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民主党派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政党政治是现代国家的普遍政治现象。对于由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转型的国家来说,强大的政党是实现国家政治稳定的基础和条件。而政党强大与否与政党制度密切相关,体现在政党与政党、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上。所以,“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其稳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而政党强大与否又要视其制度化群众支持的情况,其力量正好反映了这种支持的规模及制度化程度”[1]。
政治制度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现代政党政治来说,能否实现政治稳定,有效推动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判断政党制度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民主党派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重要的行为主体。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创造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推动了中国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民主党派是在现代史上追求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背景下诞生的。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目标。正是在这样的共同的目标下,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才能够和衷共济,团结一致,共同创造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并通过这种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 多党合作的早期探索和实践
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既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结果,也重构了现代中国的政治秩序,推动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发展。但这种政党制度既不是对西方政党制度的照抄照搬式的机械学习,也不是对苏联东欧等国政党制度的简单移植和模仿,而是在中国近现代政治实践基础上经过反复探索和尝试,一步步发展而来的。构成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行为主体的两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共产党的引领和帮助,民主党派的支持和配合,形成了世界上独特的政党政治模式。
一、“三三制”政权的尝试和民主联合政府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积累了地方政权建设的实践经验。抗日战争时期,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开始了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建设实践和探索,这就为民主人士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实践提供了参与和锻炼的机会,同时也丰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和执政经验,为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民主联合政府的构想提供了现实依据。
(一)“三三制”政权的构想和实践
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期间,最大的特色就是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容纳社会各界人士参政的协商民主政治实践。“‘三三制’是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最基本的政权组织形式。”[2]通过“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真正实现了各阶级各阶层人民当家作主,参加国家事务管理。
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讲话中提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它是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反革命专政区别的,也和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有区别。对于这种政权性质的明确了解和认真执行,将大有助于全国民主化的推动。过左和过右,均将给予全国人民以极坏的影响。”[3]
毛泽东强调,政权建设要“力避过右和过左的倾向。目前更严重的是忽视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左’的倾向”[4]。他第一次提出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原则:“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5]根据地政权组织结构中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因此,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必须使党外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因为他们联系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给中间派以三分之一的位置,目的在于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
毛泽东特别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对于共产党以外的人员,不问他们是否有党派关系和属于何种党派,只要是抗日的并且是愿意和共产党合作的,我们便应以合作的态度对待他们。”[6]毛泽东告诫全党各级领导干部,“为着执行这个政策,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同时,尽量地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并倾听他们的意见。绝不能以为我们有军队和政权在手,一切都要无条件地照我们的决定去做,因而不注意去努力说服非党人士同意我们的意见,并心悦诚服地执行”。[7]“对参加我们政权的党外人士的生活习惯和言论行动,不能要求他们和共产党员一样,否则将使他们感到不满和不安。”[8]
1940年3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的题为《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中,对于共产党员以外的人员,应该不问他们有无党派关系及属于何种党派。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统治的区域,只要是不反对共产党并和共产党合作的党派,不问他们是国民党,还是别的党,应该允许他们有合法存在的权利。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选举政策,应该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党派、男女、信仰和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9]
毛泽东的“三三制”政权思想得到了党中央其他领导的支持。周恩来指出:“‘三三制’有两个特点,一个就是共产党不一定要在数量上占多数,而争取其他民主人士与我们合作。任何一个大党不应该以绝对多数去压制人家,而要容纳各方,以自己的主张取得胜利。第二个特点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这两个特点是毛泽东同志‘三三制’的思想。”[10]
1940年春天,陕甘宁边区在绥德、陇东分区开始建立“三三制”的参议会和政府。1941年在贯彻“三三制”的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李鼎铭和安文钦分别出任边区政府副主席、边区参议会副议长。由于边区实行照顾各阶级、阶层利益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民主的范围,吸引了各方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了团结各界各方的目的。陕甘宁边区是实行“三三制”原则最早和最成功的模范根据地。它的成功实践,也影响和推动了其他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这种“三三制”的政权组织模式既保证了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同时广泛地团结了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进一步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同时也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的尝试。根据地的党外人士开始逐渐了解共产党的一些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而中国共产党也逐渐摸索与党外人士合作共识的一些经验教训。
(二)民主联合政府
“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政权对多党合作问题的探索。在“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的政治实践中,毛泽东开始逐步形成民主联合政府的思想。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他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建立的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这种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统一战线性质的国家政权。”[11]
抗战胜利前夕,中国面临着两种命运的前途和抉择。1945年4—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问题,提出了把多党合作扩展到政权的合作,建立各抗日党派合作的民主政体的主张。[12]
毛泽东指出:“我们主张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13]在还没有打败日本侵略者的情况下,“中国急需把各党派和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14]。等中国人民从日本侵略者手中解放出来之后,“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15]。
随着中国人民即将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也开始着手绘制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蓝图。1949年1月底2月初,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来访时,毛泽东告诉他:“这是由中国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革命条件、群众条件以及采用这种形式最有利于同民主人士合作所决定的”。[16]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批准了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阐明了中国社会各阶级在未来政权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毛泽东深刻地指出,唯一正确的革命道路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7]
对于“人民”这个词汇的内涵,毛泽东解释得很清楚:“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8]这种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组织形式中,对于各种社会阶层和政治力量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毛泽东有明确的定位:“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19]“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上,有其很大的重要性。……为了对付帝国主义的压迫,为了使落后的经济地位提高一步,中国必须利用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主要地位。”[20]
新民主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专政特别要处理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问题,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二中全会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对此特别强调:“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没有这种团结,这个专政就不能巩固。同时也要求我们党去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在革命时期使反革命势力陷于孤立,彻底地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因为这样,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我们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来。从团结他们出发,对他们的错误和缺点进行认真的和适当的批评或斗争,达到团结他们的目的。对他们的错误或缺点采取迁就态度,是不对的。对他们采取关门态度或敷衍态度,也是不对的。每一个大城市和每一个中等城市,每一个战略性区域和每一个省,都应当培养一批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有威信的党外民主人士。我们党内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关门主义作风所养成的对待党外民主人士的不正确态度,在抗日时期并没有完全克服,在一九四七年各根据地土地改革高潮时期又曾出现过。这种态度只会使我党陷于孤立,使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巩固,使敌人获得同盟者。现在中国第一次在我党领导之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即将召开,民主联合政府即将成立,革命即将在全国胜利,全党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有认真的检讨和正确的认识,必须反对右的迁就主义和‘左’的关门主义或敷衍主义两种倾向,而采取完全正确的态度。”[21]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联合政府、人民民主专政的政策主张和毛泽东关于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思想为即将召开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新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这些思想和主张“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共同纲领》的通过,又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大宪章”[22]。
