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这本论文集收有我近年写作的八篇文章。这次结集时,第一篇《礼书“五爵”的称谓原理:容量化器名》,比起初刊时的篇幅扩充了一万三四千字,由四节变成了七节。其他各篇,也有不同程度的订正、调整、补充。八篇文章本可以按内容相关度来排序,学生也是这样向我建议的。最后仍决定按写作和刊出的时间来排序,这样比较简便。
这些文章,都围绕东周礼书所见的酒器等级礼制而展开。在传统时代,“爵”是饮酒器之名,同时“爵”又成了最古老、最富连续性的一种品位之名;“尊”是盛酒器之名,同时“尊”又成了一个最重要的地位用词。“爵”“尊”二字在殷商甲骨文中就存在了。在殷商的青铜礼器中,酒器竟占到了70%—80%。周代青铜器中,食器的比例虽然大增,但重大典礼如祭祀、飨宴、射侯等,献酒饮酒仍构成了其核心环节。而这一情况,就被记录于东周礼书之中了。不难推知,在先秦等级礼制中,酒器必曾占有过特殊地位,所以才使“爵”“尊”等酒器之名变成了最重要的品级、地位用词。在凝聚了先秦礼乐精华的礼书之中,可以看到各个爵级的各色人等,在不同典礼的不同环节上使用着不同名称的酒器。其间的等级关系,就是本论文集的研究对象。因本书讨论的焦点是酒爵(及酒尊)等级与人之爵级的对应关系,所以题名为“酒之爵与人之爵”。
以上陈述多少有些按部就班,也许会给人一个感觉:这个论题是从理念中推演出来的。其实不然,它们的青蘋之末,是一个细枝末节的小小考辨。
我开设了一门很冷僻的课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课程的内容,就是把历代爵秩品阶之类,一样一样地讲给学生听。每一轮上课,都会修订补充课件;平时若读到了相关资料,也会随时拷贝到讲稿里去。时间久了,各讲中的补充内容越积越多,一个学期讲不完,只能选讲一部分。而“先秦爵制”这一讲排在最前面,每轮课都得从这儿讲起,无法绕开,所以在这一讲上花的精力就多一些。所见疑问、难点引发的兴趣,与随之而来的检索推敲,也相应多了一些,结果就被拖进去了。
讲先秦爵制,就会面对这么一个问题:“公侯伯子男”与“公卿大夫士”这两套品位,都名之为“爵”。“爵”不是饮酒器吗?为什么拿饮酒器的名称来为王朝品位命名呢?或谓“爵”的本义或起源,就是乡饮酒礼上的行爵次序与座席次序。我觉得这观点很有洞见,就把它讲给学生听了。还在PPT中提供了几个青铜三足爵的图像,以收图文并茂之效。东周礼书又记,行礼时所用的饮酒器,计有爵、觚、觯、角、散(即斝)五种,合称“五爵”;《韩诗外传》还说,“五爵”的容量分别是一到五升。这个知识点,也在课堂上提供了。
然而随后又读到,青铜三足爵及觚、觯、角、斝,自西周中期就不再铸造,在历史舞台上消歇了。那么我PPT上的青铜三足爵及觚、觯、角、斝图像,就有问题了,因为礼书所反映的是春秋礼制,而春秋时代已不会有上述那些青铜酒器了。不过《仪礼》《周礼》《礼记》的各种当代注译,以及各种经学辞典,众口一辞,仍用那些青铜器来解说“五爵”。又,商和周初的青铜三足爵、角、斝,考古文物学者认为是温酒器,并非用于饮酒,而礼书“五爵”全都是饮酒器。也就是说,在商周初的爵、觚、觯、角、斝这五种青铜器与礼书“五爵”之间,至少存在着时代不合、功能不合两大障碍。又,在宋代聂崇义的《三礼图》中,“五爵”全是筒形杯,与宋代金石家所定名的“五器”器形绝异,有学者因谓礼家与金石家所述饮酒礼器,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不同体系”。那么,两个体系间的异同从何而来呢?仍是悬案。
虽然我不治先秦史、文物考古学,不治经学礼学,但仍期望能在课上提供一个解释。在摸索、推敲之中,脑海中忽而电光一闪,在“五爵”一到五升的五等容量中看到了一把钥匙,于是就形成了第一篇文章:《礼书“五爵”的称谓原理:容量化器名》。我把商周初的青铜爵、觚、觯、角、斝称为“五器”,随即提出:这“五器”与礼书“五爵”之所以不能画等号,除了时代不合、功能不合两大障碍,更在于二者的“称谓原理”判然不同,“五器”是器形之别,而礼书“五爵”是容量概念,分别是一至五升的饮酒器之代称。即如:
一升之饮酒器便称之为“爵”;
二升之饮酒器便称之为“觚”;
三升之饮酒器便称之为“觯”;
四升之饮酒器便称之为“角”;
五升之饮酒器便称之为“散”。
赘言之,“五爵”之名跟器形无关,皆容量之辞。这种命名策略,我称为“容量化器名”。期望这个出人意表的新说,能让上述种种疑难涣然冰释,迎刃而解。
礼书中“五爵”的具体用法,证实了“爵必为五”“以小为贵”“五等容量”三点。换言之,“五爵”及其容量等差确系信史,而不是汉儒的向壁虚构。礼学家一直有个“凡诸觞皆形同,升数则异”之说,而战国宴乐图中的宴乐场面,足以证明“凡诸觞皆形同”其说属实:图中的饮酒器全是觚形杯,三足器无影无踪。既然“五爵”爵、觚、觯、角、散其实都是觚形杯,则百年来引礼书“五爵”以证商周“五器”,或拿商周“五器”释礼书“五爵”的各种既往做法,都属沙上建塔、空中楼阁,不妨考虑修订放弃。
古人采用“容量化器名”,用意有二。一是“业务考虑”,即这样可以为行礼提供便利;二是“政治考虑”,即可以利用容量之差区分身份地位。“五爵”使用原则是“以小为贵”,就是让尊者长者使用小爵,卑者幼者使用大爵,一升之爵最尊贵,五升之散最卑下,余类推。由此,我把一套前所未知的“容量化”酒器,展示在读者眼前了。在行礼献酒时,须依一己或对方身份随时换用大小酒爵,酒爵大小与尊卑长幼浑然一体、水乳交融,这样一种奇特的饮酒礼俗,从世界史的范围看,也是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
不光是饮酒礼器之名,就连东周礼书所见盛酒礼器之名,我认为也是“容量化器名”。燕礼、大射礼上所见酒器计有三等:瓦甒(或瓦大)、方壶、缶。它们的用法及称谓,大略如下:
容量五斗、供国君饮用的盛酒器,即称“瓦甒”(或瓦大);
容量一石、供卿大夫饮用的盛酒器,即称“方壶”;
容量大于一石、供士饮用的盛酒器,即称“缶”。
可知这三种盛酒器,是根据容量及用途定器名的,至于其具体器形,须另行推求。我认为所谓“瓦甒”(或瓦大)与“方壶”,其器形实际是青铜罍。这一认识,是根据《礼记·少仪》所载的一个摆放酒尊的规矩推论而来的。具体推论过程,请看下一篇《“尊壶者面其鼻”辨——〈礼记·少仪〉一个文句的注译问题》。
在燕礼及大射礼上,只有国君能与酒尊正面相对,这叫“唯君面尊”;酒尊的正面就是有鼻的一面,于是礼乐人员在陈设典礼时,就有了“尊壶者面其鼻”这个操作规范,提示在摆放酒尊时,尊鼻要向外、对着人。对这个“鼻”,当代注译者们或释为壶嘴,或说是人脸纹饰中的鼻,或说是壶肚上的兽面装饰。而我认为,商周的青铜罍在下腹部有一个兽首形的有孔凸起物,这便是《礼记·少仪》所说的“尊鼻”;“尊壶者面其鼻”的“壶”,其实物是青铜罍。“唯君面尊”具体怎么“面”,涉及了酒尊、设尊人、酌酒人及宾主的不同朝向,传统学者对此众说纷纭,本文则提供了新的梳理评议。
宋人拿“五爵”为商西周“五器”命名,那“五爵”之名,又从何而来呢?在此,我又提出了一个新说:“五爵”爵、觚、觯、角、散(斝)都是商代的器物旧名,在三足青铜爵及角、斝消歇后,这些器名被礼乐人员拿过来,为不同容量的漆木觚冠名了。由此“爵”名发生转移。而且“爵名转移”还不止这一次。《由〈三礼图〉雀杯爵推论“爵名三迁,爵有四形”》一文,首先明确了两点:
1.东周礼书中的爵,不是青铜器,而是漆木器。
2.东周礼书中的爵,不是三足爵,而是筒形杯。
在这个基础上,我揭举“爵名三迁,爵有四形”之论,即,“爵”这个器名,曾三次由一种器形迁移或扩展到另一种器形上去,这个过程留下了四种不同形状的爵。即:
1.青铜三足爵最早称“爵”;
2.随后有柄斗形器称“爵”;
3.西周中后期以来筒形杯称“爵”。筒形杯先后又有觚形、卮形及“锐下有足”之形的变化;
4.雀鸟背负杯盏的“雀杯爵”。这种爵大约是新莽发明的。
附带说,战国汉晋流行的椭圆形耳杯——或称“羽觞”,因其不是礼器,所以就没有纳入“爵”的行列。可见“爵是饮酒器通称”的说法,泛泛而言是可以的,若严格说来,则仅仅用作礼器的饮酒器,才能称“爵”。
