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游与论学:王阳明弟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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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阐释致良知中“致”字

蒙泉解释“致良知”的“致”为“不欺其知”,此“不欺其知”的“致知”通贯了《大学》里的诚意、格物与正心。关于“欺”的问题,《大学》里讲“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这是“诚意”中的“不欺”;而阳明讲“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这是“知行合一”中的“不欺”。至于蒙泉所讲的“不欺其知”,则既在“意”上,也在“行”上。当然,若结合阳明所言“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此“不欺其知”也都属于“行”的层面。蒙泉以“不欺其良知”来讲致良知,就是体现知行合一的精神。

“致”还有另一种意思:快足良知。因为良知有时会被拘束、遮蔽,但蒙泉强调良知之“几”不容昧。在某些情况下,良知不能完全呈现,需要通过“致”之,使得它“满其量”,否则只呈露微小的“几”。从使得良知本体完满的角度讲“致”字,强调致良知的目标与效果。阳明讲“乐是心之本体”,蒙泉对此进一步阐发,提出“快足”良知,可知“乐”是就良知本体层面上而言的。更进一步,蒙泉认为,动静有无之间的“几”字,是千古学诀,必由此“几”以得其心。

心中良知必有意、必有物,其“致之”,即诚此良知之意、格此良知之物。蒙泉提出“致知如磨心”的功夫论命题,其“磨心”一语,也可视为对“致”的第三种解释。“磨”心之喻,因心发动为“意”,而意之所在为物,故此“磨心”实际上包括了“诚”意、“格”物。而致良知的“致”,以“知”(良知)为做功夫的对象,从“意”的角度看是要“不欺”,从良知或有拘蔽的情况说是要达到“快足”,从“心”的方面看是要“自慊”。

总之,“致良知”是一种“功夫合本体”的思路和做法,在这个意义上,“致良知”比“致知”的提法要更为深刻。因为一般所理解的“知”也有可能是“闻见”,人或以“闻见”有得为“致知”,未必能够深入本体之良知的层面。当然,闻见之知,其实也离不开良知;但良知却不依赖闻见而有。所以,从“致知”要到“致良知”,才能克服“以不知为知”的弊端。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诚意”,也是致良知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