二、“五一口号”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建构
“五一口号”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开端,在新中国建立过程乃至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中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中国共产党此前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交流、沟通与合作,中国共产党关于“联合政府”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和主张,也打消了民主党派在未来政权中对前途和地位担忧的顾虑。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的加速发展和“五一口号”的发布,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政治社会组织对于“五一口号”热烈响应,社会各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新的政协会议,共同协商建国。这些重大历史事件深刻地决定着中国政治发展和未来道路走向。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这一过程中的团结合作、政治协商等重要政党政治活动,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五一口号”的背景及其政治内涵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的曙光已经到来。抗战胜利后的中国将去向何方成为当时中国各政党都要面对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和各民主党派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容纳各党派共同参与的联合政府的主张;蒋介石则坚持维护一党独裁的国民党政府;民主党派主张国内和平、民主和统一。国民党倒行逆施,坚持维护一党独裁,对要求和平民主的民主党派进行了无情镇压。在中国共产党的争取下,民主党派最终放弃了中间道路,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大会制定了党的路线,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23]。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只有建立联合政府才是目前中国时局的出路。毛泽东认为,“为着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民主改革。而要这样做,不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是不可能的”[24]。
1945年5月5日至21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宣言》坚持独裁统治,拒绝成立联合政府。大会通过的对党内发布的《本党同志对中共问题的工作方针》,污蔑中共武装割据,破坏抗战,颠覆政府,危害国家。[25]
中国民主同盟作为处在国共两党之间的第三种政治力量,早在1944年5月《对目前时局的看法和主张》中,就提出了“中国必须成为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26]。1945年10月1日至12日,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重庆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纲领》,提出目前要解决三个问题:(1)召集全国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士,共同举行圆桌会议,用和平协商的方式,对当前国家的一切问题,求得全盘彻底的解决。(2)建立联合政府,是实现“中国和平、团结、统一的唯一途径”,也是实现军队国家化,彻底消弭内战,平息党争的“唯一枢轴”。(3)召开名副其实的国民大会,结束党治,制定宪法,实行宪政。[27]
此外,1945年冬天,中国人民救国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纲领和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的《对时局宣言》都提出了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而抗战胜利后成立的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九三学社、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等民主党派也都表达了对和平和民主的期盼。
国民党当局置国内各方政治力量要求民主和平的呼声于不顾,不仅连续制造了昆明校场口惨案、下关惨案、李闻血案,还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进行镇压,撕毁“双十协定”,自行宣布召开伪国大,并对解放区进行了进攻,挑起全面内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共被迫进行坚决反击,并联合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与国民党当局进行坚决斗争。
(二)民主党派热烈响应“五一口号”
1946年6月蒋介石挑起全面内战,不顾中共和民盟的反对于7月宣布召开“国民大会”,彻底关闭了谈判的大门。国共全面内战由此爆发。经过两年多的军事斗争,到1948年春天,中共领导的武装力量已经粉碎了国民党的全面进攻和重点进攻,国内战场开始呈现势均力敌的局面。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在口号的第四项提出:“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联合全国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和其他爱国分子,巩固与扩大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为着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奋斗!”[28]在第五项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29]
5月1日,毛泽东亲自致电在香港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沈钧儒,就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和拟定民主政府施政纲领等问题进行商榷。
中共中央的“五一”号召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国外华侨的积极响应。聚集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领袖人物、无党派民主人士连日举行座谈会,并商定联名响应中共“五一口号”。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负责人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负责人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负责人马叙伦、王绍鏊,中国致公党负责人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负责人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负责人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负责人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负责人谭平山,无党派人士郭沫若等,代表各自的民主党派向全国同胞发出联合通电,并联名致电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称“五一口号”提出的政治主张是“密和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何胜钦企,除通电国内各界暨海外侨胞共同策进,完成大业外,特行奉达,即希朗恰”[30],表达了对中共提出的政治主张的赞同。随后,台盟、民进、致公党、民盟、农工党、民革、九三学社、民联、民促、救国会等党派也纷纷发表声明,积极响应中共的“五一口号”。此外,海外华侨、在港的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学术工作者协会、留港妇女界人士等民众和团体都积极发表联合声明,赞同“五一口号”。
(三)“五一口号”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纪念五一劳动节之际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纲领和关于中国前途命运的政治主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几经辗转权衡,从坚持走中间道路,到逐步向中共靠拢,最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中国共产党发布的“五一口号”,以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响应“五一口号”,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内涵。
第一,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地、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近代100多年来政治进程都是伴随着传统政治权威的衰败、新的政治权威的重新树立展开的。但自1911年辛亥革命清帝退位以来,统一的中央权威消散,无数政治力量力图重建新的统一的政治权威,但由于政治主张、政治道路、政治利益和政治权力等诸多内在和外在因素制约,这些努力都没有真正获得成功。即使已经建立起全国政权的国民政府,内部也没有弥合各方政治分歧,没有真正获得社会各界广泛的政治认同。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以民族民主旗帜为号召,坚持走民主革命道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坚持独立的领导革命武装,坚持统一战线的领导权。特别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民主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坚持批评、教育和帮助民主党派。1947年12月底,毛泽东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现在要公开讲”[31],并提出了实现党的领导的两个条件。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争取下,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权衡、思考和观察后,最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政治主张。
第二,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坚定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
在反帝爱国争取民主、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中,民主党派以爱国、民主、反帝反封建为主导,与国民党政府展开了坚决斗争。但在民主党派内部,一些人士对美国和国民党抱有某些幻想,对共产党能否领导中国人民战胜国内外敌人颇有疑虑。1946年政协会议的召开,使民主党派一度居于调和国共两党的“第三者”地位。张东荪、施复亮先后发表的《一个中间性的政治路线》《中间派在政治上的地位和作用》等文章认为:共产党和国民党谁也消灭不了谁,只能回到政协路线。他们主张对内“调和国共”,对外“兼亲苏美”[32],政协路线就是这样一条路线。
在国民党坚持专制独裁的情况下,中间道路注定是没有出路的。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内政部发言人发表了《国民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对民盟“严加取缔,以遏乱萌,而维治安”[33]。国民党对民盟和其他党派的打压,让民主党派认识到国共两党政治主张的阶级实质,从而放弃了中间道路的幻想,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主张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
第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合作关系揭开了新篇章。
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参政会内部的政治活动中,中共与民主党派就有了初步的团结合作关系。抗战胜利后,围绕旧政协会议、重庆谈判、停战协定、国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等问题,民主党派与中共协调立场,团结合作,在抵制国民党等伪国大召开、遏制国民党反动独裁活动中确立了进一步的政党合作关系。“五一口号”发布后,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协商建国的政治主张,积极参与谋划新政协大会的召开,与中共团结一致,共商国是,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基础。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逻辑
