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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角度
所谓文化史,并没有清楚的定义[2]。我们只能说,它比传统的思想史更注意老百姓的价值观,更注意社会经济变化与价值观变化间的密切关系;与传统社会经济史不同的地方,则是不再认为纯粹的物质条件变化能充分地解释历史现象,人的价值观往往不受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而催生新的、不全然配合现实的现象,我认为明清慈善组织正好说明了这点。从善会善堂的活动中可看出它们并非单纯地要解决社会的贫人问题,事实上它们也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是借着施善去尝试重整社会秩序。重点特别在社会身份等级的重新界定,诉求往往带着极浓厚的道德性。我们可从慈善活动中看到施善者如何尝试从道德层面重新塑造“贫”与“富”、“良”与“贱”的差别,或强化贞节观念、鼓吹象征科举文化的“惜字”活动来维护儒生阶层的身份地位,而其实当时的传统社会分类概念已松弛,儒生地位亦不稳固,而且这种趋势已难以逆转。从现代的观念看,济贫的原则应按经济或法制的理论订定,但在明清时代,慈善济贫却纯粹是为了维护一些社会文化上的价值,而不是基于经济理性的社会政策。而越后期的善堂,它们的文化意义越明显:如救济寡妇的清节堂、助人积阴德的惜字会等,而且这类较晚出现的善堂最能表现出中国传统行善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