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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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事件发端

德文郡牛顿费勒斯·1659年8月20日

大约在1670年,一个来自英国西部德文郡的年轻人加入了皇家海军。按照规定,他成年后的余生都将在海上度过,如此来看,他应是自愿参军的。自愿参军的人可以享受一些经济上的优待:海军方面会预先支付他2个月的工资,不过按照惯例,新入伍的士兵得从这笔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购买装备(包括在船上睡觉用的吊床)。再者,如果自愿参军的新兵身负20英镑以下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便可以免除。即便如此,皇家海军中大概有一半的士兵都是被迫服役的,因为当时有一个臭名昭著的组织:强征服役机构。

在17世纪的英国,年轻人,尤其是那些收入有限的年轻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强征服役机构的阴霾下。讲得直白些,这家机构相当于皇家海军在社会上的非正式特工组织,俗称“抓壮丁队”。抓壮丁队带有现代军事征兵与国家鼓励强制征兵的综合性质。一个17岁的少年站在街角,脑子里正琢磨着自己的事,这时,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个抓壮丁队的人,像教父[1]一样提了个条件:要么自愿加入海军,要么以更糟糕的名义被迫入伍。他根本无力拒绝。至于做何选择,由他自己决定,但无论如何,他最终只能加入皇家海军。

新近强征的水手们一旦登上护卫舰,就得面临一个严峻的现实,他们得一直待在那里,直到被指派到某一艘特定的船上。正如18世纪那本小册子《水手们呼吁》上所描绘的那样:“每一批登上护卫舰的新水手通常至少有600、700或800人,大家所处的环境都一样,没有常用的便利设施,只能躺在甲板之间,待在有限的空间里,有什么吃什么,很少有吃饱穿暖的时候。这样的环境偶尔还会引发疾病,有时一天能死6、8、10个人。有人试图从护卫舰上跳水逃走,结果溺水身亡。最终,海面上漂浮着很多尸体……”[2]

强制征兵之所以出现,部分原因是当时正处于人类的地理大发现时代,海上活动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而常规的财政激励措施又无法满足这一需求。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陆地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当时正处于封建主义末期向农业资本主义初期的过渡阶段,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巨大的社会动荡破坏了大都会中心的发展,导致整个社会阶层流散出一类群体——平民出身的农工。就这样,他们成了无业游民。16世纪末,这类无业游民暴增,致使他们成了整个社会的整治对象,引发了后谷登堡时代首波真正的道德恐慌。到处都有无业游民,他们在不断变化着的经济环境中流离失所。农奴原本就生活在一个持续受压迫的封建制度当中,当下又发现自己正在经历资本主义早期动荡的洪流。在那些纵观事态发展的人看来,这一番变化就如同僵尸入侵的现代版魔幻片一样:某天一觉醒来,发现大街上都是无家可归的人,而且这些流浪者不只流离失所那么简单,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寻找一个什么样的家。

1597年,英国议会意欲遏制因流浪者过多而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而出台了一项流浪者法案。匪夷所思的是,该法案的文本中包括一个简直滑稽的目录,有关当时英国公共道路及城镇广场上大量出没的几种流浪者:

寻求施舍的游荡学者;遭遇海难的水手;耍戏法、算命等一干闲人;假学监、拉皮条者或为机构募集救济品者;买卖赃物者、多头交易者、街头演奏者或游吟诗人;杂耍者、修理匠、小商和小贩;身体健全的流浪者和嫌工资低而拒绝工作的劳力;被解雇的雇员;假装遭受火灾的流浪者;埃及人或吉卜赛人。[3]

这项流浪者法案向地方当局传递了一条明确的信息:凡属于目录中的人,都将被“扒光上衣,在大庭广众之下受鞭刑,见血之后再被遣回原籍或就近的居住地”。于是,此项法案助长了抓壮丁队的气焰。如果那些寻求施舍的游荡学者和杂耍者不想被扒光衣服后当众受鞭打,就得选择加入皇家海军。在那样一个没落的封建社会,要清理街道上的流浪者,难道还有比把那些无家可归的人都弄到海上更好的办法吗?

