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FBI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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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平凡的出身,不平凡的起点(3)

1950年该校关闭时,种族排外的传统和借此以保持学校荣誉的做法依然存在。华盛顿学校董事会强令允许非特区居民子女入学,结果造成白人学生数目锐减,其中许多是从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转来的学生。由于中区高中的入学人数大量减少,学校董事会决定将教学设备移交给仍然实行种族隔离的学校的有色人种分部。学校董事会刚一行动并拒绝了所有呼吁之后,愤怒的学生们便暴跳如雷,他们抹去校门上的“中区高中”的校名,拔掉学校在奠基典礼上埋下的奠基石,划坏校门口的黄铜标志,搬走存放奖杯和奖旗的箱子,偷走学校的档案。这一事实象征着只有白色皮肤才是进入华盛顿上流社会特权阶层的唯一通行证(进入全国上流社会也是如此)。

同教堂和政府机构一样,中区高中是白人中产阶级取得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权利的一种武器。20世纪初,它明显地表达着西沃德广场的道德和种族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主要靠排斥黑人才得以保持下来的。

埃德加并不是胡佛家族中第一个在中区高中就读的人,他的叔叔霍尔斯特德·皮尔斯·胡佛是中区高级中学音乐部的负责人,也曾于1889年在中区高中读书。霍·胡佛仍同埃德加的祖母一同住在学校附近,埃德加在中区高中上学时经常去他家吃午饭,埃德加在中区高中是那种懂得自己需要什么并知道如何达到目的的年轻人。他好像理所当然取得优异成绩,但他对此并不十分看重。由于成绩优异,他被选为致告别词的毕业生代表。但他个人却全力以赴争取做一个被大家公认的学生领袖。为达到这一目标,他想方设法拒不参加那些不能显示他的才华和他不感兴趣的活动,而一心一意地投入他能崭露头角的活动。

年轻的埃德加在中区高中体育不错,他选修最富挑战性的课程,如拉丁文、法语、数学和物理。他最喜欢的课是历史。据他的同班同学回忆,他一有空的时候就常去其他班级旁听他感兴趣的课。在中区高中如果要想受人重视,不光要学习成绩好,参加课外活动特别是体育活动更为重要。埃德加在日记里说,他入学不久就加入了体育协会。他曾想加入足球队,但因不够强壮而遭拒绝。胡佛年轻时身体很好,进入高中时就几乎已长到了5英尺10英寸的高度。但他一直很瘦,直到二十多岁时体重才增加到180磅(晚年体重保持在200磅左右,远远超过他对局里工作人员规定的标准体重)。加入足球队不成,他便参加了田径队,在一位教练的指导下训练了一年。这位教练指导的常胜队于1898年至1921年期间,赢得了四次全国接力赛跑冠军。

机智强悍的辩论高手

高中一年级结束时,埃德加的注意力从体育转到其他方面——辩论。埃德加在低年级时便参加了连战11次无败绩的市冠军队,高年级时,他是该队主要演讲人。没有一个高级中学的辩论队敢向中区高中挑战,因此,中区高中连续五次蝉联全市冠军。

1913年,埃德加·胡佛在高年级时,中区高中辩论队就市公共设施所有权问题及总统提名候选制度问题主办了一系列校内辩论。为取得校际辩论的经验,胡佛的辩论队还同巴尔的摩学院队就总统初选问题展开了辩论,校刊详细报道了这次辩论。

现在简单谈一下有关辩论的情况。辩论队的成员们为了对付巴尔的摩学院的辩论,事先差不多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准备发言稿。他们除了在国会图书馆花大量时间搞研究外,还经常熬夜,一遍又一遍地准备演讲稿。在举行辩论前的一周或10天里,辩论队的所有成员都到深夜才上床睡觉。中区高中辩论队是辩论的正方,提出的战斗口号是“我们要真正有代表性的代表”。胡佛是第一个发言人,他的论证是,美国的民主倾向已正在快速地达到一个能够绝对地和直接地尊重民意的阶段,因此初选是美国发展的自然结果。胡佛先生还代表中区高中作了最后反驳。巴尔的摩队吉勒的反驳各方面都很精彩,但不幸的是胡佛在他后面发言。胡佛以冷静而无情的推理,将反方论点逐个推翻。

后来,胡佛发表了他对辩论有益的感想:“辩论以多种形式使人们受益。它训练人不发脾气,不去讽刺,教人镇定和在精神上自我控制。它在辩论者面前生动地体现出辩论时以理取胜的重要性,因为辩论像其他比赛一样,会出现漏洞,给人以攻击的机会。但当仲裁是一个由三位律师组成的委员会时,以歪理和谬论来猛击对方就没有什么用了。最后,它为高级中学的辩论者提供了一个实际的有益的生活例子,即人与人之间的斗智。这就是辩论。”

埃德加已经懂得,提出自己的意见时,不要作为个人看法提出来,而要作为显然被所有严肃和诚实的人所承认的事实真相提出来,这样才更有分量。

从他二年级时写的一篇辩论提纲中可以看出他的辩论风格。

废除死刑问题辩论提纲(反方)

1.圣经主张死刑。

2.所有基督教国家都主张死刑。

3.废除死刑将对国家产生可悲的影响。

(已作摘要)

该论点很有力量,它不是针对推理而是针对审判人的忠诚(此处指辩论仲裁人)。审判人的选择或者是赞同这一论点,或者是承认自己对支持他的权威的基本信条持怀疑态度(这当然是被严禁的)。他必须赞同,否则就显得不够忠诚。

