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一切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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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我愿接受撰写自传的传统手法的约束,且让我一并记述我最早的两段回忆。第一段回忆是一八九七年维多利亚女王钻禧庆典[1]时,家人毕诚毕敬地抱着我在窗边观看华美的车阵列队而过(温布尔登,一八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出生在那里)。第二段回忆是我抬头仰望育婴室里的一个柜子,恐惧自心中油然而生。那个立柜碰巧开着,八开本莎士比亚作品塞得满满当当,一直堆到天花板。我父亲组织过莎士比亚读书会。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原来是莎士比亚作品专柜,但显然,我对客厅活动已经种下了出自本能的强烈抗拒。地位显赫的客人到我家做客,譬如,有莎学名家西德尼·李[2]爵士;有身穿藏红色短裙的阿什伯恩勋爵[3],那时他还未获封爵,在高声嚷嚷“爱尔兰的事,由爱尔兰人做主”;还有尤斯蒂斯·迈尔斯[4]先生,他是英国室内网球冠军,奉行素食,总随身揣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坚果。我对他们自有一番了解。

我对阿尔加侬·查尔斯·斯温伯恩[5]也没什么好感,他在温布尔登公地边的护士小径上总是拦下我的婴儿车,拍拍我的脑袋还亲亲我——他积习难改,遇到婴儿车总要拦下,非拍拍、亲亲小宝宝一番不可。护士小径位于帕特尼的“松林”(他和华兹—登顿[6]住在那里)和玫瑰王冠酒吧之间,他每天都会去那里喝一品脱[7]啤酒。华兹—登顿只准许他最多花两便士买酒。那时候我不知道斯温伯恩是一位诗人,但我知道他老是引起公愤。顺便提一下,斯温伯恩年轻时曾拜访过沃尔特·萨维奇·兰多[8],当时已垂垂老矣的兰多,如这位年轻诗人所愿,为他送上了祝福;兰多在孩提时,萨缪尔·约翰逊[9]博士曾爱抚过他的脑袋;而约翰逊在孩提时曾被带到伦敦,让安妮女王[10]摸了摸他,希望“国王之邪”,即瘰疬这一恶疾得以痊愈;而安妮女王在孩提时……

我前面提到了莎士比亚读书会。它进行了好些年,十六岁时,好奇心终于驱使我参加了一回。我记得我那平素温柔恬静的母亲是如何活泼生动地朗读了《驯悍记》中凯瑟琳的台词,对手是我那和蔼可亲的父亲扮演的彼特鲁乔。莫里斯·希尔[11]夫妇是读书会里最受欢迎的两位成员。那次读书会过后数年,他们成为希尔法官与希尔夫人,而直到那时,我才细读了《驯悍记》。我记得读书会上有柠檬汽水、黄瓜三明治、花色小蛋糕,我还记得客厅里有各种小摆设,碗里装点着菊花,绕着壁炉摆了半圈安乐椅。莫里斯·希尔扮演霍坦西奥,温和地对我父亲说:“你已经降伏了一个悍妇,可以踌躇满志了。”我自己扮演路森修,以“她会这样被他降伏,倒是一桩想不到的事”一句结束了表演。我一定会找时间去听他在离婚案法庭上做的结案陈词——他的法庭训诫已是闻名遐迩。

继“最早的回忆”之后,我或许应该对自己做一番护照式的描述,让特征一一凸显。出生日期、出生地——这些我已经讲过了。职业——在护照里我登记的是“大学教授”[12]。那是一九二六年时的权宜之计,当时我第一次拿到护照。我想过登记成“作家”,但检查护照的官员对这个词总是有复杂的反应。对“大学教授”的反应就简单多了:无言的尊重。不会问任何问题。我不写“陆军上尉(退伍名录)”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我的身高登记的是六英尺二英寸[13],眼睛是灰色,头发是黑色。除了“黑色”,还应该加上“茂密卷曲”四个字。护照上写着我没有显著特征,但这并非事实。首先,我长着一只大鼻子,曾经弯曲如鹰钩,在查特豪斯公学傻乎乎地和足球运动员们玩橄榄球时被撞断了(在同一场比赛中,我撞断了另一个球员的鼻子)。那一回鼻子被撞得不牢靠了,我还去打拳击,结果鼻子更是被揍歪了。最后,一位笨手笨脚的军医给它动了手术,自此它再也不是左右两边脸的垂直分界线,而我的脸天生就长得不对称——我的眼睛、眉毛和耳朵长得明显不周正,颧骨很高,左右却高低不平。嘴巴可称“丰满”,但微笑时我总是抿紧嘴唇:十三岁时,我断了两颗门牙,从此就对露齿很敏感。我的手脚很大。体重大概有七十八千克。我最滑稽的部位是一副屈伸自如的骨盆;我能坐在一张桌子上,像福克斯三姐妹[14]一般叩响桌面。拜一处肺伤所赐,我的一边肩膀比另一边明显要矮。我不戴手表,因为我总是会让发条磁化;战时一则命令规定,军官必须佩戴手表并每日对时,我不得不每月买两块新表。说到健康,我状况良好。

