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缅甸的生活
尽管在俱乐部喝了威士忌,但佛洛里夜里还是没睡多久。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开始对着月亮狂吠了——现在是弦月,并且差不多是午夜时分,但因为这群恶狗在酷热的白天都在睡觉,所以一到晚上它们就开始对月合唱。有一只狗不喜欢佛洛里的房子,因此专门冲着那里叫。这只狗趴在距离房门五十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愤怒的狂吠声,每次一叫就是半分钟,就像钟表一样准时。它会一直这样狂吠两三个小时,直到公鸡开始打鸣。
佛洛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头也疼得厉害。记得有个白痴曾说过:一个人根本不能与动物结怨。他应该试着去印度待几个晚上,尤其是在恶狗对月狂吠的时候。最终,佛洛里实在忍无可忍了。他爬起来,从床下装制服的锡质箱子中拿出一支步枪和几发子弹,然后走到阳台上。
借着弦月微弱的光,他可以看见那只狗,也能看到瞄准器。他把身体靠在阳台的木柱上,小心瞄准。当他感到硬橡胶制成的枪托抵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时,还是犹豫了。步枪的后坐力很强,开枪的话会在肩膀上留下瘀伤。他肩膀上细嫩的皮肤有些胆怯。他放下步枪,因为他实在没有勇气射杀它。
想强迫自己睡觉是不可能的了。佛洛里穿上夹克,拿了一些烟卷,开始在花影婆娑的花园小径上走来走去。天气太热了,蚊子闻到他的气息,都嗡嗡地尾随着他。操场上,可以看到流浪狗彼此追逐的影子。左边是英国人的公墓,墓碑在月光下反射出白色的光,甚是阴森。附近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是过去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据说山坡上会闹鬼,如果让俱乐部里的童仆晚上走这条路,他们会抓狂的。
“胆小鬼,真是没骨气的胆小鬼。”佛洛里心里想。他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了,因为对这种想法已经习以为常。“卑鄙、懒散、酗酒、通奸的胆小鬼。俱乐部里的所有傻瓜,那帮傻瓜,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实际上他们——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比你强。即便愚蠢,至少他们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也没有腐朽不堪。但你——”
他有理由大骂自己。当天晚上,俱乐部里发生了一件下流、肮脏的事。不过也是再正常不过,非常合乎先例的,但还是让人感到恶心、可耻、懦弱。
当佛洛里到达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尔在。莱克斯蒂恩一家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去车站接他们的侄女了,她将乘坐晚上的车到达。三个人开始玩三人桥牌,气氛相当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手里拿着一份名为《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走了进来,他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报纸上有一篇诽谤性文章,是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顿时怒火中烧。他们的火气如此之大,以至于佛洛里花费了一番力气才能装得和他们一样气愤。埃利斯大骂了五分钟之后,经过一番不同寻常的推理,认定维拉斯瓦米医生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并且他已经想好了反击策略。他们要在布告栏张贴公告,来回应并否定麦克格雷格前天张贴的那张。埃利斯立即用他那清晰、纤细的字体写好了:
“鉴于近来针对我们副专员的不光彩诽谤,我们一致认为,在这种时期极不适宜选举一名黑鬼成员加入俱乐部。”等等。
韦斯特菲尔德不同意使用“黑鬼”这个词语,于是用一条细线画掉了这两个字,代之以“土著”。公告下方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尔、J.佛洛里。
