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岁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想起那块胎记

佛洛里躺在被汗水浸湿的床上睡觉,除了一条掸族人穿的黑色裤子,都赤裸着。他整天无所事事,每个月大概有三个星期待在军营里,偶尔来凯奥克他达地区待几天,主要还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他几乎没有文书工作要做。

他的卧室大而方正,白色的石膏墙,敞开的门道,没有天花板,只有几根椽子,麻雀在上面筑了巢。除了一张四条腿的大床,屋内没多少家具。床上卷起来的蚊帐像个华盖。还有一套柳条制成的桌椅,一个小镜子,还有几个做工粗糙的书架,陈列着几百本书。由于漫长的雨季,书全都发了霉,还被虫子蛀了洞。一只壁虎紧贴在墙上,身体扁平,一动不动。阳台屋檐外,阳光像倾泻而下的白色蜡油。茂密的竹林里,几只鸽子单调而低沉地叫着,这叫声与高温竟出奇地相称——让人昏昏欲睡,这不是麻醉剂引起的睡意,也不是催眠曲带来的。

二百码远的地方是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有一个看门人,像活钟表一样,在一根铁轨上敲了四下。柯斯拉[1]——佛洛里的仆人,被响声惊醒,起身走进厨房,吹着炭火的余烬,烧开一壶水泡茶。然后,他戴上粉色的头巾,穿上粉色的颖衣,端着茶盘走到他的主人佛洛里的床边。

柯斯拉是一个长相纯朴的缅甸人。他身材矮小,肩膀宽平,皮肤黝黑,总是一副疲惫的神情。和多数缅甸男人一样,他的下巴上留着黑色的小胡子,向下弯曲到嘴巴两边。他从来缅甸的第一天就成了佛洛里的仆人。两人年纪相差不到一个月,还是孩子的时候就一起玩,追赶沙锥鸟和鸭子,一起坐在狩猎台上等待从未出现过的老虎,无数次一同体验露营和远足的困苦。柯斯拉还给佛洛里拉皮条,从中国放债人那里借钱,在他喝醉的时候扶他上床,在他发高烧的时候照料他。在柯斯拉眼里,单身的佛洛里依然是个孩子。而柯斯拉早已结婚,有五个孩子,然后再次结婚,成为一夫多妻制度下的一个无名的殉道者。像所有单身汉的仆人一样,柯斯拉又脏又懒,但他对佛洛里忠心耿耿。他从不容许其他人服侍佛洛里吃饭,或者在他上马的时候为他拿枪或牵马;他们出行的时候,如果途中遇到溪流,他会背着佛洛里过去。他如此同情佛洛里,一方面因为他认为佛洛里还是个孩子,容易受人欺骗;一方面因为那块胎记,他认为那是个令人感到恐怖的东西。

柯斯拉轻轻地将茶盘放在桌子上,然后转到床尾轻挠佛洛里的脚趾。根据以往的经验,他清楚地知道,这是唯一能够叫醒佛洛里又不会惹恼佛洛里的方法。佛洛里翻了个身,边骂边把头扎进了枕头里。

“四点的钟声已经响过了,我神圣的上帝,”柯斯拉说,“我拿来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要过来。”

“那个女人”指的是马拉美,她是佛洛里的情人。柯斯拉一贯称她为“那个女人”,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倒不是他不满佛洛里养情人,他不满的是马拉美在家里指手画脚,这让他十分嫉妒。

“主人今天晚上还打网球吗?”柯斯拉问。

“不打了,天气太热了,”佛洛里用英语回答道,“我什么都不想吃,拿走这堆垃圾吧,来一些威士忌。”

尽管柯斯拉不会讲英语,但他听得很明白。他端上一瓶威士忌,还拿来佛洛里的网球拍。他把网球拍靠在床对面的墙根处,他是有意这样放的。网球在他眼中是一种神奇的仪式,所有英国人都不例外,他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主人在晚上无所事事。

佛洛里厌恶地把柯斯拉端上来的面包片和黄油推到一边,但他往茶水里掺进去一些威士忌,喝下去以后,感觉好多了。他从中午就开始睡,脑袋和全身的骨头都很痛,嘴里一股纸被烧焦的味道。他已经很多年没享用过一顿美味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食品都或多或少让人感觉恶心——面包是用棕榈汁发酵的,松松软软的,吃起来像小干果面包;黄油是罐装的,牛奶也是,除非它是那种灰色的送货上门的稀释奶品。就在柯斯拉离开房间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拖鞋声,接着一个缅甸女孩声音尖锐地喊道:“我的主人睡醒了吗?”

