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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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税法是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核心课程,根据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应培养具有一定企业涉税法律知识、较强涉税岗位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税法课程坚持“理实一体、学做合一、讲练结合、思政融合”的思想,以涉税岗位能力培养、专业课程思政融合和“立德树人”为目标,以直接为培养学生日后从事有关财税工作应具备的税法基本知识、税务基本技能和涉税实操能力服务为宗旨。

本教材包括总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其他小税种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共七章内容。为便于学生学习与掌握知识和培养高端应用型涉税岗位人才,本教材以教学目标、开篇案例导入、正篇税法认知、尾篇课程思政和课程思政评析为基本的章节结构,并结合特别提示、以案说法、问题思考、课程思政、思政解析等内容,对税法疑难问题和会计涉税实务进行评析与操作,突出本教材的实用性和实操性特点,使学生在学习税法知识的同时,感知税法在社会经济实践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本教材的编写,在借鉴优秀税法教材的基础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的指示精神,融入编者近年来关于税法课程思政融合方面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概括来讲,本教材具有以下鲜明特色:

一是充分体现税法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相融合。本教材根据每一章节的税法内容及其涉及的思想政治元素,以“课程思政”的形式适当加以体现,使学生既掌握了税法知识,又了解了税法条款的经济与思政意义,提升了会计涉税岗位人员执业能力,实现了“立德树人”的教学目标。

二是章节编写体例有利于学生学习与掌握税法知识。本教材每一章节的每个税种,都采用教学目标、开篇案例导入、正篇税法认知、尾篇课程思政和课后练习体例结构,对疑难问题采取特别提示、以案说法等方式予以强调,便于学生掌握知识重点、理解教学难点。

三是遵从税法原文并充分吸纳税法改革最新动态。目前,我国有18个税种,其中已立法并公布实施的有12个税种,有3个税种的税法正在征求意见中。本教材不但把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税法写入其中,还把3个征求意见稿的“准税法”,以“改革意见”的方式对拟变化的内容加以体现。

四是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理实合一,讲练结合。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和思政目标),提高学生涉税岗位的实操能力与应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各种涉税问题的能力,本教材根据具体的税法条款,采取问题思考、问题解答等的方式,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强化能力培养。

五是内容体系完整,重难点突出,符合实际。本教材除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单独各为一章外,将内容较多、学习难度较高、应用普遍、税源较大的土地增值税法也单独作为一章,以满足学生深入学习、切实解决相关从业人员在实际会计与税务工作中难题的需要。

本教材由广州商学院赖湘兰担任主编,周艳兵、储萍担任副主编,王宝田教授担任主审。

各章节的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由赖湘兰执笔,第二章由周艳兵执笔,第四章由储萍执笔,第七章第二节、第八节、第九节由吴妙执笔,第七章第三节、第四节由黄丽双执笔,第七章第五节、第六节、第十三节由沈梅执笔,第七章第十节、第十一节、第十二节由郑乐执笔。最后由王宝田审稿。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和借鉴了大量本学科相关著作、教材和论文,尤其借鉴了梁文涛教授主编的《税法》(第4版)教材,在此向各位参考文献的作者特别是向梁文涛教授表示衷心的谢意!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以及会计和税收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不断修订变化,本教材可能存在不妥或疏漏之处,在此敬请广大读者朋友与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本教材可以作为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财经类或经济管理类本专科和高职院校税法教学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各种财税培训机构的税法培训教材以及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用书。同时,本教材也是企业高管、财会负责人、税务负责人、会计人员等学习税法知识的必备读物。

编者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