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多元互动与儒家文化认同下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的演进特征 [1]
高福顺
儒家文化认同是保障民族间和睦共处、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民族多元互动则为民族间彼此文化认同提供沟通桥梁和纽带。中国古代多民族国家,如何实施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正确处理中原与边疆区域的民族关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意识,便成为历代统治者必须审慎面对而颇为棘手的问题。为此,历朝统治者均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根据当时国力水平和治国理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在民族多元互动的演进过程中努力达成民族间的儒家文化认同,以及和谐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众所周知,主导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演进的主体思想是围绕儒家治国理念展开的,历朝统治者在制定治理边疆民族区域的方针、政策时,往往以儒家文化及其伦理道德行为规范为准绳。正因如此,历代统治者治理边疆民族区域的文教举措主要体现在儒家文化与边疆民族文化的冲突、交融以及边疆民族对儒家文化的认同上。秦汉以来,作为边疆民族区域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无不受到统治者的重视,于是,在繁芜多重的历史背景下,历代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演进呈现出一元与多元同举、稳定与创新并存的总体特征。
一、华夷一统: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的一元性
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演进历程中,任何王朝在制定边疆民族文教举措的方针、政策时多遵循一定原则,具有一元性特征。所谓“一元性”,就是指无论是以中原汉族为核心建立的王朝,还是以边疆民族为核心建立的政权,在制定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时均是围绕儒家“大一统”文教思想而展开的。所谓“大一统”,《春秋公羊传》注疏曰:“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2]也就是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3]用儒家文化中的礼乐制度去教化边疆民族,达到边疆民族对儒家文化的认同,反映在边疆民族文教举措上就是对儒家“大一统”思想的认同。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了维护“天下一统”[4]的局面,在边疆民族文教举措上不仅要求“书同文字”,[5]而且还要求边疆民族移风易俗,实现“黔首改化,远迩同度”[6]的儒家文化认同诉求,如《南郡守腾文书》云:“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避,除其恶俗。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令下者。凡法律令者,以教道民,去其淫避,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7]又《会稽山石刻》载:“皇帝休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修絜,人乐同则,嘉保太平。”[8]秦朝君臣的言行显然是以达到儒家文化认同为目标的,以求华夷同风、天下共治。
汉时,以汉武帝“大一统”思想为指导,重新构建以西汉为核心的“天下”秩序,[9]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0]的新儒家思想,致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诏谕边官“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并下诏曰:“夫仁行而从善,义立则俗易,意奉宪者所以导之未明与?将百姓所安殊路,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何纷然其扰也!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朕嘉贤者,乐知其人。广宣厥道,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11]由此观之,汉武帝要求边官积极推行仁(德)政,导民从善,同时还要求三老孝悌以为民师,率先垂范,树立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改变边疆民族区域的不良习俗,遵从儒家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新风尚。为了达到对儒家大一统思想观念的认同,汉武帝还派遣精通儒家文化的褚大等博士循行天下,广泛宣传儒家思想,以达“仁不异远,义不辞难”[12]的目的。由于西汉不遗余力推行儒家文化,使边疆区域出现了“徽以纠墨,制以质,散以礼乐,风以《诗》《书》,旷以岁月,结以倚庐。天下之士,雷动云合,鱼鳞杂袭,咸营于八区,家家自以为稷契,人人自以为咎繇,戴纵垂缨而谈者皆拟于阿衡,五尺童子羞比晏婴与夷吾”[13]的儒家伦理道德新气象。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汉族为核心建立的政权在应对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复杂局面时,均以“用夏变夷”[14],亦即“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15]的文教思想治理边疆民族区域,以实现儒家大一统的政治目标。如南朝宋武帝即位时曾诏曰:“加以殊俗慕义,重译来庭,正朔所暨,咸服声教。”[16]南朝梁武帝即皇帝位时亦告于天曰:“咸以君德驭四海,元功子万姓,故能大庇氓黎,光宅区宇。……代终之符既显,革运之期已萃,殊俗百蛮,重译献款,人神远迩,罔不和会。”[17]从上述言论不难看出,南朝政权治理边疆民族区域时,要求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用所谓的“德政”来感化边疆民族,使之逐渐认同儒家大一统思想观念,实现民族融合,区域共治。以边疆民族为核心建立的政权往往亦主动接受儒家文化,如汉(前赵)国刘渊,前燕慕容廆、慕容皝,前秦苻坚,北魏拓跋(元)宏,北周宇文泰等帝王均精通儒家经史,不约而同地采用“大一统”的文教方略,如氐人苻坚曾谕侍臣曰:“朕方混六合为一家,视夷狄为赤子。汝宜息虑,勿怀耿介。夫惟修德可以禳灾,苟能内求诸己,何惧外患乎。”[18]鲜卑人拓跋珪由代改魏诏书中曰:“昔朕远祖,总御幽都,控制遐国,虽践王位,未定九州。逮于朕躬,处百代之季,天下分裂,诸华乏主。民俗虽殊,抚之在德,故躬率六军,扫平中土,凶逆荡除,遐迩率服。宜仍先号,以为魏焉。”[19]由于边疆民族统治者强化“用夏变夷”的“大一统”治边文教理念,进一步加速了边疆民族认同儒家文化的进程,以实现边疆民族区域的治理与稳定。
隋朝在“混一戎夏”“无隔华夷”[20]的儒家大一统文教思想指导下,以儒家礼教引导边疆民族认同儒家文化。隋文帝曾谓侍臣曰:“浑贼风俗,特异人伦,父既不慈,子复不孝。朕以德训人,何有成其恶逆也!吾当教之以义方耳。”[21]又谓吐谷浑使者曰:“朕受命于天,抚育四海,望使一切生人皆以仁义相向。况父子天性,何得不相亲爱也!吐谷浑主既是嵬王之父,嵬王是吐谷浑主太子,父有不是,子须陈谏。若谏而不从,当令近臣亲戚内外讽谕。必不可,泣涕而道之。人皆有情,必当感悟。不可潜谋非法,受不孝之名。溥天之下,皆是朕臣妾,各为善事,即称朕心。嵬王既有好意,欲来投朕,朕唯教嵬王为臣子之法,不可远遣兵马,助为恶事。”[22]对待谯国夫人平定番禺人王仲宣叛乱事件,隋文帝亦降敕书曰:“夫人宜训导子孙,敦崇礼教,遵奉朝化,以副朕心。”[23]隋炀帝遵从文帝治边理念,主张对待边疆民族要求“随才任用,无隔夷夏”。[24]在统治者的努力下,隋朝达成了“膺天育物,无隔华夷,率土黔黎,莫不慕化。风行所及,日入以来,职贡皆通,无远不至”[25]的一统局面。
