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本书用时10年而最终写成。在写作期间,我发现自己逐渐深入到经济社会学这个新兴领域。在与该领域以及经济学和法学领域同仁的对话中,无论我们是否取得共识,我都学到了很多,其中的许多内容我都写进了这本书中。尽管经济社会学在19世纪起源于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和马克斯·韦伯(Max Webber)这些大师,但其最新的变革却产生于社会学和经济学之间不平衡的对话。经济社会学家的典型特征是试图批评、扩展、改进经济学家对经济行为的分析,或对其进行情境化处理(contextualize),而我的研究方法却有些不同。在对经济学同仁满怀友善和尊敬的同时,我也与众多学者一道,尝试分析一些人际过程(interpersonal processes),而这些人际过程实际上渗透于被经济学家抽象出的生产、消费、分配和资产的转移中。
我在经济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写作,以及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授课过程,都让我更加坚信,这个独特的理论研究课题有待于一些愿意突破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学者来进行开拓。令我感到惊喜的是,当代经济学中的一些创新流派——例如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女性主义经济学——正在对这些有待分析的问题进行互有补益的解释。这本书多处借鉴了这些创新领域的研究成果。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深受美国法学学者的巨大帮助。他们对我这个反复寻求信息和建议的非律师人士表示格外欢迎。艾瑞拉·达伯勒(Ariela Dubler)、亨德里克·哈托格(Hendrik Hartog)、芭芭拉·豪瑟(Barbara Hauser)、马乔里·科恩豪瑟(Marjorie Kornhauser)、马克·蒙吉安(Mark Momjian)、克莱尔·普里斯特(Claire Priest)、卡罗尔·桑格(Carol Sanger)、列娃·西格尔(Reva Siegel)、丽贝卡·图施耐特(Rebecca Tushnet)、琼·威廉姆斯(Joan Williams)和约翰·威特(John Witt)等学者为我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建议。德克·哈托格(Dirk Hartog)详细审读了本书的文稿,发现了本书中在法律史方面的诸多不确定与不清晰之处,我很感激他的用心工作。
除了法学领域之外,我也得到许多不同领域学者的帮助,包括伯纳德·巴伯(Bernard Barber)、萨拉·库兰(Sara Curran)、保罗·迪马乔(Paul DiMaggio)、米切尔·邓奈尔(Mitchell Duneier)、马里恩·富尔卡德(Marion Fourcade)、苏珊·加尔(Susan Gal)、迈克尔·卡兹(Michael Katz)、丹尼尔·米勒(Daniel Miller)、朱莉·纳尔逊(Julie Nelson)、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弗洛朗斯·韦伯(Florence Weber)、伊维塔·泽鲁巴维尔(Eviatar Zerubavel)。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查克·蒂利(Chuck Tilly)给予了精彩独到且助益匪浅的批评。本书也受益于一些优秀研究助理的通力合作,包括尼科尔·埃斯帕扎(Nicole Esparza)、亚历山德拉·卡列夫(Alexandra Kalev)、安娜·扎亚科娃(Anna Zajacova)。感谢亚历克西斯·科科(Alexis Cocco)在最后阶段为大量法律案件做了精确引证,也感谢汤姆森—韦斯特(Thomson-West)公司允许我使用Westlaw数据库中的案例。
我还要感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迈阿密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美国人类学学会、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工薪家庭研究中心(Center for Working Families)、巴黎高等师范学院、第九届欧洲阿马尔菲颁奖会议(IX European Amalfi Prize Meeting)、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工作坊、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拉德克利夫高等研究院、芝加哥大学性别与社会工作坊中的学者,以及罗格斯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社会学系师生,他们的反馈与评论对本书大有裨益。
感谢高等研究院的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约翰·西蒙·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John Simon Guggenheim Memorial Foundation)和普林斯顿大学给予我充足的时间来完成这项研究。感谢贝丝·吉安法格纳(Beth Gianfagna)以她出色的专业水准完成本书编辑,以及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的黛博拉·特加登(Deborah Tegarden)优秀的书稿整理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杰出编辑彼得·道赫蒂(Peter Dougherty)对书稿的热情付出和对本书的推广所做的努力给了我很大的精神鼓舞。最后,我还要感谢身处阿根廷和美国的家人,他们在这项漫长的研究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精神支持。
这本书中的一些章节改编自我以前发表的作品,包括《支付与社会关系》(“Payments and Social Ties”),载《社会学论坛》(Sociological Forum)1996年9月第11期,第481—495页;《亲密交易》(“Intimate Transactions”),参见莫洛·F.纪廉(Mauro F.Guillén)、兰德尔·科林斯(Randall Collins)、保拉·英格兰(Paula England)、马歇尔·迈耶(Marshall Meyer)主编,《新经济社会学:一门新兴学科的发展》(The New Economic Sociology:Developments in an Emerging Field),纽约拉塞尔·塞奇基金会2002年版,第274—300页(1);《商业循环体》(“Circuits of Commerce”)(2),参见杰夫里·C.亚历山大(Jeffrey C.Alexander)、加里·T.马克斯(Gary T.Marx)、克里丝汀·威廉姆斯(Christine Williams)主编,《自我、社会结构与信仰:社会学的探索》(Self,Social Structure,and Beliefs:Explorations in Sociology),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122—144页;《孩童与商业》(“Kids and Commerce”),载《童年》(Childhood)2002年11月第4期,第375—396页;《亲密关系的购买》(“The Purchase of Intimacy”),载《法律与社会调查》(Law & Social Inquiry)2000年夏第25期,第817—848页;《照料如何计算》(“How Care Counts”),载《当代社会学》(Contemporary Sociology)2002年3月第31期,第115—119页;《文化与消费》(“Culture and Consumption”),参见尼尔·斯梅尔瑟(Neil Smelser)、理查德·斯威德伯格(Richard Swedberg)主编,《经济社会学手册》(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普林斯顿大学与纽约拉塞尔·塞奇基金会2005年第2版,第331—354页(3);《再探无价的孩子》(“The Priceless Child Revisited”),参见詹斯·科特拉普(Jens Qvortrup)主编,《当代童年研究:社会、能动性与文化》(Studies in Modern Childhood:Society,Agency and Culture),伦敦帕尔格雷夫出版社2005年版。
(1) 该文献的中文版可参见:莫洛·F.纪廉等编,《新经济社会学:一门新兴学科的发展》,姚伟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72—410页。——译者注
(2) 作者提出了“circuits of commerce”和“economic circuits”概念,用以指各种社会关系与经济行为紧密交叉的制度安排(arrangements),如朋党(clique)、家庭(household)等。这些制度安排既区别于纯粹的市场组织,又区别于纯粹的社会网络。考虑到“circuit”一词在上述含义中的实体性,这里将该词译为“循环体”。——译者注
(3) 该文献的中文版可参见: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主编,《经济社会学手册》,罗教讲、张永宏等译,华夏出版社2014年版,第375—401页。——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