“进来。”佛洛里没好气地说。

马拉美走进来,将她脚上的红漆拖鞋甩在门外。她获准可以过来喝茶,这是一项特殊待遇,但不包括其他餐点,也不包括穿着拖鞋出现在主人面前。

马拉美二十二三岁,身高五英尺左右。她身上裹着一件浅蓝色的罗衣,上面镶着中国的锦缎,还穿着一件挂着好几个金坠子的薄纱颖衣。她的头发紧紧地盘成一个黑色的圆柱,就像一根乌木,头发上还戴着几朵茉莉花。她身形瘦小、苗条,像刻在树上的浮雕一样,没有轮廓。她那鹅蛋形的脸蛋呈古铜色,眼睛细长,面部表情安静,就像一个洋娃娃,一个有异域特征却非常漂亮的洋娃娃。随她一起飘进来的还有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道。

马拉美来到床边,坐在床沿上,突然伸出胳膊抱住佛洛里。她以缅甸人的方式,用她扁平的鼻子闻了闻他的脸。

“为什么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没有找我?”她说。

“我在睡觉。天气太热了,没办法干那事儿。”

“所以你宁愿一个人睡觉也不想和马拉美在一起吗?你一定认为我太丑了!我丑吗,主人?”

“走开,”他一边说,一边把她向后推,“这时候我可不需要你。”

“那么,你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2]我吧。所有的白人都是这样对他们的女人的。”

“好了,你现在可以走开了。你去把烟拿来,给我一支。”

“为什么这些天你不和我做爱了?唉,两年前就大不一样了!那时候你是爱我的。你送我从曼德勒带回来的金手镯和丝绸罗衣。看看现在,”马拉美伸出一只裹着薄纱的手臂来,“没有一只手镯。上个月我还有三十只,现在它们全被当了。没有了手镯,身上总是穿着同一件罗衣,我还怎么去集市?我在别的女人面前感到很丢脸。”

“你当掉自己的手镯难道是我的错吗?”

“要是在两年前,你一定会为我赎回来的。啊,你已经不再爱马拉美了!”

她又搂住他,亲吻他。这是他教她的欧洲习惯。她头发上散发出一股檀香、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这种味道经常令他牙齿打战。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头按到枕头上,打量着她那张怪异、年轻的脸,还有她高高的颧骨、细长的眼睑和小而有形的嘴唇。她的牙齿很漂亮,像小猫的牙齿。两年前,他用三百卢比从她的父母手中买下了她。他开始轻抚她褐色的脖颈,脖颈从她没有领子的颖衣中露出来,就像光滑纤细的植物茎。

“你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是个白人,有钱。”他说。

“主人,我爱你,我对你的爱胜过世间的一切。你为什么那样说?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吗?”

“你有一个缅甸情人。”

“啊!”马拉美假装颤抖的样子,“想想他们那恐怖的黑手摸我,很讨厌!如果让一个缅甸男人摸我,我宁肯去死。”

“骗子。”

他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私下里,马拉美并不喜欢这样,因为这让她想起自己还有乳房——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乳房。她躺着,非常听话,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透露出一种满足感,就像一只小猫喜欢被人轻抚一样。佛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巴贝——柯斯拉的弟弟,才是她背地里的情人),然而当他忽略她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很受伤。有时,她甚至在他的食物里放催情药。她所爱的是情妇的闲散生活,因为能够穿着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能够回村里夸耀自己“波卡多”——白人的夫人的身份。她已经让村子里的所有人相信她就是佛洛里的合法妻子了,包括她自己。

佛洛里和她亲热完之后,转过身去。他用左手盖住脸上的胎记,一言不发,感到疲倦而羞耻。每当他做了什么自认为可耻的事情的时候,就会想起那块胎记。他满心厌恶地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是潮湿的,散发着一股椰子油的味道。天气太热了,外面的鸽子还在单调而低沉地咕咕叫着。马拉美一丝不挂地斜躺在佛洛里身边,拿着放在桌子上的柳条扇轻柔地给他扇着风。

过了一会儿,她起床穿好衣服,点着一根香烟,然后坐回到床上,开始轻抚佛洛里赤裸的肩膀。他白色的皮肤让她着迷,因为它的新奇和它带给她的力量感。但佛洛里的肩膀动了一下,甩开了她的手。每每此时,她都让他感到恶心、恐怖。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马拉美拿出嘴里的烟,把它递给佛洛里。“为什么每次和马拉美做完爱之后主人都要冲马拉美发火呢?”她问。