1948年“五一口号”的提出及民主党派对“五一口号”的热烈响应,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开端。回顾“五一口号”提出前后的历史进程,以史为鉴重新审视当代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我们会更清楚地认识到:之所以称为“新型”,是因为这种政党制度既有别于传统的西方选举型政党制度模式,也不同于苏联东欧或亚非新兴独立国家革命型政党制度类型,而且与我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政党制度类型也截然不同。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不仅要解决西方政党制度中国家权力的配置和使用问题,而且作为以民族独立富强为发展目标的新兴国家,更要解决重塑统一的政治权威,实现政治稳定,凝聚各方政治共识和引领政治发展道路的问题,完成社会整合和社会动员,构建良好的政党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称为“新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的政党制度首先要解决政治权威问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近现代的中国四分五裂,主要就是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中央政治权威。所以,基本的政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国家自然不可能强大。而在当代中国,面对国内外各种矛盾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对中国改革攻坚和进一步的发展,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领导下的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就无法解决和协调发展中更深层次的矛盾,调节各方利益冲突。面对新时代中央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巨大任务,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中国政党制度要解决政治发展道路的认同问题,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一步步走上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康庄大道。这是一条被近代100多年历史和实践证明了的中国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正是在现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逐步探索、思考和选择,才认同了这一道路。在新时代只有坚持这条正确的发展之路,才能同心同德,团结合作,携手共进,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进一步。
第三,中国政党制度要解决政党关系问题,要坚持多党合作,更好发挥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党关系是与西方截然不同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一种“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型政党关系,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共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是法定的参政党。这种政党关系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也深深根植于以“和合”为价值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土壤之中,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
所以,“五一口号”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立的开始。这一制度的创立是为了解决那个时代政治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凝聚政治共识,重塑政治权威,实现政治统一的任务。这也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中央权威逐步丧失乃至崩溃之后,100多年来无数政治力量想尽一切办法而都没有完成的历史重任。
第二节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探索和实践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大会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同时选举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的多党合作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探索与实践。
一、多党合作制度的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社会活动,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在这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大量探索实践和磨合,并初步形成。
(一)民主党派积极参加国家建设
1.民主党派参加土地改革
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34]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不少人与地主阶级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有些人自己就是工商业者兼地主,或地主兼工商业者,对土地改革心存疑虑,也有不同看法。经过土改运动和共产党的帮助教育,这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观点,统一了思想认识。
民革主席李济深说,“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存在,障碍了人民的中国走上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前程,我们中央人民政府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每一个参加单位,都以最大的决心,来完成土地改革这一历史任务”。[35]农工党主席章伯钧说:“我们中国农工民主党,在二十二年前,创党的时候,虽然提出耕地农有的土改政策,……因为没有采取依靠贫雇农的路线,不是站在以工人阶级为主导的立场,所以只提出发行土地债券,收买地主土地的办法,结果,对于中国农民的解放运动没有实际的贡献。”[36]刘文辉说:“我就是一个大地主,拿四川话来说,就是‘大绅粮’。我将无条件无保留地献出我所有的一切土地,分给农民。”[37]卢汉表示放弃过去地主享有的非法权益,回到家乡去解说劝导,协助土改。邓锡侯说,“这样一个制度的改革,在我个人,我可以坦白地说,是和我本阶级的利益相冲突的”“我愿诚挚地拥护这样的一个土地改革,我要坚决地放弃本阶级的利益,来服从全国人民的利益,服从整个革命的利益”[38]“我抱定决心,不仅做到军事上的‘起义’,而且更要做到阶级上的‘起义’”。[39]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土地改革不仅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革,而且是基层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构,为维护新生政权稳定,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和组织准备。参加土地改革对民主党派成员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
2.民主党派参加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积极干涉,并派第七舰队侵入中国台湾和台湾海峡,以武力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政府侵略朝鲜和中国台湾。6月30日,农工党中央发表了《美帝强盗命运将和希特勒一样》的声明。民建组织各地会员抗议声讨美国暴行。但一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暴露出崇美、恐美和亲美的思想,把美帝国主义的力量估计过高,怕“引火烧身”,幻想“关门建设消极防御”[40],也有人主张“隔岸观火”,在忍耐退让中求生存。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几经权衡,决策出兵。民主党派积极支持中共中央的决策。1950年11月4日,《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称:“朝鲜的存亡与中国的安危是密切关联的。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41]此外,各党派纷纷召开会议,商讨对策。台盟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美国侵略委员会在北京成立,郭沫若为主席,彭真、陈叔通为副主席。各党派积极组织捐款捐物,包括飞机、大炮等军用物资。北京工商界捐献31架飞机,天津工商界捐献38架飞机,武汉工商界捐献44架飞机,上海工商界原定270架,实际捐献了404架飞机,其中民建捐179架,占44%。[42]马叙伦、王绍鏊成立爱国武器捐献委员会。北京分会发起“一碗肉劳军运动”。黄琪翔和夫人郭秀仪捐献西式楼房两座。致公党动员党员和海外侨胞募捐。
许多民主党派成员直接参加志愿军,武汉民盟发布《告学生家长书》动员43名盟员子女参加志愿军。民建胡厥文、胡子昂、吴蕴初等60多位会员把自己的子女送上前线。九三学社许德珩把自己的儿子送上前线。有的党派成员则奔赴朝鲜慰问志愿军。
3.民主党派参加其他政治社会运动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巩固新生政权,中央人民政府部署了镇压反革命的政治运动。之后,为建立稳定的国家经济秩序,中央政府又发起了“三反”和“五反”运动。民主党派通过参加“镇反”运动,清理整顿了组织队伍,通过参加“三反”“五反”运动,结合运动改造成员的思想,清除组织内部因历史原因留下的投机和反动成员,改造了成员的思想认识,纯洁了组织队伍,增强了内部的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镇反”运动、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运动是巩固新生政权、稳定周边安全和经济形势所采取的重要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社会运动。在这些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带领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观察、认识和改变自身,适应新的政治社会环境,并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多党合作的实践经验,为逐步探索新型政党制度做了有益的尝试。
4.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大约有200万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科研、宣传、文化和企事业单位。知识分子是建设新中国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从旧社会走过来,其思想价值观念等远没有达到《共同纲领》所要求的水平。为此,中国共产党在知识分子界开展了自我批评和自我改造运动。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有步骤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造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意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对于性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的。”[43]
同年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毛泽东建议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都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实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1951年6月5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成立总的学习委员会,负责清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还决定政协全国委员会与民主党派中央组织临时学习分会。各党派中央发出《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临时学习委员会工作的联合指示》,号召各民主党派地方机构成立学习委员会,清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通过学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思想状况有了较大变化。
1951年9月,周恩来在京津地区高校教师学习会上作了《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报告,从立场问题、为谁服务问题、思想问题、知识问题、民主问题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七个方面作了说明。
毛泽东在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问题。“在我国文化教育战线和各种知识分子中,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方针,广泛地开展一次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运动,这同样是我国值得庆贺的新气象。”[44]
1952年1月5日,政协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34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要求各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工商界人士、宗教界人士参加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并成立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第一,学习理论。包括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以求了解中国革命的前途,取得正确的革命观点;第二,学习政策。即学习《共同纲领》、中央和地方重要文件;第三,整风。即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纠正违反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革命利益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通过参加建国后的各种政治社会运动和有意识的政治学习,民主党派成员在思想认识上逐步向中国共产党靠拢,在组织建设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这些变化有利于新中国的政权稳定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巩固发展。
(二)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样产生了一个问题,此前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该何去何从?有人主张“干脆取消”;有些人认为政协不会有多大作用,地位将不如过去;有些人担心宪法上没有明确人民政协的地位,人民政协应该有一定的权力,应该具有国家权力机关或半权力机关的性质。