唐朝提出“四海如一家”“爱之如一”的大一统边疆文教思想,用以治理边疆民族区域。唐高祖曾曰:“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26]太宗秉承高祖治边文教方针,主张“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27]致四海咸服,天下乂安。面对“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28]“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29]的诣阙朝拜盛世景象,唐太宗发出了“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30]的慨叹。唐玄宗亦发出“蛮夷戎狄,殊方异类,重译而至者,日月于阙廷”[31]的慨叹。
辽金在与两宋的和战过程中,国家治理上的多元互动仍表现出一致的儒家化趋向。辽太祖建国伊始,召开御前会议讨论治国主体思想:“时太祖问侍臣曰:‘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32]经辽朝统治者的不懈努力,许多契丹人皆精通经史,有文集行于世,至道宗时“华夷同风”[33]局面已然形成,甚至道宗发出“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于中华”[34]的惊呼。金朝在儒家文化熏陶下,金太祖于天辅七年(1123)提出了“天下一家”[35]的大一统边疆文教思想。后继者熙宗亦曾曰:“四海之内,皆朕臣子,若分别待之,岂能致一。”[36]海陵王亦尝曰:“朕以天下为家,固无远迩之异,生民为子,岂有亲疏之殊”,[37]“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治国理念仍是“以一天下”[38]的儒家大一统思想。
元朝入主中原后,仍以“天下一家”作为治理边疆民族区域的指导思想,世祖在中统建元诏中曰:“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炳焕皇猷,权舆治道。”[39]至元八年(1271),世祖在建“大元”国号诏中又曰:“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我太祖圣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图,四震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所无。顷者,耆宿诣庭,奏章申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40]元世祖儒家大一统治边思想跃然纸上。后继者元武宗亦诏曰:“仰惟祖宗应天抚运,肇启疆宇,华夏一统,罔不率从。……朕命惟允,庶事克谐,乐与率土之民,共享治安之化,迩宁远肃,顾不韪欤。”[41]上述言论表明,元朝仍秉承传统的儒家大一统治边文教思想。
明朝建立后,仍以“天下一统”“华夷一家”治边文教思想为基础治理边疆民族区域。明太祖曰:“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42]成祖亦曰:“华夷本一家,朕奉天命为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43]“夫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何有彼此之间?”[44]英宗亦云:“苗民亦吾赤子,可坐视其饥窘耶?”[45]在具体实践中,明朝君主坚定不移地执行既定的治边文教思想,明太祖诏谕广西左、右两江溪峒官民曰:“朕惟武功以定天下,文德以化远人,此古先哲王威德并施,遐迩咸服者也。”[46]“府、州、县学校,宜加兴举,本处有司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官,教养子弟,使知礼义,以美风俗。”[47]贵州田仁智入朝岁修职贡时,成祖则谕之曰:“天下守土之臣,皆朝廷命吏,人民皆朝廷赤子,汝归善抚之,使各安其生,则汝可长享富贵。夫礼莫大于敬上,德莫盛于爱下,能敬能爱,人臣之道也。”[48]可见,明朝已把儒家大一统的治边观念作为明朝边疆民族文教的主体理念,“设学校,置教官,教民子弟,变其夷俗”。[49]
奠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清朝,在维护满洲“乃国家根本”[50]的前提下,以“遐迩同仁,无分中外”[51]的治边理念把儒家大一统治边文教思想发挥到了极致。世祖宣称:“天下一统,满、汉无分别”,[52]“满汉官民,俱为一家”。[53]世宗则谕内阁曰:“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帝王之承天御宇,中外一家,上下一体。君父臣子之分定于天,尊亲忠孝之情根于性,未闻臣子之于君父,合体同心,犹可以丝毫形迹相岐(歧)视者也。”[54]上述言论已将清朝的治边文教理念表述得淋漓尽致。
总结历代王朝治边文教思想,无论用“用夏变夷”“混一戎夏”“从俗从宜”,还是用“四海如一家”“天下一家”“华夷一家”“满汉一家”等来阐述其治边文教要义,本质特征别无二致,均基于儒家大一统观念而提出并实践之,故此,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的一元性特征彰显无遗。通过历代王朝统治者的不懈努力,儒家大一统思想不断完善,促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多次民族大融合,至清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最终形成。
二、承前启后: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的稳定性
历代王朝在实践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时具有明显的前后相承的稳定性特征。所谓“稳定性”就是指历代王朝或政权在制定、推行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时均认真总结前朝的成败得失,以往实践效果比较显著的文教举措得以继承与发展,致使历代王朝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具有长时段的稳定性。在历代王朝的实践过程中,统治者认识到儒家经史教授等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对边疆民族认同儒家大一统思想与文化具有较为显著的成效,故历代王朝纷纷推广和效仿。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历代王朝就是将教授儒家经史为核心的地方官学、私学推向遐远的边疆民族区域,使之知礼教易风俗,实现儒家文化认同意识。对此,历代统治者有比较一致的认识,不约而同地将儒家经史教育推广至边疆民族区域,以实现边疆民族区域的有效治理与社会安定。
儒家经史教育肇始于春秋战国时代,至汉时得以发扬光大。西汉初赵佗于南疆自立为南越国王时便采取“和集百越”[55]的策略,“稍以诗礼化其民”。[56]西汉重视边疆民族区域的儒家经史教授,蜀郡太守文翁,“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经文翁的努力,“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以至于武帝谕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57]将此儒家经史教授模式推广至广大边疆民族区域。文翁之举影响深远,后代文人政客还常常提及“蜀得文翁立学,始变邹鲁之俗”,[58]文翁“仁爱化民”,[59]文翁“兴学校”。[60]西汉末,“(锡)光治交阯,任延治九真,建立学校,遵仁依义”,[61]将官学教育推广至中南半岛北部。东汉时,杨仁任益州什邡令时,“劝课掾史弟子,悉令就学”,“由是义学大兴”。[62]肃宗(章帝)元和中,王追任蜀郡太守时,政化尤异,“始兴起学校,渐迁其俗”。[63]桓帝时,牂牁郡人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礼义,乃从汝南许慎、应奉受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64]由于汉代官学、私学在西南边疆民族区域推广普及,致使儒家经史教授在西南边疆民族区域很兴盛,以致清朝广西巡抚谢启昆作《祀汉经师陈君记》时发出了“汉时陈君父子崛起苍梧,传左氏绝学。南方州郡,经学之盛,未有先于粤西者”[65]的赞叹。
魏晋时,边疆民族区域的“游学之士,教授之声,不绝”。[66]曹魏时代的国渊“师事郑玄”,避居辽东时,“常讲学于山岩,士人多推慕之”。[67]西晋惠帝永宁初,张轨出为护羌校尉、凉州刺史,在宋配、阴充等人辅佐下,“征九郡胄子五百人,立学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视别驾,春秋行乡射之礼”。[68]西晋末年,成都王李雄据蜀时,“兴学校,置史官”,[69]大力倡导儒学。东晋穆帝永和年间,征西将军庾亮镇守武昌时,开置学官,“参佐大将子弟,悉令入学,吾家子弟,亦令受业”,并教之曰:“近临川、临贺二郡,并求修复学校,可下听之。”[70]魏晋虽处动乱年代,但边疆民族区域的儒家经史教授仍维系而施之,足见儒家经史教育对儒家文化认同有多么大的推动作用。
