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之爵与人之爵:东周礼书所见酒器等级礼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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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礼书“五爵”与商周“五器”

据东周礼书记述,饮酒器通称为“爵”,行礼时的常用饮酒器有五种,分别称为爵、觚、觯、角、散。如经学家所云:“然则饮酒之器,其名有五,而总称为爵”[1];“凡酌酒而饮之器曰爵”,“爵者实酒之器之统名,其别曰爵、曰觚、曰觯、曰角、曰散”[2]。五种饮酒器通称“诸觞”,或合称“五爵”。对于“五爵”之外的饮酒器,例如觥,经学家就说“不在五爵之例”(详后)。

在《仪礼·特牲馈食礼》如下文字之中,“五爵”皆备:“篚在洗西,南顺,实二爵、二觚、四觯、一角、一散。”[3]这是说篚放在洗的西侧,头朝北、尾朝南,爵、觚、觯、角、散“五爵”置于篚中。参看图1。

图1 特牲馈食礼上“五爵”的摆放位置
取自杨复《仪礼图》卷一五,通志堂本,哈佛大学藏,扫描本[4]

在特牲馈食礼的进程中,时时出现“受爵”“洗觚”“执觯”“卒角”“洗散”之类字眼儿,表明爵、觚、觯、角、散等五种饮酒器,都在典礼上使用着,看上去各有其用。在礼书的其他篇章,以及先秦的其他文献中,也能看到这几种饮酒器名。这些器名在先秦文献中的分布,郑宪仁考述颇详[5]。“五爵”与“诸觞”这样的称呼,都意味着在礼家那里,爵、觚、觯、角、散五者已成为一个刻意为之的“系列”、一套精心的“组合”了。“五爵”不是自然生长的杂草,而是精心修剪的花木。

这五种饮酒器是什么样子呢?如去检索文物考古词典,则能看到——

爵:有流有鋬有柱的三足酒器。

觚:侈口细颈、状若喇叭的饮酒器。

觯:侈口、束颈、深腹的饮酒器。

角:形状似爵,但无流无柱的三足酒器。

散:被认为系“斝”字之讹,而斝是一种二柱、一鋬、无流无尾的三足酒器。[6]

我随机选择青铜器爵、觚、觯、角、斝各一件,供读者观览。参看图2。

图2 青铜爵、觚、觯、角、斝示例[7]

类似的分类、定名与释义,体现了现代古器物类型学的通识。现代礼学家随即就采纳了文物考古学家的分类定名,在礼学辞书中,使用上述那种定义及相应图片,来解释礼书“五爵”。有一点还要特别提示,那些礼书注释及礼学辞书,都是把“五爵”释为青铜器[8]的。

从古器物分类学的角度看,爵、觚、觯、角、斝首先是五种不同器形。对这种器形意义上的爵、觚、觯、角、斝,为了简便,本文名之为“五器”,以便跟礼书中的“五爵”区分开来。为何要用不同称谓做区分呢?兹阐述如下。

学者概括说:“给铜器定名,历来不外乎三法:据其形态定名、据文献记载定名、据其自名以定。”[9]所谓“三法”各有特点。现代的古器物分类,器名虽来自传统文献,分类则严格依照器形,尽可能地避免形制上的交叉重叠,以保证一型一名,进而保证科学性。

“自名”当然极其可贵,但很多古器物并无“自名”可征,“自名”还会因时因地而异,给“名从主人”造成困难。如旧藏品滕侯苏簋,器形为盨,自名是“簋”[10];西周早期的两件长隹爵,器形像爵,自名是“长隹壶”[11];平顶山出土的一件青铜提梁卣,自名是“用壶”[12];岐山出土的一件铜匜自名为“盉”,一件铜盉(卫盉)自名为“盘”[13]。此外,形制为鬲而自名为“鼎”的铜器,多至十几件[14]。尤其是功用相近的器物,器名相混的例子就更多一些。换言之,“自发”而来的“自名”做不到一型一名,难免各种重叠交错,与科学要求有距离。

至于“据文献记载定名”一项,也比初看上去要复杂得多。先秦礼书所载、礼家所用的器物之名,包括“五爵”,往往独具一格,其名称背后另有奥曲。我认为,礼书、礼家所说的“五爵”,其命名遵循着另外的原理,与“五器”大异。直到笔者提笔作文之时,“五爵”的称谓原理仍不为世人所知,几乎是学界的盲区。