在三足爵之后,便是斗形器称“爵”了。1976年,西周晚期的两件青铜斗形器,即伯公父器面世了。所谓“斗形”,很像今天之水舀子,体形较小而已,其器形可参看本书图2-1。因为此器自名“金爵”,遂有学者提出,这种斗形器也是一种“爵”,东周礼书中的爵就是这种斗形爵。《仪礼·士虞礼》中的“废爵”“足爵”被用作证据,“足爵”被说成三足爵,而那个“废爵”呢,就被说成是去掉了三足的斗形爵。然而不同意见随即出现了:伯公父器应自名为“瓒”,“金爵”实为“金瓒”,那个字其实不是“爵”。这样一来,“斗形器也是爵”的论点就有麻烦了:伯公父器的自名“金爵”是一个孤证,现在这个孤证动摇了,斗形器是否算是“爵”,堕入疑云了。
在《〈仪礼·士虞礼〉所见废爵、足爵、繶爵辨》一文中,我对《仪礼·士虞礼》中的“废爵”“足爵”及学者所论未及的“繶爵”这三爵,进行了新的辨析。这三爵都用于祭祖献尸。我在《礼记·祭统》中的“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一语之中,找到了突破口,经辗转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尸酢夫人的那个爵,就是有足有柄的斗形爵,“废、足、繶”三爵都是这种有柄斗形爵。这就为“斗形器也是一种爵”之论点,提供了一个新的支撑。三爵的装饰及用法,我排比如下:
废爵无足饰、无篆饰,用于主人初献;
足爵有足饰、无篆饰,用于主妇亚献;
繶爵有足饰、有篆饰,用于宾长三献。
对有司彻、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士虞礼四种礼典中三爵的三等用途,及其与“五爵”的等级衔接,文中提供了一份列表。比之文字陈述,列表之法,可以把饮酒器等级结构更好地展示出来。
在东周礼书中,实际存在着三组爵:
1.爵、觚、觯、角、散等“五爵”;
2.废爵、足爵、繶爵等三爵;
3.玉爵、瑶爵、散爵、璧散、璧角等“玉爵”。
《东周礼书所见玉爵辨》一文,就用于探讨第三组爵,即“玉爵”的礼制等级。所谓“玉爵”,主要包括《礼记·明堂位》中的夏琖、殷斝、周爵及璧散、璧角,同书《祭统》篇中的玉爵、瑶爵、散爵,玉爵、瑶爵又见于《周礼》。它们虽然名为“玉爵”,却不是通体玉质的爵,而是用玉装饰的漆木爵。在祭祖礼上,周王与王后、诸侯与夫人使用玉爵来献尸献宾。这样的祭祀,仪式宏大、环节繁多,天子、上公多达“九献”,随后还有数次“加爵”,献尸之余还要穿插着献宾,即向公、卿、大夫、士及群有司献酒。我对各个环节的用爵加以梳理排比,并继续利用列表来展示其间的等级关系。
因史料零碎、史阙有间,对九献之礼及相关用爵如何理解,就成了“不定方程”,可以容纳不止一组解,历代学者众说纷纭。然而先秦礼家与后代礼家,都出于同一个礼乐传统的熏陶,各种异说所用来推理的,乃是一个共同的“礼学原理”,都利用了排列组合,都含有“数理逻辑”。我所关心的,就是这个东西。仅仅知道了几个饮酒器名及器形,那远不是我的全部目的,在那些饮酒器的背后,还潜藏着一整套“体系”呢。在那个“体系”之中,诸玉爵、“五爵”、“废、足、繶”三爵,与各色人等、各级身份、各种礼典及各个行礼环节无缝对接。那个“体系”整齐清晰,匀称和谐,高下有序,井然不紊,体现了周人构建等级礼制的卓越能力,那是同一时期的其他民族难以企及的,构成了华夏礼乐的一个基本特征。这样一来,我们所收获的,就不只是几个器名器形了。
《削觚·觚名·觚棱——先秦礼器觚片论》一文,由“觚”入手,继续探讨“五器”到“五爵”的器名转型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高本汉提出:觚、爵、尊、卣等青铜器,自公元前947年起就不再铸造了,此后文献中的觚、尊、爵等器名另有所指,而且所指的已不是铜器,而是木器与陶器了。这给了李济很大震撼,称之为一个“扫荡式的论断”。这等于说周中期发生过一场“器名大革命”。而我的“五器到五爵发生了命名策略的变化”这一论点,可以把高本汉的“扫荡式的论断”推进很大一步。