埃利斯对自己的想法非常满意,大半怒气也烟消云散。这则公告本身不会起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会很快传遍全城,明天就会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那里。在欧洲人的圈子里,维拉斯瓦米医生将会被公开称为“黑鬼”。这让埃利斯感到兴高采烈。在整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里,他的眼睛几乎未从布告栏上移开过,每隔几分钟,他都会高兴地大喊:“这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想想,嗯?让那个讨厌鬼看清楚,我们对他的看法。这样就可以让他乖乖地待在自己的地盘了,嗯?”等等。
与此同时,佛洛里也在这份公开侮辱自己朋友的公告上签了名。他这样做的原因与以往无数次这样做的原因相同:他缺乏拒绝别人所需要的那点勇气。因为,如果他自己愿意,他完全可以拒绝。当然,同样不用怀疑的是:如果他拒绝,一定意味着要和埃利斯以及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但是,啊,他实在是讨厌吵架!那些唠叨!那些嘲弄!一想到这些,他就退缩了。他感到自己脸上的胎记越发明显,不知道喉咙里有什么东西,使他的声音变小,心里发虚。不能拒绝!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更容易些,尽管他知道朋友一定会听说这件事。
佛洛里来缅甸已经十五年了,而在缅甸,一个人一定要学会避免与公众的意见对着干。但是他的麻烦比这久远,从他在娘胎里就开始了,那就是他脸上的暗青色胎记。他想起了早年这块胎记造成的麻烦。那年他九岁,第一次到学校上学,开始得到的是人们注视的目光,几天后是男孩子的喊叫声。他的绰号“青脸”一直持续到校园诗人(佛洛里记得,如今他成了一位评论家,常在《国民报》上发表一些相当不错的文章)作了一首诗:
新来的家伙佛洛里确实看着像怪物,
长了张脸像猴屁股。
从此以后,绰号“青脸”变成了“猴屁股”。此后几年一直如此。但佛洛里最终摆脱了“猴屁股”的绰号。那时,一到周六的晚上,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会玩“西班牙审判所”的游戏。他们最喜欢的惩罚叫“特殊的多哥”,一个人紧紧抓住被惩罚者,其他人则用拴在绳子上的七叶树果实砸他,其中的痛苦只有被砸者知道。佛洛里会撒谎,球踢得也不错,要想在学校里混得好,这两样技能必不可少。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他和学校里的另外一个男孩押着校园诗人接受“特殊的多哥”惩罚,足球队长用钉子跑鞋扇了那诗人六下,作为对其写诗的报复。那是一个个性形成的时期。
离开那所学校后,他去了一所收费便宜的三流公立学校。那可是一所破旧、劣等的学校,却效仿一些优等公学,沿袭高贵的圣公会传统,教授板球和拉丁诗文。当时的学校校歌叫作《生命的争斗》。在这首歌里,上帝被塑造成了伟大的调解人。然而,这里缺乏优等公学的重要优点——文化氛围。男孩子们在这里几乎什么都学不到。他们挨的鞭子还不足以让他们吞咽下那一堆枯燥的课程,而可怜的、收入微薄的老师们也不是那种让学生在潜移默化间就可以学到知识的人。佛洛里离开学校时还是一个粗野、冲动的小伙子。可是即便如此,佛洛里也知道,他身上一定有某种可能,是导致某种麻烦的可能,并且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当然,他已经压制了这种可能。一个绰号为“猴屁股”的人如果不吸取教训是不可能开始自己的事业的。
他来缅甸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非常疼爱他,并且为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谋到了一份工作。为了帮他得到这份工作,他们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先预交了一笔超出他们承受能力的费用。而他对他们的报答就是隔上几个月才潦草地回复一次他们的来信。刚到缅甸的六个月里,他住在仰光。按说在这段时间,他应该学习业务知识。但他却和四个年轻人住在一起,整天纵情酒色。多么堕落!他们痛饮威士忌,私下里却厌恶这种酒;他们站在钢琴旁边,却吼着污秽、无聊的歌曲;他们在有着鳄鱼般面容的老妓女身上成百卢比地挥霍金钱。这也是个性形成的时期。