毛泽东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并不妨碍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而且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功能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取代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五百五十九人当中,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百四十人,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还有四分之三不是人大代表,可见通过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重要。虽然全国和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各方面都容纳了许多人,但是还需要政协全国委员会和政协地方委员会。”[45]政协要保留,但不能把政协搞成国家机关。“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两公,是不行的。要区别各有各的职权。”他说:“人大和国务院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如果把人民政协也搞成国家权力机关,就成为二元论了,这样就重复了、分散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46]
毛泽东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开幕前的座谈会上谈到了政协的五个任务:“第一,协商国际问题,进行国际活动,如对外发表宣言,反对侵略,保卫和平等;第二,各级人民政协协商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候选人名单,协商同级人民政协组成人员的人选;第三,联系群众,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意见并提出建议;第四,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为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调整社会各阶级间的相互关系问题,协商处理人民政协的内部和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第五,在自愿的原则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进行思想改造。”[47]
195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经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后通过。《章程》规定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48]这一《章程》规定了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具有党派性质的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是重要的政治协商机构。《章程》提出人民政协的基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更广泛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为贯彻宪法实施,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49]
这样,经过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二届全国政协大会的探索和讨论,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主要作用基本确定下来。改革开放之后,1982年12月21日,经过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制定了新时期的政协章程。新的政协章程总纲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50]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作为多党合作重要平台的性质更加明确。
(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协商制度逐渐形成了三种主要形式。
第一,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常委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对于一切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需要同民主党派及各界代表人士协商时,即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其他常委会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再由中央人民政府讨论,制定成法律法令,公布实施。
1949年10月至1954年12月,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常委会召开64次会议。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有180名委员,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20名,占66.6%。政协常委会26名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有16名,占61.5%。[51]
第二,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会。
中国共产党根据需要,不定期就重大决策及国家大事、国内外形势、党派关系等问题和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举行协商会、座谈会。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五大运动:土改、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三反”、“五反”运动。这一时期的协商会,主要围绕这五大运动展开。
第三,双周座谈会。
双周座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的一种形式。双周座谈会最初是由民革、民盟、民进发起的。经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同意,以党派、团体为单位推派代表参加。每个党派单位的代表人数由单位协商决定,最多不超过5人,还可以更换。双周座谈会的主席,由在京的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依政协单位的次序轮值,每次座谈会由轮值主席召集,会前准备工作委托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代办。
座谈会还成立了由林伯渠、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陈叔通、马叙伦、章伯钧、许德珩、廖承志9人组成的主席团。
二、团结、进步、发展的工作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团结、进步、发展的主要工作方针。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共产党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展开了以下主要工作。
第一,支持民主党派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央会议,总结历史经验,确定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纲领和组织方针。
1949年底到1950年,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了各自的全国性会议。在这些会议召开前或者会议过程中,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分别会见会议代表并作报告,表达中共要继续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的态度和方针,帮助他们总结、回顾历史经验,确定今后的任务和方向。
民革第二次全国代表会议,合并了民革、民促、民联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人士。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52]“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便是我们行动的总纲领。”[53]
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于1949年12月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总纲强调:“本盟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之密切配合工作,以期在革命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尽其最大的努力。”[54]之后民盟也确立了组织发展方针:以大中城市为主,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文教界为主。
中国民主促进会1950年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会章规定:“本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纲领。”[55]强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策领导和思想领导,尽一切努力为共同纲领的实现而奋斗。民进开始提出应以进步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以及工商界人士,重点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发展对象(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中小学教师为主要发展对象(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1952年8月,民进召开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宣传教育工作汇报会,再次确认民进是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派别,工作对象是中小学教职员和文化、出版界工作者。
第二,支持民主党派清理整顿组织,协商各自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发展成员。为了便于各党派坚持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中共帮助他们协商确定了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民革是原国民党党员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民盟是教育界的知识分子;民建是工商业资本家和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民进是中小学教师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是公职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致公党是归国华侨及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士;九三学社是科技界高级知识分子;台盟是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派人数较少,截至1950年底,民盟登记盟员7000多人,民革1600多人,民建1600多人,民进200多人,农工党1600多人,致公党400多人,九三学社100多人,台盟158人,总计不到1.3万人。[56]1951年召开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了《1951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党员的建议》,要求各地在1951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1—2倍,发展地区主要是各大中城市和省会,发展成员的条件是要求拥护《共同纲领》,并愿为其实现而奋斗。1953年初,民主党派总数达32000多人。[57]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引起有关国家的疑虑和外交纠纷,经协商确定各民主党派取消原在外国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地的分支机构,停止活动。
第三,帮助民主党派确定指导思想,推动各民主党派进行学习改造。
各民主党派作为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内部包含了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客观上有进步分子、中坚分子和右翼分子。为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民主党派主动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主要学习《共同纲领》、时事政策和毛泽东思想。
第四,推动支持各民主党派参加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并在运动中协商合作。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领导开展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运动,发挥积极作用,在运动中锻炼和提高了成员素质,改造了思想,密切了同中共的合作。
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多党合作的探索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民主党派参加了历次大的政治社会运动,与共产党团结合作在实践中探索前进。1953年,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从此消灭了剥削制度,消灭了资产阶级,公有制经济占绝对地位,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党派如何发展,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确定,以及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又该如何确定?
(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民主党派
社会主义改造是指1953年到1956年底,新中国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其目的就是在中国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1952年底,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58]