“出去。”他重复道。

马拉美继续抚摸佛洛里的肩膀。她始终没有领悟到,在这种时候要让他安静一会儿。她相信,淫欲就是一种魔法,可以给予一个女人控制男人的魔力,直到她最终把他变成一个近乎白痴的奴隶。每一次拥抱都会削弱佛洛里的意志,让魔力增强——这就是她的想法。她开始不停地折磨他。她放下烟卷,伸出手臂搂着他,一边责备他的冷淡,一边亲吻他转向一边的脸,想让他的脸侧过来。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你看看我的短裤口袋,里面有些钱,拿五卢比赶紧走。”

马拉美找到一张五卢比的纸钞,塞进颖衣的口袋里,但她还是不走。她在床边转来转去地烦佛洛里。最后他终于发火了,从床上跳起来。

“滚出这个房间!我让你离开。跟你完事之后,这里就不需要你了。”

“你和我说话的态度真不错!你对我就像对待一个妓女一样。”

“你本来就是。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了出去,然后把她的拖鞋也扔了过去。他们的会面经常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佛洛里站在屋子中央,打着哈欠。到底去不去俱乐部打网球呢?不,去打球就要刮胡子,要是不喝上几杯,他实在没有精力去刮。他摸了摸胡须浓密的下巴,慵懒地走到镜子前照了照,然后就扭头离开了。他不想看到镜子里那张又黄又瘦的脸。他懒散地站了几分钟,眼睛盯着书架上那只捕捉蛾子的壁虎。马拉美丢下的那支烟还在燃烧,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把纸都熏黑了。佛洛里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翻开之后又厌烦地丢到一边。他连读书的精力都没有了。哦,上帝,上帝,该怎么打发接下来这该死的夜晚?

弗劳摇摇摆摆地走进屋子,晃动着尾巴,乞求主人带自己出去遛遛。佛洛里闷闷不乐地走进对着卧室的小浴室,浴室的地面是用石头铺成的。他用温水洗过脸,然后穿上衬衫和短裤。在太阳下山前,他必须做些运动。在印度,如果一天中没有一次大汗淋漓,简直就是一种罪过,这种罪恶感比纵欲一千次都深重。经过无所事事的一天,当漆黑的夜晚到来的时候,一个人的无聊感会达到巅峰。这种无聊感让人发疯,甚至想自杀。工作、祈祷、读书、喝酒、聊天——这些全都不起作用,这种罪恶感只能通过皮肤上的毛孔宣泄出来。

佛洛里走出家门,沿着上坡的路进入丛林。起先是灌木丛,灌木浓密、矮小,还有半野生的芒果树,树上结满李子大小的果实。然后,道路转入高一些的树林里。每年的这个时节,丛林里都是一片枯槁的景象。路旁的树木排列得很紧密,树上布满灰尘,树叶透出阴暗的橄榄绿色。除了几只灰色的、丑陋不堪的、类似画眉的家伙在灌木丛里笨拙地蹦跳,几乎看不到鸟儿的踪迹。远处传来一些其他鸟类的叫声:啊哈哈!啊哈哈!声音孤独而沉闷,好像笑声的回音。碎树叶发出一股刺鼻的、类似常青藤的味道。尽管太阳已经收起它刺眼的光芒,泛着黄色的余晖,但天气依旧很热。

走了两英里后,路的尽头出现一条小溪的浅滩。因为有水,这里的丛林更翠绿,树木更高大。小溪边缘处,有一棵巨大的已经死去的彬加都树,树上像蜘蛛网一样开满兰花。还有一些野生的酸橙树,上面开着白蜡一般的白色花朵。它们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好像香柠檬的味道。佛洛里走得很快,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衬衣,并滴进眼睛里,蜇得眼睛生疼。这一身汗已经让他的心情变好。此外,每次见到这条小溪,他都会精神振奋。溪水非常澄澈,在一个泥泞不堪的国家这实在很少见。他踩着石头跨过小溪,弗劳则踏着水花紧跟在后面。他们踏上一条他熟悉的小径,直穿树丛。这条小径是牛到溪边饮水时踩出来的,没有多少人走过,沿着这条小径能到达上游五十码处的一个池塘。那里长着一棵菩提树,有六英尺粗,像拱璧一样。树干上缠绕着数不清的树藤,就像巨人搓出的木缆绳。树的根部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树洞,树洞下面汩汩地冒着清澈碧绿的溪水。树顶和四周都是浓密的树叶,阳光照不进来,这里就形成了一个用树叶围起来的洞穴。