无论是自愿加入皇家海军还是被抓壮丁队逼着入伍,德文郡的这个水手在成长过程中所接触的文化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航海事件的影响。在英国,要说哪个地区与航海冒险的联系最为紧密,那绝对是西部地区,那片崎岖不平的荒原夹在英吉利海峡和布里斯托尔湾之间,一直延伸到大西洋。伊丽莎白时期,凡是有头有脸的水手,几乎都来自那里。沃尔特·雷利和弗朗西斯·德雷克就出生在德文郡。西部地区的水手们代表王室指挥了多场海战,包括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沉没,其间,很多人成了海盗。(18世纪最臭名昭著的两个海盗——有“黑萨姆”之称的贝拉米和黑胡子,都是西部地区出身。)他们那种恃强凌弱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有着深刻的地缘性特点的:西部地区在地理位置上正处于英吉利海峡的入口,这就让海盗船船长们对欧洲航运网络拥有了绝对的掌控权,嵌入海岸线的众多小海湾和水湾成了走私者的首选活动地。自从德文郡第一个男孩加入海军以来,已经过去了300多年,人们却依旧能从当地人的语言模式中感受到海盗与德文郡之间的联系。现如今,每当人们在用地道的海盗腔调讲话时——“Arr,shiver me timbers”(啊,吓我一跳),其实都是下意识地模仿了西部方言那种轻快而独特的腔调。

围绕着这个德文郡水手生平的神秘故事从他的名字开始。他的首部“英雄”传记于1709年出版,他在里面被称为约翰·埃弗里船长。年轻时,他临时用过本杰明·布里奇曼这一化名,而一些历史学家据“Long Ben”(长本)他的这个绰号推测,他的本名应该是布里奇曼,他后来化名为埃弗里。大多数学者认为他的出生地在英国西南海岸的德文郡普利茅斯附近。1696年,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在法庭上提供证词说,这名水手的年纪在40岁左右,因为他出生于17世纪50年代末。据牛顿费勒斯(普利茅斯东南部亚姆河边的一座村庄)的教区记录,1659年8月20日,约翰和安妮·埃弗里夫妇生下了一个孩子。或许,这孩子便是后来那个臭名昭著的亨利·埃弗里,世界头号通缉犯。也或许,真正的埃弗里出生于同一时期的另一座西部乡村里。部分原因是,早在他出生以前的数百年,埃夫里家族就一直是德文郡赫赫有名的大地主。很多描述他生平的资料都称其为亨利·埃夫里,几乎所有英文版的正规法律文件最终都将其姓氏写为“埃夫里”,唯一留存的一封信件的落款是“亨利·埃夫里”。待他成为世界上最臭名昭著的人之一后,埃夫里成了公众口中最常提起的姓氏。若仅就这个原因来看,似乎称其为亨利·埃夫里比较合适。

亨利·埃夫里的童年并不为人所知。1720年出版的一部回忆录更是为其早年经历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就目前的种种说法来看,人们并未提及我出生、幼年及青年时期这类信息;于我而言,这是我生命中最无足轻重的部分,同理,对那些阅读此书的人来讲也必是最无用的,这本身就不值得关注,对旁人也起不到任何指导作用。”考虑到这本回忆录几乎可以确定是虚构的,有人认为这部回忆录出自丹尼尔·笛福之手,童年细节的遗漏,很显然是因为史料中关于这部分的内容太过贫乏,[4]绝非埃夫里的成长经历不值得关注。

年轻的亨利·埃夫里(或埃弗里,或布里奇曼)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听了很多有关德雷克和雷利游历世界的伟绩,他们在航海生涯中都巧妙地绕过了海盗与私掠者之间的界线。(我们会发现,当时的法律和公约有意将二者之间的界线划分得很模糊。)这部虚构的回忆录还声称,他父亲曾就任皇家海军商贸船船长;德文郡埃夫里家族的族谱中,至少有过几位船长。其他细节暂且不提,总之,作者在虚构的回忆录中表示,“埃夫里家族的人似乎从小就是航海的料”。这话说得很到位,因为有关埃夫里的家族史,我们所了解的第一条可靠信息——从牛顿费勒斯教区记录以外获得的信息就是,他应该在青少年时期就加入了皇家海军。

这个德文郡水手的死亡与出生一样,都如同迷雾一般。其实,无论是出生地还是出生时间,真实的信息我们都无从得知,连真实姓名都无从知晓。所以,关于亨利·埃夫里的身世,我们自然是说不清楚的。每一段精彩的传奇故事都会对他的身世做不同版本的描述——谣言、传闻或是经一代代人加工过的口述,其中叠加、穿插着各种不同的情节。曾经,亨利·埃夫里就是一个传奇,如同神一样广为人知,在一些人眼中,他是英雄,能鼓舞人心,而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凶残的杀手。他是反叛者,是工人阶级的英雄,是国家的敌人,是海盗之王。

再后来,他就成了一个幽灵。

[1]教父,这里指黑手党领袖。——译者注

[2]Turley, p. 23.

[3]Quoted in Dean, p. 60.

[4]Defoe, The King of Pirates,loc. 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