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找到生命的意义,它就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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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存在先于本质。”

——让-保罗·萨特(1905-1980),法国哲学家

存在主义者

第一次读到萨特和他的存在主义同好阿尔贝·加缪的东西后,我便心醉神迷了。这可是关于人生、关于寻找意义、关于自身行为方式的哲学。诚然,其中有些内容是很抽象,让人迷糊[有个学生跟我说,他试着读了一下萨特的《存在与虚无》(Being and Nothingness),可读到“虚无”两个字的时候,眼睛就直了],但这不正是我一直以来寻找的那种哲学吗?

如果来场大比拼,用最短的话概括一整套哲学立场,萨特上面的这六个字肯定会赢——或者至少可以与乔治·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Esse est percipi)打成平手。当代存在主义的基础就是建立在萨特那句话上的。

而他所说的,就是人不同于物品——比如我的烤面包机,不能用他的特性来定义。烤面包机被制造出来是为了烤面包,烤面包的能力就是它的目的和本质。但是,我们人类可以创造和改变自己最根本的特性和目的,所以说人拥有某种无法更改的、决定性的本质是说不通的。首先,我们存在;然后,我们创造自己。而我的烤面包机想做也做不到这一点。

当然,萨特并不是在说我们可以自己创造我们的身体特性。我没办法让自己变高,也不能让自己在摩洛哥出生。但那些重要的东西,那些本质上让我成为一个独立个人的特质——比如,我希望怎么生活,我要用有限的生命来做些什么,我愿意为什么献出生命——是由我来决定的。它们是人人都可争取的,我也有份儿。

萨特和他那些一起喝咖啡的存在主义小伙伴——加缪和西蒙娜·德·波伏娃,用一种威廉·詹姆斯式的方法解决掉了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难题:他们的第一个自由意志行动就是宣布存在先于本质。现在,我们言归正传。

萨特描述的,并不仅仅是指这个潜质是人类独有的,而是在规诫我们要张开双臂拥抱它,以及对由此我们会成为哪种人负起责任来。如果我们抬脚逃开人的这种能力,就等于抛弃了我们的本质存在,让自己成了一件普通物品。

萨特列出来的那些我们无意间将自己变成物品的各种行为——那些好像在表明本质先于存在的行为——让人不寒而栗。我们双肩一耸,说几句话,就把创造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抽烟是因为我有成瘾性人格——我就是这种人”,或者“我信仰的是亚伯拉罕的神[1],因为我妈是这么跟我说的——我的成长方式就是这样的”。另一种逃避的方式是,将我们的本质天性等同于某个已被预先设定好的角色身份,比如,某位妻子会说:“我是别人的妻子,这就是我的身份。”当然,我们选择“妻子”的身份,是完全真实的,但要是我们认为自己已经预先被这身份决定好了——这就是我们无法更改的本质天性——我们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物品。

根据萨特所言,由于犹太——基督教的教条说,我们一出生上帝就决定了我们的本质,这是上帝的特权,所以历史地来看,我们倾向于将自己视为某种物品。不然,认为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特质,就成了一种亵渎和不敬。但是,我们一直在逃避创造自己这一责任的主因还是那么做太可怕了:如果我是自己命运的主人,结果我的命却不怎么好的话,就谁都不能怪,只能怪自己了。

归根结底,这个存在主义概念比任何其他生活哲学都更能引起我的共鸣。生命的意义不是找到的,而是自己创造的,这种观点颇称我心意。事实上,它似乎还是绝对不可或缺的。

注释:

[1]亚伯拉罕的神(God of Abraham)是一句意第绪语的犹太祈祷文,通常由女人和女孩在安息日结束时祷念(男人们则在教堂里参加晚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