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福利状况均得到极大提升,但是城乡差距依然客观存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21年的18931元,增长141倍,排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7倍。同期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47412元,增长138倍,排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1倍。城乡收入名义比从2.56倍减少到2.50,略有下降,而排除物价因素影响的城乡实际收入比从2.56倍扩大到了3.75倍;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139元增加到2021年的18601元,增长133倍,排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8倍。同期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从393元增加到37994元,增长97倍,排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7倍,如表1-1所示。城乡消费支出名义比从2.83倍减少到2.50,略有下降,而排除物价因素影响的城乡实际消费支出从2.56倍扩大到了3.15倍。收入和消费,是衡量城乡居民最重要、最客观的两个福利指标,排除物价因素影响后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更真实地反映出,在过去的40多年城乡福利差距并没有显著缩小而是有所加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客观存在。
表1-1 1978—2021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 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整理。
从家庭资产的角度来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城市家庭金融资产平均值为11.20万元,农村家庭金融资产平均值为3.10万元,农村和城市家庭金融资产余额平均值为6.38万元。在家庭资产总额方面,城市和农村家庭资产平均值为121.69万元,其中城市家庭资产平均值为247.60万元,农村家庭资产平均值为37.70万元。城镇居民2020年的人均存款增量为16827元,农村居民人均存款增量为3418元,城乡居民人均存款增量比高达4.92。随着近年来金融资产价格和房价的上涨,城乡居民在金融资产和家庭净资产的差距都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如果考虑到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隐性福利,城乡福利待遇差距更大。据测算,中国城市和农村隐性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大城市城乡隐性福利差距在50万元以上,中小城市城乡隐性福利差距在10万元左右。由此可见,无论从增量指标还是存量指标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福利与城镇居民福利差距还很大,依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早在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首次提出了“包容性增长”这一理念。该理念认为,包容性增长就是指机会平等地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让民众更加公平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最大限度地让普通民众受益。中国政府在2010年首次提出了我国“包容性增长”的理念,“让更多的人享受全球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包容性增长强调经济增长的公平性,让广大城乡群众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使更多的普通人群的生活得到实质性的改善。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一系列举措彰显了党和政府立足现实,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和走向共同富裕大局的有效途径,也体现了党和政府改善农民福利待遇,缩小城乡福利差距的决心和担当。
改善和提高农民福利待遇,关键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富,从而提升农户的消费水平,进而全面改善农民福利现状,而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充分体现了农村金融发展在农民福利改善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04年,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出台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此后连续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而所有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金融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步伐。
2019—2020年,是中国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历史任务的收官阶段,也是中国启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阶段。2020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发布,这标志着我国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为系统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旨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农户福利水平的全面改善得益于各方协同发力,金融服务在其中功不可没,金融在乡村振兴与农户福利提升中同样肩负重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未来一段时期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期,金融必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为全面提升农户福利发挥更大作用。
川渝,是四川和重庆的简称。川渝地区位于四川盆地及巫山东部地区,由于两地在语言、饮食、文化、艺术等各方面类似,自古以来,两地关系极为紧密,被视为一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川渝地区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四川和重庆考察,对四川和重庆的改革发展做出重要指示,为川渝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川渝地区农业结构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深化,金融发展为乡村振兴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楚意识到,川渝地区依然存在农村信贷服务面临新挑战、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科技应用面临成本效率障碍、农村保险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川渝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亟待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为全面提升川渝地区农户福利水平再立新功。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健全的农村金融体制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提升农民福利待遇,推动国民经济和谐健康发展(Deaton & Mankiw,2005;温涛,2005)。金融抑制导致农民信贷资金的缺乏会在多方面产生消极影响,其直接或间接地波及农户的技术选择、生产效率以及反映福利水平的食品安全、营养和健康的方方面面(Diagne et al.,2000;Petrick,2005;李锐,2007)。Braverman(1991)指出,如果农村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政府干预调控,最终受到利益损害的还是真正的穷人,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健全的农村金融机制。Gulli(1998)同样指出,能否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主要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制。
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刺激作为推动力,而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也是由农村金融所决定的(赵洪丹,2011)。丁志国等(2011)经过研究表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吕勇斌等(2014)则认为解决农户脱贫问题需要信贷资金和正规金融机构的进入。对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户福利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多角度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是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和农村经济问题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笔者梳理了已有的研究文献(详见第二章第四节),发现现有研究可能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福利影响时,研究对象为全国或经济发达地区,以川渝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为考察对象的文献很少,忽略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二是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收入影响时,没有考虑农民收入结构变迁,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川渝地区农户的非农收入比重持续上升,而农业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将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不加区分合在一起研究,忽略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农业收入影响和非农收入影响的差异性。关于金融发展对消费影响的研究,更注重的是研究信贷约束和不确定性对消费的影响,直接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消费行为影响的文献不多。三是现有文献主要是从计量的角度来分析农村信贷约束的程度及信贷约束的原因,鲜有文献用描述性分析与计量模型相结合的方式加以分析。此外,在影响信贷约束因素的变量设置上,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以川渝地区为研究对象,利用川渝地区的官方统计数据和笔者的调研数据,实证分析川渝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福利之间的关系,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川渝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如何影响农户的收入以及如何影响农户的消费行为?川渝地区农村信贷约束程度怎么样以及影响信贷约束的因素有哪些?信贷约束是否对农民福利(主要是指农户的收入、消费和家庭资产等)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产生了负面影响,信贷约束导致农户福利净损失有多大?因此,研究川渝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福利的影响机制,考察川渝地区农村信贷约束的程度、影响因素及信贷约束的福利效应,分析其内在矛盾和根本问题所在,既为长期存在的川渝地区农村金融深层次问题提供解决思路,也为改善川渝地区农户福利和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还为川渝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