杜启发看见饭团被吃光了,他毫不犹豫地挑起饭桶,说了声:“同志们!等一等!饭立刻就来!”就朝家里方向跑去……
三
这半宿,杜启发在草原上奔走了一百多里,当他担完最后一挑饭团的时候,他浑身累得像把没骨头的伞,疲倦地倒在大草原上。在草原上昏倒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在草原烧荒的时刻,野兽被烧得到处乱窜,对人是不留一点情面的。可是,寒冬的夜里,杜启发却在荒草里睡得非常安闲,北风轻轻送出他的鼾歌。
清晨,他醒了,睁眼一看,浑身已经被冰霜封住:“这是在哪里呀?”他举目四望,原来草原当了他最大的一张床,冬霜当了被——他睡在寂静的草丛里。他立刻爬起来,活动活动麻木了的筋骨,太阳徐徐地从草原里升起来了。
这时,荒火燃了一夜,已经烧到远方去了。按说,小伙子应该回来休息一下了吧?不!他又像脱膛的子弹似的奔荒火跑去。在他想来:这么大的火,万一有人不小心,把火放跑喽,着进森林里去,祖国的损失就难以计算了。他还记得当地老乡说过一次跑火的事情,据说那次大火一直燃烧了一个多月,烧进了森林地区之后,直接从树梢上着起,嫩绿的森林,成了一片火的海洋。杜启发回忆起这件事情,两条松软的腿就有了力气,跑得也就更快了。
这小伙子真没估计错,离火圈老远就听见一片呐喊的声音:“跑火啦!追呀!”杜启发一边跑一边甩去大皮袄,勇敢地冲进火层。这时他才感到火跑得是那么快啊!火带着喷气式飞机似的啸叫和速度,往不该烧的草原里蔓延,草原里最膘的快马也追不上。猛然,杜启发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垦荒队队员几十件大皮袄都放在那里,荒火快要着过去了。这一刹那,他犹豫了,当他想到这些皮袄是从北京穿来的时候,他不顾一切,穿过火网,奔向这几十件皮袄。跟他同时看到皮袄要被烧而跑来抢救的是大个子王海民。
“怎么办?”王海民说。
“弄出去呗!”杜启发皱着眉头。
“弄不出去连咱们也烧在里边……”
“能看着它被烧吗?”
“不能!”王海民说。
于是,两人头上顶着、身上披着、肩上扛着、胳臂挎着、手里拿着的都是皮袄,他们冒着难以睁眼的烟熏和火烤,把皮袄都抢运出来。
垦荒队队员一夜没歇,又扑打一天,直到夜晚十一点钟,跑了的大火才被彻底扑灭。垦荒队队员已经累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有的队员衣裳烤煳了,有的队员眉毛烧掉了,有的队员头发烧去半截,人人脸上都是一层黑灰。当他们回到帐篷里,才知道大皮袄并没烧掉,被杜启发和其他伙伴运回来了。
四
北大荒几千名垦荒队队员当中,第一批发展的四个青年团员里,就有杜启发的名字。也正是由于这个在北京从没干过重活的小伙子经过了荒火严峻的考验,垦荒队队员才选这个年轻人当农庄的邮递员。
邮递员这个活儿并不清闲,特别是在北大荒,一走就是几十里,可是杜启发非常喜欢这项工作,他觉得袓国人民温暖的心意都背在他的肩上,他每次分到信后,总是小心翼翼,把它放到最牢靠的地方。他装着从祖国天南地北飞来的信件,心里暖烘烘的,连脚下磨起水泡都不觉得疼。
青年农庄主席杨华,看着这个小伙子,真是从心眼里喜欢。有一天,他把杜启发叫到一边,轻声地说:
“小伙子!天天走这么远的道儿,累吧!”
“累点也痛快!”杜启发说,“你不累吗?”
杨华笑了笑说:“我没关系,能走。”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我看你太累了,把我那匹马给你骑吧!”
“给我骑……”杜启发兴奋得不知怎么说才好。他没再说什么,到槽头就拉出二百九十八号小杏黄马,可是当他拉马的时候,心剧烈地跳动了。他过去是在北京市图书馆工作的,天天面对着书,马,在北京他都很少见过,更不用说是骑了。但是,他马上想到骑在马上在大草原上奔驰的情形,他的心热起来了,他不顾一切地把马拉出来。马见了生人拼命抬着蹄子,杜启发说:“抬蹄也得骑你!”他一伏身,蹿上马背,没容杜启发抡鞭,小杏黄马就在草原上撒起欢来,这一阵疯跑,把杜启发甩了下来,马嘶叫着迎风而逃。
“好个王八蛋!”杜启发追上它拉过缰来又骑上,嘴里叨咕着,“征不服你,还算北京人?”马踢着、叫着,他夹着马肚子,手揪着马鬃,他狠了心,非要驯服它不可。
胜利属于有韧性的杜启发,他终于可以骑着马在草原上奔跑了。农庄看他能够骑马了,便换给他一匹更牢靠的杏黄色跑马。从此,马就成为他生活里的伴侣,马陪着他看红日怎么样染红草原,陪着他看草原月夜的美丽景色,陪着他飞过湍急的河流,陪着他渡过困难的关口。像杜启发说的:马是最能理解他心情的好朋友了。他永远记得那件使他和他的马心惊肉跳的事件。
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草原已经降过了头场白雪,杜启发骑着马到凤翔去取信。他看见天色很美,一高兴就唱开了歌:
二呀,二郎山
高呀,高万丈
马缓慢地迈着步子往前走,看起来,它也正在分享主人这种愉悦的心情。当他和他的马离开村子有几里地的时候,在道路上的三个机油桶旁边,闪出一个黄黄的家伙。杜启发没有在意,他以为是农庄里的狗,还招呼道:
“张——三儿——(农庄的狗名)”
黄乎乎的东西没有理他。
“三儿!三儿!三儿!”
马突然停下脚步不走了。
杜启发细一打量,不是狗,原来是条驴驹似的大狼。“啊!”他心里轰一下子,被这种突然的意外遭遇吓呆了。狼看见这个情景,便一起一伏,准备扑上来。杜启发猛然清醒了,照着马屁股就是一巴掌,马照着狼直冲过去,狼起始以为马冲过来是和它决战的信号,往后退了退,等马跑到和它平行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不是北大荒带枪的猎手,撒腿就追。马儿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今天,就像两肋上长出来翅膀一样,它的两只后蹄,踏碎薄冰,溅起一股股稀泥。终于,马驮着杜启发跑到了有人家的地方,杜启发已经热汗满脸,一翻身下得马来,当他从这里拿起铁锨和别人一起追出去的时候,狼早逃到荒原里去了。
他稍稍喝了口水,又上马了。在马上的时候,他非常后悔为什么临出来之前,不带把刀子或者棍子,把狼打死。从这事件之后,他常常藏一根木棒子,以备万一,同时,他更爱他那匹杏黄色的小马了,他和它成了共患难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