护照上写着,我的国籍是“英国臣民”。在此,我或许可戏仿马可·奥勒留[15],他在《沉思录》开篇介绍了多位先祖和亲人,从他们身上,他继承了成为罗马帝国明君的品质。借此我要解释,我为何不是一位古罗马皇帝,甚至多数时候也算不上一位英国绅士。我外祖父的家族,冯·兰克家族,世代在撒克逊地区担任乡村牧师,并不是古老的贵族世家。我的叔外祖父利奥波德·冯·兰克[16],第一位现代意义上的历史学家,为家族赢得了“冯”这个头衔。我欠他的。他曾撰文回应同时代人对他的非难:“我首先是一个历史学家,然后才是基督徒;我的目的只是要了解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评论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17]时,他说:“他书写历史的风格令真相无从讲述。”托马斯·卡莱尔[18]曾公开批评他的作品“枯燥无味”,但这并非诋毁。从外祖父海因里希·冯·兰克那儿,我继承了笨拙的大块头、十足的耐力、充沛的精力、严肃的性情以及浓密的头发。他曾是叛逆青年,甚至信奉过无神论。在一所普鲁士大学学医时,他参与了一八四八年的政治动乱[19],当时卡尔·马克思因叛国罪接受审判,学生们举行示威游行以示对他的支持。和马克思一样,他们在那之后只能离开祖国。我的外祖父来到伦敦,在那里修完了医学院的学业。一八五四年,他以团军医身份随英国军队开赴克里米亚。我对这件事情的了解,仅限于他无意间对那时还是孩子的我说的一番话:“块头最大的并不总是最强壮的。在塞瓦斯托波尔的战壕里,我眼见体格魁梧的英国皇家近卫队士兵成批成批地崩溃和死去,而小个子的工兵们却安然无恙。”不过,他对自己魁梧的体格还是挺满意的。

在伦敦,他和外祖母成婚。外祖母是一位身材娇小、心地圣洁、胆小怕事的石勒苏益格[20]丹麦人,格林尼治天文台的天文学家提阿克斯[21]的女儿。在她父亲从事天文学研究之前,提阿克斯家族似乎遵循丹麦传统,父与子交替从事不同的职业,一代人做锡匠,下一代人当牧师,如此世代更替——这个传统其实蛮不错的。我性情中较为温和的一面可以追溯到我的外祖母。她生了十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我母亲,她出生在伦敦。外祖父的无神论思想与激进主义渐渐平息下来。最终,他返回德国,在慕尼黑成为一位知名的儿科医生;他或许是欧洲第一个坚持让儿童病患喝干净的牛奶的医生。发现没法通过常规方式让干净的牛奶供应医院,他就自己创办了一家模范奶场。他信奉不可知论,搞得信奉路德宗的虔诚的外祖母心里很难过;她从未停止为外祖父祈祷,尽管更专注于救赎自己孩子们的灵魂。

