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叶圣陶在其小说《多收了三五斗》中写道:“那些戴旧毡帽的以为今年天照应,雨水调匀,小虫子也不来作梗,一亩田多收了三五斗,该得透一透气了。”哪知“哪里有跌得这样厉害的”! “柜台前迸裂了希望的肥皂泡,赶走了入秋以来望着沉重的谷穗所感到的快乐”。
简单来讲,他所描述的正是“谷贱伤农”的社会现象。“谷贱伤农”出自《汉书·食货志》上篇,指的主要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越是丰收的年份,农民的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湖北省粮食总产达540.66亿斤,比2014年增产23.8亿斤。在湖北省的很多地方,粮农却陷入了丰产不丰收甚至大幅亏本的困境当中。粮价大幅下跌,其中,小麦收购均价由全年的高点1.26元/斤跌至1.03元/斤,跌幅达18.3%。
从经济学原理来看,正是因为粮食丰收,导致粮食在市场上供过于求,粮价自然就会出现下跌,甚至贱价的趋势,农民的收入就会相应地减少。所以也就出现适逢丰收年份,国家出台各种政策(例如最低收购价)来帮助农民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样,当农产品等出现减产,市场上因为供不应求而出现商品单价上涨现象时,国家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例如最高限价)等来进行市场调控,防止商家漫天要价,造成市场紊乱。
虽然我们曾在上文中谈及市场调节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但是正如结尾处我们所提到的那样,这里所说的只是通常情况下,而非一切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有时候难免会出现失控和失衡的现象,经济学家们将市场本身不能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情况称为“市场失灵”。
一般来讲,造成市场失灵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外部性。指的是个体的行为对第三者福利的影响,如化工厂排放烟尘造成的污染。第二,市场势力。指的主要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不恰当地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如垄断行为和垄断价格的出现。
面对“市场失灵”状况的出现,就需要通过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对其进行调控和平衡,以期促进效率和平等。比如,面对化工厂的污染和垄断等,市场束手无策,但政府可以通过颁布环境保护法规以及相应的处罚政策等方式对其进行遏制。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可以将政府这种干预行为理解为:政策的制定无非是要达到将经济蛋糕做大和改变蛋糕的分割方式这两个目的。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谈到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责时,曾将其描述为“守夜人”,他认为:“如果市场一切运行正常,政府就不会也不应该对市场进行干预。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通常不能解决诸如外部性(例如污染)、公共产品(例如路灯)以及垄断等问题。”这就是“经济学十大原理”中的第七大原理——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的意义所在。
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调节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宏观调控既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中国,宏观调控需要借助于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法律手段等来完成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等任务。
由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当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不足以承担平衡市场的重任而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时,就必须依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调控和平衡,使市场经济继续平稳发展下去。
当然,这里我们所说的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同样也不意味着它总能这样,毕竟从政策的制定和颁布到实行,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另外,还需要考虑市场中不可操控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