社会主义改造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是对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同时,社会阶级阶层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在内的五种经济成分,而社会基础也存在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内的不同社会阶级阶层。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私有制在中国社会基本被消灭,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社会阶层也已经不存在了。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对民主党派产生了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建国初期,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代表,民主党派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明确的代表性。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资产阶级不存在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代表性问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对于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内部也出现不同的意见。而民主党派鉴于阶级基础——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已经不存在,对未来的存在和前途深感迷茫。加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人民政协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所以民主党派对自身要不要继续存在、多党合作要不要继续等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困惑。
(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
1953年到1956年底,中国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社会消灭了资产阶级,而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也不复存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多种经济成分存在,有多个社会阶层存在,也有民主党派存在。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废除了私有制,消灭了资产阶级,中国还需不需要民主党派,需不需要实行多党合作,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民主党派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对于多党合作的未来发展有深入的思考,并作出了明确的解答。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在谈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时,毛泽东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59]
“在我们国内,……的许多民主党派,现在还继续存在。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对他们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60]
1956年9月15日,中共八大召开。刘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也提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61]。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作了阐述。[62]
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提出“凡是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他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63]。“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64]周恩来和中央统战部等对这一方针向民主党派做了广泛的宣传。这种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逐步成为一种多党合作的政治共识。
所以,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了国家事务管理,参加了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决策和执行,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民主党派这一时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参、代、监、改”,即:参加国家政权,参加国家事务管理,要求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在各自的岗位上贡献力量;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的成员的阶级、阶层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广大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思想改造,培养和提高理论水平,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三)多党合作的制度化
1982年1月,胡耀邦在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的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这样,继1956年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后,胡耀邦又增加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六字”方针正式确立,并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文化大革命”后,我国的民主党派重新恢复了活动,多党合作事业也蒸蒸日上。但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形式和内容没有规范,边界没有廓清,多党合作制度规范没有形成。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统战部的一份反映民主党派成员对多党合作问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订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65]这一批示,为推动我国多党合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9年〔14〕号文件明确规定:“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66]文件还规定了民主党派参政和履行监督的具体形式。从此,我国的多党合作在新时期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也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第三节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是政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政党自身的运转方式以及政党在行使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活动方式、方法、规则和程序。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民主国家维持国家政权系统正常运转和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主要政治形式。
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规定了中国各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执掌政权、参政的方式和程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巨大的优越性,并深刻影响着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方式。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
中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下的产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的政党制度在政党关系、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和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明显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中国的政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基础,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其基本特征也是它的显著优势所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的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巩固的。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空前团结;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探索出了一条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国家完全统一、促进世界和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的亲密友党。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合作。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的政治目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共同前进。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民主党派的监督,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有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二、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
政党政治虽然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普遍现象,但是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政党制度也就各具特色,异彩纷呈。按具体形式划分有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多党合作制等。从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政党制度看,林林总总,各不相同。即使相同类型的政党制度,在不同国家具体的实践模式也迥然不同。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较为普遍的两党制、多党制,也不同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而是适应中国政治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新型的政党制度主要表现在政党关系、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以及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三个方面。
第一,在政党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种政治上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巩固的。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指的是政治领导。政治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政治领导的核心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客观实际,经过与民主党派的协商与讨论,确定党长远的和一定历史时期的纲领、目标和任务,规定实现目标的步骤和方法,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通过定期与民主党派的沟通与交流,使民主党派认同并支持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主要方式,实行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新型的政党关系。这种政党关系彻底地改变了西方和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关系的传统。当今世界各国,无论实行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其政党之间的关系都是具有竞争性的。由于各个政党的社会基础、政治理念和施政方针各不相同,政党彼此之间势同水火,各不相容,不但政党之间的合作难得一见,一个政党对其他政党的领导更是无法想象的。
第二,从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来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各民主党派则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宪法予以明确规定的,也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广大人民的一致认同,是不能有丝毫动摇和否定的。参政党的定位,是根据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确立的,也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统一,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是人民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参政党参政具有制度规定的广泛的领域和途径。