离开仰光后,他去了曼德勒北部一个丛林营地,提炼柚木。尽管不舒适、孤单,但丛林的生活还算不错。在缅甸,肮脏、单一的食物才是最可怕的。那时他还很年轻,正处于崇拜英雄的年纪,在公司里有几个不错的朋友。此外他还有打猎、钓鱼等活动,或许每年还能匆忙地游览一下仰光——借口是去看牙医。哦,那些仰光之行多愉快!他冲进斯玛特和穆克登书店去找最新的英国小说,到安德森吃八千英里外运过来的冷冻牛排和黄油,还在喝酒时兴高采烈地与人较量!那时的他年纪太轻,还不能认识到这样的生活将会带给他的后果。他看不到未来的生活前景,孤独、无聊、堕落。
他已经适应了缅甸的生活。他的身体也跟上了这里热带季节的奇特节拍。每年的二月到五月,太阳都会像暴怒的上帝一样从空中瞪着大地,随后,季风忽然向西部吹去,开始是狂风,随后就是无休止的倾盆大雨,浸湿世间的一切,直到无论是你的衣服,还是你的床铺,甚至连食物都没有干的。天气依然很热,蒸汽缭绕,闷得人喘不过气来。低洼的丛林小径变成了沼泽,稻田成了污水池,散发出一股腐臭的老鼠味儿。靴子和书本都发了霉。赤裸的缅甸人头戴足有一码宽的棕榈叶编成的帽子,赶着水牛,蹚过膝盖深的积水,耕种稻田。妇女和孩子们则在后面插上青青的秧苗,再用三齿小耙子将秧苗轻轻地拍进泥里。七月和八月,大雨几乎整整两个月不停歇。然后,某天夜里高空中传来几声鹬叫。这些南飞的鹬来自中亚。这时,雨量开始减少,十月份雨季结束。稻田干涸,水稻成熟。缅甸的孩子们用贡因果的果实玩跳房子,在凉爽的风中放风筝。当北缅好像被英国的魂魄附体的时候,短暂的冬天就来临了。野花遍地开放,虽然与英国的野花不完全相同,但却十分相似——浓密灌木丛中的忍冬花,气味与落地的梨相近的野蔷薇,甚至在森林阴暗处还有紫罗兰。太阳在低空旋转,晚上和清晨都非常寒冷,山谷中喷出的白色薄雾就好像一把巨大的水壶烧开时冒出的蒸汽。人们可以出去打猎,打鸭子和鹬。鹬多得难计其数,还有成群的大雁叫着从浅滩上飞起,声音好像运货的火车从铁桥上驶过。成熟的稻谷黄澄澄的,齐腰高,看上去像麦子。缅甸人开始收割,他们头裹头巾,双手环抱在胸前,脸色蜡黄,冻得缩着脖子。清晨,人们在薄雾中穿过纷乱的荒野,空旷的大地上,荒草湿淋淋的,很像英国的草丛。树木光秃秃的,猴子蜷缩在树上,等待着太阳升起。夜晚,他穿过冰冷的小径返回营地的时候,会遇到牧童赶着回家的水牛群。在薄雾中,巨大的水牛角像新月一样若隐若现。床上铺三条毯子,可以享用野味儿馅儿饼,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鸡肉。晚饭后,大家坐在木头上,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喝着啤酒,谈论打猎的事儿。红色火焰舞动着,投射出一圈火光。用人和苦力蹲坐在火光的边缘。他们不好意思硬闯入白人主子的圈子,只是像狗一样向篝火聚拢。躺在床上,他可以听见露珠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就像柔和的雨声。如果你还年轻,如果你不需要思考过去和未来,这确实是非常惬意的生活。
大战爆发之时,佛洛里二十四岁,正是该回家探亲的时候。他设法躲过了兵役,这在当时不难做到,并且似乎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当时在缅甸的英国人有一条自我安慰的理论:维持(英语真是绝妙啊!“维持”与“坚持”多么不同)自己的工作就是最真诚的爱国。对于那些为了参军而丢下自己工作的人,人们甚至有种暗暗的敌意。实际上,佛洛里逃避兵役,是因为东方已经将他腐化了。他不愿意用威士忌、用人和他的缅甸女人去换枯燥的练兵场和紧张、残酷的行军生活。战争正在进行,就像天边的暴风雨。这个又热又脏的国家,远离危险,独有一种孤独、与世隔绝的感觉。每当感到无聊的时候,佛洛里就会沉浸在书里,通过阅读打发时间。尽管有些不情愿,但他还是渐渐成人,厌倦了少年时的玩乐,学会了独立思考。
他的二十五岁生日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他从头到脚全都是可怕的溃疡,这种溃疡虽说名叫泥疮,但实际可能是由威士忌和变质的食物引起的。他的皮肤上留下了小疤痕,两年了还没有消失。几乎就在突然间,他看起来显老了,心态也开始变老。他的年轻时代就此结束了。八年的东方生活,热病、孤独和断断续续的饮酒,都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从此以后,这种孤独和痛苦的感觉年复一年地变得强烈。如今,他一切想法的核心,也是毒害一切的想法,就是对帝国主义氛围越来越深的痛恨,这也是他生活的氛围。因为随着思想的成熟,他已经看清了英国人和大英帝国的真实面目。你无法阻止思想变成熟的脚步,这对于那些接受过一些教育的人来说,可以说是悲剧。因为他们的思想成熟得较慢,等到成熟的时候,这些人早已走上了不归路。印度帝国是一个专制政府——毫无疑问,它非常仁慈,但仍然是一个专制政府,偷窃是它的最终目标。至于那些在东方的英国人,也就是那些白人,佛洛里需要和他们生活在一个圈子里,但他恨他们,以至于他不能公正地对待他们。但不管怎样说,这些家伙并不比别人可恶。