去世时,外祖父并非全无悔过之心。他临终时说:“我的父辈们所信仰的上帝,至少我为他而信守。”我不知道他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但那番话切合他易怒的家长式作风,切合他贵为枢密大臣冯·兰克骑士阁下在巴伐利亚社交界的显赫地位,切合他对德皇的忠诚——曾有一两回,他与德皇出猎射鹿。大体上,那番话表示,他认为自己在宗教上和政治上是正直的自由主义者,而我的外祖母原本不必为此担忧。我很欣赏我的德国亲人;他们具有高度的原则性,随和、慷慨、严肃。男人们不为廉价的个人荣誉,而会为捍卫公众利益去比剑决斗——譬如说,为抗议某位长官或上司令人愤慨的行径而提出决斗。其中一位失去了在德国领事系统的高级职务,因为他拒绝利用驻伦敦领事馆作为秘密情报的交流中心。他们也不是狂喝滥饮的酒徒。读大学时,每逢定期举行的“酗酒节”,外祖父总趁没人看见,把喝不完的酒倒进他那双一八四几年买的马靴里。在家里,他让孩子们说英语,总将英国视为文化和进步的中心。家族的女性品行高贵,性情坚忍,外出散步时,她们也总是循规蹈矩,目光垂地。

十八岁时,我母亲陪同不列颠小姐去了英国,并悉心服侍她十七年。不列颠小姐是一位孤独的老妇人,也是我外祖母孤儿时期就结交的朋友。最终去世时,老人家年老糊涂了,她以为作为她唯一继承人的我母亲,从遗嘱中根本得不着什么好处。结果呢,原来她的遗产有十万英镑之多。我母亲将这笔遗产与四个妹妹平分,自己只拿了五分之一,这就是她的为人。接受短期医药传教士培训后,她决心远赴印度传教。很快,因为她遇到了我父亲,这个想法就被打消了;当时我父亲是一个鳏夫,带着五个孩子。她开始明白,自己在家庭传教这个领域同样可以出一份力。

格雷夫斯家族的谱系可以追溯到一位法国骑士,他于一四八五年随亨利七世[22]登陆米尔福德港。据称,圆颅党人[23]格雷夫斯上校是格雷夫斯家族的爱尔兰支脉的先人。他一度负伤,被留在泰姆市的市场里等死,后来在卡里斯布鲁克城堡里负责看守国王查理一世[24],再后来转投保皇党。利默里克是这一家族支脉的中心。家族里偶尔出现的军人和医生主要是旁系成员,直系成员的男性从事神职工作,依序当上教区牧师、座堂主持牧师和主教——我的曾祖父约翰·克罗斯比·格雷夫斯是个例外,他成了都柏林治安法庭的首席法官。利默里克的格雷夫斯家族没有诞生过能工巧匠,但家庭成员以健谈而闻名。在我那些家族特征最为明显的亲人身上,扯淡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神经失调症。其实谈话本身并不糟糕:内容丰富,机智风趣,可就是一直扯个没完。冯·兰克家族似乎也没有操作机械方面的才华。我发现,生于内燃机和发电机的时代,自己对它们却毫无感觉,这真会引发诸多不便。一辆单车、一只普里默斯式便携炉、一支军用步枪,我的动手能力能玩得转的就只有这些了。

我的祖父,利默里克的新教主教,有八个孩子。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数学家——他第一个创立了某个关于球锥的几何理论——同时也是爱尔兰的布里恩法与欧甘文字[25]的权威,但他为人吝啬也是出了名的。他和天主教的奥康奈尔主教相处非常融洽。两人用拉丁文笑话互相调侃,探讨精妙深奥的学问,而且不顾神职身份,对彼此在宗教理念方面的分歧漠然处之。

祖父去世大约十九年后,作为卫戍部队的一员,我被派驻到利默里克,从当地市民那里听说了一些祖父的轶事。有一回,奥康奈尔主教嘲笑他养了一大家子,祖父温和地加以反驳,引用了《圣经》中关于“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26]那段话,奥康奈尔主教只是回了一句:“古代犹太人的箭袋只能装六支箭。”他们说,给我祖父送葬的队伍是利默里克这座城镇有史以来最长的,从大教堂一直延伸到奥康奈尔街,跨过萨菲尔德桥,延伸到不知多少爱尔兰里[27]之外。我小时候他曾为我祈求过上帝的祝福,但我不记得了。

我的祖母来自阿伯丁的切恩家族,关于她,我只知道她是个“大美人”,是爱尔兰驻军医务长的女儿。我只能说,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在家庭对话的恩恩怨怨中无人关注地消散了。切恩家族的谱系可以追溯到雷吉纳德·切恩爵士,他曾在一二六七年担任苏格兰的宫务大臣。之后,切恩家族出过好几位律师或医生。目前,我父亲正在撰写自传,无疑,他会在这些情况上倾注一番笔墨。