佛洛里脱掉衣服,走进水中。这里有树木遮挡,比其他地方凉爽,他坐下的时候,水正好没到他的脖子。与沙丁鱼差不多大小的银白色马西亚鱼聚拢过来,在他身上轻轻地嗅着,咬着。弗劳也跳进水中,用它带蹼的脚掌静静地游动,就像一只水獭一样。弗劳对这个池塘的状况了如指掌,因为佛洛里在凯奥克他达的时候,他们经常来这里。

高大的菩提树上一阵抖动,喧闹的声音就像烧开的水壶一样。这是一群绿色的鸽子在上面吃浆果。佛洛里抬起头,紧紧盯着菩提树那巨大的绿色穹顶,试图找出这些鸟儿,可根本看不到它们,鸟儿与树叶的颜色太接近了。整棵树因为有了这群鸟而变得有活力,树叶泛着微光,就如同鸟儿的幽灵在树上晃动。弗劳靠在树根上,朝着那些看不见的精灵狂吠。一只绿色的鸽子拍打着翅膀停留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它并不知道有人在盯着它。这个小东西很柔弱,比家养的鸽子小,绿玉色的背部像天鹅绒一样光滑,脖子和胸部是彩虹色的。它的双腿像牙医使用的粉红色的蜡。

这只鸽子在树枝上前后晃动,它鼓起胸部的羽毛,将珊瑚色的喙放上去。此刻,苦闷包围了佛洛里。孤独,孤独,孤独带来的苦闷!这种状况经常发生,在寂静的森林里,他会见到一些东西——鸟啊,花啊,树啊——全都美得令人无法形容,这一切要是有人分享该多好。如果没人分享,再美好的事物都没有意义。如果能有一个人,就一个人,能分担他的寂寞该多好!忽然,鸽子发现了下面的人和狗,随即拍打着翅膀,冲向天空,就像子弹一样一闪而过。能如此近距离地看到活的绿鸽子实在难得。它们飞得很高,住在树尖上,除了饮水,它们很少到地面上来。当有人朝它们开枪的时候,如果没有被一枪打死,它们会紧抓着树枝,直至死去。此时下面的人早已经放弃等待,离去了。

佛洛里从水中走出来,穿好衣服,再次穿过小溪。他没有回家,却跟着一行脚印向南进入了丛林。他打算走弯路,穿过丛林边缘的一个离他家不远的村庄。弗劳在灌木丛里欢快地钻进钻出,长耳朵偶尔被荆棘刺到,痛得尖叫几声。它曾经在附近惊起一只野兔。佛洛里走得很慢。他的烟斗冒出的烟,像羽毛似的一缕缕地向上升腾。走了一段路,又在清澈的溪水里泡了一会儿,他觉得心情不错,心态平和。此时已经凉快了很多,只是树木浓密之处偶尔有几处高温的地方,光线也变得柔和了。牛车车轮的吱呀声从远处静静地传来。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丛林里迷失了方向,徘徊在枯死的树木和乱成一团的灌木纵横交错形成的迷宫里。他们走进了一个死胡同。眼前的小路被一大片丑陋的植被堵住了。这些植被好像巨大的一叶兰,叶子的末梢又长又细,还长有倒刺。有一只萤火虫在灌木丛底部闪烁着绿色的光,在树叶浓密的地方,光变得微弱。没过多久,牛车车轮的吱呀声就变得越来越近,与佛洛里的路正好平行。

“喂,师傅,师傅!”佛洛里一边大声喊,一边用手抓住弗劳的脖子,以防它跑丢。

“什么人?”赶车的缅甸人回应道。同时,还传来牛蹄速度加快和车夫呵斥牛的声音。

“来这边,拜托,我是一个受人尊敬、有修养的先生!我迷路了。停一会儿,我可是捐建佛塔的大好人。”

那个缅甸人下了他的牛车,用砍刀砍断藤蔓,穿过树丛。他只有一只眼,是个身材短粗的中年人。在他的带领下回到小路上后,佛洛里爬上那辆极不舒适的牛车。缅甸人拉着缰绳,朝着小牛吼了几声,并用手中的短棍戳它的尾巴根儿,于是牛车在吱呀声中开始晃动着走起来。缅甸的车夫很少给车轴上油,可能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刺耳的声音能够驱邪避灾。尽管被问起来的时候他们都会说,那是因为他们太穷了,根本买不起油。

