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平凡的出身,不平凡的起点(2)
埃德加先是在附近的两个长老会教堂做礼拜,即位于马里兰和东北第六街的东长老会教堂及都市长老会教堂。后来,这两个教堂合并为国会山长老会,聚会地点在原来的都市教堂。旧的东长老会教堂变成黑人聚会处。胡佛在小学时期的最初几年大概是在主日学校做礼拜,他在那里领到一本《新约全书》以便背诵圣经经文。埃德加上小学时,狄克加入了路德教会,地址是位于独立大道的第二、第三街之间的国会图书馆附属部。
埃德加随着哥哥加入了路德教,于1907年成为主日学校的班干事,当时狄克是这个主日学校的主管人。1907年9月,这两兄弟都还是路德教会的教友时,本堂牧师约翰·威德利博士在狄克未婚妻的家里为狄克主持了婚礼。同年12月27日(星期四),这位牧师又在西沃德广场411号狄克家里为埃德加施了洗礼,从此,埃德加成为正式教徒。
1909年埃德加14岁,他辞去了主日学校的班干事职务,但大概仍然是路德教会的教友,后来又被选为主日学校的校干事,这也许是他这个年龄的人所能担任的最高职务了。大概就在这时,胡佛兄弟们觉得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在本区已捞不到什么好处了。狄克开始受轮船检查机构宣传的影响,埃德加的目光也开始从东区高中转向声望更高的中区高中。两兄弟开始寻找其他的教会和派别。
1909年2月14日,埃德加参加了基督徒力行社的聚会。该社是公理会的青年组织。第二天,他去救世主教堂听了狄克的讲道。2月16日,他又去圣保罗教堂参加布道会议。根据埃德加在日记中的记载,1909年他还继续上主日学校,也继续留在路德教会。但到年底,他和狄克下了很大的决心,狄克从路德教会转到了老长老会的“老第一”教会,它位于华盛顿西北部国会山脚下,靠近司法部广场的约翰·马歇尔广场,离西沃德广场约有八个街区或有轨电车一站的距离。
1910年1月9日,狄克担任本堂长老之职。埃德加再次效法狄克,1910年9月11日,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加入了长老会,首次从D.麦克劳德博士手中领取了圣餐。”狄克和埃德加可能是由莉莲介绍到“老第一”的,因为莉莲1908年6月20日的婚礼就是由“老第一”教堂的牧师主持的。莉莲是“老第一”教友的另一证据是麦克劳德牧师于1910年6月23日给莉莲的女儿施了洗礼。
转到“老第一”后,胡佛兄弟们也就从一个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教会转到了代表国会山中产阶级最高层的教堂,这个教堂是华盛顿最有名望的教堂,也是美国最著名的长老会教堂之一。长老会还没有这个教堂的时候,就在国会山最高法院的旧楼主持礼拜,它的教友中有总统、最高法院的法官和国会的议员。由于金钱和上流社会在19世纪早期向更远的西北部移动,因此“老第一”只是顶着上流社会之名,来此聚会的教徒其实都是中产阶级。胡佛后来一直保持了“老第一”及其后身“长老会全国中心”的教友资格。他经常说这座教堂和这里的牧师对他青年时代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唐纳德·坎贝尔·麦克劳德博士,他在1899~1913年间任“老第一”的牧师。其次是约翰·布雷顿·克拉克,他继麦克劳德之后于1913~1926年任“老第一”的牧师。
虽然埃德加·胡佛曾是路德教堂主日学校的一名雄心勃勃且有献身精神的成员,但当他转到“老第一”主日学校后,变得更加虔诚了。他在日记中提到了1910年秋季在该教堂举行的教师会议。他显然在整个高中时代一直领导着主日学校的一个班级。他的朋友们回忆说,他经常身穿他在中区高级中学军训时的制服去给他主日学校的班级上课。他们认为这表现出他有非同寻常的热诚。
埃德加作为主日学校教师的职责是根据由全国性主日学校组织“美国主日学校联合会”制定的圣经课文准备每一周的讲课。他还负责防止“老第一”主日学校的学员转入别校和吸收新的学员,以保持高度的士气和热诚。
作为主日学校的教师,如果对学校的教义在社会、政治或宗教方面有什么保留,或者不善于管理同他年龄相差无几的学员,他就不可能取得极大的成功。胡佛时期的主日学校是一个具有一百多年悠久历史的全国性机构,它的品格和风格久负盛名。很多美国人认为它的宗旨颇有吸引力,也有一些人认为它十分荒谬,埃德加·胡佛显然是接受它的。
埃德加和狄克并非生来就是进主日学校的材料,只可以算是皈依宗教者。对他们来说,在主日学校不仅能学到礼仪,而且使人有机会投身到前进的新教运动中去,使变化中的美国产生一种秩序。主日学校把胡佛卷入到时代精神中来。胡佛在主日学校里接触的人都认为“组织不但是一种需要,而且是生活中的主要创造行为”。胡佛日后事业上的重要标志是他的组织才能和对官僚程序的热爱,这也是当年作为主日学校的领导者取得成功的必备条件。