我推测:爵、角、斝三个器名的变迁,与饮酒礼俗的变迁相关。三足铜爵最初是仿照三足陶爵而制造的,陶爵则起源于夏族和商族居住区。“爵+觚组合”是商族最重要的酒器组合,其组合基础,就是爵以温酒、觚以饮酒之俗。而先周文化区中从未发现陶爵,这说明三足爵不是周人发明的,周人饮冷酒,温酒也不是其原生礼俗。周人一度引入了温酒礼俗及温酒器,但只时髦了一阵,周中期就放弃了。依英人罗森所论,此时发生了一场礼器革命,大量商式青铜酒器被青铜食器取代。于是青铜温酒器用不上了,不再铸造了,爵、角、斝这三个器名便被礼乐人员另作他用,与觚、觯搭配,转指五等容量。“五爵”礼制由此诞生。
进而文章提出,从“五器”到“五爵”的转变中,“组合关系”决定了器名取舍,“相对容积”决定了大小排序。文章最后又提出,“觚”意为“棱”,“觚”这个器名得自于青铜觚的耀眼夺目的扉棱;“觚”是“同”即筒形器的一种,是有棱青铜同的特称。那么,“觚”与“同”并非“势不两立”,“觚”应该视为“同”之一种。
在讨论青铜觚到漆木觚的变化时,我引用了《论语郑氏注》中一条“孔子削觚”的史料,以旁证春秋时的觚是可削的漆木酒觚,而不是青铜觚了;把《论语》与礼书中的觚释为青铜觚,是不准确的。随后,我又想把“孔子削觚”这条史料的来历弄得更清楚一点,这时就发现不同来源的《论语郑氏注》中存在异文,异文会导致不同理解;汉晋南朝的经学家对“孔子削觚”这条史料,也存在着不同诠释。因而写成《“觚不觚”与“削觚”——〈论语郑氏注〉札记一则》,以供学人参考。
除了“爵”一词二义,兼指酒之爵与人之爵之外,作为盛酒礼器之通称的“尊”,居然也是一词二义的,同时用作身份地位之辞。这就是《一词二义:酒之尊与人之尊》一文的缘起。在这篇文章中,我揭举“原生性等级标识”概念,意谓在“前行政时代”,在成熟的爵秩品阶发展出来之前,身份地位的标识与区隔,更多地借助于“物品化”“空间化”等具有可视性的手段。
由“可视性”出发,此文首先提出,酒之“尊”之所以能引申为人之“尊”,首先在于酒尊外观高耸,器身华贵,代表了最高工艺成就与美术成就,故具有强大的身份标识能力,象征着拥有者的高贵与豪富。然而可视性等级标识之发挥功能,不仅仅采用“线性”的方式,而且还会有各种曲折微妙的方式,比如说,酒器的使用又是“以小为贵”的,盛酒器的摆放又是“以下为贵”的。进而讨论“尊”字的动词用法,指出“尊”有“陈设为尊”与“奉酒以献”二义,前者意在炫耀,后者意在致敬,二义都把“酒之尊”与“人之尊”密切联系起来了。随后把“卑”字也纳入了思考。“尊”作为形容词,同“卑”构成两极。“尊”字若来源于高耸而华贵的盛酒容器,“卑”字是否来源于外观相反的某些容器呢?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卑”有“扁圆”之义,这个含义,可能是从扁圆的“椑榼”和扁圆的“卑㔸”抽象而来的。椑榼、卑㔸给人以低矮、低贱之感,由此与高耸、华贵的青铜尊,形成了鲜明对比。
总的说来,在“先秦礼书所见酒器等级礼制”这个论题上,本论文集做出了如下推进:
1.推进了“爵”之器名的认识。指出东周礼书所见、春秋礼典所用的爵,不是青铜器,而是漆木器;不是三足爵,而是筒形杯。进而揭举“爵名三迁,爵有四形”之论。
2.从“称谓原理”层面揭开了“五爵”真相,论定其为“容量化器名”,并对五升之差与“以小为贵”做出了具体阐述。一种独一无二的“容量化”等级酒器礼制,由此得见天日。
3.指出礼书所见酒器等级体制,由“五爵”、“废、足、繶”三爵及诸玉爵等三组饮酒器构成。系统考察了这三组酒爵在不同典礼的不同环节中的具体用法,及其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各个爵级的对应关系,并诉诸图表。
传统礼制的研究成果相当之多,而且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然而“酒器等级礼制”这个细部,此前极少问津者,可以说仍是一片处女地。许多问题是初次提出的,为此这部论文集题为“初探”,筚路蓝缕而已。这个领域我并不熟悉,说白了就是不怎么懂,加之史料零散,推论时往往诉诸猜测想象,错讹在所难免。各篇的构思写作多在四五年前,结集时因精力所限,对学界近年成果也未及搜检吸收。期待将来能有修订机会。
徐冲君协助处理资料,陈奕玲、章未名、廖基添、陈文龙诸君协助校对错讹,谨致谢忱。
202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