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很冷,幸好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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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历尽沧桑,还是你对我最好

人家都说,你的生命中总有一个人会让你感觉到自己生命的卑微,以及自己的青春都被狗吃了,这类无法改变的悲哀,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都是事实。她可能是你最好的朋友,也可能仅仅是你认识的一个人,她们也许没有你那么勤劳善良,她们不曾老老实实读书工作,而是另辟蹊径将生活活成一部歌舞片,夜夜笙歌,日日花样百出,分分钟都在经历生离死别和爱恨情仇。她们的故事你听得多,而你自己却没有这么精彩的瞬间在她们面前炫耀。虽然你嘴上骂她们无耻,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做出刚正不阿,绝不和她们同流合污的姿态,其实你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她们了。

人生这么枯燥难熬,你也想像她们那样放肆,随心所欲,像跑马灯一样换男朋友。不过可惜的是你没有那样的资本,镜子里的你就是个猪排,身材臃肿,蓬头垢面,连一双高跟鞋都没有,再看看人家,一双高跟鞋踩得风情万种,学会用眼线和口红让男人深陷在她的温柔漩涡里不可自拔,关键时刻喝一杯酒抽一支烟,魅惑奔放,不辨真身,管他真假,男人只爱她妖媚的灵魂。

人生的残酷在于有的人有天赋,有的人没有,为什么说做女人不容易呢?因为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除了美丑这玩意太过直接以外,老天只给了一部分女人做宠儿的资格,另外一部分没有。没有资格的女人就只能看人家的故事,哭笑不得,自娱自乐。俗话说的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坏,男人同样不爱,没人真的喜欢乖小孩,说喜欢的都是敷衍,因为乖小孩没有惊喜可言啊,满足不了人类的兽性和好奇心。

好吧,我说这么多只为引出一个人,我的妖精闺蜜雪小姐,一想起这货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我叫她妖精不是骂她,而是真的对她的美和姿态,羡慕嫉妒。那货整个就是《青蛇》里的王祖贤,走起路来扭啊扭,扭啊扭啊扭,真是迷倒了一船人,当然包括我,那会决定和她做朋友,就是觉得她长得好看。第二,这家伙讲义气对朋友好,不过她的义气和善意一到男人那头就变味了,自然地变作一股子无比诱惑和坏到骨子里的笑,勾引着他们,弄得他们心痒痒。

自我和她相识以来,这妖精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男人的追捧和陪伴,她的钱包里可以没有钱,可她身边不能没有男人。可是就这样一位花花小姐,花蝴蝶般的女人,四处作孽的尤物,老天偏偏送了一个老实人在她生命中,在她低谷的时候拉她一把,陪她吃苦捱生活,容忍她的坏和骄纵。是不是每一个像白素贞的妖孽女人都会得到一个打都打不走的老实人陪着她浮沉跌宕,硬是送她一个白首不相离的梦,让她从不食人间烟火的妖精踏踏实实变成幸福女人?别人我不知道,至少我的雪小姐获此殊荣。

虽说我比她乖不了多少,可她却是真正将一个女人的坏,挥洒得淋漓尽致的人。我和她相识七年,大学同学四年,毕业继续混迹三年,她的故事我大部分有份参与,不管她逃课醉酒失恋热恋,各式各样的风流韵事和操蛋事,我都不知道给她解决了多少问题。陪着她哭了数不清的次数,好几次为了她钱包都空了,作为闺蜜,做到以上这些,大伙都觉得不得了了吧,但是综上所述,比起她家那口子,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有时候看见那男人人前人后伺候她,就像李莲英对着慈禧太后那般的惟命是从,真是感叹,这个坏女人哪来的福气啊,就这样俘虏了一个一辈子的饭票,以及永不冷却的热水袋。有的事情就是羡慕不来啊!

我和妖精认识七年了,她家那口子和她在一块也七年了。先说我和妖精的故事,再说她的爱情故事。很多年前我是以学渣身份考进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当初我就是以玩票的心态去读这个大学的,要不是为了好玩,可以不在爸爸妈妈身边,谁愿意去那远得不得了的郊区读大学呢?这是我的心态,偏偏也是妖精的心态。老天好心把我和她分在一个寝室,老天要我和她是班上最后两个报道进校的。一见面谁也不认识谁,可瞅上一眼心灵感应就通了,那是一种一眼就找到知己的奇妙感觉,只是在寝室里多看她一眼,不要小看这一眼,我们的感觉是对的。这世上女人的感觉是最准的,简直准到天理不容。