父亲在九十年代[28]初遇到了母亲。那之前,他娶过利默里克附近库珀山的库珀家族的一个女人为妻。库珀家族比格雷夫斯家族更富于爱尔兰色彩。据说,当克伦威尔远征爱尔兰并在当地大肆蹂躏时,有一天,利默里克地区的部落共主,伟大的奥布莱恩部族最后一位成员莫伊拉·奥布莱恩来到克伦威尔面前,对他说:“将军阁下,你杀害了我的父亲和我的叔叔们、我的丈夫和我的兄弟们。我是这片土地唯一的女继承人。难道你想要将这片土地全都占为己有吗?”据说克伦威尔被她的英勇现身所感动,回答说这的确是他的意图,但她可以保有她的土地,或其中的一部分,条件是她必须改嫁他麾下的一位军官,旗手少尉库珀。我父亲娶的那个女人名叫简·库珀,她死于肺痨。

格雷夫斯家族的特征是鼻子狭长、性情暴躁,但从不会道德败坏、残酷无情或歇斯底里。家族恪守诗书继世的传统,出过:理查德·格雷夫斯[29],一位不怎么出名的诗人,申斯通[30]的朋友;约翰·托马斯·格雷夫斯[31],一位数学家,为威廉·罗温·汉密尔顿[32]爵士发现四元数做过贡献;另一位理查德·格雷夫斯[33],一位获得圣秩钦命的古希腊语教授;考古学家詹姆斯·格雷夫斯[34];罗伯特·格雷夫斯[35],他发现了一种疾病,并以他的姓氏为之命名,他也是画家透纳[36]的朋友;另一位罗伯特·格雷夫斯,是古典学家和神学家,华兹华斯[37]的朋友;另一位神职人员理查德;另一位神职人员罗伯特;好几个罗伯特、詹姆斯、托马斯、理查德;还有克拉丽莎,爱尔兰的美人儿之一,嫁给了利奥波德·冯·兰克(在温德米尔教堂举行婚礼),让格雷夫斯家族与冯·兰克家族喜结连理,比我的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早了两代人(见《大英博物馆目录》中关于十八和十九世纪格雷夫斯家族文坛史的内容)。

正是通过克拉丽莎与利奥波德的这段关系,我的父亲和母亲相遇了。母亲一开始就对父亲说,她喜欢《奥弗林神父》这首歌,父亲因创作了这首歌而为世人铭记。从孩提时起,他一直记得《科克路的尽头》这首传统爱尔兰吉格舞曲的旋律,就为它填上了歌词。查尔斯·斯坦福[38]爵士为旋律补充了几段和弦。父亲把这首歌的完整版权以一几尼[39]的价格卖掉了。布塞音乐出版公司由此挣了几千几尼。而查尔斯·斯坦福爵士作为谱曲人,也收到了不菲的版税。不久前,父亲因为这首歌制作留声机唱片的版权而分到了几英镑。他并不为这件事感到后悔,但他不止一次告诫我,甚至以宗教布道的口吻嘱咐我——绝不要只为了一笔钱,就将我的任何作品的完整权利给卖掉。

父亲身为诗人,至少让我学会了避免对诗人们报以虚伪的尊重。遇到听说过他却没有听说过我的人时,我甚至会感到高兴。吃过饭洗碗时,掰豌豆时,或干其他这类活儿时,我会唱他写的歌。他从未尝试教我写作,也从未表露过对我严肃诗作的理解,他总是更倾向于寻求对他自己作品的意见。不过他也从未尝试阻止我写作。他早期创作的那些轻松愉快的作品最为出色。譬如说,他的《酒的发明》开头如下:

巴克斯[40]还没学会说话,

也不大会走路,

他挣脱保姆的胳膊,

跳下奥林匹斯山出发。

虽然十载年华

已颓荡度过,

但情况本会更糟,

自此他深谷为家……

和母亲结婚后,他滴酒不沾,听人说,从此他变得不再那么欢快活泼。

父亲没有遵循家族传统从事圣职,顶多在祈祷时客串领读经文,而且他毅然离开了爱尔兰,为此我深深感激他。虽然和亲人们相处更难,和他们沟通时我也会比和陌生人沟通时更加谨慎小心,但我仍分外钦佩我的父母:父亲的淳朴与坚韧,母亲的严肃与坚强,而且两人都慷慨大方。他们从没强迫过我,对我背离正统宗教只是感到难过而不是愤怒。大体而言,母亲的家族对我体格和性情的影响更为明显。但我也有许多格雷夫斯家族在言行举止方面的特有习惯,大部分都很怪异。譬如说,我发现在街上笔直地走路很困难;桌上有面包屑会令我坐立不安;话说到一半就觉得疲倦,任由话语在空中戛然而止;走路时喜欢古怪地背着手;突然间完全忘词,搞得场面分外尴尬。据我所知,这些怪癖毫无益处,只会让在场者染上同样的心虚,而我就像跟不上谈话思路的耳背之人——他们讨厌跟不上节奏,就靠直觉和胡说八道来蒙混过关。这种思想上的开小差在天气寒冷时尤为严重。现在我说话不多,只在喝酒或遇到曾和我在法国并肩作战的战友时才较为健谈。格雷夫斯家族的人脑筋活络,善于应付考试,会写优美的拉丁文诗句、填写表格和解答谜题(小时候在聚会上参加猜谜游戏和脑筋急转弯时,我们从不落败)。在球类比赛中,他们视野开阔,球风优雅。我继承了视野,但没有继承球风;母亲的家族里全都是运动白痴。我骑马的姿势很丑,但很稳健。格雷夫斯家族的人姿态冷淡,叫人觉得不近人情,甚至会被视为倨傲无礼,这是对总让我母亲家族的人吃亏的善良心肠的必要制约。平心而论,虽然格雷夫斯家族忠于他们所属的英国统治阶层和宪法,但他们都是个人主义者。冯·兰克家族认为自己在德国社会中的阶层是神圣的受信托人,他们肩负着为人类造福的重大责任。不久前,冯·兰克家族有一位成员进军电影行业,这令家族深感蒙羞。

我从父亲家族继承的最有用同时也最危险的天赋是——或许更多是继承自切恩家族而不是格雷夫斯家族——在和官员或公共机构打交道时,我总是能装出一副绅士派头,得到他们轻易不肯给予的特别待遇。虽然我的衣着和绅士们通常的衣着并不一样,但无论我身上是什么穿着,我看上去都不像艺术家或娘娘腔,而且我的口音和姿态无可挑剔,甚至曾因此被误认作公爵继承人。我对自己身份地位的充分自信,正是我这诸多怪癖的原因。因此,比起曾在近东当过几年领事馆官员的一位兄长,或许我看上去更具有绅士风度,这真是咄咄怪事。这位兄长的衣柜举目望去塞满绅士服装,而且他没法放任自己假扮公爵派头,还结交声名狼藉的友人,也绝不会允许自己说话不分场合。

说到绅士派头,为了绅士教育,我付出了十四年的惨重代价,为此,我觉得不时得到些许回报是天经地义之事。


注释:

[1]1837年,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1819—1901)即位,至1897年已届登基60周年,当年曾举办盛大的钻禧庆典。

[2]西德尼·李(Sidney Lee,1859—1926),英国作家、评论家,著有《维多利亚女王传》《莎士比亚与现代舞台》等。

[3]即爱德华·阿什伯恩(Edward Ashbourne,1837—1913),英裔与爱尔兰裔律师,曾担任爱尔兰大法官。

[4]尤斯蒂斯·迈尔斯(Eustace Miles,1868—1948),英国室内网球(又称宫廷网球,现代网球前身)名将,曾获1908年奥运会网球项目银牌。

[5]阿尔加侬·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剧作家,著有《神话》《卡里顿的阿塔兰达》等。

[6]即西奥多·华兹—登顿(Theodore Watts-Dunton,1832—1914),英国诗人、评论家,斯温伯恩的密友,著有《莎士比亚研究》《圣诞节之梦》等。

[7]品脱,英美制容量单位,英制1品脱合0.5683升。

[8]沃尔特·萨维奇·兰多(Walter Savage Landor,1775—1864),英国作家、诗人,著有《臆想的对话》《生与死》等作品。

[9]萨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学者、诗人,曾花费半生时光编撰《约氏词典》,著有《伦敦》《诗人列传》等作品。