让我们陆续道来。礼书“五爵”中的“散”本应是斝,罗振玉首发其说[15],王国维随后又列举五证,以示“实则散乃斝之讹字”。相关的证据之一,是1901年陕西宝鸡西周墓所出“柉禁诸器”,其中恰有爵一、觚一、觯四、角一、斝一,参看图3。五者比之《特牲馈食礼》所记,“数虽不同,而器则相若”[16]。“器则相若”,即符合现代学者对爵、觚、觯、角、斝的形制定义[17]

图3 “柉禁诸器”
山西博物院、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凤鸣岐山:周原青铜艺术》,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8页,图7

又如1930年代安阳西北冈商墓出土的一组酒器,含爵二、觚一、觯二、角形器一、斝二、卣一、方彝一,共10器[18]。除去盛酒器卣、方彝,也是“五器”俱全。从商至周初,爵、觚、觯、角、斝确实都是主要酒器,就是说“五器”是真实的存在。马承源遂谓“《特牲馈食礼》与古墓发掘的情况基本相符”[19]

现代学者的上述“器则相若”“基本相符”判断,是以宋代金石学为中介的。宋代金石学大兴,金石学者面对各种商周酒器实物,便努力把它们与先秦文献所见,主要是礼书所见器名对应起来,包括与《特牲馈食礼》所见“五爵”之名对应起来。换言之,那五种器形之所以称为爵、觚、觯、角、斝,系宋人之功,源于宋代金石学家的定名,随后被现代学者承袭了。宋人、今人间的一致性,可参看图4。

图4 商西周的“五器”
1.王黼:《重修宣和博古图》,扬州:广陵书社2010年版,第258、289、297、324、328页
2.选自朱凤瀚:《古代中国青铜器》,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209、211、188、189页

宋人从礼书中拿来爵、觚、觯、角、斝五种饮酒器名,把它们安在商周五种青铜酒器实物之上,其时就没有张冠李戴吗?其定名为“觚”者,也许商周时并不称觚;其定名“角”者,也许在商周本不称角。这样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是要时时留意的。更重要的是,宋人不光一对一地命名,也五对五地“扣合”。礼书“五爵”是一套组合、一个系列,宋人欲令礼书“五爵”整体性地与商周“五器”一一对接,然而其间横亘着时间上和用途上两大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时间上的。器形意义上的青铜爵、觚、觯、角、斝,主要存在于商代与西周前期。“爵”是象形字,把那种有流有柱有鋬的青铜三足器命名为“爵”,从字形看并无问题,但这种三足爵只通行于二里头文化到早周,随后便退出了历史舞台。“觚”并不是器物自名,而是宋人命名。若论自名,觚也许称“同”[20]。觚形青铜器自西周中期开始就不再铸造了。觯也来自宋人命名。商周铜器有自名为鍴、为耑的,王国维说鍴、耑就是觯的同音假借字[21];青铜觯形器存在于殷中期到西周早期,此后罕见[22]。青铜三足角不是器物自名,而是宋人命名。此种器形存在于殷代与西周早期,然后便销声匿迹。罗振玉、王国维以“斝”当“散”,但青铜三足斝一过西周早期就不见踪影了。正如郭宝钧之概括:“殷商盛用的爵、觚、斝、觯、角到西周中叶即中绝。”[23]

礼书编纂约在战国初年蔚然成风,其所记录的,主要是到春秋为止的古礼发展成就,相应地,礼书“五爵”应视为春秋礼制,或春秋礼器。而“五器”,即青铜爵、觚、觯、角、斝,自西周中期就消歇了,不再铸造了,那么春秋典礼上频繁使用的、被礼书记录下来的“五爵”,会是商周“五器”么?

容庚较早提出了怀疑:“今之所称为爵者,其名定于宋人。其时代多属商,间及于西周前期,后此盖未见,则是否即《仪礼》中所用未可知也。”[24]杜金鹏则明确予以否定:“综合几十年来的考古材料知道,陶爵大约绝迹于殷周之际,而铜爵不见于西周以后。但东周以来的文献典籍,却常常说当时以爵饮酒,……现在我们可以断定,文献所见东周秦汉时代的所谓爵,与商周陶爵、铜爵毫不相干。”[25]朱凤瀚亦然:“凡此东周文献所言及之爵,或是饮酒器总称,或是酒器专称,但皆不会是指上述商西周时期的铜爵”;而且周初以前的觚、觯、角、斝,都不可能是东周礼书中所说的同名器物[26]。这类看法已反映在工具书之中了。2009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特别说明:“东周文献中的‘爵’用为专名或饮酒器通名,与商至西周爵的形制当有区别。”[27]

