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方言及口音
在某些学术领域,否认存在多种语言,至少是作为“可分离和可列举的类别”而存在,已然蔚然成风。语言是社会结构或发明,在群体和个人使用上均有所不同。各种语言之间有重叠,它们通常缺乏清晰的边界,且交际语库是动态而非一成不变的。事实上,在个人方言(idiolect)层面,我们中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就所有寻常的目的和意图而言,确实存在不同的语言,而且它们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变体。
非人类的交流系统引起很多有趣的争论。将一些灵长类动物、蜜蜂、海豚和鲸鱼之间的交流称为“语言”正确吗?还是说语言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无论首选答案是什么,没有人会否认,人类语言无疑是所有媒介中最复杂的。它不像其他非人类系统那样,仅仅反映对即时刺激所做出的本能的、基本不变的反应。相反,我们可以讨论过去和未来的事件,我们可以思考从未存在过,也永远不会存在的事物。这种细微差别是合理的,这是因为语言社区的所有成员首先就事物的意义达成一致,而这些意义选择本身就充满了任意性。无论是table的发音,还是它在纸张上的书写形式,均没有任何内在的东西能让人联想起熟悉的含义。它在英语中“行得通”,但在德语或日语中却行不通,因为在德语或日语中,语言社区已为同一概念赋予了不同的声音和符号。
其次,我们一致认同某些规则——某一语言的语法——而这些规则又是完全任意的。有了一组元素(词或词的组成部分)和一个规范它们组合的系统,就出现了一种或多或少具有无限创造力的语言。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有可能想出一个以前或许从未说过或写过的句子;并且只要对要素和规则有合理认知,我们就应该能解读其含义。这一认知也让我们能够区分那些无意义但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和那些既无意义又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Furiously sleep ideas green colorless”)。我们还要注意,那些毫无意义但合乎语法的表达可能在一种语言中“行得通”,但在另一种语言中却行不通,例如“'Twas brillig and the slithy toves”在英语中是胡言乱语,而且Jabberwocky必须被彻彻底底地改写——正如我们所做的那样——把它改成德语的Das Jammerwoch或法语的Le Jaseroque。[3]
所有这些均表明人类拥有强大而微妙的语言能力。长期以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家)、奥托·耶斯佩森(语言学家)和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政治家)等各种不同类别的研究者均指出,语言的核心特征是讲故事的能力,是隐藏而非揭露的能力,是虚构和说谎的能力。
大多数语言均有若干亲系旁支,它们具有共同的语系特征。然而,即使交流者说的是两种关系密切的语言,如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他们也不能指望彼此能完全相互理解,而且这种相互的不可理解性明显随着语言距离的增加而增强。的确,人们通常认为芬兰语和海达语[4]之间没有相似之处。而方言作为同一语言之下的亚变体,虽然在词汇、语法和语音三个维度上彼此不同,但仍被正式定义为相互可理解的变体。一些英语方言说沏(brew)茶,而其他方言则说将茶mash(捣碎),或sit(静置),或steep(浸泡)。或者,煎锅(frying-pans)会说成skillets,奶昔(milk shakes)会说成frappes甚至是cabinets。几乎无人会否认这些词汇变体除了彼此不同之外还有别的什么不同,或者会断言用bonnet比用hood更好,或boot比trunk更有意义,tube比subway更合适。[当然,英美两种语言变体间的简单翻译并不能穷尽其复杂性。像美国人一样,英国人有trunks,但不在汽车上[5];英国人的汽车有hoods(折叠式车篷),但不是美式英语里的引擎罩[6];没有汽车的美国人可以乘坐subway(地铁),而英国人只能步行穿过subway(地下行人隧道)。]
