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劳里斯顿花园街谜案
我承认对此颇为惊讶——福尔摩斯理论的实用性再次得到了验证,这让我对他的分析能力心生敬仰。然而,我依然不解的是,这一切是不是为了迷惑我而事先安排好的,虽然我还不明白他这样做是出于何种目的。我望着他,此时他已经读完信了,眼神暗淡空洞,陷入了沉思。
“你究竟是怎么推断出来的?”我问他。
“推断出什么?”他不耐烦地说。
“嗨,不就是那小伙子是退役海军中士的推断么。”
“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我没空跟你掰扯。”他粗鲁地回答道,接着又笑着说,“请原谅我的粗鲁,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这也好。话说回来,你真的看不出那人是个海军中士?”
“嗯,还真没看出来。”
“要知道他是名海军中士很简单,但要解释我为什么知道,那就不好说了。好比有人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也许会觉得很难,但你却非常肯定这一事实。即使他在街道对面,我也能看到他手背上的蓝色锚状刺青,这代表的是海洋;他有军人般的气质,蓄着军人特有的络腮胡,由此可以推断出他是一名海军;他看上去有些居高自傲,习惯于下命令,我想你肯定也看到他昂首挺胸的样子和手中的拐杖了吧;从外表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沉稳可敬的中年男子,这一切都推断出他曾经是一名海军中士。”
福尔摩斯说:“这算不得什么。”尽管我从他的表情里可以看得出,他对于我的惊讶和赞叹是窃喜的,“我刚刚说最近没有案子可破,看来是我错了,看这个。”他把信差送来的信抛给我。
“啊呀。”我大致扫了一下内容,不禁失声喊道,“这可是件棘手难办的事情!”
“看起来的确有些不同寻常。”他冷静地说道。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否帮我大声地念一下?”
我念给他听的来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发生了一起惨案。深夜两点,我们的巡警看到一间空置已久的房间亮着灯,怀疑那儿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儿,结果发现门是开着的,在摆设简陋的前厅里发现了一具穿着整洁的男尸,其上衣口袋里有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伊诺克·J.德雷贝,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的字样。这不是一起抢劫案,至于被害人是怎么死的也无从得知。房内有血迹,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我们很迷惑,他是怎样进入这座空房子的?整件事情都很令人费解。十二点前,无论您何时过来,我都会在场候教,并将现场保持原样。如果您来不了,我会对这里的情况详加描述,如蒙赐教,将感激不尽。
您忠诚的
托比亚斯·格莱森
我的同伴说:“格莱森算得上是伦敦警察厅中的精兵干将,他和雷斯垂德是那帮吃干饭的家伙中少有的精干之人。他俩反应灵敏、精力充沛,却墨守成规,守旧得简直超乎人们的想象。两人争强好胜,就像一对爱臭美的女人一样总是互相嫉妒。要是他俩一起办理这件案子,那就有好戏看了。”
他还在那儿说东道西,若无其事,这令我颇感惊讶。“确实一刻都不能再耽搁了。”我说,“我去给你叫辆车吧。”
“我还不确定去不去呢。是人都有惰性,何况我还是很懒的那种人,当然了,有些事情让人来劲的时候,我也是很勤快的。”
“怎么?这不正是你一直想要得到的机会吗?”
“我亲爱的朋友,这关我什么事呢?假如我把整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你可以确保格莱森和雷斯垂德,还有警察厅会把功劳全都算到我头上吗?绝不可能。这就是咨询侦探的下场。”
“但他求你帮忙啊!”
“是的,他知道自己技不如人,只在我一人面前的话,他也会承认。一旦有第三个人在场,他宁愿割掉自己的舌头也不会服输的。但是咱们一起去看看也无妨。我可以亲自去现场调查调查,即使查不出什么名堂,好歹也可以看一看他们的笑话。走吧!”
他急匆匆地穿上外套,从这些举动可以看出他情绪高涨,而刚才的淡漠早已消失不见了。他说:“把你的帽子也戴上呀。”
“你希望我也同去?”