中国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参政党,与西方政党制度中的反对党、在野党有着本质的区别。两党制和多党制是当今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政党制度模式。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都是指政党在选举过程中,通过控制议会多数席位或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执政的制度。在竞选中获胜的政党,行使国家权力,被称为“执政党”或“在朝党”;在选举中失败的政党被称为“反对党”或“在野党”。
不能否认,两党制和多党制是西方民主政治现代化的产物,是历史进步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这些政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又推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这种政党制度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政党分赃制就是这种政党制度衍生出来的必然结果。即选举竞争获胜的政党,将行政职位分配给本党主要骨干的做法。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很明确的:首先它是对本党干部做出贡献的赏赐,否则党务人员将没有动力为政党服务;其次,政党通过让本党主要领导成员占据主要行政职位,达到控制行政体系和国家机关的目的;最后,本党干部占据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在政党执政期间,极大地加强了本党的各方面实力,更加巩固了政党的合法统治地位。究其实质,执政党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的表达,而在野党或者反对党的政治意愿难以倾诉,所以不同政党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效能感表现出较大差别,容易引起政党关系的紧张、对立和矛盾。
中国的政党制度也不同于历史上在一些国家(主要是苏东地区)实行的一党制。在一党制国家中,存在一个政党,或者虽然存在多个政党,但只有一党能够掌握政权。这种政党体制下,其实国家政权被一党垄断,其他政党或者被禁止或者无法分享政权,这样的政党体制就叫一党制,其弊端自不必多言。
中国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参政地位受到法律保障,在分享国家政权的基础上同中国共产党实行广泛的合作,主要体现在:第一,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第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依法履行职权。第三,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第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机构,它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我国的参政党的参政地位从法律、制度到机构设置,予以了充分保障,而它们参政的实际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67]
第三,从政党和社会的关系来看,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合作共事,一道承担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对内公共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今中国,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无疑是中国广大人民利益的最根本的代表。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责无旁贷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比较稳固的社会结构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进行新的分化和重组。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私营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职业经理人和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就是显著标志。民主党派由于其自身定位的特殊原因,与许多新兴的职业群体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联系这些新兴社会群体的过程中有着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这样就形成了共产党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特殊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建设和管理的有利局面。
中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民主党派的专业和特长,又有利于发挥他们广泛联系不同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优势,协同共产党一道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的目标[68],民主党派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更大的发挥。
西方的政党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阶层基础之上的政治组织,不同的政党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是不同的。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再广泛也不可能代表整个社会所有阶层的利益,而只能是一定社会阶层的利益代表,其政策制定和实施也只能反映和有利于一定社会阶层的利益。而中国的政党制度则有明显的优势。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的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之上又能反映出不同社会阶层具体利益的差别。这样,在国家政策制定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就可以很好地照顾到社会各阶层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降低决策和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优势
政党制度就其内容来说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国家对政党的政治地位、活动规范和执政参政的法律规定;二是事实上形成的政党活动方式、执政参政方式、党际关系、政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政党的体认程度;三是政党自身的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69]世界上没有评判政党制度的普世标准,任何一种政党制度都有其优点和不足之处,如果一定要找出一种评价标准来衡量政党制度,那只能是:一种好的政党制度一定要适合一个国家现实国情,能够促进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的社会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制度创新,是我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适应了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
从经济结构上看,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必然形成人们在共同利益一致性基础上又存在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从政治结构上看,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所以我们实行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能够体现共产党代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也能够反映出由各民主党派广泛联系的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愿望和要求。从政治文化传统上看,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契合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大一统”和“和而不同”的政治文化的现实的制度阐释。既体现了矛盾的对立统一,又反映了政治斗争中的妥协与合作,是中国现实政治活动的生动表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一制度,各民主党派选派代表直接参政议政,或者以政党形式参与民主协商、监督,并以其所联系的群众为依托,广泛吸纳和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与建议,有助于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独特优势。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经过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40多年的改革和完善,这种政党制度日趋成熟、稳固且越来越展现出其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并以其显著的优势和特色为世界政党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生动的现实道路。
第四节 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中国政党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党的起源及功能作用不同是中国政党与西方政党最根本的区别。在一定程度上,中国政党制度与发展中国家的政党制度更具可比性。中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具有一般政党制度的共同价值和规律,民族性和民主性的价值追求是其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
政党和政党政治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政治现象。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研究为中国政党制度的合理存在确立了现实依据,而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研究为中国政党制度存在的意义和未来发展奠定了理论支撑。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存在及其运行有一定的规律,这也是政党理论研究的基本逻辑起点,不承认这一点,就不存在政党理论研究;但政党及其政治活动在世界各国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这正是政党理论研究的基本动力和意义所在。政党理论研究的目的就是探讨政党运行的一般规律和各国政党运行的差异,以此相互比较借鉴,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完善和发展本国的政党和政治制度,为本国的政治发展提供参考。所以政党理论研究必然也必须是采用某种程度的比较研究。
一、政党理论研究的比较与借鉴
比较的方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研究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之一,是社会科学中最常用的三种方法之一,同时也是最古老的一种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比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当这种方法被系统地用来认识政治现象时,就形成了政治的比较研究;当比较的对象是各自独立的政治体系时,这种政治的比较研究就成为比较政治学。”[70]“实际上,更确切地说,政治学就是源自比较政治研究。著名的比较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就说过,从本质上讲,政治理论的大传统是比较的、分类的和类型学性质的。”[71]比较政治学研究对于一国实际政治大有裨益。对于政治社会的研究,既需要实证研究,但又不可能进行模拟实验,只有通过对历史的和他国的政治实践、政治现象进行比较研究,才能对某些政治原理进行验证。通过比较,可以提高人们政治认识和政治判断的能力,扩大人们政治抉择的幅度,并使人们了解各种政治抉择的根据和代价,在政治实践中借鉴并吸收有益的政治经验,避免不必要的政治挫折和失误。
政治科学的比较研究自古就有很好的传统。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的名著《政治学》就提供了比较政治研究的实例和资料。以后各时代、各国的学者也有关于比较政治研究的论述。但比较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政治学者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Gabriel A.Almond)1980年出版的《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是该学科的奠基之作。
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政治学学科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它大大丰富了政治学研究的内容,拓展了政治学研究的领域。比较政治学研究中发现的一般原理和原则,充实了政治学的理论。政党制度理论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内容,也必须遵循政治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和重要的研究方法,其中之一就是世界政党制度的比较研究。所谓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或者兼而有之,都是通过比较之后才得以体现的。没有比较,如果仅“把特殊性当作普遍性,把经验当作规律,拒绝研究其他政党,把自己封闭起来,必然只能在本党或本类政党的狭小眼界里观察问题,在自己的经验和惯性思维里面打转转”。“如果我们承认政党是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政党活动必然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律和规则。”[72]中国政党制度理论研究如要深入发展,必须在世界政治理论的比较借鉴方面下功夫。比较是政党研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是政党研究从描述性研究上升到政党理论的必经之途。没有比较,如何能归纳出世界政党的普遍规律?没有与世界政党的普遍规律作比较,中国政党制度又何谈“中国特色”呢?
