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3、14世纪转折”论:一个正在受到挑战的旧有共识
伊懋可(Mark Elvin)于1973年提出了“14世纪的转折点”的论点,认为在14世纪的某个时候,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开始发生改变(或者说是长期运作的因果方式发生改变),从而导致了中古经济活力的消失注75。
伊氏的这个著名观点并不只是其个人见解,而是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内国际中国史坛主流见解的代表。因此之故,在1973年之后,许多学者仍然表露出类似的观点,尽管他们并未读过伊氏的著作。例如傅衣凌师认为在14世纪以前,中国的“生产力是走在世界前头的”,而到15、16世纪,却变成了落后国家注76。漆侠则认为宋代中国经济“居于世界的最前列”,但在女真贵族、蒙古贵族的统治下,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逆转”,因此从14世纪之后,中国社会的发展“逐渐地缓慢、迟滞下来”注77。可见,这种“转折”之说,确实是大多数史家的共识。
仔细分析这种“转折”论,可以看到在支持这种论点的学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首先,出现这个“转折”的时期,到底是14世纪还是元代?伊、傅、漆诸位学者的看法就颇为不一。而这一差异对于我们的研究颇有影响:如果是前者,那么将涉及对明代初期(洪武朝)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评价问题;而倘若是后者,那么我们的研究范围又将包括13世纪后期。其次,这个“转折”究竟指的是什么?伊氏似乎认为是经济成长方式的重大改变,因为他认为宋代是中国的“中古经济革命时期”,此时期的经济成长伴有大量的技术发明;而在1500—1800年间,虽然出现了经济增长,但是却几乎全然没有技术发明。注78但是漆氏和傅氏强调的,看来是指社会进步速度的明显改变,所以前者坚持认为宋代以后中国社会“进展极为缓慢,而且处于迟滞之中”注79,而后者也认为明清中国社会发展“迟滞”注80。然而,究竟是经济成长方式的重大改变?还是社会进步速度的明显改变?这对判断“转折”的性质却至关重要。再次,关于造成这个“转折”的原因,他们的解释也各不相同。伊氏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在于:(1)在14世纪以后的五个世纪中,不论就人口还是资源而言,在中国的经济成长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的边疆,已经开始被“填满”;(2)在此时期,中国的海外贸易和与外国的交往减少了,中国社会变得更为内向;(3)中国哲学家们对自然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对系统的调查研究感兴趣,而是依赖于内省与直觉,因而没有科学的进步来激发生产技术的进步。注81漆氏认为13、14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发生的逆转,“只是由于女真贵族、蒙古贵族所代表的落后经济关系的渗透,以及这种关系与汉族大地主阶级所代表的农奴制关系相结合,成为我国社会前进的阻力”注82。而傅氏则强调明清中国生产力发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加强封建专制主义,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从政治、经济诸方面,延缓社会阶级分化”,限制了近代阶级的前辈的发展,使它们不能达到成熟的地步。注83
不过,尽管有这些分歧,支持“转折”论的学者在以下方面意见仍然一致:第一,在南宋末年与明朝初年之间,中国的社会经济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二,这个变化的结果,使得此后时期的社会经济变化方式,与此前时期相比,出现重大差异,因此形成“转折”。具体地说,就是经过这个“转折”,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方式由以前的“唐宋变革”变成了“明清停滞”。
以上“转折”论的诸要点,近年来已受到若干挑战。首先,韩儒林、师道纲等元史学者提出:元代并不是一个“黑暗时代”;相反,在元代时期,中国经济在唐宋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上升,“有长足的进步”注84。其次,林金树、杨国桢、陈支平等明清史学者也反对将明初划入这个“转折”时期。他们认为明代初期的几十年,是一个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的阶段。注85再次,郭文韬等农史学者认为元代与宋代一同构成中国“南方农业突飞猛进”的阶段,而明清则是中国传统农业“纵深发展”,从而“达到顶峰”的阶段,因此元代及其前后几十年并不存在“转折”注86。最后,从最新的一些关于唐宋和明清的研究成果来看,至少就江南地区而言,以往盛行的若干重要理论如“唐宋变革”论和“明清停滞”论,并不符合历史实际。注87既然没有“唐宋变革”和“明清停滞”,那么14世纪的转折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尽管迄今为止尚未见有专门的著作对此“转折”问题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但是近年来的许多研究成果,从不同的方面对前述的“转折”论确实已经提出了有力挑战。从此意义上来说,“转折”论尽管在今天的中国史坛上仍然还占据着主流见解的地位,但这种地位已经动摇。
鉴于上述情况,对“14世纪究竟是否是中国社会经济史上的转折时期”作一个专门的研究,极有必要。本文就是一个在这方面的尝试。在讨论展开以前,需做出以下说明:
(一)本文考察的时期,是自宋末至明初,亦即13世纪和14世纪。在主张“转折”论的学者中间,虽然有一些学者笼统地说这个“转折”发生在14世纪,但更多的学者认为此“转折”始于13世纪而终于14世纪中期或15世纪初期。我认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转折的话,它应当最可能发生在元代或元代及其前后数十年。元代在中国历史上确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朝代,而元代所发生的变化并不仅限于14世纪。此外,在江南以往一千余年的历史中,元代所遗留下来的史料数量最少,而宋末与明初两个时期的史料情况相对要好一些。为了更好地观察发生在元代的经济变化,把考察的时间范围延伸到宋末和明初,这从史料的角度来说也是一个合理的做法。正因如此,本文将有关观点合称为“13、14世纪转折”论。
(二)本文考察的地区,限定于“江南”。江南本是一个界线不甚明确而且不断变化的地理概念,但是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已对其作了界定,并说明了作此界定的理由注88。据此界定,本文中的“江南”地区,包括明清的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八府,大体相当于唐宋的浙西路地区,尽管唐宋的浙西包括了不在上述八府之列的严州,而且宋代的浙西也不包括江宁。之所以挑选这个地区加以考察,主要是因为这个地区在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中占有一种特殊的地位。事实上,以往关于近千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许多重大结论(例如“唐宋变革”论和“明清停滞”论),都主要是从对这一地区社会经济变化的研究而得出来的。因此,以江南为考察的地区而对“转折”论做出的批判,也无疑具有更大的意义。
(三)本文考察的主要对象,是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的变化。尽管“13、14世纪转折”论所说的“转折”包括了广泛的内容,但13、14世纪的江南毫无疑义是一个农业社会,而在一个农业社会中,农业的变化乃是任何社会经济重大变化的基础。因此从农业的变化来看是否有社会经济的“转折”,应是很合乎逻辑的。由于农业的变化以主要生产要素——人口、耕地和技术——的变化为基础,因此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江南农业的这些要素在此时期中发生了什么变化,然后进而考察农民的经营方式发生了什么变化。而在对农民的经营方式变化的考察中,探讨的重点是农民的经营规模和亩产量这两个最重要的方面。最后,再看看上述这些变化具有什么特点和性质。为此,我将把这一时期江南农业发生的主要变化,与唐宋和明清两个时期江南农业生产的长期变化相比较,看看它们是否朝着同一方向?变化的速度是否有很大不同?很明显,如果不是朝着同一方向,或者变化速度大不相同的话,那么我们有理由将这一时期视为一个“转折”的时期。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转折”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