第二个障碍是用途上的。现代学者指出,三足器爵、角、斝在器形上同属一系,它们并不是饮酒器,很可能是煮酒器或温酒器[28]。也就是说,器形意义上的“五器”,实由“温酒器+饮酒器”构成,前者即爵、角、斝,后者即觚、觯。温酒器与饮酒器相搭配并非不合理,以爵温酒而以觚饮酒,顺理成章。然而问题在于,礼书所见“五爵”都是饮酒器,其中的爵、角、斝,跟觚、觯一样,都是饮酒用的,而不是温酒用的。“五器”与“五爵”在用途方面抵牾不合,略如下表1:

表1 “五器”与“五爵”用途对比

宋代金石学家既不清楚爵、觚、觯、角、斝在西周中期便消沉下去了,也不明白其所定名的爵、角、斝并非饮酒器,而是温酒器,所以意识不到“五器”不能跟“五爵”画等号。吕大临《考古图》所列之爵,其器形为三足爵,却又引用《仪礼·乡饮酒礼》及《士虞礼》所述之爵为证[29]。“五爵”是一个系列、一套组合,而“五器”中有三个三足器、两个筒形器,若把它们视为一个系列、一套饮酒器的组合,不觉得别扭么?

对“五爵”与“五器”的关系,郑宪仁曾有专门讨论:“历代礼学注疏与礼图成为一个礼学的学术体系,金石学成为另一个学术体系,而影响到考古学对这五种酒器的称名。……在东周礼书所记载的五种饮酒器与被金石学者所称的爵、觚、觯、角、散(斝)等五种酒器,在目前看来是不能相合的两套体系,金石学者看到的是西周中期以前的五种酒器,而礼学家看到的是传世古籍中的五种饮酒器,虽然用了相同的名称,但在诠释上难以有交集的。”[30]“酒器称谓”问题看似简单,然而竟从中滋生出了“不能相合的两套体系”。二者真的“在诠释上难以有交集”么?

叶国良也曾论及:“五种饮酒器,普遍使用于商代与西周中期以前,而不见于春秋与战国时代,然而《仪礼》不仅有之,而且成为一套,……这说明了《仪礼》记载的饮酒礼仪源自西周中期以前,甚至是早商”,“礼仪的保守性强,礼器的使用持续性也长,某些器物虽然不见于西周中后期的发掘物中,但不可因而论其无。反过来说,春秋战国时代的发掘物中不见有此等器物,而《仪礼》却沿用五种名称,而且成套使用,正说明了该书所记载的饮酒仪节乃是起源于商代、实行于西周的礼仪”[31]。叶国良仍没有说清楚,春秋使用的五种饮酒器,到底是不是商周“五器”,他似乎想说“是”,但碍于没有实物,只能说“不可因而论其无”。

叶国良所说的“礼仪的保守性”,仍是有意义的。商、西周“五器”当然不会是“无名氏”,那五种酒器肯定都有器名。在宋人用礼书“五爵”爵、觚、觯、角、散(斝)为商周酒器实物命名之时,五个器名所面对的,也就是那么五六种器形,从范围说相差不大,其命名虽难免误打误撞,但也有很大概率“歪打正着”。就“礼仪的保守性”而言,我相信礼书“五爵”的五个器名,是从商、西周继承而来的。或谨慎一点说:“五爵”器名来自商周“五器”的可能性,大于凭空新创的可能性。若然,从商、西周的爵、觚、觯、角、散(斝),到春秋的爵、觚、觯、角、散(斝),其间发生了什么?

“五爵”与“五器”之间不会没有交集,我认定这里隐藏着未知的秘密。本文将就以下两个问题尝试作答:

1.在爵、觚、觯、角、散(斝)“五器”消沉之后,东周礼书所见爵、觚、觯、角、散(斝)“五爵”,又是一个什么体系?

2.商与西周的若干温酒器名,如爵、斝等,似乎在春秋时变成饮酒器名了。这个转变又是怎么发生的?

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将提出,在“五器”消沉后,爵、觚、觯、角、散(斝)之名发生了本质变化,变成“五爵”体系中的一套“容量化器名”了。“五器”是器形之别,而“五爵”是容量之别,其称谓原理,业已判然不同。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将提出,爵、斝等三足温酒器名,可能是因温酒习惯的消失,而在西周中期之后转为饮酒器名,并进入了“容量化器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