比较政党研究的对象当然是各国政党和政党制度。世界政党及政党制度的比较主要着眼于政党的产生、政党的性质和功能,政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以及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以及政党与政党间的关系。其中,政党的功能和价值是比较核心的问题。但是,倘若仅局限于政党的功能和价值比较,还不足以真正深刻认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政党在功能和价值方面的异同。政党的功能和价值是根植于特定政治系统中,与政党的产生、政党的性质和政党制度密切相关的。这些都是比较政党制度应该考察的具体内容。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中国特色”
“政党既然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么,各种不同或相同类型的政党之间无疑是可以进行比较的。事实上,在我国,首先是认识到了政党之间进行比较的可行性,才有了科学意义上的对政党的研究。”[73]政党既然是一种普遍现象,那么,它自身的存在和活动必然要遵循某种普遍规律,即政党的产生、政党的性质和特征具有一定的共性。
从政党的产生来看,政党既是一定政治环境的产物,也反作用于它所存在的政治环境。这种政党和政治系统之间的作用和反作用,还不仅表现为如迪韦尔热所谓的以议会为衡量标准的“内生党”和“外生党”。在西方以外的许多地方,政党是既有政治系统的变革者和新的政治系统的构建者。政党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组织,政党的性质是由其所代表的阶级属性决定的,它的政治纲领是其阶级性的反映。政党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政党是阶级的政治组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党肩负着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及团结、组织和率领本阶级群众以及同盟者进行共同斗争的重任。第二,政党制定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政治纲领或章程,用以组织和领导本阶级群众和同盟者为实现其政治目标而共同斗争。第三,政党有一套组织系统和一定的纪律约束,以便为实现其政治纲领或章程进行有效的斗争,并在斗争中发挥其领导和指挥作用。第四,政党同社会、特别是国家政权紧密相连。在政党之间总是围绕着维护或者夺取国家政权而进行着斗争。
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政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政党所具有的一般特征。但是,深入考察中国执政党的起源、性质和特征,则与发展中国家的许多政党,特别是与西方国家的政党具有明显的不同。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中国执政党的产生具有“中国特色”。
法国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谈及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时,曾把政党分为“内生党”和“外生党”两种类型。[74]一种是诞生于体制内的政党,一种是产生于体制外的政党。体制内的政党是议会内部反对派别联合形成的,它是现行政治体制内的政治活动的结果。体制外政党,即现行的政治体制没有为这种政党提供合法存在和活动的空间,而这种政党的存在和活动也是以推翻现行的政治体制为目的的。这种政党产生和存在于民族解放运动和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中。“政党是这些国家中未来社会的缩影,政党被看作是独立变量。社会和政府依赖政党组织,依赖政党领导者的决策以及政党向社会施加的安排。”[75]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绝大部分时间是被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当作“非法”政治组织而存在的。而它自成立之日起,也先后以推翻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为目标。它的产生既区别于西方的体制内政党,也不同于印度等产生于殖民地的政府,认可殖民地政治系统的国大党等政党,就其纲领和组织结构方面,中国共产党尤其鲜明的政治纲领和严密的组织机构,这与领导民族独立国家的政党如缅甸的自由同盟等也有很大区别。
其次,中国执政党的性质和特征具有“中国特色”。
政党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一种是根据政党的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此外还有地主阶级政党和小资产阶级政党等。根据政党意识形态制定的政治纲领,政党可以分为资本主义政党、民主社会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和民族主义政党。根据政党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可以分为代表党和团结党。[76]团结党源于改变社会、重构社会关系、发展一种不同的意识和道德的渴望,通常在动员社会中出现。政党活动具有组织性、整体性,政党要求党员必须绝对服从。代表党是承认既有的政治体制,在协调制度的框架内运作,具有高度制度化的领导角色。[77]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特征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78]新修订的党章对中国共产党性质的表述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有明显变化。即由阶级性的特色向民族性特色转化,将阶级性和民族性合二为一,既要体现其鲜明的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又要注重体现其作为执政党的维护整个政治系统正常运转的整体民族利益的一面。就其属性来看,既有传统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某些特征,同时又符合现代世界一般政党的发展趋势。
最后,中国政党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政党制度也称为政党体制。“无论什么样的政党,其目的都是为了掌握政权,由此形成的各政党之间、政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网络或结构,就叫政党体制。讲的通俗点,所谓政党体制就是政党从政模式。”[79]政党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与其他政党的相互关系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政党制度明显的“中国特色”,表现在政党之间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是政治上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起源于政治运动,是在动员社会、改变社会、重构社会关系中出现的,它先是重构社会关系的决定性力量,而后才表现为连接国家和社会的纽带;在政党与国家政权关系问题上,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活动产生了公共权力,而后成为国家的领导者。政党领袖首先是党的领导,其次才是政府首脑,表现为党对国家权力的全面控制。
中国共产党的产生背景、性质和特点以及中国政党制度的特征反映在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上具有“中国特色”,与西方政党制度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有明显的不同。
中国近代的政治系统是由中国旧有的传统政治势力、帝国主义侵华势力和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力量共同塑造的。中国共产党是在近代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下产生的,有其独特和鲜明的政治纲领,这就决定了它自诞生之日起就是现有政治系统的反抗者和改造者。经过政治运动和社会动员,中国共产党成功地重塑了旧有的社会关系,产生了新的政治系统、公共权力和国家。在此过程中,重塑了与国家政权、社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所以,戴维·E.阿普特说:“在反抗殖民地政权过程中诞生的政党,很容易发现,这些政党实际上变成了准国家。对于执政党而言,意味着政党已经将党的功能和责任与国家和行政机关的功能和责任混同在一起了。”[80]认识到这一明显的不同,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三、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功能指的是事物所具有的能力、力量和影响、作用,而价值则是功能发挥出来后所体现的意义所在。政党制度的功能和政党的功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政党功能的发挥有赖于政党制度的良好构架和运行,政党制度的功能则是政党功能发挥制度作用后的具体体现。而政党制度发挥作用又是以一定的政治系统为基础和条件的。所以,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内在的由政党的功能决定,外在的由政党制度与政治系统的互动关系决定。
根据政党在不同政治系统中的具体活动,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政党的功能。有的从社会与政党关系的视角探讨政党的功能;有的从政党的组织结构和制定纲领方面探讨政党的表达功能和沟通功能;有的力求全面地概括政党的功能,列举了政党的目标制定、利益表达、社会化和动员以及精英的形成与遴选功能。[81]萨托利则简单将政党的功能概括为表达(expression)、引导(channalment)和交流(communication)。[82]但也有学者列举了政党的十一种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政治系统中,政党的功能并不完全相同。“发展中国家的政党,由于往往肩负着领导民族独立、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使命,除了一般政党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外,还有创造民族认同感、唤醒对政治体系的参与意识、提供政治教育和训练等功能。”[83]
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和政党之间关系三个方面。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原有政治系统的颠覆者,而且还是新的政治系统的构建者。即,中国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政府政治体制内的政党,而是摧毁原有的政权建立新的政权的政治组织,也是新的国家的构建者。这种特定的政党和国家关系决定了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首要功能是政治稳定功能,即维护现有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转,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在政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政党制度表现为动员、影响和塑造社会的功能,即政治社会化的功能,表现为对社会的控制功能;在政党关系上发挥着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和巩固、完善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的功能。