“是的,要是你没有其他更要紧的事情需要处理的话。”一分钟后,我俩坐上了一辆马车,迅速赶往布里克斯顿路。
那是一个云雾朦胧的早晨,暗褐色的雾笼罩着屋顶,看上去就像是泥泞的街道的倒影。我的同伴精神亢奋、兴致勃勃,东拉西扯地说着克雷莫纳小提琴、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和艾玛蒂小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沉默不语,因为阴沉的天气和棘手的案件让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沮丧。
“貌似你对手头上的事情并不怎么上心啊!”最后我打断了福尔摩斯对音乐的长篇大论。
“还没有证据啊,”他回答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得出结论是犯错的根源,这是有偏见的判断。”
“你马上就有证据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外面,“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就是布里克斯顿路,信里所说的血案就发生在那栋房子里。”
“的确如此。停车,司机,停车!”距离那栋房子大约还有100码,但是他坚持要下车,于是我们步行走完了剩下的路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屋单从外面看就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那里总共有四栋房子,都离街道不是太远,两栋已有人入住,两栋仍然闲置,而3号就是闲置中的一栋。空房靠近街道那一面有三排窗户,显得单调乏味,窗格上到处贴着招租卡牌,看起来模糊不清,让看到的人误以为是自己患了白内障。花园里种着病恹恹的植物,隔开了房子和街道。一条狭窄的小道横穿花园,泛黄的颜色说明它是用黏土和沙砾铺成的,经过大雨一整夜的冲刷,地面显得泥泞不堪。花园由一堵3英尺高的砖墙围绕着,墙头上是木头围成的栅栏,健壮的巡警靠着墙守在门口,一群游手好闲的人围在那里,伸长脖子,睁大眼睛,一个个都在朝里望去,试图一探究竟。
我原本猜想夏洛克·福尔摩斯肯定会急匆匆地钻进房间,一头扎进案子,研究其中的奥秘,然而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他那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对我来说无异于矫揉造作。他在小道上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时而两眼无神地盯着地面;时而又仰头望着天空;时而看看对面的房子以及铁轨。经过一番审视,他慢慢走上那条小道,更确切地说,他走上的是草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地面。他停下过两次,一次我看到他微微笑了,并且还听到他发出满意的感叹声。湿湿的黏土留下了许多的脚印,但是因为警察已经来这儿仔细检查过了,我弄不明白他希望从中看出什么?但我依然相信以他的机智敏锐,定能从中看出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在房子的门口处,我们碰见了一个身材高大、脸色苍白、淡黄色头发的男子,他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冲过来紧紧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您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没有碰任何东西。”
“除了那里!”我的同伴指着那条小道说,“即使有一群水牛走过去都不会乱成那样吧。这么看来,格莱森,想必你自己已经得出结论了吧!”
“屋内事情太多,我在里面忙活儿,”探长闪烁其词地说,“我的同事雷斯垂德也来了,房子外面是由他负责的。”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扬起他的眉头,嘲讽地说:“有你和雷斯垂德两位亲临现场,其他人来就没多大必要了,也不会有更多的发现。”
格莱森搓了搓手,自鸣得意地说:“我觉得,该做的我们都做了。这的确是一件怪异的案子,我知道您很擅长这种棘手的事情。”
“你不是坐车来这儿的吗?”福尔摩斯问。
“不是的,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坐车?”
“也没有,先生。”
“好吧,那我们进房子里面看看。”他问完这些不合逻辑的问题后就大步流星地走进房子里,格莱森紧随其后,显得吃惊不已。
一条短小的过道通往厨房和办公室,过道上什么也没有铺,布满了灰尘,在它的左右各有一扇门,一扇看起来有好几个星期都没有开过了;另一扇则是通往餐厅的,也就是事发地点。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因为亲临事发现场,我的心情非常压抑。
那间房子很大,呈四方形,简陋的摆设使房子显得更大。墙面是用花哨的劣质墙纸装饰起来的,有的地方已经发霉了,有的地方墙纸脱落露出了黄色的墙泥,门的对面是一个精致的壁炉,上面摆放着一个仿大理石的壁炉台,墙角摆放着一节红色的蜡烛。那扇唯一的窗户很脏,因此房内的光线模糊朦胧,房子内的一切也蒙上一层暗灰的色调,整间房子都布满了灰尘,显得更为昏暗。
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一些细节。现在,我的目光集中在地板上四肢伸展的死者,他面无表情、眼神暗淡空洞,眼睛直愣愣地盯着褪了色的天花板。这名男子年约四十三到四十四岁,中等身材,肩膀宽厚,留有黑色鬈发,蓄着又短又粗的胡子,上身着厚厚的绒面大衣和马甲,下身着浅色的牛仔裤,领口和袖口都非常干净,身旁的帽子也洗刷得十分整洁。他的手紧紧攥着,手臂平铺在地板上,下肢交织在一起,看得出他临死之前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他僵硬的表情露出一种恐惧感,在我看来就是一种仇恨,这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凄惨恐怖的扭曲、痛苦的挣扎和极不自然的姿势,加之他塌陷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使他看起来非常怪异,像是猿猴一般。我曾经见过很多死尸,但是在伦敦市郊的大路旁,这间昏暗的、满是灰尘的公寓里,我见到了最可怕的死尸。
瘦小的雷斯垂德跟往常一样,摆出一副大侦探的样子,立在门口同我和我的同伴打招呼。他说:“这件案子肯定会引起轰动的,先生。我也不是新手了,可是却没有看出任何端倪。”
“没有线索吗?”格莱森说。
“一点也没有。”雷斯垂德随声附和道。
夏洛克·福尔摩斯靠近尸体,双膝跪在地板上,心无旁骛地检查着。“你确定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他指着地板上的一团血迹说。
“确实没有!”两位探长异口同声地说。
“这么说来,这血迹必然是其他人的,如果这是一起谋杀案的话,那就极有可能是凶手的。这让我想起了1834年乌特勒支城范·詹森之死的情形。格莱森,你还记得那件案子吗?”