他们过的日子并不让人称羡。在异国他乡度过三十年收入低微的生活后,带着一个严重受损的肝脏和在藤椅中坐出来的罗锅儿回到家乡,接着在一个二流俱乐部令人厌烦地过完一生,这样的一笔买卖真是不划算。此外,也不该将白人的生活理想化。有一种观点很盛行:这些身处“帝国前哨”的人至少都特别有才能,特别能吃苦,这是一种错觉。除了那些科研部门——林业部、公共建设部等诸如此类的部门——的人,在印度的英国官员并不需要特别称职。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像英国国内小镇的邮政局长那样辛勤、称职地工作。真正的行政工作主要是由他们的土著下属来做的。专制政府的主干不是官员,而是军队。有了军队,官员与商人无论多愚蠢,都可以平安无事。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非常愚蠢。一个呆板、体面的民族,在二十五万把刺刀后面坚守、保卫着这种呆板。
这是一个令人窒息、使人变愚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一句话、每一个想法都要经过审查。在英国,这种氛围甚至让人难以想象。在英国,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们在公共场合出卖我们的灵魂,然后,私下里,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再把它赎回来。然而,当每个白人都是专制齿轮上一颗嵌齿的时候,友谊也很难存在。言论自由是不可想象的,其他自由倒是可以拥有。你可以自由地成为酒鬼、懒汉、懦夫、造谣者、通奸者,但是你不能自由地独立思考。你对任何问题的看法,只要这个问题稍微有点意义,就要受白人法典的支配。
最后,藏匿于你内心的反叛情绪会像一种秘密疾病一样毒害你。你的人生就是充满谎言的一生。年复一年,你坐在吉卜林思想作祟的小俱乐部里,右手握着威士忌,左手拿着《品坤》杂志,一边听着鲍吉尔上校大肆谈论“那群该死的民族独立主义者就该下油锅”的理论,一边频频表示赞同。你听到你的东方朋友被称作“谄媚的小印度佬儿”时,只能顺从地承认,他们的确是“谄媚的小印度佬儿”;你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刚刚走出校门的蠢货踹头发花白的用人。每当此时,你心中都会燃起对同胞的怒火,巴不得当地人来一场起义,用血腥的手段推翻他们的帝国。然而,这些想法中没有任何可敬之处,甚至没有一丝诚意。因为,从根本上讲,就算印度是专制政府,就算印度人被欺侮、剥削,那又关你什么事?你关心它仅仅是因为你的言论自由被剥夺了。你自己就是专制政治下的产物。一位白人老爷,被一套坚不可摧的禁忌体系束缚住,这种束缚比对和尚或者野人的束缚还要紧。
时光流逝,佛洛里发现自己对白人的世界越来越陌生,无论他严肃地谈论什么话题,都越来越容易惹上麻烦。因此,他早已学会了低调、隐秘地生活,学会了在书本和不可言传的内心世界里生活。甚至连他与医生的交谈都是一种自言自语,因为,虽说医生是一个好人,但他并不能理解佛洛里在说什么。一个人要隐秘地过自己想过的真实的生活,这可真让人堕落。一个人应该顺应生活的潮流,而不是逆流而上。即使当一个打了四十年嗝的白人老爷,也比生活在沉默、孤独、自怨自艾、单调乏味的世界中要好。
佛洛里来缅甸后没有回过英国的家。至于原因,他不会解释的,尽管他心里一清二楚。起初是因为意外没有成行。首先是世界大战,战后,因为缺少受过训练的人,所以公司不能放他离开两年。最后,他终于踏上归途。他渴望回到英国,尽管心里有几分忐忑,就像一个衣冠不整的小伙子要见一位漂亮姑娘时的心情。当年离开家乡的时候,他还是个小伙子,一个前途无量、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尽管他的脸上有一块胎记。仅仅过了十年,他就变得又黄又瘦、酗酒成性,无论是习惯上还是外貌上,几乎都与中年人无异。尽管如此,他依然渴望回到英国。船只借着冬季的信风,像一块锻打粗糙的银子般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向西航行。由于饮食不错,加上闻到海水的味道,佛洛里体内稀薄的血液开始流动加速。他恍然大悟——在缅甸污浊的环境中,他忘记了一件事——他依然年轻,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他会在文明世界里生活一年,会找一位不介意他脸上的胎记的女孩儿——一位有素养的女孩儿,而不是什么白人太太——他会与她结婚,然后再回缅甸忍受十年,或者十五年,然后他们退休。退休后,他或许可以拿一万两千英磅或者一万五千英磅。他们会在乡下买一处农舍,身边有朋友、图书、孩子和动物的陪伴。他们将永远逃离曾经那些白人老爷的做派。他会忘记缅甸,那个差点儿毁了他的恐怖国家。