政党和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政党和政党制度必定服从和服务于民主实践,反映其存在和意义。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反映,但不是恒定不变的。当现有的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不再依靠政党制度的功能表达时,中国的国家、社会和政党关系必然出现调整和重构,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也必然遵循世界政党制度的一般规律,向着民族性和民主性的方向发展。
从1948年到2018年,“五一口号”发布已经过去了70年,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也进入了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也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引导广大成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使新时代多党合作展现出勃勃生机。”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的政党制度,对多党合作的思想共识,对民主党派的职能任务和党派自身的建设等重要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我国的多党合作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指明了新的方向。新时代的新型政党制度要为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服务,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所以,在未来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方面,我国的民主党派要在凝聚思想共识上下功夫,把理论的清醒变成信仰的坚定;要在参政议政上下功夫,真正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把老百姓关心的急需的问题解决好;要在民主监督上下功夫,让基层群众都能享受国家进步带来的成果;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
注释
[1]塞缪尔·P.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77页。
[2]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编:《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历史经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60页。
[3]《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1页。
[4]同②,第742页。
[5]同②,第742页。
[6]《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2页。
[7]同①,第742—743页。
[8]同①,第743页。
[9]《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51页。
[10]《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3页。
[1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8页。
[12]同①,第1029页。
[13]《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57页。
[14]同①,第1029页。
[15]同①,第1029—1030页。
[16]郑宪、王志功主编:《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17]《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2页。
[18]同①,第1475页。
[19]同①,第1478—1479页。
[20]同①,第1479页。
[21]《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6—1437页。
[22]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0页。
[23]朱维群主编:《让历史告诉未来》,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2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6页。
[25]张同新著:《中国国民党史纲》下册,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63页。
[26]陈志远主编:《中国民主党派史稿(1928—1988)》,天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页。
[27]同①,第102页。
[28]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21页。
[29]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2页。
[30]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1页。
[3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2页。
[32]朱维群主编:《让历史告诉未来》,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99页。
[33]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71页。
[34]张一道、刘俊岐等主编:《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559页。
[35]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21页。
[36]同②,第96页。
[37]同②,第97页。
[38]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97页。
[39]同①,第97页。
[40]同①,第103页。
[41]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页。
[42]同①,第107页。
[43]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
[44]《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3页。
[45]《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84页。
[46]张一道、刘俊岐等主编:《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147页。
[47]张一道、刘俊岐等主编:《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
[48]同①,第153页。
[49]同①,第154—155页。
[50]张一道、刘俊岐等主编:《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263页。
[51]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
[52]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53]同①,第74页。
[54]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上),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60页。
[55]同①,第81页。
[56]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57]刘延东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58]《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89页。
[59]《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60]同①,第278—279页。
[61]刘延东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246页。
[62]同③,第247页。
[63]同①,第394页。
[64]同①,第394—395页。
[65]《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94页。
[66]刘延东主编:《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第527页。
[67]《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
[68]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
[69]施雪华主编:《政治科学原理》,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页。
[70][美]霍华德·威亚尔达著:《比较政治学导论:概念与过程》,娄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71]张小劲著:《比较政治学的历史演变:学科史的考察》,《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26页。
[72]王长江主编:《政党政治原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19页。
[73]王长江主编:《政党政治原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74]林勋建为《西方政党政治译丛》写的总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5][美]戴维·E.阿普特著:《现代化的政治》,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页。
[76][美]戴维·E.阿普特著:《现代化的政治》,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53—156页。
[77]同①,第153—156页。
[78]《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79]王长江主编:《政党政治原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
[80][美]戴维·E.阿普特著:《现代化的政治》,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41页。
[81][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邓正来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62页。
[82][意]G.萨托利著:《政党和政党体制》,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83页。
[83][美]约瑟夫·拉帕隆巴拉、迈伦·韦纳主编:《政党和政治发展》,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转引自王长江主编《政党政治原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