隋唐实现统一后,边疆民族区域的儒家经史教授与边疆民族人才培养出现了新高潮。在隋文帝“诏天下劝学行礼”[71]的推动下,令狐熙总管桂州十七州诸军事时曾为隶属州县“建城邑,开设学校,华夷感敬,称为大化”。[72]炀帝大业十三年(617)在广西创办的灌阳县学就是隋朝于边疆民族区域崇尚儒术、倡导兴学的余绪。[73]唐时,高祖制《兴学敕》曰:“自古为政,莫不以学为先,学则仁、义、礼、智、信五者俱备,故能为利深博。朕今欲敦本息末,崇尚儒宗,开后生之耳目,行先王之典训。”[74]于是,边疆民族诵经习儒之声高起,“选群蛮子弟聚之成都,教以书数,欲以慰悦羁縻之,业成则去,复以他子弟继之。”[75]同时,唐朝还准许“四方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76]习读儒家经史。推动唐朝边疆民族崇儒向学的另一关键因素就是初创于隋朝的科举制。科举的施行,激发了边疆民族诵经习儒的积极性,以致“金汝、盐丰、福建、黔府、桂府、岭南、安南、邕容等道”选送“进士”“明经”于廷。[77]《旧唐书》所载“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数千里皆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78]就是边疆民族区域文教繁荣的真实写照。
大唐帝国土崩瓦解后,以契丹、党项、女真等边疆民族为核心建立的辽、西夏、金等政权,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汲取儒家文化之营养,以赢得抗衡宋朝的主动权。辽太祖“变家为国”[79]后,立即主持召开群臣会议,正式确立尊孔崇儒的文教政策。在此文教政策指导下,辽朝建立起了“国子学”[80]“五京学”[81]及地方府、州、县学等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北方草原游牧地区广泛传播儒家文化,努力促进“华夷同风”局面的形成。金代辽后,继续推行尊孔崇儒的文教政策。熙宗曾“亲祭孔子庙”,并谓侍臣曰:“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使万世景仰。大凡为善,不可不勉。”[82]世宗面对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扬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时,谓宰臣曰:“朕所以令译《五经》者,正欲女直人知仁义道德所在耳”,命颁行之。[83]偏居西陲的西夏亦是“尊行儒教,崇尚《诗》《书》”,[84]乾顺时,于蕃学之外“始建国学,设弟子员三百,立养贤务以廪食之”。[85]仁孝时,“始建学校于国中,立小学于禁中,亲为训导”。[86]与辽金形成对峙局面的宋朝,在“兴文教,抑武事”的文教政策指导下,为达边疆民族区域的儒家文化认同与社会长治久安,更加重视边疆民族区域文教方针的制定与实践。在西北,宋朝创设“蕃学”,晓谕“蕃官子弟入学”,[87]甚至朝廷出资兴办,“知河州鲜于师中乞置蕃学,教蕃酋子弟,赐田十顷,岁给钱千缗,增解进士二人,从之”。[88]在西南,地方文教规模也粲然可观,柳州学于大观年间(1107—1110)“士之弦诵者至三百人,为岭南诸州之最”,[89]宜州“为岭右偏垒,僻在西陲。然而声教之所暨,文轸之所薄,每举应书之士,不下五六百人”,[90]宋朝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之兴盛可见一斑。
元朝重儒兴学之风虽逊唐宋,但元朝君臣均重视儒化教育,确立程朱理学之传统地位,将四书、五经等儒学经典译成蒙文作为蒙古族士子必读书籍。在世祖“勉励学校,宣明教化” [91]以及成宗“诏中外崇奉孔子”[92]的号召下,元朝边疆民族区域的文教举措就是于“遵用汉法”[93]的基础上,设学助教,传播儒家思想与文化。世祖中统四年(1263),临洮人赵重喜任职临洮府达鲁花赤时,“劝农兴学,省刑敦教,以善治闻”。[94]仁宗延祐二年(1315),宣慰使着思吉巴等在河州“拨田儋学,育养人才”。[95]在西南边疆民族区域,“黔之学,自元始。元有顺元路儒学,有蔺州儒学”。[96]赛典赤赡思丁任职云南行省时,“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由是文风稍兴”。[97]其子忽辛任云南行省右丞时,针对赡思丁所拨五顷学田为大德寺所有的情况,“按庙学旧籍夺归之。乃复下诸郡邑遍立庙学,选文学之士为之教官,文风大兴”。[98]对于元朝边疆民族文教之规模,苏天爵曾赞叹道:“我朝自太宗皇帝,投戈讲艺,建学于燕,四方诸侯,相继兴学……(世祖)以道建极,文轨混同,内设冑监,外设提举官,以领郡县学校之事。于是遐陬绝漠,先王声教之所未暨者,皆有学焉。”[99]元朝统治者虽以蒙古人为核心,然边疆文教之声色却不亚于汉唐。
明朝立国后,颇重视儒家经史教育。洪武二年(1369),太祖谕中书省臣曰:“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100]就边疆民族区域人才培养而言,太祖谕礼部曰:“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101]他又敕国子监官曰:“移风善俗,礼为之本。敷训导民,教为之先。故礼教明于朝廷而后风化达于四海。今西南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因其慕义,特允其请,尔等善为训教,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学之心”,[102]鼓励边疆民族子弟入学国子监,“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他日学成而归,可以变其土俗,同于中国”。[103]明朝自官学外,又有社学,“延师以教民间子弟”,[104]保证了边疆民族区域非贵族子弟皆能习儒向化。同时,边疆民族士人举进士亦相当踊跃,清人曾云:“贵州设科,前此未有也。明洪熙元年,始令贵州生儒就试湖广。宣德元年,诏云贵合试。”[105]在明朝统治者的重视下,明朝域内“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106]
清朝统治者更加重视儒家经史教育,置学设官,“一沿明制,二百余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107]顺治九年(1652),“世祖首视学。先期行取衍圣公、《五经》博士率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帝释奠毕,诣彝伦堂御讲幄。祭酒讲四书,司业讲经。宣制勉太学诸生。越日,赐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赏赉有差。各氏后裔送监读书。嗣是历代举行以为常。”世祖对临雍视学典礼綦重,是清朝统治者对儒家经史教育重视的直接反映。对此,高宗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谕:“稽古国学之制,天子曰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典至钜也。国学为人文荟萃之地,规制宜隆。辟雍之立,元、明以来,典尚阙如,应增建以臻美备。”[108]正因如此,清朝特别优待边疆民族子弟,世宗曾谕礼部:“今滇黔楚粤等省,苗民向化,新增土司入学额数,为学臣者,尤宜加意禁饬,毋使不肖士子,冒其籍贯,阻土民读书上进之路”,[109]诏令“滇省土官子弟就近各学,立课教诲”。[110]在边疆民族区域还广设义学、社学,“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111]在此背景下,清朝在边疆民族区域设置官学、私学更为普遍,如康熙统一台湾后,在台湾府设官学,在凤山等县置义学,在崇文、白沙等地置书院,允许台湾土著子弟应福建乡试。允许乡试正是清朝统治者注重边疆民族士人赴试科举的缩影,其目的就是鼓励和引导边疆民族诵经习儒的新风尚,以达成边疆民族对儒家文化的认同,实现天下一统局面的形成。
通过历代王朝对边疆民族区域的儒家经史教授的考察,无论是大一统时期的帝国还是对峙时期的政权,无论是以汉族为核心建立的多民族国家,还是以边疆民族为核心建立的盛世帝国,在治理边疆民族区域时所施行的文教举措无不以官学、私学为核心而展开。这充分表明通过官学、私学方式推行儒家经史教育以达成边疆民族的儒家文化认同,是任何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中最为便捷、最为有效的途径,故此,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具有明显的稳定性特征。
三、异曲同工: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的多元性