天理不容,用到我和她身上太合适不过了,自从我俩踏进大学校园起,好事没做几件,但凡逃课挂科翻墙出去玩都有我们的份。直到毕业那天,辅导员看我们的眼神都是充满着怨念,这积累了四年的怨气,哪那么容易消散呢?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们很多事情都喜欢在一起做,比如大学开学前那场军训,我们不约而同缺席,再比如大晚上我和她着了魔似的跑到后山死命吼两嗓子海豚音,这些都是开学初几个月发生的事情,我们连对方名字都记不全,可是一看见对方就疯狂了,找到彼此的知音了。她就觉得我会陪她,我也感觉到这些事非卿莫属,于是,你来我往,几经磨合,我们站在寝室外黑不溜秋的走廊上,她递给我一支烟,我点燃了放在嘴里,随后她借着我的光点燃了自己的香烟,这就算是结拜了。

结拜这事就在小说或者电影里看到过,我以为她开玩笑呢,因为我从小就觉得长得好看的女人一般不可靠,可她却很认真,我是怎么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愿意和她交心的呢?那一次我们班上排演课本剧,寝室里选我当导演,她做演员,她们说我有耐心,说她好看上相又胆大,我们做事向来一拍即合,说了就做了。我为了演好这部剧,四处找服装,为了搏人眼球,怎么夸张我怎么弄,挑选来挑选去,把我家那绣花床单扯下来给她当戏服,换作别人谁愿意穿那破东西啊?

只有她,不等我开口,就拿到手里披在身上,当即对着我撩着裙角转了一个圈,当时寝室就我们两人,我立马被她迷住了,真有人把床单都穿得这么吸引人,灵动得像起舞的蝴蝶。她那充满青春诱惑的美,她那毫不遮掩,全盘拖出的真心,让我决定对这女人两肋插刀了,就这样她成了我大学里的第一个朋友。女人都是重感情的动物,我们说是结拜一点不说笑,从此情义相许,生死相交,不负如来不负卿,除了滚床单,我和她什么事都可以做。说到讲义气方面,我们丝毫不逊于男人,我们有我们表达义气的方式,没有男人的那种血气方刚,直接强硬,却是一种暖到骨子里的细腻和化妆一般的贴心浪漫。

随意找个朋友喝酒吃肉逛街容易,真真遇上一个走进你心坎的,懂你理解你的老友,简直就如同寻觅爱人一般的困难,我和她之所以从相识到相知这么多年不相弃,就贵在相惜二字。现在回想起读大学那段时光真是又寂寞又烂漫,因为她的存在,酝酿出了一丝丝跳动的美。她知我寂寞,我懂她孤单,所以我放开一切芥蒂和规矩,放纵自己,亦陪她放肆,沦落在五光十色里流浪。

我俩寻求快感的方式不一样,她需要男人,而我更爱文字和电影。那四年,我钻进了文学和电影的怀抱,孜孜不倦,只为在其中挖掘出奇异别致的美,让自己与众不同。她比我早一步踏入男女之情的花花世界,调笑人间,蛊惑众生。每天我俩交流的时间是在夜深人静的凌晨三点钟,室友们都睡了,我敲击着我的电脑,抱着我的小说,坐在地上等着给她开门,接她进来之后,嗅着她身上未退的酒气,急需她的凄清遭遇来充实我的小说。我俩躲在黑暗里抽烟说笑,我给她看我写的那些光怪陆离的文字,她跟我说她今天又逗弄了几个狂蜂浪蝶,两人聊得不亦乐乎。青春被我们消费着,挥霍着,我们总想找寻更多的快乐,我们不安于现状,如此好年华怎堪流逝在无聊的课堂和古板的工作间呢?我们互相鄙夷却绝不悔过,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

那时候,我们惶恐空虚地度过了紧张又生涩的大学第一年。新的学期新的篇章,我们更加的成熟,她成功地历练成一名情场老手,而我也不负重望成为一个斯文败类。她更加肆无忌惮地绽放自己的美貌,大张旗鼓负情薄幸,我只沉溺于文字与想象中贪欢,偷得浮生半日闲。她家那口子就在我们最颓靡最见不得人的时刻,走进了我们的视野。

她家那口子姓陈,我们就附庸风雅称呼他为陈先生。在陈先生之前,我从未听雪小姐向我正式介绍过男朋友,陈先生却是她堂堂正正跟我说的,女人认真起来不要命,于是我也就知道了陈先生这个人。她第一次带他和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雪小姐这样一个精致美人,竟找了一位相貌平平看上去没什么特点,谈不上帅气,一点气质也没有,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雪小姐爱不爱他,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陈先生对雪小姐绝对是真爱啊,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吃一顿饭,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雪小姐,一直锁住她,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仿佛害怕他一眨眼雪小姐就丢了一样,如此珍视如此紧张,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感受得到,浓浓爱意在他眼眸中传递。

那次晚饭我愣是没吃踏实。我看着前面坐着的两口子,这差别也太大了吧,一个老实巴交,一个油滑老道,那陈先生是雪小姐的下饭菜嘛?雪小姐可是有千年道行的老妖精啊,结果不用我多费脑子算计,还真的不是。我是写故事的人,也是听故事的人,雪小姐是个心里藏不住事儿的人,她遇上什么事,心里有什么鬼,陈先生可以不知道,可是她第一时间会让我知道。我们还是和以前那样凌晨三点钟,准时准点以各种方式倾谈,有时候当面谈,有时候通过短信电话或者微信,可以用的通信方式我们都不会放过。

