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10.杀死童真
一九四七年夏,弗鹤波塞几乎可以用火炉来形容,而生活在乡下的弗莉雅沃利不这么觉得,在她看来,炎热的天气可以穿上漂亮的小裙子,然后和邻居家因为暑假来游玩的小女孩一起玩耍,是最幸福的事。
“布朗!”她呼唤道,先是从隔壁墙头爬来一只黑猫,那黑猫摇了摇尾巴,紧接着一点点白色的毛露出来了,小弗莉雅知道,阿贝霖霖来了。
“今天抓什么呀?沃利小姐。”阿贝霖霖羞涩道,听到这个称呼,弗莉雅一下子炸开了,“不许叫我小姐,叫我弗莉雅,弗莉雅,弗莉雅!”
“好的沃利小姐。”阿贝霖霖笑得很腼腆,接着从身后拎出一只小兔子,白嫩的小手抓得牢牢的。
“它和你一样,都是白白的毛。”弗莉雅惊讶的发现,阿贝霖霖瞪大了眼,很兴奋,但不会表露出来,只是抿着嘴笑。
“那我们怎么吃它呀,还是烤吗?”阿贝霖霖问道,弗莉雅和她会心一笑,“早有准备,我带了调料。”
两个小女孩架起了火,阿贝霖霖负责杀掉这只小生命。
转眼一看,已经快二十年了。
弗莉雅穿着紫色长旗袍,坐在大别墅的房间里,忘不掉那些弗鹤波塞人冲进阿贝霖霖的家,杀掉了阿贝霖霖的祖父,然后看着阿贝霖霖惊恐的眼神,直至逃离。
“咚咚咚。”敲门声想起,弗莉雅忽然想起李兰今天不在,而自己约了克勒茨威格来商议事情。
“日安,先生。”
“别搞那些没用的了。”克勒茨威格一进门就躺在沙发上,“靠身体换来的就是轻松。”
“你再说一遍。”弗莉雅一改初见的礼貌,变得高高在上起来。
“不说了,不说,哈哈。”克勒尴尬的笑道,“我好不容易活过来,可不想再死一次。”
“发生了什么?”
“你不是让我去攻击那些人嘛,没想到那些人里边也有高手。”
“是你大意了。”
“这个锅我可不背,我亲爱的小姐,你是没看到那场面,那个银头发的小母蚩①,打起人来可疼了。”
弗莉雅皱眉,“银头发?叫什么名字?”
“怎么?老相好?”
“滚。”见克勒似乎也不知道,弗莉雅直接把他赶出家门,但返回时迎面撞上了李兰。
“亲,亲爱的?”
“喔,亲爱的弗莉雅,昨晚太忙了,于是今天我告了假,刚刚睡醒,你吃早餐了吗?”
“早安,桌上还有三明治,喔亲爱的,你没有告诉我,如果你告诉了我,我可以将早餐做的更丰盛一点。”弗莉雅的语气带着遗憾,“要知道吃一顿丰盛的早餐会让人幸福一整天。”
“喔天神呐,我敢发誓,和我的弗莉雅待在一起就是最最幸福的一整天。”李兰吻了吻弗莉雅的额头,弗莉雅一脸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内心暗自庆幸盖过了刚才的事情。
和李兰度过了一个很平常的早上,弗莉雅借口经纪人那边有事情便拿起外套出门了。
名贵汽车上,弗莉雅观察着街上的动静。
这辆车特别贵,真的特别贵,当初李兰主动想掏钱给她买下,但是弗莉雅拒绝了,几乎是用所有的继续,当时店主近乎嘲笑的语气说,“穿裙子的女人可不适合开车。”
现在,弗莉雅穿着裙子,开着这辆车,她觉得无比风光,其实店主说的什么东西都是借口,就是瞧不起她。
无所谓,这个世界迟早会完蛋,弗莉雅这样想着,但从万福金店里走出来的没有一个银发少女。
这让弗莉雅开始怀疑是不是情报出了什么差错,克劳德安德烈明明告诉她专案组的行踪,而且阿贝霖霖已经接手了这件事,就一定会来,就凭这件事的机密性。
“喔,你问还有什么特征?嗯......她最近想看《战争与和平》,爱读书的小姐,你说算不算特征,哈哈哈——”这是克勒的玩笑话,却被弗莉雅听在心里去了。
但是不仅是阿贝霖霖,就连那天和她待在一起的少女薇拉都没有来,可弗莉雅害怕她们迟早会来,不愿离开。
她太想和阿贝霖霖见面了,她们之间的情愫已经错误了近二十年,而现在,她要亲口告诉阿贝霖霖她不想伤害她。
就在临近黄昏的时候,从店里走出来一位长袍青年,带着眼镜,远远的脸好似被打肿一般,看起来非常滑稽,而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下午进进出出的人就只有他拿了书,不免令弗莉雅怀疑。
车逼近,弗莉雅看清了那本《战争与和平》。
①:蚩在克拉米亚为邪恶之神,用来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