历代王朝在实践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时,面对边疆民族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态,均重视从边疆民族区域差异出发,制定因地制宜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致使历代王朝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呈现出多元性特征。所谓“多元性”,是指任何一个王朝在儒家“大一统”观念指导下制定和实践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时,不仅贯彻执行效果显著的儒学教育等文教举措,而且还要制定和实践能改变边疆民族儒家大一统认同意识的其他文教举措。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边疆民族对儒家思想统治的认可程度,稳定边疆民族,维护天下一统。于是,历代王朝针对国家实力和边疆民族区域不平衡的实态,制定与历代王朝国力相适应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如设置官学私学、科举取士以达儒家文化认同,羁縻而治、尊俗重教(宗教)以达和睦相处,华夷杂处、和亲通好以达文化交流,等等,目的就是使儒家思想与文化得以在边疆民族区域广泛传播,寄望民族文化与儒家文化合而为一,同时使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统治方略得到边疆民族的高度认同,形成“华夷同风”的局面。
西汉王朝根据不同边疆民族区域的特点差异,在儒家“大一统”文教思想统领下,除加强官学设置与私学自由发展外,还相应地采取羁縻、怀柔、和亲、移民等具有文教意义的治边政策,用以治理边疆民族区域。西汉王朝适时地建立不同于内地的道、属国和边郡,这种“不改其本国之俗而属于汉”,[112]“以其故俗治”[113]的羁縻政策既有利于边疆民族区域多民族多元文化的交融,又减少了汉朝与边疆民族的矛盾,目的在于边疆民族与西汉王朝互动交流的过程中使之循序渐进地接受儒家“大一统”思想观念。这种尊重边疆民族风俗习惯的文教理念,确实收到了“和集百越”的良好效果。西汉前期还把“和亲”提升到新的政治层面,使汉匈“两国之民若一家子”,[114]实现中原民族与边疆民族的多元互动,十分有利于将儒家思想与文化推向遐远的边疆民族区域。西汉王朝所采取怀柔绥靖政策达成了“西域思汉威德,咸乐内属”[115]的局面,致使多元文化具有一个凝聚和向往的核心。西汉的移民实边、边民移入内地以及“谪民”“徙死罪”等政策,客观达成了边疆区域民族杂居局面的形成,起到了中原民族与边疆民族互动与交融的作用。建元三年(前138),“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116]实现了汉越的杂处。元朔二年(前127),汉取河南地后,“募民徙朔方十万口”,[117]实现了汉匈的杂居。总体言之,西汉王朝通过多元化的民族政策向边疆民族区域施加政教,加速了边疆民族的儒化倾向,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唐朝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内容更加丰富,唐朝在“以文德绥海内”[118]文教方针指导下采取多元化的边疆民族政策,成功实现了中原民族与边疆民族的多元互动。表现在具体的边疆民族文教上,除前述的唐朝实行边疆民族子弟儒学教育、允许边疆民族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外,唐朝还推行羁縻府州、重用边疆民族人才、和亲、尊俗重教、移民等具有文教意义的民族政策。羁縻府州政策是唐朝处理中原民族与边疆民族友好关系的典范。据统计,唐朝先后在东北、北方、西南、南方设置羁縻府州856个。[119]唐朝的这一政治措施,不仅维护了儒家大一统之要义,而且还将唐朝的“声威”与“教化”传播到边疆民族区域,有利于边疆民族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进而实现天下共治的宏伟目标。寄寓东北的渤海,“遣使求写《唐礼》及《三国志》《晋书》《三十六国春秋》。许之”,[120]并“于其国内设文籍院,以储图书;设胄子监,以教诸子弟。稽古右文,颇极一时之盛”,以致“寖染唐风,习礼仪之节,重衣冠之制,而故俗不能尽保矣”。[121]唐朝十分重用边疆民族人才,仅任用蕃将人数就多达2536人,[122]以致贞观七年(633),高祖于故汉未央宫宴请突厥颉利可汗、南蛮酋长冯智戴等四方来宾时,发出“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123]之感慨,足见边疆民族对唐朝“大一统”治边观念与政策的高度认同,表明唐朝边疆民族政策的文教作用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效果,得到了边疆民族的高度认同。唐代中原儒家文化对边疆民族区域产生重要影响的途径还有和亲政策的推动。贞观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嫁吐蕃赞普后,既缓和了唐朝与吐蕃间的紧张关系,又为吐蕃带来了唐朝先进文明,其文教意义相当深远。景龙四年(710)金城公主嫁吐蕃赞普后,唐赐“公主请《毛诗》《礼记》《左传》《文选》各一部”,[124]目的是期冀吐蕃“渐陶声教,混一车书,文轨大同”。[125]唐蕃间的文化互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唐代岭南诗人陈陶诗云“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126]便是吐蕃移风易俗的生动写照。唐朝与回鹘和亲后,振武城的回纥人亦“皆衣朱碧,类华人”。[127]唐朝怀柔政策对边疆民族区域的文教作用亦颇见成效。在吐鲁番出土的唐代文物中,有诸多儒家经典与史书,如《千字文》、《开蒙要训》、《孝经》、郑玄注《论语》、孔安国传《尚书》、郑玄注《礼记》、何晏《论语集解》等,[128]说明唐朝怀柔西域后,儒家文化在西域较前代传播得更加广泛。唐代在边疆民族区域所施行的多元化文教举措,使唐朝边疆民族区域均被声教,宰相贾耽上《海内华夷图》及《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时所云“殷、周以降,封略益明,承历数者八家,浑区宇者五姓,声教所及,惟唐为大”,[129]就是唐朝远播儒家思想与文化的真实写照。
以边疆民族满族为核心建立的清朝在总结历代王朝制定与实施边疆民族文教政策的成败得失后,在“无分中外”“满洲根本”“从宜从俗”的原则指导下,根据统治区域内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之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与实施了多元化的民族文教政策。东北边疆是满族的发祥地,是国家根本,以“国语骑射”为方针,高宗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谕:“以后满洲、蒙古、现任三品以上大臣之子孙,及亲兄弟子侄,有应试者,俱令自行奏闻,必国语骑射,皆有可观,方准入场考试,并照乡试之例,请派监试御史,及监场都统各员,前往弹压。”[130]仁宗于嘉庆五年(1800)继续强调:“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嗣后各省驻防官弁子弟,不得因有就近考试之例,遂荒本业。”[131]故此,清朝所建立的满族教育体系如皇室子孙的宗学、觉罗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八旗子弟的八旗官学、八旗义学等必以骑射为先。对待汉族,清朝以“满汉一家”为文教方针,以强行思想控制与怀柔笼络为主导,对不同区域的汉族采取不同的文教举措。世祖于顺治七年(1650)谕礼部:“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132]为了笼络汉族士人,组织编纂大型图书,史载:“世祖入定中原,命冯铨等议修《明史》,复诏求遗书。圣祖继统,诏举博学鸿儒,修经史,纂图书,稽古右文,润色鸿业,海内彬彬向风焉。高宗继试鸿词,博采遗籍,特命辑修《四库全书》,以皇子永瑢、大学士于敏中等为总裁,纪昀、陆锡熊等为总纂,与其事者三百余人,皆极一时之选,历二十年始告成。”[133]对待边疆民族,以“从俗从宜,各安其习”[134]为文教方针,其目的便是“儒教日兴,而悍俗渐变”,[135]更有利于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形成。在北方蒙古区域,以满蒙联姻为主导,蒙古族享有同等的文教政策,广设学校,兴学施教,如蒙古义学、蒙古官学等。[136]在南方边疆民族区域设置府、州、县、卫等官学,招收边疆土司贵族子弟,入学名额优惠,同时置社学、义学、井学以收苗、黎、瑶等边疆民族贫寒子弟入学,[137]并准许边疆民族区域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清朝统一台湾后,知府蒋毓英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始设社学二所于东安坊,以教童蒙,亦曰义塾。其后各县增设。二十三年,新建台、凤两县儒学。翌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就文庙故址扩而大之,旁置府学,由省派驻教授一员,以理学务”。[138]同时置海东、崇文、南湖、奎楼、白沙等二十三个书院以广儒学,允许台湾士人应福建乡试、省试及至殿试。台湾府之儒学遍全岛。
