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恋爱期间的借款
男女之间的恋人身份是以满足男女情感的相互需求而确立的,这种需求是建立在相互自愿基础上的,因此双方也容易互相信赖。恋爱期间,总是甜甜蜜蜜不分彼此,认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对方需要钱就毫不犹豫地拿给他。因此,恋人之间常会发生赠与关系、民间借贷关系或者共同投资关系等经济往来关系。但事实上,一旦分手闹掰,有些大额转账可没那么容易要回来。鉴于当时双方的特殊关系,对于其性质的判定需根据证据确定,如果无确实证据予以证实,人民法院则会根据事实的外观特征及社会经验法则等作出判断。
经典案例
案例1:分手后,恋爱期间的借款可以追回
钟小米(化名)与唐建国(化名)于2019年6月间通过相亲认识,并互加微信后成为恋人。交往期间,唐建国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钟小米借款,钟小米于2019年9月14日、11月22日应唐建国的请求分别以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唐建国15500元和9900元。
除上述转账借款外,唐建国向钟小米借款现金30000元,钟小米在东莞市一个酒店门口把这笔钱交给唐建国,唐建国也向钟小米提供了一份由其本人写的借条。
后双方终止了恋爱关系,钟小米多次要求唐建国还款无果,引致纠纷。无奈之下,钟小米将唐建国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钟小米以银行转账凭证及借条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唐建国不应诉、不抗辩,视其为放弃质证和抗辩权利。根据钟小米提交的证据,唐建国未出庭抗辩转账系情侣间的赠与或其他债务关系,故应认定钟小米转账给唐建国的25400元为借款,加上现金借款30000元,共计55400元。钟小米要求唐建国返还该借款,唐建国应当返还。该借款部分未约定期限、部分约定不明,钟小米主张支付自起诉之日即2021年1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借款时止的逾期利息,利率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相应的判决。
案例2:没有“借条”,恋人之间转账不被认为是借款
阮珍(化名)与陈强(化名)于2014年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阮珍多次向陈强转账共计62931元。其后,两人感情逐渐疏远,争吵不断,终致分手。分手后,双方还有款项往来,阮珍多次向陈强催要款项无果,诉至法院。
对62391元是否为借款,双方各执一词。阮珍坚持认为转账62391元是出借给陈强的。陈强则认为,收到款项62391元,是发生在恋爱期间的,不属于借款,因为其常常支付给阮珍现金,再让阮珍线上打款给自己,根本不存在借款,而且自己有稳定收入,没有必要向阮珍借款,若需借钱,肯定会备注借款并出具借条等借款凭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62391元款项往来是否属于民间借贷。这笔款项系双方恋爱期间阮珍向陈强的全部转账,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双方经济互有往来实属正常,互有借贷亦符合常理,根据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看出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且阮珍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经济往来是基于民间借贷关系产生的。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阮珍的诉讼请求,阮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案例3:恋爱时借款37万元,婚后妻子起诉丈夫要求还钱得到支持
张小爱(化名)与王非凡(化名)曾是朋友关系,2017年,王非凡曾多次以生活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小爱陆续借款合计37万元,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借款到期后张小爱多次催讨,王非凡一直推脱称手头没有钱归还。双方在交往中确立了恋爱关系并进行同居生活。2018年,张小爱与王非凡登记结婚。
婚后两年,双方婚姻感情破裂,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张小爱想起了王非凡婚前未归还的借款,遂诉至法院。
张小爱认为,其与王非凡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王非凡曾经出具过借条,同时约定了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等相关事宜。借款到期后张小爱也多次进行了催讨,但王非凡始终拖延未归还借款。故王非凡理应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王非凡辩称,两人目前系夫妻关系,虽然此债务系婚前债务,但婚后双方未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夫妻财产处于混同状态,在未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下,不宜进行判决。另外,该部分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该笔款项实际为双方共同的投资款,并非借款,故不同意张小爱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庭审中王非凡确认了在登记结婚之前,两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属于王非凡自认行为。同时张小爱提供的证据材料均符合证据的证明标准,能够达到认定借贷关系的高度盖然性。基于此,法院最终认定张小爱与王非凡之间借贷关系成立。
虽然张小爱与王非凡在发生借款之后进行了婚姻登记,但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能成为消灭之前两人借贷关系的抗辩理由,也不可成为债务人拒绝归还借款的理由。王非凡另抗辩款项系双方进行共同投资产生的共同债务,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张小爱要求王非凡归还借款以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惑
1.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否可以要回?
恋爱关系下情侣之间经济往来可能时常发生,若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当事人应保存完整的书面证据,例如借条以及转账凭证,或能够明确体现款项为借款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使双方之间真实的借贷关系项下款项和其他款项区分开来,对诉讼时要回借款起到关键性作用。
2.怎么做才能将恋人间的借款和平时或特殊日子的赠与、共同投资款等区分开来?
由于转账往来发生期间系双方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密切往来符合常理,转账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上述经济往来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的。如果当时没有出具借款凭证、签订借款合同,或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那么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借款合意就很有必要,如果连这些都没有,那么分手的时候就十分有必要签订分手协议,将这些借款写明白。
3.恋人之间若有经济往来,还需要留意什么?
你一定要知道恋人的身份信息(特别是真实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果到时候有纠纷,有明确的身份信息会好很多。毕竟,去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时,需要先锁定被告的身份,否则,起诉的时候连在法院立案都很难。
《借条》样本
借条
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由【 】(身份证号:【 】)处借到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利率【 】%(大写:百分之【 】),于【 】年【 】月【 】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