[10]安妮女王(Queen Anne,1665—1714),英国女王,1707年至1714年在位。

[11]莫里斯·希尔(Maurice Hill,1862—1934),英国法官,曾长期主持高等法院的遗嘱、离婚与海事法庭。

[12]1926年,罗伯特·格雷夫斯担任开罗大学英语文学教授。

[13]约等于1.88米。

[14]福克斯三姐妹(the Fox sisters),莉亚·福克斯、玛格丽塔·福克斯与凯瑟琳·福克斯,19世纪中后期在纽约从事灵媒的术士,后承认自己行骗。

[15]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古罗马帝国皇帝,161年至180年在位,著有《沉思录》一书。

[16]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德国历史学家,兰克学派创始人,著有《教皇史》《普鲁士王国史》《世界史》等作品。

[17]即儒勒·米什莱(Jules Michelet,1798—1874),法国历史学家,著有《人民》《法国大革命史》等作品。

[18]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作家、历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法国革命史》等作品。

[19]1848年2月21日,卡尔·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同年,在德意志邦联境内各个王国与地区爆发了一系列群众的革命抗争,但陆续被贵族与资产阶级联手镇压。

[20]石勒苏益格,丹麦南部的一个地区。

[21]即约翰·刘易斯·提阿克斯(John Lewis Tiarks,1789—1837),英国天文学家,英国皇家学会成员。

[22]亨利七世(Henry VII,1457—1509),英国国王,都铎王朝第一任国王,1485年至1509年在位。

[23]圆颅党人(the Roundhead),以清教徒为主体的英国议会派成员,以短发圆颅形象与蓄卷发或戴假发的保皇派权贵人士彼此区分。

[24]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1600—1649),斯图亚特王朝的第十位苏格兰国王、第二位英格兰及爱尔兰国王,1625年至1649年在位。查理一世与国会关系紧张,并引发英国内战,是英国历史上唯一被审判处死的国王。查理一世曾被软禁于卡里斯布鲁克堡数月。

[25]布里恩法(Brehon Laws),爱尔兰的习惯法,爱尔兰被英格兰征服之前从7世纪到17世纪通行的法律。欧甘文字(Ogham script),刻于石碑上的古代爱尔兰文字,遍布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各地。

[26]《圣经·诗篇》有云:“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里的箭。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他们在城门口和仇敌说话的时候,必不至于羞愧。”

[27]爱尔兰里(Irish mile),爱尔兰传统长度单位,约合2千米。

[28]指19世纪90年代。

[29]理查德·格雷夫斯(Richard Graves,1715—1804),英国诗人、作家,著有《堂吉诃德精神》等作品。

[30]即威廉·申斯通(William Shenstone,1714—1763),英国诗人,田园诗派先行者,著有《挽歌》《颂诗》等作品。

[31]约翰·托马斯·格雷夫斯(John Thomas Graves,1806—1870),英国数学家,曾当选皇家学会成员。

[32]威廉·罗温·汉密尔顿(William Rowan Hamilton,1805—1865),爱尔兰数学家,四元数发现者,其力学理论、光学理论与代数理论对现代物理有深刻影响。

[33]理查德·格雷夫斯(Richard Graves,1763—1829),英国神学家,曾当选爱尔兰皇家学会成员。

[34]詹姆斯·格雷夫斯(James Graves,1815—1886),英国考古学家、古文物收藏家。

[35]即罗伯特·詹姆斯·格雷夫斯(Robert James Graves,1796—1853),英国医生,英国皇家医学会成员,以其姓氏命名了“葛瑞夫兹病”,该病学名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36]即约瑟夫·马罗德·威廉·透纳(Joseph Mallord William Turner,1775—1851),英国画家,以情感充沛的印象画派风格去诠释和表达风景。

[37]即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自1843年起至逝世享有英国桂冠诗人的荣誉,著有《序曲》《漫游》等作品。

[38]查尔斯·斯坦福(Charles Stanford,1852—1924),爱尔兰作曲家,皇家学院创办人之一,剑桥大学音乐系教授,创作出《爱尔兰狂想曲》《坎特伯雷朝圣者》等作品。

[39]几尼(guinea),英国旧货币单位,折合21先令(1.05英镑)。

[40]巴克斯(Bacchus),古罗马神话中的酒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