西汉、唐朝、清朝的边疆多元文教实践证明,历代王朝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在儒学教育之外,具有文教功能的民族政策相当多,如羁縻、怀柔、和亲、移民等,虽然不能像官学、私学那样直接教授儒家经史,向边疆民族灌输儒家思想与文化,但通过这些民族政策的实施,边疆民族有更多的机会与中原民族接触,在接触的过程中,边疆民族便会主动或被动地、潜移默化地接受儒家大一统思想观念,实现边疆民族与中原民族的大融合,实现中华民族的和睦共处,自觉地维护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和谐演进。
四、华夷之辨:边疆民族文教举措演进的局限性
总结历代边疆民族文教举措的总体演进过程,可以肯定的是,作为边疆治理举措之一的“文教”在历朝治理边疆民族区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多民族文化交流与儒家文化认同成为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和谐演进的主旋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是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当然,在历朝对边疆民族区域广施文教的过程中,由于统治者对治边观念,如“大一统”“华夷之辨”“羁縻而治”等的认识与实践存在偏差,也出现了一些失误或“施行不到位”的实际问题,严重地阻碍了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的施行,民族多元互动与儒家文化认同受到严峻挑战,进而影响了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进程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和谐演进。
“华夷之辨”“夷夏有别”“夷夏之防”等观念自春秋战国时代形成后,始终掣肘着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进程,对边疆民族文教政策的制定与实践则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秦时,在“夷夏之防”民族观念指导下,始皇帝北击匈奴后便筑长城以界之,人为地阻断了中原民族与北疆民族的正常交往,导致儒家文化在北疆民族区域传播的延缓。汉时,在“大一统”边疆文教方针指导下,积极与边疆民族互动,确实收到了“以诗礼化其民”的良好成效,儒家文化渐入边疆民族之心中,然“夷夏有别”思潮仍然流行,武帝时淮南王刘安曾上疏云:“……臣窃闻之,与中国异。限以高山,人迹所绝,车道不通,天地所以隔外内也。”[139]他认为自然地理条件将华夏与百越区隔开来,表明夷夏有别。同时,还有人谓“夷狄譬如禽兽”,[140]将匈奴“禽兽畜之,不属为人”,[141]骆越之人“与禽兽无异”。[142]尤其是王莽篡汉后实行严格的“夷夏有别”民族歧视政策,认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称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143]片面地将“华夷之辨”民族观念应用于治理边疆民族区域之中,强调华夷对立,致使“三边蛮夷愁扰尽反”,[144]“西域自此绝”,“东北与西南夷皆乱云”,[145]严重影响了汉代民族之和睦关系。
魏晋时期,入主中原或欲入主中原的诸政权皆以“华夏正统”自居,强调华夷有别。曹操曾告诫部将:“羌、胡欲与中国通,自当遣人来,慎勿遣人往。善人难得,必将教羌、胡妄有所请求,因欲以自利;不从便为失异俗意,从之则无益事。”[146]华夷有别观念溢于言表,以致部将邓艾在征伐西南边疆民族区域时诬称边疆民族是:“戎狄兽心,不以义亲,强则侵暴,弱则内附……胡虏不可不深备也。”[147]东吴政权对岭南边疆民族的认识也是如此,尚书仆射薛综强调越人是“藜蓧稂莠”“魑魅魍魉”,称之为“遗寇”“残奸”“凶慝”,数其罪状曰:“山越恃阻,不宾历世,缓则首鼠,急则狼顾。”[148]晋时,“夷夏之防”民族观念更是甚嚣尘上,江统“深惟四夷乱华……乃作《徙戎论》”,其辞曰:“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四夷之中,戎狄为甚。弱则畏服,强则侵叛。虽有贤圣之世,大德之君,咸未能以通化率导,而以恩德柔怀也。”江统基于这种认识而提出如下设想:“夫为邦者,患不在贫而在不均,忧不在寡而在不安。以四海之广,士庶之富,岂须夷虏在内,然后取足哉!此等皆可申谕发遣,还其本域,慰彼羁旅怀土之思,释我华夏纤介之忧。”[149]五胡十六国虽然多数政权均以边疆民族为核心建立,但统治者均接受了“华夷之辨”民族观念的影响,仍存在轻视其他边疆民族的倾向。前秦主苻坚曾嘱吕光曰:“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其季弟苻融亦曾曰:“鲜卑、羌、羯攒聚如林,此皆国之贼也,我之仇也。”[150]南北朝时期,“华夷之辨”民族观念并未消减,以拓跋鲜卑为核心建立的北魏仍存在轻视其他边疆民族的倾向,太武帝拓跋焘攻盱眙时,与宋将臧质书曰:“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三秦、氐、羌。设使丁零死者,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正减并州贼。氐、羌死,正减关中贼。卿若杀丁零、胡,无不利。”[151]北魏统治者不仅对其治域下的边疆民族有轻侮之意,就是对以汉族为核心建立的偏居东南的东晋以及南朝宋、齐、梁、陈诸政权亦谓之为“岛夷”“海夷”,[152]是“僭晋”。[153]当然,南朝亦谓北朝统治者为“虏主”,[154]谓其民为“虏”“索虏”。[155]无论南朝还是北朝,“华夷之辨”民族观念严重影响了边疆民族对儒家大一统治边观念的遵行。对此乱象,清雍正皇帝曾评论曰:“盖从来华夷之说,乃在晋宋六朝偏安之时,彼此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是以北人诋南为岛夷,南人指北为索虏。”[156]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众多边疆民族进入中原与汉族杂居,促进了民族的大迁徙、大融合,客观上使移入内地的边疆民族很快就接受了儒家思想与文化的熏陶,融入汉族当中。
隋唐一统,尤其是唐朝以“四海如一家”的文教方针治理边疆民族区域,民族多元互动与儒家文化认同成效显著,天下乂安,举国一统。贞观中,“有突厥史行昌直玄武门,食而舍肉”,人问其故,曰:“归以奉母。”太宗闻而叹曰:“仁孝之性,岂隔华夷?”[157]这不能不说是唐朝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然也不乏“华夷之辨”之音。太宗谓侍臣曰:“中国,根干也;四夷,枝叶也;割根干以奉枝叶,木安得滋荣!”[158]贞观年间,夏州都督窦静议论曰:“戎狄之性,有如禽兽,不可以刑法威,不可以仁义教,况彼首丘之情,未易忘也。”魏徵亦议论曰:“夫戎狄人面兽心,弱则请服,强则叛乱,固其常性。”[159]给事中杜楚客亦云:“北狄人面兽心,难以德怀,易以威服。”凉州都督李大亮亦上疏曰:“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160]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则给出了“圣王为治,先华夏而后夷狄”[161]的治理次序。上述议论表明唐朝的“华夷之辨”民族观念与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脉相承,并未销声匿迹。不过,唐朝前期的这种非主流民族观念在“安史之乱”后却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唐肃宗定性“安史之乱”为“乃者羯胡乱常”,[162]德宗则强调“蕃寇虽退,疆理犹虞”,[163]甚至用“戎狄豺狼也”[164]来形容吐蕃。在唐朝后期的皇帝看来,“夷夏之防”任重而道远。与此相对应,唐朝群臣亦纷纷上疏,各抒己见。史馆修撰李翱建议唐宪宗“厚边兵以息蕃戎侵掠之患”。[165]山南西道节度使李绛论曰:“自古及今,戎狄与中国并,虽代有衰盛强弱,然常须边境备拟,烽候精明,虽系颈屈膝而亭障未尝一日弛其备也。何者?夷狄无亲,见利则进,不知仁义,惟务侵盗。故强则寇掠,弱则卑伏,此其天性也。”[166]左仆射李德裕进状曰:“犬戎历代为患,国之仇雠,南蛮自经负恩,常怀反侧”,[167]上奏“请置备边库”。[168]这与唐朝前期“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169]的盛世景象形成了鲜明对照。
