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的含义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结果与预期不同,就存在着风险。风险的不确定性体现为某一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三种结果:损失、无损失或收益。如果未来结果低于预期价值就称为损失;如果未来结果高于预期价值就称为收益。在未来不确定的三种结果中,损失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如果事件发生的结果不会有损失,就没有必要谈论风险。换言之,正是因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可能引起将来的不利结果,才需要对风险进行管理,这才促使了作为风险管理重要方式之一的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因此,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只要风险存在,就一定有发生损失的可能。在风险存在的情况下,损失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如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零或百分之百,则不存在风险。因为无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零,还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其结果都是确定的,这与风险的含义是相违背的。
根据概率论,风险的大小取决于损失的概率,若损失的概率是0或1,就不存在不确定性;而当损失的概率在0~1时,概率越大,则风险越大。我们从概率论的角度来分析认识问题,就不难理解风险的含义。
一般来说,风险具有下列特征:
(一)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人类社会中的瘟疫、意外事故等风险,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但难以彻底消除风险。
(二)风险的普遍性
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就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新的风险不断产生,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在现代社会,个人及家庭、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乃至国家都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已渗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风险的发生具有普遍性,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三)风险的可测性
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是通过对大量风险的观测可以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从而体现出风险是可以测量的这一特性。如果我们根据以往的大量资料,运用概率论及数理统计的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风险事故,就可以测算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范围,并对风险损失的大小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从而较为准确地反映风险发生的规律性。可见,通过对偶发事件的大量观测分析,可以揭示出风险潜在的规律性,使风险具有可测性。
(四)风险的可变性
在一定的条件下,风险可能发生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风险,而有些风险会发生性质的变化;随着人们对风险认识程度的增强和风险管理方法的完善,有些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可降低其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导致风险量的变化;还有一些风险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被消除。总之,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既可能使新的风险产生,也可能使原有的风险发生变化。
(五)风险的社会性
风险具有社会属性,而不具有自然属性。就自然现象本身而言无所谓风险,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可能只是大自然自身运动的表现形式,或者是自然界进行自我平衡的必要条件。然而,当灾害事故与人类相联系,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等造成损失时,对人类而言就成了风险。因此,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风险可言,这正体现出风险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