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险的构成要素
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失事件后面,增加损失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的、内在的原因。风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大风险损失的程度。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1.实质风险因素
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实质风险因素一般表现为有形的风险因素。有形的风险因素是指那些看得见的、影响损失频率和程度的环境条件。例如,汽车的用途及刹车系统,建筑物的位置、构造及占有形式,甚至人体的免疫力,都可以归入实质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为因素无关,故又称为物质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即由于个人的行为不端、不诚实、居心不良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原因和条件。例如,欺诈、纵火等恶意行为,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即由于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以致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大。例如,外出未锁门的行为,由于会增加盗窃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都是无形的风险因素,由于它们都与人的因素密不可分,因而,可以统称为人为因素。
(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只有发生了风险事故,才会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例如,在汽车刹车失灵酿成车祸导致车毁人亡这一事件中,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如果仅有刹车失灵而无车祸,就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
对于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其可能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其可能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则它又成为风险因素。例如,下冰雹以致路滑而引起车祸,造成房屋被撞毁,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若冰雹直接将行人砸伤,则它是风险事故。
(三)损失
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而风险的存在,意味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人身的伤害。例如,折旧、记忆力减退等,都不能称为损失。在保险实务中,我们将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是指实质性的、直接引起的损失,后者是指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信誉损失、精神损失等。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一方面,风险与损失机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损失机会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风险的程度,损失机会越大,风险越大;而如果损失机会越有规律,越易被人们把握,那么风险的程度也就可能越低。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即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必然造成损失,损失不完全以风险为因。例如财产的折旧损失,就是一种可以预计后果的损失。另一方面,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以及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风险因素的增加或产生,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并引起损失,从而产生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