宋辽金时期,虽然辽金与宋南北对峙,但民族多元互动与儒家文化认同却得到多元发展。宋朝地处儒家文化的核心区,面对中华民族大分裂的时势,“正统观”思潮遍于大江南北,以儒家之“礼乐”区别华夷,如太祖谓近臣曰:“石晋割幽燕诸郡以归契丹。朕悯八州之民久陷夷虏,俟所蓄满五百万缗,遣使遗北虏赎之山后诸郡。”[170]翰林学士李昉等《上太宗谏北征》奏议云:“臣等窃以北虏微妖,自古为寇,乘时犯塞,往往有之。”[171]右正言吴育上奏曰:“圣人统御之策,夷夏不同,虽有远方君长,向化宾服,终待以外臣之礼,羁縻勿绝而已。或一有背叛,亦来则备御,去则勿追,盖异俗殊方,声教迥隔,不足责也。”[172]殿中侍御史上官均言:“夷狄天性桀骜,恃远负险,中国弱则先叛,强则后服,专以恩养则倔强难制,其势使然也。”[173]正因宋朝君臣均以正统自居,在宋人的著述中经常出现谓契丹帝王为“虏主”,[174]谓契丹人为“北蕃”[175]“北虏”“北戎”,[176]谓西夏为“西蕃”[177]“西戎”[178]等词语。宋朝对待南疆民族,亦常以“刚夷恶獠”“为虺为豺”[179]“去禽兽无几”“禽兽畜之”[180]之语予以议论。对待吐蕃,太宗曾谓宰相曰:“吐蕃言语不通,衣服异制,朕常以禽兽畜之。”[181]总体说来,宋朝君臣以正统自居处处皆有体现,以致左拾遗张齐贤上书太宗曰:“圣人先本而后末,安内以养外。人民本也,戎狄末也。中夏内也,夷狄外也。”[182]建议治理国家的次序是先内地而后边疆民族区域。在上述治边理念影响下,宋朝对边疆民族区域控制较为松弛,“务在羁縻,不深治也”。[183]在此背景下,宋朝尽管在边疆民族区域积极推行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教举措,置官学以教化边民,但收效甚微,难复唐威。与宋朝相反,辽金政权为了确立华夏正统地位,主动接收儒家思想与文化,并使之成为治国安邦的主体思想,制定“尊孔崇儒”基本国策。经过辽、金两代的发展,北疆与东北边疆的儒家思想与文化渐已成熟,“华夷同风”已然形成,“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184]以致元世祖发出“金以儒亡”[185]的疑问。
继辽金而起的元朝,承辽金之遗风,“遵用汉法”,“绍百王而纪统”,[186]很快确立了程朱理学的官学地位,边疆民族区域儒学之教育相当普及。元代与辽金一样,虽未经受“华夷之辨”的巨大冲击,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对此,诸多元朝士大夫均给予尖锐批评:“国制,有司主学,风纪励其怠,而天下主者视为切己,一弊必修,一坠必举者有几?蔑教典,习故常,身虽至而目不一顾者,众矣!”[187]“自国家有宋,民不知兵者五十余载,又有好文之君继出,而学校之教阴而不兴,仁义之政尼而不行,养生者不得尽其欢,丧死者不得究其礼,此非上之过,长史之责也。”[188]“今夫郡县之吏,急于簿书期会,有不暇于为治,而况教乎?”[189]上述议论虽有严苛之嫌,然亦并非无道理,以致明太祖对元朝的文教政策给予相当鄙视的评价:“初元氏以戎狄入主中国,大抵多用夷法,典章疏阔,上下无等,政柄执于权臣,任官重于部族,断狱迷于财贿,黜陟混于贤愚,奢而僭上者无罪,奸而犯伦者不问,辫发左衽,将率而为夷。至元天历之时,虽称富庶,而先王之制荡然矣。至顺帝荒淫昏弱,纪纲益废,内之奸臣乱政,外之强将跋扈,典兵者崇空名,牧民者无善政,仕进者尚阿附而轻廉耻,读书者重浮华而乏节行,庶绩不凝,四民失序,加以舞文之吏玩法于上,豪强之家兼并于下,事无统纪,民无定志,一遇凶荒,而乱者四起,由法制不明而彝之道坏也。”明太祖甚至发出“华风沦没,彝道倾颓”[190]之感慨。元朝边疆民族区域的文教举措并非如元朝皇帝之期许,振而未兴,成效并不如意。
明时,在“华夷一家”“天下一统”边疆民族文教方针指导下,不仅在边疆民族区域开设儒学,而且还提倡贡举,目的就是教化边民,一统天下,期望收到“大化夷俗”的效果。不过,明朝在秉承儒家大一统边疆民族文教理念的同时,也承继了周秦以来“内中华外夷狄”的民族理念。太祖讨元檄文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191]太祖遣使赍敕书犒赏大将军永昌侯蓝玉等时又曰:“周秦御胡,上策无闻。汉唐征伐,功多卫李。及宋遭辽金之窘,将士疲于锋镝,黎庶困于漕运,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192]明朝统治者不仅歧视蒙古人,就是其他边疆民族也不例外,如太祖遣使敕谕总兵官辰州卫指挥杨仲名讨破叛蛮时曰:“三苗不仁,自古帝王多抚之,而终不遵化,是以累世为良民患。”[193]谓边疆民族为“夷狄禽兽”[194]“夷狄豺狼”,[195]臣僚上疏时也有“臣闻《易》之为书也,贵阳贱阴。《春秋》之法,内中国而外夷狄。盖中国者,阳也。夷狄者,阴也”[196]的议论。由于明朝君臣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197]以及“非我族类,故其心叛服不常,防闲之道,不可不谨”[198]的民族关系理念,常常导致明朝与边疆民族关系紧张,致使明朝期许的边疆文教举措难以深入贯彻,时兴时弛。
清时,统治者基于儒家大一统的理念,为了维护边疆民族区域的稳定与发展,于边疆民族区域设置官学、义学、社学等,目的是缩小边疆民族区域与中原儒家思想与文化的差异,以利于清朝统治。就其实践结果言之,效果还是较为显著的。不过,清朝施行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仍存在自相矛盾之处,类如辽金元,虽未受“华夷之辨”的强力冲击,但其思想控制政策和民族间封禁政策亦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面对内地汉族士大夫不认同清朝统治、大论“华夷之辨”时,清世宗曾谕:“夫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臣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更殊视?而中外臣民,既共奉我朝以为君,则所以归诚效顺,尽臣民之道者,尤不得以华夷而有异心。”[199]雍正皇帝《大义觉迷录》中的表态为“华夷之辨”之争论定下了基调,康熙至乾隆时的“文字狱”之兴亦就不足为奇。为了达到天下认同其统治的目的,清朝还篡改、销毁不利于其统治之书论。圣祖曾谕礼部:“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辞,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行严禁。其书作何销毁,市卖者作何问罪?著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200]高宗亦谕军机大臣等:“乃各省进到书籍,不下万余种,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违碍字迹之理?况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201]经过如此大规模的控制思想、搜括禁书活动,无数具有价值的文献典籍被付之一炬,或被篡改得面目皆非,可谓传统文化之祸甚于他朝。清朝为达思想控制之目的,还禁止汉族与边疆民族的互动往来。作为“龙兴之地”的东北,顺治年间始,“辽东皆插柳条为边,高者三四尺,低者一二尺,若中土之竹篱,而掘壕于其外”,[202]目的就是“柳条结边画内外”,[203]“插篱为边,以限内外”。[204]圣祖于顺治十八年(1661)十二月谕兵部:“盛京边外居住庄村,俱著移居边内,其锦州以内,山海关以外,应展边界。”[205]柳条边禁甚严,关内汉民不得私自入边,“有私越者,必置重典”。[206]而在其他边疆民族区域,清朝亦严格限制汉族与其他边疆民族互动往来,湖广总督郭世隆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奏:在盛华哨到镇溪所红苗地区,“旧日苗来内地生事,民往苗丛被劫。今以塘汛为界址,苗除纳粮买卖外,不得擅入塘汛之内,民亦不得私出塘汛之外,违者各照例治罪,并将地方官员处分。”[207]雍正三年(1725)又规定:“凡湖广沿边苗民,俱以塘汛为界。民人责令有司详查,苗人责令游巡官员详查。民人无故擅入苗地,照私越冒度关津律,杖一百,徒三年。苗人无故擅入民地,亦照民律充徒。”[208]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番界、苗疆禁例。凡台湾民、番不许结亲,违者离异。各省民人无故擅入苗地,及苗人无故擅入民地,均照例治罪”。[209]清朝对汉族、边疆民族的封禁政策客观上延缓了中原儒家思想与文化向边疆民族区域的传播,清朝在边疆民族区域所施行的文教举措深受此局限。
五、结论