图1 约翰·坦尼尔爵士为刘易斯·卡罗尔的作品《爱丽丝镜中奇遇记》(1871)绘制了这幅插图。它展示了卡罗尔著名的胡言诗《隐语重重》(Jabberwocky)中描述的怪物
然而,谈及语法变化时,许多人就不那么宽容了,例如,当他们听到有人说:“I done it yesterday”(我昨天做的),“I ain't never goin' there again”(我再也不会去那里了),或者“I ax Billy can he play tomorrow”(我问比利他明天能玩吗)。事实上,有充分的学术证据表明,所有方言均是有效的交际系统,而且本质上,它们并无好坏之分。认为每一群说话者均有一个交际系统,该系统能够精准地为他们服务,满足他们所处社会环境的需要而不产生歧义,这合乎逻辑。而认为有些群体没有这样的系统也能正常交流,那就不合逻辑了。因此,所有方言的使用者均能正确地说着方言。衡量正确性的唯一恰当标准是社区规范。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并非所有社区和方言具有同等的社会影响力,因为当权者的语言标准占据主导地位,而社会主导地位(在语言或其他方面均是如此)会让差异被视同为缺陷。
最后,谈谈方言及其假定的相互可理解性。切萨皮克湾丹吉尔岛的居民说的当然是英语,但美洲大陆的居民几乎听不懂他们说的方言。在大洋彼岸,英语电视节目《再见,哥们》[7]很受欢迎,该节目描述了一群失业泥瓦匠的冒险经历,其中一两个操着过于浓重的泰恩赛德口音——泰恩河畔纽卡斯尔工人阶级使用的方言——以至于英格兰南部观众给报社写信要求为节目配上字幕。事实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均遭遇过无法理解自己所说语言的变体的情况。
罗伯特·彭斯以善用苏格兰语写作而闻名,苏格兰语也被称为“宽苏格兰语”或“低地苏格兰语”。下文诗节选自其1788年创作的《往昔的时光》[8],诗歌脍炙人口,新年前夕(苏格兰语为Hogmanay)在全世界广为传唱:
彭斯去世几个世纪后,我访问了爱丁堡市,去了“好滋味”印度餐馆,餐馆菜单开头写道:
提供的食物包括:薄脆印度圆面包(普通口味或辛辣口味);印度菠菜汁鸡(鸡肉块拌上由菠菜、青瓜、绿色香草和一种上好香料调制成的酱料);还有马萨拉咖喱鸡(在英国,几乎没人不爱马萨拉咖喱鸡这道菜,如今各位终于也可以在苏格兰的“好滋味”餐馆品尝它了)。[9]读者可能会问,优质的苏格兰语是一种英语方言,还是另外一种不同的语言。
最后,我们假设有A、B、C、D四个方言社区。假设A区和B区的人很容易相互理解,A区和C区的人交流相当困难,而A区和D区的人根本无法交流。这是否意味着A区和D区实际上有着不同的语言?那些不知道B区和C区方言存在的人,这样想情有可原,但是倘若知道这是一个完整的语言连续体,他们可能就不会这样想了。语言学家、意第绪语学家马克斯·魏因赖希提出,“语言是一种拥有陆军和海军的方言”,这阐明了语言和方言之间又一令人困惑之处。说挪威语和丹麦语的人可以很好地相互理解,瑞典语或许也可以,但是,政治身份的需要要求他们的语言必须具有各自的特征。类似情况也适用于印地语和乌尔都语,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以及其他两种一对或三种一组的语言。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的故事是一个以身份名义进行社会干预的例子,这个例子非常恰当。该语言不仅是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的通用语言,也是波斯尼亚人和黑山人的通用语言。固然有内部变异、压力和抱怨,但是人们依然广泛使用和接受了该种语言。随着南斯拉夫的解体,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失去了官方存在的基础,取而代之的是波斯尼亚语、塞尔维亚语和克罗地亚语。在塞尔维亚,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的确,早先存在抱怨,其一就是,作为一种媒介,这种语言无论如何太过“塞尔维亚化”了。在波斯尼亚,官方已经采取行动来强调阿拉伯语和土耳其语的特点,但基本语法和词汇几乎没有受到影响。不过,在克罗地亚,官方除了发表象征性声明之外,还努力尝试在曾经只存在一种语言的地方采用两种语言,因此便聘用学者去设置沟通障碍,以实现排他性的群体团结。
方言内部,在口音或发音层面也存在着多种重要的变体和观念,其他一些诸如风格、语域、俚语和行话等语言内部差异,将在本书后面章节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