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本书研究中唐至宋末中国诗歌的叙事传统。
我们在讨论中国诗歌的叙事传统的时候,除了需要熟悉历代诗歌作品,还需要找到一个通用概念作讨论和分析的基础。西方叙事学中的“叙事”一词即我们选择的通用概念。这样选择的原因是:西方的叙事学概念是分析型的,逻辑统一,它的内涵与外延界定清晰;相对而言,中国文论中与叙事相关的概念多偏重于描述型,且逻辑往往不是很统一(1)。正因为后者的内涵与外延不太明晰,所以在应用时基本上依赖研究者的主观感受来运用(2),其结果就是就很难对中国诗歌的叙事传统做出质的研究。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贯穿在中国诗歌叙事传统中的“一”是什么?我们不能回避。本书中,笔者试图以现代叙事学的学术眼光审视中国古代诗歌的叙事传统,彰显中国诗歌叙事传统的悠久历史和艺术上的独到成就(3),推进中国古代诗词研究向纵深发展(4)。
在叙事学层面,叙事是指按一定的顺序讲述故事(5),它包括了叙述事件、记叙经历、记录场景和描写景物(6)。据罗伯特·斯科尔斯和罗伯特·凯洛格合著的《叙事的特性》一书中的观点:“那些被我们意指为叙事的作品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有故事,二是有讲故事的人……要使作品成为叙事,其必要及充分条件即一个说者(teller)和一则故事(tale)。”(7)构成叙事的要素有四个:意义(meaning)、人物(character)、情节(plot)、视角(point of view)。
上述结论是以西方所谓“地中海传统”(8)为基础总结出来的,虽然与中国古代文学的实际不尽相符(例如,在中国文学的叙事传统中,场景转换、动作片段等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衡量叙事的两个核心要素——故事和叙述者——是不能忽略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叙事研究”了。正如浦安迪教授在《中国叙事学》一书中提出的:“叙述人”(涵盖了人物和视角两方面)的问题,是叙事学研究的核心问题,而“叙述人的口吻”问题,则是核心中的核心(9)。换句话说,研究中国文学的叙事,其重点在人物和视角。西方文艺理论的中国化不是要修改或偷换西方文艺理论的基本概念,更不是另起炉灶自说自话,如果这样做,那就失去了中西诗学对话的基础。浦安迪教授调整西方叙事学的学术重心以适应中国文学叙事的实际情况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笔者对“叙事”的观念或看法,除了认同以上文字所表达者之外,还包含下面这个基本认识:研究中国文学的叙事,着眼点在“叙”,而不是“事”。原因是与叙事理论的现代转型有关。在这方面,我非常赞同余虹的看法:“正是从以‘事’为中心对文学叙事理论的阐述到以‘叙’为中心对文学叙事理论的阐述,标志着文学叙事理论的‘现代转向’。此一转向虽然也萌发在金圣叹的小说评点之中,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而流失。相反,西方文学叙事理论因倚靠20世纪现代语言理论的充分发展而完成了此一转向。没料到,转向后的西方叙事理论竟导致了这一结论:历史叙事和哲学叙事在本质上都是文学叙事,这真是一种历史性的反讽,因为中西传统文学叙事理论都在勉力将文学叙事说成是历史或哲学,以此为文学叙事的合法性存在辩护。”(10)本书的叙事概念没有上升到“历史叙事和哲学叙事在本质上都是文学叙事”这样的玄言高度,它只关注由人物、视角、情节、意义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叙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