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世间开始,改造窝囊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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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两年之后,命运的转折

时间就像一格一格的底片,记录着世界上的每一个动人的画面。

周沫在庆功的当晚,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1971年。

镜子里的那颗头,好大!那张脸,好熟!他变成了周大头!

是的,他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憨厚、朴实、乖顺的小伙子,声音也变得低沉略带沙哑。唯一没变的,是那双睡不醒的小眼睛。

这两年里,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水哥跟他的团伙,还是惹上了麻烦。凭借着熊晓刚的关系,他逃往了遥远的南方。

春燕哭了好久,还大病了一场。她如今离开大众浴池,去了机车厂下属的疗养院。只不过路途遥远,一周才能回光字片的家一次。

周蓉,从农场回来之后,做了一年多的拖拉机厂宣传员。后来去了工人日报当记者,负责采访工厂里的优秀工人事迹。

强子哥,本来想追随水自流去广东。可是阴差阳错,被一家辽东的家具厂相中,带着老爹一起搬走了。

国庆跟赶超虽然还在红星木材厂,却也不用扛木头。现在倒短搬运,有了轱辘车,又省力气又安全。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变化,对于秉昆来说,最大的改变是他上学了。

因为被马守常看重,特意为他申请了一个大学名额,把他送到了江辽工业大学,读了个两年的管理本科。今天,是他提前毕业的日子。

上一辈子只混了个实习编辑,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在顶级媒体,试一试主编的滋味了。两年之中,他写了不少关于企业管理的稿子,都投到了江辽日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临毕业之际,总编发来了入职的邀请。两个金手指,不但让他用超短的时间完成了学习,估计还能助力他登顶主编甚至总编的位子。美梦就要成真,穿越的生活终于迎来了美好的一面。

一大早,李素华就起来张罗。

把烫好的衣服,掸了又掸;光亮的皮鞋,擦了又擦;从抽屉里挑出来好几个徽章,却选不定要给儿子戴哪一个。

“秉昆啊,快起来吧。今儿可不能迟到啊!”

他把胳膊伸出被窝,拿起床头的手表看了看时间,这才六点半。

十月份的吉春,温度已经变得很凉爽,正是春困秋乏的当节儿,年轻人都愿意懒被窝子。

李素华一推门,牛肉萝卜馅包子的香味,跟着串进了屋子。

“快起来吧,我给你蒸了最喜欢吃的牛肉包子。个个里面都有个大肉球,可香啦。”

见儿子不动弹,只好假装吓唬。“这么大了,还想让妈给你洗脸擦脸啊...”,说着就拿了毛巾去沾凉水。

秉昆一轱辘身子,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可不敢劳烦老太太,说不定水有多凉呢。

穿好衣服下地,瞅见李素华准备的毕业服装,感叹这当妈的,真是个操心的命。

快吃完饭的时候,李素华试探着问,“听说你跟后院的郑娟去看房子啦,是打算搬出去住么?”

回想了一下,涂自强走的时候,老涂叔好像把房子以100块的价格卖给了自己。自己又转手送给了郑娟,她现在成了共乐区一家诊所的护理员,已经从家搬出来住了。难道,秉昆又走回了老路,还是爱上了郑娟?

“今年不是大哥跟爹回来的假期么,虽然都还没结婚,但大哥跟大嫂总要在家过年。周蓉和蔡晓光也差不多要定下来了。就这么一间屋子,吃个饭都放不开手脚。我们学校老师说,民主路上有几处空房子,可以租下来。”

老太太听见儿子没直接回答话题,闹不准他到底啥意思。“你是打算跟郑娟结婚了,搬出去住?”

一想到这个就头疼,前世是个单身贵族,恋爱谈过几场,却从没结过婚。穿越到这个世界,他对成家立业,并没有什么兴趣。

“没有的事儿,老大、老二还没结,我着什么急啊。单纯就是觉得咱家房子不够大,住着憋屈。再说我毕业后,可能要去江辽日报工作上班了,咱家离的太远了,天天上班也不方便。”

总算是答对过去了,暂时让老太太放弃八卦的心思。

自从知道了郑娟的身世,李素华并不太同意俩人处对象。儿子如今是四月的麦苗,一天一个样儿,说不定哪天就当了大干部。郑娟这个特殊家庭出身的坏孩子,太配不上秉昆了。

只不过有钱难买我乐意,小儿子偏喜欢这一口。青梅竹马的春燕不要,大学的同学不要,连周蓉给介绍的官家小姐也不要,真急死她了。

听儿子说看房不是为了结婚,总算让她暂时放松了。等过年的时候,周志刚和周秉义回来了,自然有人替自己收拾他。

秉昆的大学,读得算是加塞儿的定向培养,也就是工农兵大学生。

保荐单位是工人夜大,毕业了之后也是直接退回原单位,不准外部就业。

所以他的毕业也就特别简单,没有仪式,没有庆祝。自己照了照片贴在毕业证上,然后跟校门合了一张影,就算完成了。

从学校出来,才上午十点。秋老虎的热劲儿上来了,他只能把老妈准备的中山装脱下来拎着,上身剩一件沈棉生产的白衬衫。

从学校往西走,绕过路口广场,向南半里地,就是个河道公园。

十月份正是赏荷的最后时节,他打算去那边看看。

一个穿灰蓝色长裙的姑娘从学校里追出来,跑的气喘吁吁的,长长的刘海儿像两条丝带,在掀起的风中飘舞。

“等等我,秉昆。”

她是四年制的推荐生,今年才大三,不过年纪倒是和秉昆一样。

“跑慢点,这大热天的,着什么急啊。”

秉昆从衣服兜里掏出来一块崭新的手帕,还是李素华特意给准备的。从回忆里知道,这姑娘追了她一年多了。

姑娘接过来手帕,也不客气,把额头和白皙的脖颈都擦了擦。“你就这么走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秉昆无奈,“打招呼干啥,大家都忙。再说我就是个插班代培的,跟同学们也不熟。”

主要是这个年代的管理课程比较简单,用的教材也不成系统,有的是从老大哥,从东欧那边翻译过来的,有的是教师自己发挥能动性,根据经验自己编写的。除了一科统计学、一科会计学,别的课目都极其简单。

平时老师要求的也不严格,只要能把课目作业写了,科目结业的小论文写了,也没人管他。

这个来自林区的森工子弟,江小渺。算是为数不多,爱跟他有交流的人。

主要是她有吃不完的各种特产,秉昆有城里用不完的肉票。

俩人经常互通有无,秉昆家有吃不完的蘑菇、榛子、松子、野鸭蛋。姑娘两年多差不多,吃遍了吉春市的各种馆子。

江小渺把帕子折了折,攥手里想了想,塞进自己包里了。“等我洗好了还给你,对了,你要去哪儿,我陪你走走。”

“先去公园,听说那边有偷着挖藕的,咱们去看看,能不能抓住两个,为民除害。”

姑娘嘿嘿一笑,攥起两只小拳头,“真的吗?那快走!”

就这么个傻孩子,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幸好这两年,世界线没给自己安排一段恋情,要不以后就得跟傻白甜过一辈子了。

秉昆在前头走着,姑娘小心的控制着速度,把身体躲在他的影子里。

“小河里能不能划船?”

“不能!”

“小河里能不能抓鱼虾?”

“不能!”

“那我们能不能挖藕?”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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