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政府唯GDP的政绩观是根本驱动因素
20世纪70年代末,国内整体处于发展停滞阶段,百废待兴;国际环境风起云涌,科技革命蓬勃兴起。内外双重压力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此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等口号深入人心,经济增长成为从政府到大众普遍关注的焦点。
经济大潮来袭,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开始向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规模侧重。1988年6月和1995年8月,中组部分别下发《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将实绩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工业总产值、税收、基础设施投资等包含在内。至此,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的政绩考核开始进入“指标化”考核阶段。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于城市的设立设置了相关的经济门槛。1993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报告的通知》(国发〔1993〕38号),出台了撤县改市的标准文件—《设立县级市的标准》和《设立地级市的标准》,对设市的经济指标作出了明确的定量规定。在城市量化指标的指引下,地方政府要想设市或提升城市行政等级,自然而然地将GDP增长作为其首要任务。
干部考核意味着要通过GDP增长出政绩,他们就像一个“指挥棒”,指挥着地方官员的执政行为,并催生了地方官员的“GDP崇拜”。“政治锦标赛”的地方发展模式由此诞生。周黎安在《转型中的地方政府》一书中提出,“政治锦标赛”指的是把官员的晋升与地方的经济发展相挂钩,GDP增长和财政收入等可以量化的经济指标是最为重要的竞赛标准。“政治锦标赛”过程中,一旦成绩名列前茅,辖区主政长官则成为政治明星,职务晋升也水到渠成。
我国法律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这促使地方官员在有限的任期内都想尽快出政绩。有些地区经济发展成绩非常出彩的主政长官,甚至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被提拔和重用。这种“政治锦标赛”俨然演变成了“GDP竞赛”。在“政治锦标赛”价值导向下,各地也产生了“一切为了GDP,GDP就是一切”的“唯GDP”政绩观。在“唯GDP”政绩观的刺激下,地方官员竭尽所能直接或间接推动投资,不惜代价地招商引资、上项目、建新城,推动GDP的高速增长,环保问题、债务问题、腐败问题也相伴而生。但不管怎样,至少在当时的干部考核和任免体制下,想方设法举债和快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容易出政绩,进而捞取政治资本的。
自此,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