对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演进特征的总体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儒家文化认同是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发展的前提,而中国古代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发展是儒家文化认同的终极目标,故此,民族多元互动与儒家文化认同成为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演进的主旋律。历代王朝不仅将儒家思想作为治国安邦的统治思想基础,而且也千方百计地在边疆民族区域传播儒家思想与文化、移风易俗,以达天下儒家文化认同,促成华夷同风的局面,实现统治者的政治诉求——天下一统。不过,统治古代中国社会的主体民族(包括汉族、边疆民族)常以正统自居,鄙视边疆民族,区隔彼此,导致历代王朝所施行的边疆民族文教举措大受限制,再加之边疆官吏实践上的“不到位”,常常达不到统治者所期许的理想效果,致使历代王朝边疆民族区域文教举措受到局限。
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6年第1期,
本文刊发时作者为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1]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历代边疆治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0JZD0008)之阶段性成果。
[2]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
[3] 《论语》第十六篇《季氏》。
[4]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5]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6]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7] 张政烺、日知编:《云梦竹简》(Ⅰ),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33—34页。
[8]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9] 参见李大龙《从“天下”到“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理论解构》,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72—89页。
[10] 《汉书》卷56《董仲舒传》。
[11] 《汉书》卷6《武帝纪》。
[12] 《汉书》卷6《武帝纪》。
[13] 《汉书》卷87下《扬雄传下》。
[14] 《孟子》卷5《滕文公上》。
[15] 《论语》第十六篇《季氏》。
[16] 《宋书》卷3《武帝纪下》。
[17] 《梁书》卷2《武帝纪中》。
[18] 《资治通鉴》卷103,宁康元年十一月。
[19] 《魏书》卷2《太祖纪》。
[20] 《隋书》卷67《裴矩传》。
[21] 《隋书》卷83《吐谷浑传》。
[22] 《隋书》卷83《吐谷浑传》。
[23] 《隋书》卷80《谯国夫人传》。
[24] 《隋书》卷4《隋炀帝纪下》。
[25] 《隋书》卷67《裴矩传》。
[26] 《资治通鉴》卷192,武德九年九月丁未。
[27] (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170《帝王部·来远》。
[28] 《旧唐书》卷71《魏徵传》。
[29] 《资治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二年。
[30] 《资治通鉴》卷198,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31] 《旧唐书》卷23《礼仪志三》。
[32] 《辽史》卷72《义宗倍传》。
[33] 《辽史》卷21《道宗本纪》。
[34] (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9。
[35] 《金史》卷2《太祖本纪》。
[36] 《金史》卷4《熙宗本纪》。
[37]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4,绍兴二十三年三月癸丑。
[38] 《金史》卷129《佞幸·李通传》。
[39] 《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
[40] 《元史》卷7《世祖本纪四》。
[41] 《元史》卷22《武宗本纪一》。
[42] 《明太祖实录》卷53,洪武三年六月丁丑。
[43] 《明太宗实录》卷264,永乐二十一年十月己巳。
[44] 《明太宗实录》卷30,永乐二年四月。
[45] 《明英宗实录》卷117,正统九年六月壬午。
[46] 《明史》卷318《广西土司传二》。
[47] 张编:《云南机务钞黄》。
[48] 《明史》卷316《贵州土司传》。
[49] 《明太宗实录》卷147,永乐十二年正月戊戌。
[50] 《清圣祖实录》卷44,康熙十二年十一月辛丑。
[51] 《清圣祖实录》卷103,康熙二十一年七月乙卯。
[52] 《清史稿》卷245《冯铨传》。
[53] 《清世祖实录》卷15,顺治二年四月辛巳。
[54] 《清世宗实录》卷130,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
[55] 《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56] [越]黎崱撰,武尚清点校:《安南志略》卷14《学校》。
[57] 《汉书》卷89《循吏·文翁传》。
[58] 《全元文》卷1305《长兴州重修学宫记》。
[59] 《明太祖实录》卷158,洪武十六年十一月壬子。
[60] 《清仁宗实录》卷289,嘉庆十九年四月壬午。
[61] [越]黎崱撰,武尚清点校:《安南志略》卷14《学校》。
[62] 《后汉书》卷79下《儒林·杨仁传》。
[63]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
[64]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
[65] (清)谢启昆修,胡虔纂:《广西通志》卷133《建置略八·学校一·桂林府一》。
[66] 《三国志》卷11《魏书·邴原传》。
[67] 《三国志》卷11《魏书·国渊传》。
[68] 《晋书》卷86《张轨传》。
[69] 《晋书》卷121《李雄载记》。
[70] 《宋书》卷14《礼志一》。
[71] 《隋书》卷1《高祖本纪上》。
[72] 《隋书》卷56《令狐熙传》。
[73] (清)谢启昆修,胡虔纂:《广西通志》卷133《建置略九·学校二·桂林府二》。
[74]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105《崇儒·兴学敕》。
[75] 《资治通鉴》卷249,大中十三年十二月丁酉。
[76] 《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四年二月丁丑。
[77]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1《会昌五年举格节文》。
[78] 《旧唐书》卷160《柳宗元传》。
[79] (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
[80] 《辽史》卷47《百官志三》。
[81] 《辽史》卷48《百官志四》。
[82] 《金史》卷4《熙宗本纪》。
[83] 《金史》卷8《世宗本纪下》。
[84] (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31。
[85] 《宋史》卷486《外国二·夏国传下》。
[86] 《宋史》卷486《外国二·夏国传下》。
[8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丁丑;卷248,熙宁六年癸丑。
[88] 《宋史》卷15《神宗本纪二》。
[89] 《粤西文载》卷25《柳州修学记》。
[90] 《粤西文载》卷25《庆远府学建阁记》。
[91] 《元典章》卷31《礼部四·学校一》。
[92] 《元史》卷18《成宗本纪一》。
[93] 《元史》卷125《高智耀传》。
[94] 《元史》卷123《赵重喜传》。
[95] (明)吴祯:《河州志》卷2《学校志·庙学》。
[96] (明)郭子章:《黔记》卷16《学校志上》。
[97] 《元史》卷125《赛典赤赡思丁传》。
[98] 《元史》卷125《忽辛传》。
[99] (元)苏天爵:《元文类》卷41《杂著·礼典·学校》。
[100] 《明史》卷69《选举志一》。
[101] 《明太祖实录》卷239,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壬申。