他们走过一座刷成白色的木质佛塔。这座佛塔还没有一人高,半隐匿在攀缘植物的藤蔓中。然后,这条路就蜿蜒曲折地通向了村庄。村子中大约有二十座破烂的茅草顶木屋,在几棵光秃秃的枣树下面,还有一口水井。栖息在棕榈树上的白鹭就像粘在箭杆上的羽毛,站在树的顶端向着归途鸣叫。一个胖胖的黄种女人腋下系着一条缅甸腰布,正围绕着房屋追赶一条狗。她一边用竹棍敲打它一边大笑,而狗也用自己的方式大笑。这个村子名叫尼昂乐宾——四棵菩提树的意思。如今已经没有了菩提树,可能一百年前它们就已经被砍掉了,并且被人遗忘了吧。在城镇和丛林之间,村民们开垦出一块细长的田地,此外,他们也制造牛车卖到凯奥克他达去。房子下面,牛车车轮扔得到处都是,这些大家伙的直径有五英尺,辐条做工粗糙,但格外结实。

佛洛里下了牛车,给了车夫四个安那作为打赏。几只斑点狗急忙从房屋底下钻出来,在弗劳身上嗅来嗅去。一群挺着肚子、光着屁股、头上扎着顶髻的孩子也聚拢过来,他们都好奇地看着眼前的白人,但却不敢靠近。

村长——一个面容干瘪、肤色焦黄的老头,从他的屋里走出来,作了一个揖。佛洛里坐在村长家的台阶上,重新点燃了他的烟斗。他觉得口渴。

“你家的井水能喝吗,村长?”

村长想了想,用右脚的拇指挠了挠左小腿。“你认为能喝就能喝,你认为不能喝就不能喝,先生。”

“啊。真是哲理。”

刚才追狗的胖女人拿来一个黑色的陶茶壶和一个没有把手的碗,然后递给佛洛里一碗浅绿色茶水,闻起来有一股烧柴火的烟味儿。

“我得走了,村长。谢谢你的茶。”

“上帝保佑你,先生。”

佛洛里沿着一条通向操场的小路回家了。天色已黑。柯斯拉穿上了一件干净的颖衣,正在卧室里等候。他已经烧好两煤油罐洗澡水,点上了汽油灯,并为佛洛里摆好了干净外套和衬衣。这些干净的衣服其实是在提醒佛洛里该刮胡子了,并且在饭后换好衣服好去俱乐部。有时候,佛洛里会一晚上都穿着掸裤,拿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打发时间。柯斯拉不喜欢他这个习惯。他讨厌看到自己主人的行为与其他白人不同。佛洛里从俱乐部回来时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但在家里的时候却很清醒,但即使是这样的事实,也没法改变柯斯拉的看法。因为对于一个白种男人来讲,喝醉酒是再正常不过的,这是可以被原谅的。

“那个女人去了集市。”他汇报道,心里非常高兴。每次马拉美离开这里他都是如此。“巴贝打着灯笼跟着呢,好在她回来的时候照顾她。”

“很好。”佛洛里说。

“她去花她的五卢比了——赌博,毫无疑问。主人的洗澡水已经备好了。”

“等等,咱们需要先打理一下狗。拿梳子来。”佛洛里说。

两个男人蹲在地上,一起梳理弗劳光滑的皮毛,掏它的脚趾,把虱子抓出来。这些事情他们每天晚上都要做一遍。白天的时候,它会带回来一身虱子。这些恐怖的灰色小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只有针头大小,但它们能吃成豌豆那么大。每抓出一只虱子,柯斯拉就会把它放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用他的大脚趾把它蹍死。

接下来,佛洛里刮胡子,洗澡,换衣服,然后坐下来吃晚餐。柯斯拉站在他的椅子后面,给他端盘子,用柳条扇子给他扇风。柯斯拉在小餐桌的中央摆放了一盒鲜红的木槿花。饭菜华而不实,味道恶心。这些精明的“样子”厨师,都是数百年前生活在印度的法国人培养出来的用人的后裔。他们能把饭菜做出无数种花样,但就是吃起来难以下咽。晚饭后,佛洛里溜达着去俱乐部打牌,然后再喝个三分醉,就像他在凯奥克他达度过的大多数夜晚一样。

注释:

[1]真名是蒙桑拉,柯斯拉是简称。

[2]在缅甸语中没有“吻”这个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