“不记得了,先生。”
“翻阅一下那件案子,你真的应该多加了解。世界上没有什么新鲜事物,类似的案子之前也发生过。”
他一边说,一边用他那灵活的手指到处比画,摸摸这儿,按按那儿,还解开了死者上衣纽扣开始检查。然而,此时的他,眼神又变成之前那样,显得扑朔迷离了。验尸迅速完毕,你根本无法想象他检查时的细致入微。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看了看死者脚上穿的漆皮大靴的鞋底。
“你们没有动过尸体吗?”他问道。
“除了必要的检查,其余都没动过。”
“现在可以送进停尸房了。”他说,“再没什么好检查的了。”
格莱森叫了四个手下,用担架把死者抬了出去。刚把死者抬起来,一枚戒指就掉落在地板上,发出了叮的一声,雷斯垂德急忙从地上捡起这枚戒指,迷惑不解地盯着戒指,大叫道:“有女人来过这里,这是一枚女式的结婚戒指!”
说着,他把戒指放在手掌心上,我们都围着他,盯着这枚戒指,这无疑是一枚戴在新娘手指上的普通金戒指。
格莱森说:“本来就已经够复杂了,天杀的,这让案子变得更复杂了呀!”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就能确定这不会让案子变简单呢?盯着戒指是没有用的,你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什么?”
“全都在这儿。”格莱森指着放在楼道里的一堆物品说,“一块金表,编号为97163,系伦敦巴罗德制造;一条阿尔伯特金链子,分量十足而且结实耐用;一枚金戒指,上面印着共济会的徽章;一枚别针,上面印着公牛犬的头,眼睛是红宝石做的;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伊诺克·J.德雷贝,克利夫兰城’字样,和衣服上的‘E.J.D’相对应;没有钱包,只有一些零钱,大约有七英镑十三便士;一本袖珍的薄伽丘的《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丹格森;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写给伊诺克·J.德雷贝的,另一封是写给约瑟夫·斯丹格森的。”
“地址是?”
“河岸街美国交易所,要求亲自取件。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告知他们船只从利物浦起航的事宜。很明显,这个不幸的人是准备返回纽约去的。”
“你调查过斯丹格森这个人没?”
格莱森说:“先生,我马上就去调查,我已经把公告送到报社了,我的手下也已经去了美国交易所,但是还没有回来。”
“此案是否已经通报给了克利夫兰方面呢?”
“今早发过电报。”
“你是怎么说的?”
“我简单描述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并希望他们能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
“对案子至关重要的一些详细情况,你都没有问及吗?”
“我问了一些关于斯丹格森的事情。”
“再没说其他事情?整个案子不会没有一些关键性问题的,难道这些都不该了解一下吗?就不能再发个电报吗?”
“该说的事情,我都已经说过了呀。”格莱森愤愤地说道。
夏洛克·福尔摩斯窃窃一笑,似乎要说些什么,可就在这时,雷斯垂德搓着双手走了过来,还自鸣得意地摆着臭架子。我们在大厅谈话的时候,他正在屋子前面忙活些什么。
他说:“格莱森探长,我刚刚发现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疑点,要是我不仔细检查墙壁的话,也很容易会忽略掉的。”
这个小个头男人边说边眨了眨他的眼睛。他发现了同事没有发现的细节,露出了难以抑制的欣喜。
“请到这边来。”他说着,便匆忙地返回到屋内。这时死者已经被抬走,感觉空气也变得清新了许多。“好了,就站在这儿!”
