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区别
使中国经济摆脱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实际上就是指在中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
关于市场经济的争论,在中国历时已久,只是在1992年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之后,争论才告一段落,经济学界如今已经普遍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它本身没有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不是同义语,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也不是同义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市场经济或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但是,只要是市场经济,那就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资源、以竞争和选择作为特征的经济,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都一样。如果要有区别,区别在于: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资源,另一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或资本主义条件下按市场经济规律配置资源。
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明确指出,中国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所要建立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理论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以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区别。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间的区别,则可以简单地归纳为:
第一,从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来看,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企业,企业有充分的活力,有自我成长与自我约束的机制,投资主体是明确的,产权是清晰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承担着投资风险和生产经营责任;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则是政企不分、不自主经营和不自负盈亏的企业,企业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既不承担投资风险和生产经营责任,又不具有自我成长与自我约束的机制,因此企业没有生气,没有活力。
第二,从经济运行方式来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方式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按照市场供求规律和供求情况来配置资源和重新组合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大,市场主体的选择性也大,所有的交易者都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在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然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企业作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按上级主管机构的指令进行生产,资源按照上级主管机构制定的配额分配,配额不仅排斥了竞争,排斥了选择,而且还大大限制了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重新组合。
第三,从经济运行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来看,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政府根据经济的实际情况发挥宏观调节作用,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节和对市场的管理,将引导市场健康地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被否定的,由于企业缺乏自我成长和自我约束的机制,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作用不可能取得明显的效果,从而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占据着主要的位置。政府把许多本来应当由市场去实现的事情包揽到自己身上,如直接制定价格,直接规定产量、产值、品种、销售地域等。
第四,从经济运行的规则来看,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经济的活动以法律为依据,任何单位(包括企业、个人和政府机构)的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界限之内进行,从而经济秩序是正常的,交易者是受到法律约束的,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由于政府直接主持着资源的分配和价格的制定,把企业变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所以经常出现的是,“权大于法”、“长官意志大于法”等不正常现象,经济秩序往往被扭曲,经济活动也就不可能正常地进行。
第五,从指导思想来看,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完全不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指导思想是:政府有能力直接配置资源,直接规定产量与价格,只是由于政府目前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政府还做不到这一点,所以需要由政府让出一块地盘给市场,让市场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比如说个人服务业、零售商业、小商品的加工制造等,可以由市场来从事。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指导思想则是:凡是市场能做好的,就由市场去做;凡是通过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就由市场去解决。政府只做市场所做不到的事情,或市场所做不好的事情。
从上述有关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区别可以看出,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冲突的、不能并存的。而作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计划与市场在同一种经济体制之下,则可以并存。例如,正像前面所指出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并不是一概取消市场,不要市场,而是让市场充当“拾遗补缺”的角色;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则让市场起基础性调节的作用,让计划起高层次调节的作用。
要知道,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存在于中国的经济体制就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结合农村与城市的实际情况采取若干改革措施,中国经济逐渐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今天,中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而不等于经济的现实。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包括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理顺价格关系,建立以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培养完整的市场体系,促进公平竞争;转换政府职能,使政府的宏观调节真正有效;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使市场竞争与企业的成长能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开展;健全法制,使市场经济活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等。改革的任务相当艰巨。但是,如果不从理论上弄清楚我们将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间的区别究竟何在,那么势必难以了解从哪些方面着手才能实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
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只不过是理论上的假设。市场经济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古典市场经济阶段,大约自18世纪到20世纪20年代;二是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大约是从20世纪30年代到现在。即使是古典的市场经济,也不等同于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府仍然起着某些作用。现实生活中的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现代市场经济,即都是把国家对市场的管理与宏观调节包含在内的市场经济。因此,那种借口不能没有国家对市场的管理与宏观调节,从而不同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既反映了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无知,又反映了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不应有的留恋。当然,在同意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前提下,在如何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实现,如何深化企业改革以及如何理顺价格关系等问题上,今后仍应本着“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展开学术讨论与交流,这正是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