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的增长动力[1]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2023年的经济工作思路及要领做出了权威性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当前仍面对较大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速为2.9%,全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21万亿元,年度同比增长3%,明显低于2022年两会上提出的5.5%左右的引导性目标。2023年经济主线继续强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尽快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实质内容是须促使经济增长恢复并维持在中高速的合理区间。
一、总体经济工作部署的背景
2010年中国经济在告别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后,总体发展态势呈现出一个至2022年未完成的下行过程,速度一降再降。在初期受到发展阶段、新旧动能转换的影响后,又于2018年后陆续叠加中美关系恶化、新冠疫情冲击和“三重下行压力”的多重影响因素,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复杂而具有挑战性。其中,2021年与“三重压力”相关的不利因素,不仅客观上受疫情和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国内主观方面的“合成谬误”和“分解谬误”问题的影响,多重因素使2022年经济整体表现未能合意。但2022年11月以后,疫情防控政策已有显著调整,各地从12月开始陆续“扛过”疫情压力期,2023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第一季度后经济增长指标大概率将显著走高。这一发展趋势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增速的高低波动,而是在化解疫情等掣肘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后,带有转折意义的变化趋势,决定2023年中国经济的主旋律将是在潜力与压力并存下有所作为的复苏。
依据中央指导精神,2023年经济发展总体的主线的目标,应是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取向上,尽快使经济增速转入合理的中高速增长区间,即先恢复向上趋势,之后一段时间维持在5%~6%年度增速的合理区间,并尽可能拉长其平台期。考虑到2022年的“低基数”,对于2023年的引导性增长目标,可设为同比5%以上,并乘势在2024—2025年继续发力促增长,“十四五”期间争取最后实现年均5.5%~6%的增速,并向后延续使“十四五”至2035年的15年时间段内算总账保证年均增长速度在5%左右,实现中国经济总量或人均GDP再翻一番的目标,保障“新的两步走”战略目标的达成。我国中长期现代化全局战略意图的如期实现,需要在当前更好地调动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中国经济增长的客观支撑和主观努力两方面因素,使之优化结合的动力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稳增长、稳经济的动力源与相关政策措施分析
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里茨曾言简意赅地指出,人类社会21世纪发展的两大引擎,一是最大的发达经济体美国的数字化创新,二是最大的发展中经济体中国的城镇化。实际上,中国的城镇化所代表的,是这个具有14亿多人口、经济学上只有十分独特的“巨国模型”才能描述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和数字经济信息化相结合的经济体成长中极为强劲的增长动力机制及其全球性影响。中国在改革开放40余年超常发展打造的新起点上,完成工业化从中期向中后期、后期的升级发展,必然伴随真实城镇化水平从当前的实为50%左右(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仅为45%左右)向上走到70%左右高位的高速城镇化阶段。这表明客观上中国经济仍具有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内含着其他经济体难以比拟的强劲动力源,而在当下我们要把主观方面的努力与中国发展客观的成长性充分结合,释放经济增长的支撑潜力。
面向2023年的经济工作,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在提出的几大政策的发力方向上,宏观政策强调了加大调控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注重两者协调配合。财政政策方面,强调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体现有为政府职能与担当,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并保障财政的可持续性;货币政策方面,继续强调稳健、精准、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积极引导金融层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产业政策方面,强调发展和安全并举,注重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共同发力与实体经济的强化、优化;农业发展方面,注重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方面,强调了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继续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16~24岁职校、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稳增长、稳经济的政策措施中,现阶段财政政策的“积极”性质,首先特指政策的扩张特征,即在经济运行状态相对低迷的情况下,为对冲下行压力,财政应采取减税、降低企业负担和增加支出以提升经济景气为取向的政策安排。同时,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安排,应在总量和结构两大维度上综合优化:在总量扩张维度上,2023年财政赤字率水平可结合现实发展需要适当提升至3%或以上;在优化结构维度上,财政政策需继续发力支持有效投资、引导消费增长、促进配套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专项债、贴息等政策工具更要在“四两拨千斤”式发挥乘数放大作用的同时,体现鲜明的优化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发展的功能作用。此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也包括丰富的指导精神:一是财政支出的规模扩张特征将在实施多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体现其连续性;二是在以支出规模特征作为“强度”体现指标的同时,将合乎逻辑地服务于总体积极财政政策的扩张而在财政支出资金来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审时度势合理安排赤字率达到必要的升幅;三是“支出强度”的考核必然要延伸至中央已明确强调多年的支出资金以“实物工作量”计算,进一步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四是财政支出强度的具体落实要与财政政策不可替代的“优化结构”功能有机结合,融合体现于通盘的“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财政预算之中。
三、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升内需的实施路径
2023年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机遇,首先是疫情缓解以及扛过较大压力期后正常生产经营的恢复,其次是与之紧密相连且应更为看重的主观能动性,是以短期衔接中长期,在改革深水区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以及必不可少的观念创新,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在升级发展中把握好“全要素生产率”概念,强调各个生产要素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掘经济复苏的活力潜力。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应结合“两新一重”的重点项目,有效投资扩大内需并驱动消费潜力的释放。
