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懂的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常识:漫画版(全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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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应由哪个部门来组织实施?

情景再现

王某一家住在河北省某市附近的一个村子里。由于该村距离市中心很近,该村的村民收到通知,为扩大城区面积,该村将被重新进行开发并且该村的房屋也要进行征收改造。在接到通知后,王某一家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后来,王某等人听说政府在征收他们的房屋之后,会对他们进行补偿。经过打听,王某得知自己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也可以两种方式同时选择。在经过商量之后,王某一家人决定选择房屋的产权调换。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自己的选择,不知道由哪个部门来组织进行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那么请问,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应该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依法解答

依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应该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可见,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主要是由政府来负责的。在本案中,由于要进行城区的扩建,市政府要对该村进行重建,应该由政府来组织此项工作的进行。所以,王某要将自己的决定告诉政府有关部门。

条文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提示

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依据法律的规定,此项工作的开展主要是由市、县级政府部门来负责的,由市、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