他用一根火柴在靴子上划燃,举起来照亮墙壁。
“看这个!”他扬扬得意地说。
我在前面提到过,有些地方的墙纸已经脱落了,但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有一大块墙纸是被人剥掉的,露出了一块粗糙的黄色泥墙。这块裸露的墙上留下了用鲜血潦草写下的几个字母“RACHE”。
“你们怎么看?”雷斯垂德大叫道,仿佛是马戏团的老板在炫耀自己的演出一样,“这很容易被忽略,因为这是房间里最暗的角落,没人会想到去看这个角落究竟会有什么端倪。凶手用死者或他自己的血写下这几个字母。看这血流过的痕迹都还留在墙上呢!这就证明这是一桩谋杀案。为什么凶手会选择这儿呢?让我来告诉你们吧!看到壁炉台上的蜡烛了吗?那时蜡烛应该是点亮的,如果蜡烛是亮着的,那么这个角落就是墙上最亮堂而不是最昏暗的地方。”
“不就发现了几个字母嘛,你倒是说说,这个发现有何意义?”格莱森不以为然地问道。
“有何意义?哼,这就意味着写下这些字母的人本想写下一个女人的名字——Rachel(蕾切尔),只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就被打断了。你记住我的话,等到破案以后,你会发现这个名叫‘蕾切尔’的女人肯定和这件事情有关。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您现在嘲笑我没有关系。您的确很聪明也很能干,但毕竟姜还是老的辣。”
“真的很抱歉!”听完这番话,福尔摩斯突然狂笑起来,这个举动一下子惹恼了他眼前的小个子。“你确实是第一个发现血字的人,正如你所说,这是昨晚悬案的凶手写下的。可我还没来得及检查房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就检查一下。”
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卷尺和放大镜,拿着这两样东西在房间内踱着步,时而停下,时而跪蹲查看,时而把耳朵贴在地板上,像是在听什么似的。他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工作上,似乎忘记了我们的存在,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有时发出感叹声和呻吟声,有时吹起口哨,有时惊叫一声,像是受到了鼓励或是看到了希望一样。我看着他,不禁想到了受过良好训练的纯种猎狐犬在丛林里来来回回地猛冲,显得焦躁不安,直到重新找到猎物的气味方才罢休。他的勘察持续了大概二十分钟,用卷尺测量出那些标记之间的精确距离,我几乎没有注意到那些标记的存在,有时他还会测量墙壁,这种做法着实令人费解。他小心地把地面上一小撮灰色粉末装进信封里,最后,用放大镜察看了墙壁上的字,非常细心地检查了每个字母。勘察完毕后,他似乎颇为满意,把卷尺和放大镜重新装回口袋。
“有人说天才就是要吃得苦中苦,”他微笑着说,“这个定义下得很糟糕,但却恰好应该是侦探工作的真实写照。”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怀着极大的好奇,以藐视的眼神观察着这位咨询侦探的一举一动。他们显然都不明白,但我却已开始理解他的做法,那些细微的举动显露出了他那明确而又实用的目标。
“您是怎么看的,先生?”他俩异口同声地问。
“我要是帮助你们的话,就剥夺了你们的劳动果实,那岂不是让你俩白费工夫啦,”他说,“你们干得很好,任何人插手都是不应该的。”他接着又说道,语气中不无讽刺,“如果你们愿意告诉我调查的进展情况,我也很乐意为你们提供我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我想和发现死者的巡警谈一谈,能提供一下他的名字和地址吗?”
雷斯垂德瞥了一眼笔记本说:“他叫约翰·兰斯,这会儿下班了,你可以去金宁顿公园路奥德利庭院46号找他。”
福尔摩斯记下了地址。
“走吧,医生,”他说,“我们应该去拜访一下他,我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情,或许会对这件案子有所帮助。”他转向两位探长接着说道,“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位男子,身高6英尺,年轻气盛,以他的身高来看,他的足长偏短,穿着粗制的方头靴,抽的烟是诺波利雪茄。他是坐四轮马车把受害人带到里面的,拉车的马有三只马蹄铁是旧的,另外一只新的马蹄铁是前蹄上的。凶手的脸色红润,右手的指甲格外的长。这只是一些迹象,但也许能帮到你们。”
雷斯垂德和格莱森相觑一笑,犹如堕入云雾中。
“如果说死者是被谋杀的,那凶手是怎么样行凶的呢?”雷斯垂德问道。
“下毒。”夏洛克·福尔摩斯简略地说完,便大步流星地走了。他在门口处转过身来又说:“还有,雷斯垂德探长,‘Rache’在德语里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找什么蕾切尔小姐了。”
说完这番尖刻的话,福尔摩斯转身离去,剩下两位对手目瞪口呆,傻站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