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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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就业问题的考察

收入分配协调与公开失业率的高低有密切的关系。就业问题曾长期困扰着中国。要知道,并不是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之后才存在失业的,30年前这就已经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之一了,只不过当时的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失业主要以隐蔽性失业的形式出现。例如,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国家经济困难,精简了2000万左右的工人,把他们下放到农村去。在农村,人人都被认为是就业的,于是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了。又如,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升不了学或找不到工作的,让他们到农村去插队,插队就是就业,于是失业问题也就解决了。这些都是把公开的失业转化为隐蔽性的失业,以牺牲劳动生产率作为代价。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公开失业率的确是很低的。

然而这绝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好办法。那么多人下到农村,农村本来就有多余劳动力,这一来怎么得了?幸亏在1976年秋天粉碎了“四人帮”,往农村硬性“塞人”的做法停止了,否则可以想象到,每年把几百万知识青年“塞进”农村,再过几年非天下大乱不可!何况,当时用过的这种办法今天再也行不通了。今天能把城里停产破产的工厂的职工“塞进”农村吗?能硬性规定升不了学的中学生去插队吗?农村不要,他们自己也不愿去。因此必须为社会失业问题寻找新对策。

市场经济为中国提供了逐步解决失业问题的前景。不妨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那里人多地少,但劳动力却不足。什么原因?一句话:转入市场经济轨道后,经济发展了,各行各业都需要劳动力,这不但解决了本地的就业问题,而且还从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吸收了好几百万劳动力。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轨道上运行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帮助基本上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省份解决了一部分就业问题。不仅珠江三角洲地区如此,只要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地区,例如苏南、浙东、胶东、辽东、闽南,不都出现了本地劳动力不足,而从其他省份吸收劳动力的情形么?总之,中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之类的地区太少了,假定今后十年全国涌现了一大批珠江三角洲地区这样的在市场经济轨道上运行的地区,中国的经济必将展现新的面貌,中国的就业问题也就可以妥善地解决。

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恰好相反。正如前面所说,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是把公开的失业转化为隐蔽性的失业,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则主要是先消灭隐蔽性的失业,索性让隐蔽性的失业公开化、表面化,然后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公开的失业队伍中吸收劳动力。试看,当大量农村多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南下广东,出来寻找工作时,不就是隐蔽性失业的公开化吗?当亏损的企业采取精简措施而使一部分职工闲置,让他们四处寻找新的工作岗位时,不也是隐蔽性失业的公开化吗?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总有一个“把隐蔽性失业公开化”的过程,非如此不足以振兴中国经济。

当然,市场经济决不可能一下子就为这么多的多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吸收多余劳动力的设想,将逐步实现。只要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经济效益,使人民的实际收入不断增长,使消费结构不断变化,多余的劳动力无论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中都可以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场所。何况,市场经济中的就业观念不同于计划经济中的就业观点。在计划经济中,人们通常只把进入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才叫做就业,而在市场经济中,凡是靠本人劳动取得正当收入的都是就业,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打工、为居民家庭服务都是就业。就业观念转变了,就业门路拓宽了,这也有助于多余劳动力找到工作岗位。所以,我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就业问题解决的前景抱乐观态度。

就业者的收入属于第一次分配范畴。通过第一次分配,较多的就业者得到了正当收入,这将缓和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矛盾。也就是说,有较多的人就业了,社会遗留给政府来解决的第二次分配的任务也将相应地减轻。否则,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较高的失业率以及随之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会使政府感到为难。

以上是针对一般性失业而谈的。但在市场经济中,将会出现另一种失业或新型失业,可以称之为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

一般性失业的特征是工作岗位不足,从而劳动力闲置。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的特征则是:客观上存在着工作岗位,但人们挑选职业,不愿去填补这些空缺,而宁肯继续等待合适的工作。比如说,修公路,修下水道,打扫街道,清除垃圾,下矿井,上山植树造林,这些都被看成是脏活、累活、苦活,即使工作岗位有空缺,人们仍然不愿去就业。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出现这种新型失业呢?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市场经济中讲的是“双向选择”、人才流动。“双向选择”是指:工作岗位选择劳动者,劳动者也选择工作岗位,人才是流动的,不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指令性的就业,于是劳动者在就业机会上就有个人挑选的余地。

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家庭收入的增加,在市场经济中,比较有钱的家庭里的孩子对就业岗位的要求提高了。反正家里的生活不错,钱也够花,又不靠孩子就业来养家,因此也就缺少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急于就业的动力与压力。

第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活动的领域越来越宽广,新行业不断产生,谋生的机会、盈利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劳动者又何必非到被认为是脏活、累活、苦活的岗位上去工作呢?计划经济中则不然,就业门路狭窄,能有一个工作岗位就不错了,管它是什么脏活、累活、苦活。

第四,与市场经济不一定有联系的是,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城市里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农村家庭的孩子也只有一两个,家长疼孩子,孩子变娇了,怎能让他们去干脏活、累活、苦活?独生子女挑工作岗位,既有他们自己的原因,也有家长们的考虑。

这说明了新型失业出现的不可避免性。今天谈论这些,似乎为时过早。这是因为,中国农村多余劳动力出于挣钱养家糊口的目的,有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城里人不愿下矿井,农民愿去;城里人不愿清除垃圾,农民进城来干,所以目前,只会发生“有些人挑工作,不愿填补职位空缺”的情况,而不会发生“一方面,有些人挑工作,不愿填补职位空缺;同时,有些职位空缺却无人来填补”。

那么将来又如何?农民家庭生活改善了,收入多了,子女也少了,难道仍然会“有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吗?到了那时,被认为是脏活、累活、苦活的工作由什么人来从事呢?难道我们要像西欧几个发达国家一样,由外国移民工人来填补这些职位空缺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经济学界、社会学界不妨就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问题进行一些超前性的探讨。

可能有以下这些办法:

1. 改善劳动条件差的工作岗位的状况;减轻这些工作岗位的劳动强度;缩短这些工作岗位的劳动时间,增加休假日数。

2. 提高劳动条件差的工作岗位的报酬,增加福利待遇。

3. 普遍采用合同工制,合同期满以后可以流动,也可以更换工种。

4. 为这些劳动条件差的工作部门创造条件,开展业余文化活动,使职工个人的兴趣、爱好有所满足,使他们的专长得以在业余活动中发挥出来。

5. 破除社会上把职业分为“高低贵贱”的传统观念。

单靠某一项对策肯定成效不大。如果采取综合措施,也许可以收到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