听她的故事听到后面,我发现这个女人真是死性不改,不管有没有男朋友。她该怎么玩怎么玩,想怎么玩怎么玩,和从前一样,那骄纵的性子有增无减,电话里十几个暧昧号码,朋友里好几个备胎情人,和她出去喝酒划拳什么的,没见她收敛啊。我就纳闷了,她不是有男朋友了吗?陈先生看她这样都不生气的吗?我们看她那放肆劲都替陈先生生气,她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尊重啊?

有的事情就是这样,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我们看得出来陈先生不高兴,雪小姐也看出来了。她总算也知道自己有男朋友,玩够了也要安慰下乖宝宝啊,她翘着兰花指给先生倒了一杯酒,嘴角一牵,亲自送到先生嘴边,当时大伙都静下来了,都想看看陈先生是个什么反应?这酒他喝不喝呢?好吧,先生对雪小姐是真爱啊,她送的酒他怎么会不喝呢?再多的怨气和醋意愣是硬生生憋回去了,接过酒杯,咬牙,闭眼,一饮而尽,刚才的事一笔勾销,继续像没事人一样强颜欢笑,和雪小姐谈情说爱。我不禁感叹,遇上这位霸道又不安分的雪小姐,算他倒霉。此等妖孽,那老实人迟早被他玩死。

爱情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玩意,有什么了不起,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一点也不稀奇,这就是雪小姐对待爱情和陈先生的态度。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受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就因为陈先生太爱她,雪小姐就越发死命虐他。她越玩越大,连我这个斯文败类到了一定的年纪都知道收手回归正途,她不会,后来随着时间匆匆流逝,我们离现实的社会越来越近。我忙着干正事,好好写书赚钱了,她在干吗我因为太忙没时间理会,她也很久没有给我故事的新素材,果然她不说就不说,要说就来猛的。

这次我听故事的场所竟然是医院。她打电话来,我就知道她摊上事儿了,我知道我也摊上事了,遇上这么一位损友真是想跑都跑不了啊,我带上钱,找了一辆的士就去了。雪小姐做了那件所有坏女孩都会做的事。那会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咋办?她吃了禁果,我帮她擦嘴,对望了一分钟,我俩就决定把那最缺德最应该招报应的事儿做了。不做行吗?不行!雪小姐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分分钟逼着人上刑场,不给退路不让人思考。我们结拜过,无论如何我得救她,她也和我发誓,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安分守己,不做坏女人了。

作为朋友,我也想她好好和陈先生一起谈一场正正经经的恋爱,我以为她干那事已经很没有公德心了,她能做出那事,我还能和她继续做朋友已经是超出我的底线了。可她对着人家陈先生是真残忍了,一般的我们能不说就不说,烂到肚子里都不能说,结果她居然向人家摊牌,一五一十全说了。说实话她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我都气得要甩电话,何况是对这事最在乎的男人,我要是陈先生,一定当着她的面儿甩她几巴掌,还让不让人有点尊严了?还能不能有一点点公德心啊?

可是世事无常,很多事情我们都是看到了开头猜不到结尾,结果怎么着?她家那口子,我们的陈先生,屁都没放一个,不打不骂,一声不吭,像听别人家媳妇的故事那般表现得云淡风轻,气定神闲。也就是说他原谅了她,也就是说他此生的愿望真的就是想和她好好在一起,白首不相离,其他的事他都不在乎,她犯再大的错他都能原谅,只要她不离开他。

这事雪小姐可是哭着跟我说的,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她跟我说故事都是嬉皮笑脸,头一回掉着眼泪,动着真心,认认真真说一段情,说一个男人对他的好。这说故事的人哭了,我这个写故事听故事的人更是哭得不可自持,为雪小姐遇上一位真心爱他的男人,为陈先生的真心和温暖,为他俩情比金坚的爱情。

如今这二位如胶似漆,陈先生还是一如既往视雪小姐如珍宝,小心伺候着,捧在手心,爱着暖着傻笑着。有的事情真是羡慕不来啊!

雪小姐从妖精蜕变成了老老实实的上班族,每天上班下班拍拖睡觉。这女人不经历一些事不会长大,受过伤流过血哭干了眼泪,才会明白谁才是最值得她托付终生的男人,真高兴,我的雪小姐明白了。我终于知道当初雪小姐为什么选择其貌不扬,掉在人群里都找不到的陈先生做男朋友了,因为老实人实诚,简单,不欺人不自欺,对待感情认真,雪小姐和陈先生告诉我们,所有的荡气回肠都比不上最美的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