14亿多人口的中国存在着基于已有发展的巨大的消费市场潜力,但要解决好人们十分看重的“促进消费”问题,需要遵照社会再生产基本原理,以在“有效投资”初始环节上抓好关键性的“支持就业、增长居民收入”为大前提。特别是需要在“问题导向”下,有针对性地争取“组合拳”式的综合配套措施。2022年,16~24岁的青年失业率达到近20%,全国城镇失业率为5.7%左右,解决失业问题,短期内要结合现实情况应对好关口冲击,中长期则要依托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机会增加,以有效投资拉动生产、加工、服务环节的就业岗位源源不断涌现,并做好市场建设与完善就业保障的兜底制度安排。在通过有效投资“扩大内需”之时,更要掌握好结构优化问题,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释放产业升级发展中的“投资乘数”效应。
在“扩大内需”提升增长动力的总体工作部署中,优化收入再分配的相应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完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安排同样重要。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全面小康”之年达到3.2万元,相较于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43.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33.6元的状况,已有超百倍的增长。在新发展阶段中,人民对于生活质量提升的追求也将体现于消费能力的释放中。2020年在新冠疫情冲击之下,全国人均消费支出仍保持在2万元以上水平;2022年中国人均GDP达到了85 698元,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至36 883元,与此同时,2022年的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4 538元,居民收入的边际储蓄倾向较高。2023年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应积极对接经济的良性循环,在劳动者收入增加轨道上,使其在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之外源源不断衍生新的需求,将有效投资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结合在一起,使老百姓既有收入,又可在减少“后顾之忧”和“预防性储蓄动机”情况下,将当期收入更多地消费出去,形成需求和供给之间的良性互动。
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与中位数的差距,在统计上直观地表明,我国在居民收入结构方面依然存在收入悬殊及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质性推进收入优化再分配的相关改革及政策的合理设计与施行。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实为打造社会基础性消费动力源的重要保障。鉴于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大致可分为不同阶段的三层次分配,在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的系统工程之中,首先,应强调在初次分配阶段秉持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制度等规则,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使生产经营成果以劳动收入、资本利润和知识产权收益、资源开发收益等形式体现,解决各要素投入主体在“各得其所”的激励与创新发展中充分发挥积极性的问题,使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有利于将经济发展总盘子中的“蛋糕做大”;其次,再分配阶段需更多强调政府的合理介入,着力构建好“有为政府”的转移支付直接税调节机制,依靠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解决“分蛋糕”的问题;最后,在第三次分配阶段,应通过相应机制设计,积极支持引导、鼓励有能力的社会成员依自愿原则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实现对于低收入群体或困难群体的支持,进一步缩小实际收入差距。从长期来看,优化收入分配及其相关的财富积累机制,可在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升级发展过程中,促进共同富裕,在多方努力下逐步形成“橄榄型”(或“社会政策托底”的“宝塔型”)社会财富结构,并畅通低收入群体到中高收入群体的上升通道,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活力与潜力的发掘与发挥,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我国行稳致远地走向现代化强国。
四、提升全要素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强调稳经济大盘要解决好所遇到的挑战性问题,必须坚决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使经济运行维持在合理区间。党的二十大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指出,要针对社会层面有关“两个毫不动摇”的错误观点及时予以纠正,从而提振市场信心和改善市场预期。在2023年经济工作中,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鼓励创新,挖掘发展潜力,对于已占社会发展基本指标很大比重的民营企业,要结合解放思想进一步给予政策性鼓励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龙头,追求整个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尽快迎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我国决策层已屡次表述了注重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指导思想,在畅通全要素供给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工作任务中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劳动力要素方面,要认识到我国国内劳动力的低廉成本优势已基本上不复存在,劳动力要素潜能的释放须尽快促成由“量”转“质”,关键在于结合“扩大内需”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素质提升,同时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积极性,以释放消费潜力。第二,资本要素方面,要解决好积极利用内外资的问题,消费需求永远是社会发展的原生动力,通过积极的激励机制可呼应和带动需求的有效供给,以有效投融资为重要抓手,处理好追求高质量发展中的投资与消费关系。第三,对经济发展动力起乘数效应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应以改革开放为龙头,在当下的改革深水区攻坚克难,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鼓励企业在试错、创新中释放潜力与活力。重要工业领域的技术攻关与科技创新是国家根本能力建设的核心命脉,制度与管理要素是保障经济社会运行优良有序的重要方向标,因此必须做好基础层面的保障要素供给,不断创新、优化制度与管理要素的供给。要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不当壁垒与发展障碍,保障各项要素在更公开透明信息下实现跨区域、行业、领域的自主流动,同时还应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基础理论,优化供给支持政策。注重把握“全要素生产率”的精神实质和关键性政策含义,在传统要素如劳动力、自然资源和资本对增长的动力贡献有所弱化和滑坡的新发展阶段,以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乘数作用,实现新旧动力转换,服务于“新的两步走”现代化战略的实施。
综合而言,2023年经济工作应兼顾协调短期与“十四五”至2035年的中长期发展,围绕“稳经济、促消费、促发展”的主线,掌握好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趋势,遵循经济规律,消除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潜力过程中的障碍,以尽可能高水平、实质性的全面配套改革,来构建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从短期到中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多重压力,尽快复苏,实现高质量升级发展,从而最终实现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1]发表于《商学院》2023年第2—3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