[102] 《明太祖实录》卷202,洪武二十三年五月己酉。
[103] 《明太祖实录》卷150,洪武十五年十一月甲戌。
[104] 《明史》卷69《选举志一》。
[105] (清)田雯:《黔书》卷1《设科》。
[106] 《明史》卷69《选举志一》。
[107] 《清史稿》卷106《选举志一》。
[108] 《清史稿》卷106《选举志一》。
[109] 《清世宗实录》卷66,雍正六年二月壬寅。
[110] 《清朝文献通考》卷69《学校七》。
[111] 《清史稿》卷106《选举志一》。
[112] 《汉书》卷55《霍去病传》颜师古注。
[113] 《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
[114] 《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
[115] 《汉书》卷96下《西域传下》。
[116] 《史记》卷114《东越列传》。
[117] 《汉书》卷6《武帝纪》。
[118] 《唐会要》卷33《雅乐下·破阵乐》。
[119] 参见徐杰舜、韦日科主编《中国民族政策史鉴》,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86页。
[120] 《唐会要》卷36《蕃夷请经史》。
[121] 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下编)》卷16《族俗考·礼俗》,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1982年版。
[122] 章群:《唐代蕃将研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第37页。
[123] 《资治通鉴》卷194,贞观七年十二月戊午。
[124] 《旧唐书》卷196上《吐蕃传上》。
[125] 《唐会要》卷36《蕃夷请经史》。
[126] 《全唐诗》卷746《陇西行》。
[127] 《资治通鉴》卷247,武宗会昌三年正月。
[128] 参见姚崇新《唐代西州的私学与教材——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二》,《西域研究》2005年第1期。
[129] 《旧唐书》卷138《贾耽传》。
[130] 《清高宗实录》卷557,乾隆二十三年二月庚辰。
[131] 《清史稿》卷106《选举志一》。
[132] 《清史稿》卷106《选举志一》。
[133] 《清史稿》卷145《艺文志一》。
[134] 《清世宗实录》卷80,雍正七年四月辛巳。
[135] 《清史稿》卷273《赵廷臣传》。
[136] 参见张力均《清代八旗蒙古汉化初探》,《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137] 参见齐红深《满族的教育文化》,辽宁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7页。
[138] 连横:《台湾通史》卷11《教育志》。
[139] 《汉书》卷64上《严助传》。
[140] 《资治通鉴》卷12,惠帝三年春。
[141]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
[142] 《资治通鉴》卷28,元帝初元二年初。
[143]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144] 《汉书》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145]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
[146] 《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
[147] 《三国志》卷28《魏书·邓艾传》。
[148] 《三国志》卷64《吴书·诸葛恪传》。
[149] 《晋书》卷56《江统传》。
[150] 《晋书》卷114《苻坚载记下》。
[151] 《宋书》卷74《藏质传》。
[152] 《魏书》卷97《桓玄传》《冯跋传》《刘裕传》;《魏书》卷98《萧道成传》《萧衍传》。
[153] 《魏书》卷96《司马叡传》。
[154] 《南齐书》卷1《高帝本纪》。
[155] 《宋书》卷5《文帝本纪》。
[156] (清)爱新觉罗·胤禛:《大义觉迷录》。
[157] (唐)吴兢:《贞观政要》卷5《孝友》。
[158] 《资治通鉴》卷195,贞观十三年七月庚戌。
[159] 《资治通鉴》卷193,贞观四年三月戊戌。
[160] (唐)吴兢:《贞观政要》卷9《安边》。
[161] 《资治通鉴》卷196,贞观十六年九月癸酉。
[162] 《旧唐书》卷10《肃宗本纪》。
[163] 《旧唐书》卷12《德宗本纪上》。
[164] 《资治通鉴》卷233,德宗贞元三年九月丁巳。
[165] 《全唐文》卷634《论事疏表》。
[166] 《全唐文》卷645《延英论边事》。
[167] 《全唐文》卷703《进西南备边录状》。
[168] 《资治通鉴》卷248,武宗会昌五年九月。
[169] 《资治通鉴》卷193,太宗贞观三年十二月壬午。
[170] (宋)江少虞编纂:《宋朝事实类苑》卷1《祖宗圣训·太祖皇帝》。
[171] (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
[17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3,仁宗宝元二年三月丙午。
[17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43,哲宗元祐五年六月辛丑。
[174] 赵与时《宾退录》卷6、何薳《春渚纪闻》卷9《跃鱼见木石中》、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9、路振《乘轺录》、陆游《老学庵笔记》、《欧阳修全集》卷111等。
[175] (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8《安边御寇·契丹》;(宋)魏泰:《东轩笔录》卷15。
[176] (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真宗答诏论边事》。
[177] (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真宗答诏论边事》。
[178] 《宋史》卷275《安守忠传》。
[179] 《宋史》卷496《蛮夷传四》。
[180] 《宋史》卷495《蛮夷传三》。
[181] 《宋史》卷492《吐蕃传》。
[182] (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论幽燕未下当先固根本》。
[183] 《宋史》卷495《蛮夷传三》。
[184] 《金史》卷12《章宗本纪四》。
[185] 《元史》卷163《张德辉传》。
[186] 《元史》卷125《高智耀传》、卷7《世祖本纪四》。
[187] 《至正集》卷37《彰德路儒学营修记》。
[188] 《全元文》卷923《舒城县龙眠书院记》。
[189] 《全元文》卷843《舒城县学明伦堂记》。
[190] 《明太祖实录》卷176,洪武十八年十月己丑。
[191] 《明太祖实录》卷26,吴元年十月丙寅。
[192] 《明太祖实录》卷190,洪武二十一年四月甲午。
[193] 《明太祖实录》卷121,洪武十一年十一月庚午。
[194] 《明太宗实录》卷160,永乐十三年正月丁未。
[195] 《明太宗实录》卷140,永乐十一年五月己酉。
[196] 《明太祖实录》卷109,洪武元年九月丙午。
[197] 《明太祖实录》卷41,洪武二年四月丁丑。
[198] 《明宣宗实录》卷38,宣德三年二月。
[199] (清)爱新觉罗·胤禛:《大义觉迷录》。
[200] 《清圣祖实录》卷258,康熙五十三年四月乙亥。
[201] 《清高宗实录》卷964,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丙戌。
[202] (清)杨宾:《柳边纪略》卷1。
[203] (清)长顺、李桂林:《吉林通志》卷6《天章志》。
[204] 《开原县志》卷上。
[205] 《清圣祖实录》卷5,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壬申。
[206] (清)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卷下。
[207] 《清圣祖实录》卷235,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己未。
[20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74《刑部·兵律关津》“私越冒度关津”。
[209] 《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