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我心2:书写者的狂野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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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小说 A Novel

写完《写出我心》之后,我打电话跟我的经纪人乔纳森·拉泽尔说:“乔纳森,现在我想写自己的回忆录。”

“你现在写回忆录还太年轻了点,等你六十岁时再说。还是写一部小说吧。”

我挂上电话后心想,写一部小说?我的朋友们都在写小说啊。

好吧,我就来写一部小说好了。这个决定过程其实蛮呆的——有人跟我说:“写部小说吧。”我回答:“好吧,我就来写小说。”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开始写小说。刚开始写时,我不知道写小说会有多困难,只听说那过程就和生小孩一样,比你自己预期的还要辛苦,结果也比预期的要好。我之前积累了十五年的写作经验,因此对自己颇具信心,觉得就算不知道怎么写,我也可以想办法解决。

当我转过圣菲的唐库伯柔街的某个转角时,已经想到要为小说的主角取个嬉皮名字——芭娜娜·罗丝(Banana Rose)。有了这个名字,我知道我可以着手写这部小说了,她已经活灵活现在我眼前了。

而且我的确有一个想说的故事,某件真实生活体验与内心感受参半的事;我正需要一部小说所提供的宽广空间来诉说。毕竟我是个作家,我喜欢不停地写,我想要展开另一个计划,路就在那儿,我渴望在上面驰骋。

很遗憾我没有为自己为什么开始写小说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当你开始写之后,自然会为想做的事找出理由来。写作是个不设限的开放空间,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