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盛宴:中国商业保险史19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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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的前30年:“四起三落”

对旧中国私营保险的改造只是春花一枝,同一时期,长期雄霸中国保险市场的市场主体迅速分化,各奔东西。

所谓的“官僚资本保险”,很短的时间就被接管;而外资保险则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部撤离了中国市场——1949年外商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2%,1950年为9.8%,1951年为0.4%,1952年仅为0.1%。到1952年底,外国在华保险公司陆续申请停业,撤出中国保险市场。

不破不立。

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中央批准了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请示。同一天,参加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代表,留下了一张珍贵的合影。

10月2日,时任财经委副主任的薄一波同志给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写信,信中说:“汉宸同志,中央同意搞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称“人保”)举办成立庆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家国营保险公司。总经理由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景沄兼任,副总经理为孙继武,办公地点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6]

百废待兴,刚刚成立的人保人才稀缺。非常之时行非常之法。1950年11月,天津印钞厂职工训练班改为人保培训班,全体学员奉命调往该公司工作。

1984年12月至1990年7月曾担任人保董事长兼总经理、党组书记的秦道夫就在其中。

他曾回忆当日的情形:“1950年12月,我从天津市乘火车到北京。下车后我肩上扛着一捆行李,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走出了前门火车站,穿过正阳门,越过棋盘街,来到西交民巷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处报到。人事处负责人看了我的介绍信后说,你就到保险公司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公楼在人民银行对面,西交民巷108号。我出了银行大门,过了马路就来到保险公司人事处。我的保险生涯从此开始。”

这一进门就是46年!秦道夫后来还担任中国《保险法》起草小组组长,于1996年离休。

纵观前30年,人保经过了“四起三落”: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到1952年的大发展是一起;1953年停办农村保险、整顿城市业务,是一落;1954年恢复农村保险业务、重点发展分散业务是二起;1958年停办国内业务,是二落;1964年保险机构升格、大力发展国外业务是三起;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保险被视为“封资修”,几乎停办了国外业务,是三落;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是四起。

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后,国内保险业务被财政部决定停办。停办的逻辑简单而明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吃饭都不要钱了,人民的生、老、病、死,以及社队企业的意外损失统统可以由国家集体包下来。保险不过是将“左边口袋的钱,转到右边口袋”,即所谓“倒口袋”而已。

实际上,1949—1958年的10年中,保险公司共收保费16亿元,支付赔款8.8亿元,拨付防灾费用2000多万元,上缴国库5亿元,保险公司累计公积金4亿元。1958年底,全国设有保险机构600多个,职工近5万人。

1959年,和新中国同时诞生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财政部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取消了保险公司建制。对于中国取消国内保险,同样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实施计划经济的苏联“老大哥”,觉得“很新鲜”,这其中意味深长。

不过,境外保险业务由于可以赚取当时紧缺的外汇,以及对外经济和政治联系的需要,继续保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境外业务与再保险也几乎全部停办。

196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被精简,其境外业务由13人的“保险业务小组”负责“守摊和收摊”,包括9名正式员工,4名临时人员。

1958年至1978年,对于保险业来说,是一段尴尬的空白期。不仅业务停滞,而且人才散失殆尽。直到改革开放20余年之后,发端南粤深圳的平安保险,以其实战中培养的人才,成为国内保险的“黄埔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