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新编国文读本 甲种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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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锦衣卫和廷杖

吴晗

在旧式的政体之下,皇帝只代表他个人,他的家族,以及在他外围的一个特殊阶级的利益。比较起被统治的万民来,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远接近危险。为了维持权威和利益,他不得不想尽镇压的法子。公开的军校和公开的律例刑章不够用,便利用特种组织,特种监狱和特种侦探,来监视来对付每一个可疑的人。他们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询、处刑。在军队中,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中,在民间,在集会场所、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班人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种组织,历代的名称不同,在明初的叫做锦衣卫。

锦衣卫是内廷亲军,是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属都督府。其下有镇抚府,专治刑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锦衣卫的职务,主要的是“侦察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动或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明太祖深知宗教集团中的一些传说,对于渴望改造生活的农民发生怎样的政治作用,他尤其了解聚众结社对于现实政权是怎样严重的威胁。他既已掌握政权,并且为这政权立下了基础,唯一的问题是怎样使子子孙孙毫不费事的继承这政权。他感到的不安有两方面。其一是并肩起事的诸将,个个都身经百战,猛悍非常。其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们有地方的势力,有政治的声望,又富有计谋。他自己在位,固然镇压得了,但也还不很稳当。身后的继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应变。到太子死后,他已是望七之年,太孙不但年幼,而且看来比太子更不中用。他要替儿孙斩除荆棘,使自己安心,便不惜用一切的残酷手段,大兴党案,杀戮功臣。又用整顿吏治,乱国用重刑等说法,把内外官吏和地主豪绅也着实淘汰了一下。他创立锦衣卫,授与极大的权,便是为此。经过几次的大屠杀以后,臣民侧足而立,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安定了,才把大小案件都归法司治理,解除了锦衣卫的特权。

和锦衣卫互相表里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是明太祖的创作,廷杖却是抄袭元朝的。

在元以前,君臣之间的距离还不怎么远,三公坐而论道,是皇帝的师友。到了宋代,虽然臣僚在殿廷没有坐处,却也礼待大臣,绝没有非礼的行为。“士可杀不可辱”这一种传统观念,上下都能体会。蒙古人可不同了,他们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他们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的臣僚也就是军队的将校,一有过错,拉下来打一顿,打完照旧办事。不论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时或战时,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中书省的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明太祖继元而起,虽然竭力摈弃胡俗胡化,却把杖责大臣的故事继承了下来,而且常常施用。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的恩意也丝毫不存了。

这两件事,他的儿孙都承受了下来,认为“祖制”。而且变本加厉,锦衣卫之上又来一个东厂或西厂,或在东西厂之上又加一个内行厂。都由太监提督,连锦衣卫也在被侦察之列。这使一般士大夫吓得提心吊胆,晏起早睡,不敢偶语,骑校过门,如遇大盗。廷杖呢,去衣受笞,血肉横飞,皇帝用来箝制言官,太监用来处罚异己。一直到亡国,这个“祖制”才与国同亡。

(一)锦衣卫和廷杖的名称,普通的中学历史教本也许提起,可是决不能说得详细、透彻。然而我们对于史事,必须了解它前后的因果,彼此的关系,才算真知识。像这一篇,就是了解史事的一个例子。

(二)读过这一篇,可以把第一册里《人民的世纪》一篇翻出来参看。明朝不是“人民的世纪”,天下是属于皇帝的,所以会有这样狠毒残酷的事情。真正进了“人民的世纪”,就决不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