埃德加任主日学校教师时,常常在班上领唱赞美诗和训练学生们背诵圣经(他本人曾是“老第一”唱诗班的童声高音部成员,直到他变嗓子为止)。唱歌是主日学校最著名也是最普及的活动。活动中出现了这样一些著名的赞美诗,如:“圣经这样告诉我们,我们将在河边集会”,“倾听主日学校大队的脚步声”及“我是一名小士兵”。胡佛最喜欢听主日学校孩子们集会时唱的一首反对犯罪的歌,“叫他住手!叫他住手!无论他犯了什么错。”
胡佛在主日学校强调背诵圣经,且采用全国主日学校组织规定的标准课程表。他的教学计划是根据孩子们的兴趣选出段落,把每堂课都组织得像一篇诉状,引导全班人接受其中的道德训诫,并为耶稣做出裁决。这位前主日学校教师的做法和目标与他后来任联邦调查局局长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在道德课上引用的例子已经不是该隐和亚伯,而是约翰·迪林杰、马·巴克和哈里·德克斯特·怀特等人,如此而已。
1948年时,胡佛曾把他的主日学校描绘为“预防犯罪实验室”,美国人以为他指的是主日学校每周灌输的道德格言,但对他来说,主日学校的意义远远不止这些,它反映并强调了一个几乎被人忘却的生活方式,它曾经是保卫传统的美国不受外来人侵扰的十字军,而外来人的真正罪过就是他们引起了胡佛幼时的美国,即西沃德广场的美国的恐怖感。
高级中学的优等生
在华盛顿受尊敬的中产阶级认为,公立学校同教会一样,是神圣的机构。1909年,埃德加决定离开西沃德广场去三英里外的中区高级中学上学,而不去相隔一个街区的东区高级中学(狄克和莉莲读过书的中学),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目的是寻求本市能够提供的最佳机会。中区高级中学是市里历史最悠久、最有威望、最负盛名的公立学校,能从那里毕业便是在白人中产阶层社区里取得了一项重要成就。
中区高中是埃德加施展雄心的一个理想地方。该校于1882年成立,是城内第一所白人学校,当时东区、西区、分校、商业学校、技校都还没有成立。人们称它为华盛顿高中。1909年至1913年,胡佛在那里上学时,该校位于第七街和“O”N·W·街的旧址。胡佛毕业三年后,学校搬到了第十三街和克里夫顿街N·W·的一个居民区,距离哈佛大学仅几个街区。中区高中连同它的学校设施和运动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当时是全市最好的学校。
胡佛上学期间,华盛顿的公立学校在学术上已达到了很高水平,学校领导有方,管理出色,特区当局拨给的预算足以使历任校长聘到优秀的教师。当时,华盛顿的公立学校,特别是高中名声远扬,因此吸引了不少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学生离开本州来此就学。从1902年到1920年,其中包括胡佛在那里读书的时期,中区高中是由埃默里·M.威尔逊领导,他被毕业生们誉为该校历史上最优秀的校长。威尔逊领导着一支杰出的教师队伍,他为学生们(胡佛入学那年有1060名学生)制订的课程表要求极为严格,此外还定期邀请美国政界名流来校演讲,该校在华盛顿地区鼓吹学校精神和推崇荣誉感。学生们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他们代表本校在校际竞争中争夺球队和俱乐部的领导职位,夺得胜利就会赢得赞颂。球队获胜后,学生们就会聚集起来庆祝胜利,齐唱“赞美给我们赐福的上帝”。华盛顿也将该校的学生看作本市青年中的精英,所以学生们也都想在本校争得一点名气。
就像传说中的英国公立学校的学生们一样,中区高中出来的许多学生对他们在这里经历的生活都怀有非常强烈的感情,似乎在他们后来的生活里就找不出什么事情值得与它相比。一位校长说,中区高中甚至超过了英国公立学校。“论出人头地的毕业生之多,中区高中堪与伊顿公学或哈罗公学相比。”这位校长在1941年写道,“只有一点例外……那就是,进入这所学校不看等级、财富和社会地位,所有人都可以进来,每个人在这里和后来生活中出名的机会都是均等的。”1912年(胡佛毕业的前一年)的毕业生代表在该校第55届联谊会上说:“中区高中具有一个私立学校的全部热情,我所指的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本校。从本校出去的人中许多都成了杰出的公民——医生、律师、外交官。它虽然是一所公立高级中学,但它享有地位。它有一种个性,有一种气魄。”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进入中区高中,因为它是一所种族隔离的学校,排除黑人入校似乎是使中区高中学生们具有优越感的一个主要因素。在该校的出版物中随处可见种族主义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