埃德加后来发现这种辩论形式大可适用于更广的范围。在中区高中的辩论,使胡佛得以探究和发展他的性格的重要特点。一个辩论者必须喜欢为斗智而辩论,他必须酷爱一场辩论,他必须能为正反方辩论。一个成功的辩论者必须将他的个人观点和他用以支持个人立场的辩论截然分开。辩论锻炼人们平心静气地评价某个论点的说服力,它使人懂得,辩论结果并非取决于你是否相信某一立场的正确性,而主要取决于支持这一立场的事实和逻辑。

胡佛的辩论经验发展了他好斗的性格和他在后来事业中加强防卫的能力。同样重要的是,辩论还使他学会明智地分析自己实力的强弱方面。直到晚年,胡佛特有的冷静和深思熟虑在许多政治抗争中都保护了他。当他认为他的立场有问题时,他常常避开斗争,无论他的上下级怎样恳求也无济于事。在集体讨论中,他往往持怀疑态度,从多方面分析利弊,可一旦投入战斗,就坚决维护自己的立场。

在胡佛的全部生涯中,他酷爱争论,而且寻找机会同他的对手、敌人甚至朋友纠缠不休。胡佛的对手通常就一个存亡攸关的重要政治问题同他进行斗争,以为经过一场较量之后,双方就可和解。但他们却发现他们卷入了一场与对手无休止的苦战,即使所争论的问题早被遗忘了,他们的敌人还要持续地斗下去。胡佛喜欢斗,而大多数人不喜欢斗,所以,胡佛最后总能把他们拖败。

军训队里的模范连长

辩论只是胡佛在中区高中时最感兴趣的事情之一,另一个对他的性格发展有同样重要影响的便是他入学第一周就参加的中区高中军训队。

在中区高中,体育队队长享有最高的威望,其次就要算军训队队长了。中区高级中学军训大队于1882年建校时成立,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传统。苏沙进行曲《华盛顿高级中学的军训生》最初就是为中区高中军训生写的,他们把它当作校歌。华盛顿每个高级中学都有一个由3个连组成的军训队,每个连约有军训生60人,分成4~8个班。每年年初,一年前还没有指挥权的高年级学生要进行一次操练知识测验,然后从这些人中选拔各连连长和全市军训团的上校和参谋(有色人种学校有自己的军训队和自己的军团,但报界和华盛顿的白人对他们的活动持置之不理的态度)。

军训生在操练日穿着制服来上学,他们把作为连队徽章的缎带送给女朋友。他们每星期一和星期四在划定的街区进行一个半小时的操练,当遇到雨雪天气时,他们就在中区高中的训练馆里操练。每年春天,在白宫椭圆广场举行操练比赛,比赛的同时,还有各连举行的联谊会和舞会,以及全市军训团的舞会,这项活动被认为是一学年中的重大活动。

军训团还在白宫附近进行模拟战斗,并接受内阁成员和军官们的检阅。在中区高中的开始两年,胡佛接受的是下级和高级军官的训练,他们进行对抗演习,并练习“口号嗓音”。他在一年级的日记里提到他课后与其他队员的一次碰头会:“去1117—G—N·W开了班会,下士、上尉、中尉和中士都到了。会开得真好。”胡佛在低年级时即被任命为中区高中13连的中士,他在军训队好像是个重要角色,因为校报上的一条消息特地对他喊号令的音量作了评论。

胡佛在高年级时,通过10月份团和连的考试,被选为A连连长。同连的另一个上尉琼斯当时是足球球星和班主席,后来成了西点军校的全美足球队队员,然后又担任该队教练。同连的第三个上尉大卫·布莱克洛克后来当上了将军。

胡佛任连长非常认真负责。按照惯例,军训队在举行总统就职仪式时要列队行进。胡佛领着他的连队参加了威尔逊总统的就职仪式。事后,胡佛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文章要他的连队注意该年的真正目标,即全市春季操练大赛。他感谢校长为军训队的出色操练颁发奖章,并批准军训队在开罗旅馆开舞会(胡佛的父母做伴随)。接着他又提醒队员们认真对待摆在面前的真正任务:“军官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经常是傍晚开会,清晨休会。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方案,这就是说,要开始不停地工作。上场、战斗和操练是三大要素。”

最后一次检阅后,胡佛回忆他的连长经历时说:“这一年是最令人愉快的一年,因为再没有什么比同一个你感觉在全心全意支持你的军官和队员组成的连队在一起更令人快乐了。我今年最伤心的时刻就是我意识到我必须与已经成为我生活一部分的伙伴们分手。最后,请允许我说,我希望1912~1913年A连中的每个人都把我当作朋友和帮手,不论我们以后在何处相逢。”

要训练一个集体以正规化的形式听从指挥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只有那些对这个集体的团结一致和对达到团结一致的方法感到内心满意的人,才能从中得到报偿。胡佛的确在全神贯注、满怀兴趣地探索如何获得群体内聚力的方法。对他来说,这是研究群体动力的一种练习,这种练习本身就很重要。

在中区高中的经历使胡佛早年便知道自己有鼓动和领导才能。他对组织和领导一个集体的过程本身很感兴趣,也使得他后来在联邦调查局任职时在办公程序上消耗的时间特别多。他的批评者认为他工作不得要领,但是看看早年时期的胡佛对于组织工作本身的兴趣,也就可以理解他这种工作作风了。根据他在中区高中军训队任上尉的工作经验,他预感到如果他能将联邦调查局组成一个类似军训队的受人高度尊敬的机构,他将可以得到实际和心理上的报偿。埃德加离开中区高中后,一直保留着他对在公共场合与人竞争的热爱和人生不过是一场斗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