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古代生态学思想
农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产业,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中国古老的生态思想首先来自农业。中国的农业生产都是在朴素和古老的生态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许多农业技术都符合生态理论。先人留下的生态思想和论述,是后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总结和分析中国古代生态学思想,对推进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天、地、人“三才”论的生态观雏形
“三才”论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创世论,它既是哲学思想又是宇宙观。古时候用它来解释事物,可以用在政治、军事等社会科学中,也可以用在自然科学中。所谓“三才”,即“天、地、人”。如果把“三才”的概念用在农业生产上,“天”指的是天时,“地”指的是土壤、地形、地貌等,“人”指的是人对作物的耕作、干预,属于人为的调节。例如二十四节气、地力常新壮、精耕细作等,就是与天、地、人“三才”相对应的思想产物。古代人把农业生产看作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统一的整体,提出了天、地、人的作用,认为这是影响作物生长发育的关键因素。“三才”生态论在农业生产上的思想,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形成。《荀子·富国》中提道:“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如果按照自然法则,可以获得高产和高效。《吕氏春秋·审时》中提道:“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即农业生产三大要素:生物有机体(庄稼)、生物有机体赖以生存之外界环境条件(天与地)以及人类之社会生产活动(人)。《吕氏春秋·审时》中还提到了“凡农之道厚之为宝”与“地可使肥,又可使棘”,也就是说,农业生产的关键在于人能因时制宜地管理,使天尽其利、地尽其力、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从而获得最优的生态经济效益。西汉《淮南子·主术训》中提道:“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而天不一时,地不一利,人不一事,是以绪业不得不多端,趣行不得不殊方。《氾胜之书》中提道:“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皆反映人类生产活动与收获之间的关系。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提道:“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也就是要明确地遵循时间和地点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凭主观意志,违背客观规律,这两者得到的结果完全相反。北宋的《太平御览》提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与南宋《陈旉农书》提道的:“在耕稼,盗天地之时利,可不知耶?”一样,都主要强调人为因素优先于天和地。元代《王祯农书》提道:“天气有阴阳寒燠之异,地势有高下燥湿之别,顺天之时,因地之宜,存乎其人。”也就是说气候和土壤变化多端,在天时、地利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的地方,人们应该按照“顺天之时,因地之宜”来灵活把握和运用。
明代马一龙在《农说》中提道:“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矣。”即在农业生产中,如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则事半功倍。但是,必须先“知天之时,识地之宜”,即先认识和掌握天时地利的变化规律,还要“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才能“力足以胜天矣”。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陆世仪说道:“天时、地利、人和,不特用兵为然,凡事皆有之。即农田一事,关系尤重。水旱,天时也;肥瘠,地利也;修治垦辟,人和也。三者之中,亦以人和为重,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三者之中,论其重,莫重于人和,而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论其要,莫要于天时,而地利次之,人和又次之。……然使既得天时,既得地利,而又能济之以人和,则所获更与他人不同,所以必贵于人和也。”清代农学家张际标说道:“天有时,地有气,物有情,悉以人司其柄。”
张存信(2013)指出中国古代“三才”论是把天、地和人对农业的综合作用看成一个大系统,并详尽地分析和概括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说明了中国古代的生态观之哲学基础,这不仅指出了天、地和人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指出了人们要认识自然规律,还要尊重它、顺应它。此外,他还特别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二、时、土、物“三宜”论的生态学原则
在“三才”论的影响下,还逐步产生了“三宜”生态学原则,即“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宜”,简称“时宜”“地宜”“物宜”,这也构成了中国古代的环境生态学原则,并被称为时、土、物“三宜”说,成为指导农业生产的思想和原则。这一思想和原则,早在两千多年前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诗·秦风·车邻》中提道:“阪有桑,隰有杨。”表明当时的人就已经知道生态各不相同的桑杨,是因为分布于不同的地方。《孟子·梁惠王上》中提道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就是将时宜置于突出位置。《管子·立政》提道:“相高下,视肥墝,观地宜……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古代管农政官员)之事也。”则指出农官应肩负指导农业生产的责任。《淮南子·泰族训》中提道:“天不一时,地不一利,人不一事,是以绪业不得不多端,趋行不得不殊方。”也就是说天时、地利、人和,地力参差不齐,人处理事物的条件不同,从事各种行业的情况也不同,所以,人们要采取各种特殊的方法,才能把事情做好。它注重事物的特殊性,主张区别对待,反对千篇一律的做法,是“三宜”的初始理论基础。《氾胜之书》中提道:“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在农业生产上,如果能做到因时制宜、因势利导、上得天时、下尽地利,即使土质贫瘠,也可以获得一亩十石的好收成。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提道:“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反道,劳而无获。”表明顺应天时、衡量地利,就可以花很少的力气而获得最大的成功;可如果违反规律,就将一无所获。元代鲁明善在《农桑衣食撮要》中写道:“四方风土气候不同,凡务本者,宜顺时而动。”清代姜皋在《浦泖农咨》中写道:“农之为道,习天时,审土宜,辨物性,而后可以为良农。”也就是说,只有熟悉天时、能够判别土地适宜情况以及判别作物特性的人,才能称得上良农。由此可见,这对农民的要求相当高。清代杨屾在《知本提纲》中提道:“若能提纲挈要,通变达情,相土而因乎地利,观候而乘乎天时,虽云耕道之大,实有过半之思。”其弟子郑世铎注释:“变,谓耕道之变;情,谓物生之情也。相,视也。耕道虽大,不越因地、乘天二端。若能提纲挈要,通耕之变,达物之情,相土自然之种而因其利,观天一定之候而乘其时,其于耕道之大,已思过半矣。”这指出了土地耕作的原理和原则虽然复杂,但如果能抓住“三宜”的原则,采取相应的人工调控措施,充分利用天、地、物的有利因素,适应作物的生长规律,则基本掌握了农业生产的原理。
三、“天人合一”的生态学理念
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道家的老子就凭借自身对世界万物及所在社会的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提出了极富深意的生态哲学思想。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主张人与天地并立。“天人合一”的理念和原则就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生态学思想,这一观点的提出比西方要早几千年。所谓天人合一,就是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保障人类的活动。《礼记中庸》提道:“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庄子齐物论》提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些论述不仅直接确立了人在自然界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及其作用,而且明确提出了人类在进行生存和发展活动的同时,应该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一方面,人类作为自然界的重要成员,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应自觉肩负起维护生态系统、保护大自然的重要使命。因为在人与自然的主体性关系中真正占有重要主导地位的是每个人而不是自然,人的主体性是自然生活的重要道德基础和主体,自然对人类权力的保护和实现主要依赖人对自然的意志和自然规律的主体性的认识和水平。所以,人的自然主体性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界和其他物种的自然权益的充分尊重和自然责任的担当。另一方面,自然对人类生活具有主体性价值,人类的自然生存及其发展主要依赖自然生态的基本完整性和环境的可持续性,例如:
《论语述而》提道:“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老子第39章》提道:“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可见,祖先们早就认识到了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遵循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
人类的自然价值是基于主动地肩负起维护自然价值、自觉地推动自然进化之上的,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克服其他物种的自然局限性,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前提下,为其他物种生存与发展构建有益环境。但是,古时候的人们并不完全懂得如何合理利用、保护和改造自然,只是一味地追求遵循和爱护自然,尽管实际上我国古代的传统生态哲学还混杂了多个学派的许多思想观念,但大体上还是完全遵循了“天人合一”的生态学理念。由此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我国古代主要的自然生态学思想的特点就是认为人类必须要尊重和服从自然,敬畏和爱护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