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要探讨的问题

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就是透过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我认为从善会出现的明末开始,一直到19世纪中期,慈善组织不但在组织形态上有长足的发展,在意识形态上也有明显的改变。这个转变也反映在本书的章节组织上。

本书第一至第四章主要是时序式的描述,第一章讨论明代以前慈善观念与慈善组织的历史发展,了解历史的概况后,我们才可更了解明清慈善组织的特点在哪里;第二、三、四章按时序讨论从明末至清乾隆之间的善会历史,即从明末的同善会,到清初善堂的草创,以及乾隆时期的官僚化;除了述说史实外,这几章亦尝试分析善堂的成因及运作原则,以及变化的原因;第五及第六章的时序比较不明显,虽然第五章所讨论的清节堂及惜字会的出现,比第六章的保婴会及助葬善会较早,但这些善堂均在嘉庆道光之际普及起来;这两章主要讨论善堂发展到嘉道以后的意识形态改变,以及这种意识形态与小社区发展的关系;并提出此时慈善组织所反映的“儒生化”。

所谓“儒生化”并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定义;本书创用此词来说明乾隆后期以来慈善组织在意识形态上的重要转变。自宋以来“三教合一”的思想已渐趋成熟,这是众所周知的,在很大程度上,明末以来的善会现象,也得归功于三教合一的发展。然而在这个大趋向里,我们仍可看见较细致的变化。相比于清前期慈善组织的较倾向于“普济”佛教思想,乾隆以后的善堂更明显地反映了一些儒家的价值:如重视孝道与贞节、蒙学教育、儒家正统的葬礼、惜字纸积德以“增加”中科举的机会等。当然,这些价值虽主要为儒家价值,但其中的一些因素并非纯粹属儒家理想。学术地位较高的大儒不见得无条件地认同这些价值,如惜字、拜文昌,甚至强迫寡妇贞女守节等;因此我不称之为“儒家化”,而用“儒生”一词,强调宣扬这些价值的人,自乾嘉以来主要是社会及文化地位并不特别高的儒生,及文化价值取向以中下层儒生为准的人。事实上,包括了所有给科举文化笼罩着的小百姓。

因此,“儒生化”所蕴涵的意识形态发展不单包容了一些正统儒家思想因素,而且也渗入了不少一般百姓所接受的通俗信仰的观念。换言之,这个价值取向的发展不是纯粹从上而下的,也有由下而上的影响;清中后期的善会善堂——如清节堂、施棺助葬会,惜字会、义学等——充分地反映了“儒生化”这个“双向”式的文化交流发展。而中下层儒生也正处在大士绅与小百姓之间的社会地位。乾嘉以后的善会不但有宣扬儒生价值的功能,而且在实际的组织及运作上,与中下层儒生的生活问题有极密切的关系。

本书要处理的另一课题就是公共范围(public sphere)的问题。公共范围近年来在美国中国研究界成为热烈讨论话题,一些学者曾引用我有关善会善堂的论文去说明明清社会公共范围,甚至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性质。我开始做这方面的研究时,其实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美国学者Mary Rankin在她1986年讨论同治以后的浙江省一书中首先用这个概念分析近代中国问题;对于讨论明清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这的确是个有用的概念;就是说在官方与家族之间,有一个“公”的范围,明清社会活力在其间得以发挥。本书所讨论的慈善组织亦的确处在这个非政府、非私人的空间中,因此本书将正视这个概念。对善堂的发展过程、组织及运作形态作了较详细的描述后,我在结论部分讨论公共范围此一概念。

本书所可能引起的问题之一,应是到底中国有没有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的传统?笔者希望说明虽然自宋以来中国即出现了具规模的慈善机构,但是这个慈善的传统与近代西方迥然不同,中国的传统不可能产生以西方传统为基础的福利国家。可以说,近代中国的福利国家思想,主要是从西方输入的,并非来自本身的历史经验。本书主要内容应充分反映这一点,在结论中,笔者亦会对这问题再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