当到达科伦坡的时候,他发现有一封电报正在等他。他的公司中有三名职员突然死于黑水热。公司很抱歉,但希望他尽快返回仰光。他本该尽可能早点儿踏上回家的旅程的。
佛洛里登上返回仰光的下一班轮船,在心里咒骂自己的运气差,然后乘火车回到总部。他那时还不在凯奥克他达,而是在北缅的另一个城镇。所有的用人都站在阳台上等待他的归来。他本已将这些人全部转给了自己的继任者,但此人死了。再次见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真是不舒服。就在十天前,他还在快速奔向英国的路上,那时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到达英国了。如今他又回到这个看上去老旧的地方,看着那些赤裸着上身的黑皮肤苦力为了行礼争抢不休,还有一个缅甸人在路上对着自己的水牛喊叫。
用人们走上前来将他围住,送上自己的礼物,一圈和善的棕色脸庞。柯斯拉送了一张黑鹿皮。印度人拿来一些甜肉和一个金盏花花环。那时还是个孩子的巴贝送来一只松鼠,关在一个柳条笼子里。还有等待装载行李的牛车。佛洛里走回家,套在脖子上的大花环晃来晃去,看上去有些滑稽。这寒冷冬夜里的昏黄灯光,让人感觉很亲切。到了门口,一个脸色土黄的印度老人正拿着一把小镰刀割草。厨师和园丁的老婆们跪在用人房间前面,在石板上研磨咖喱酱。
有些事在佛洛里心里翻腾。每每这种时刻,一个人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生命中的巨大改变和堕落。因为,他突然意识到,其实在内心深处,他非常乐意回到这里。这个令他讨厌的国家如今已经成了他的祖国和他的家园。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缅甸的土壤浸染了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眼前的这些场景——昏黄的夜色、割草的印度老人、发出吱呀声的车轮、鸣叫的白鹭,这一切都比英国更让他感到亲切。他已经深深扎根于此,或许是他在异国扎下的最深的根。
从那以后,他甚至从没有请过探亲假。他的父亲已经去世,接着是他的母亲。他的姐妹们,那群他从未喜欢过的经常吵架的长脸女人,都已经出嫁,他们彼此几乎没有联系。如今,除了书,他与欧洲再没什么瓜葛了。他已经认识到,重返英国并不能消除他的孤单感。他已经体会到为驻印英国人准备的地狱有何特殊属性。啊,待在巴斯和切尔滕纳姆的那些可怜的老家伙!像坟墓一样的驻印英国人的公寓零落地布满了腐败的各个地方。他们讨论的全是1888年发生在伯格雷沃拉的事。可怜的家伙们,他们知道把心留在一个讨人厌的异国意味着什么。只有一条出路,他看得非常清楚。这就是找到一位能与他共同在缅甸生活的人——是真正地共同生活,分享他的内心世界、隐秘的生活,能够拥有与他一样的缅甸记忆。一个能像他一样爱缅甸,也像他一样恨缅甸的人。一个能帮助自己过上光明磊落的日子的人,一个理解他的人,一个朋友。这就是最终结果。
一个朋友,还是一个老婆?那个不太可能出现的她。假如是一个像莱克斯蒂恩太太那样的人怎么办?那种可恶的女主人,又黄又瘦,嘴里一边喝着鸡尾酒,一边说着人家的闲话,对用人吆五喝六,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二十年却连一个缅甸词语都不学。千万不要是这样的人,上帝保佑。
佛洛里靠在门上。月亮已经消失在丛林浓密的黑色阴影之后,流浪狗依旧在狂吠。他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吉尔伯特的几句诗,只是些普通的押韵的句子,但却非常贴切——大概是“阐述你那复杂的心境”之类的。吉尔伯特真是一个有才华的小讨厌鬼。那么,他所有的麻烦都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吗?仅仅是复杂、懦弱的唠叨,就像“可怜的富裕的小女孩儿”之类的东西吗?难道他不过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用自己的闲散去虚构哀伤?一个精神上的韦迪特里夫人吗?一个没有诗意的汉姆雷特吗?也许吧。若果真如此,能让这些更可以接受吗?痛苦并不会减少一分一毫,因为明知自己面前有某种体面生活的可能,却放任自己随波逐流、自我沉沦、蒙受耻辱、一事无成,这或许是自己造成的。
哦,上帝啊,从自怨自艾中救赎我们吧!佛洛里回到阳台上,拿起步枪,稍稍抽搐了一下,对准了那只流浪狗。流浪狗哀嚎了一声,子弹就在操场上消失了踪影,不靠谱。佛洛里的肩膀上出现一道暗紫色的伤痕。流浪狗被吓得大叫了一声,拔腿就跑,然后,趴在五十码远的地方,又开始有节奏地狂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