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是指阴阳的相互关系,主要为阴阳的相互交感所引发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也是阴阳学说的核心内容。
(一)对立制约
阴阳的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的相互斗争、相互制约和相互排斥。阴阳的对立制约关系是宇宙间普遍存在的规律,阴阳双方始终处于差异、对抗、制约、排斥的矛盾运动之中。阴阳之间的相互对立制约关系,是促进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如四季寒暑变化即是其例。上半年从冬至春及夏,气候由寒转温变热,这是自然界属阳的温热之气制约了属阴的寒凉之气;下半年从夏至秋及冬,气候从热转凉变寒,这是属阴的寒凉之气制约了属阳的温热之气。人体也是如此,如人清晨从睡眠中清醒,是阳制约了阴,人夜晚从清醒转入睡眠,是阴制约了阳,因为阳主兴奋,阴主抑制。阴阳双方的对立制约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太过或者不及,都属异常,在人体则会发生疾病。例如“阳胜则阴病,阴胜则阳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即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太过而生病;“阳不胜其阴”“阴不胜其阳”(《素问·生气通天论》),则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不足。中医学将阴阳对立制约的规律广泛用于指导疾病的治疗,如“寒者热之”“热者寒之”“高者抑之”“下者举之”(《素问·至真要大论》),即是在这一规律指导下确定的治疗方法。
(二)互根互用
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阴阳互根 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任何一方都是以对方的存在为己方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如上与下,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寒与热,寒为阴,热为阳,没有寒就无所谓热,没有热也就无所谓寒。所以说:“阴阳又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清代徐大椿《医贯砭·阴阳论》)
2.阴阳互用 是指在阴阳相互依存的基础上,阴阳双方会出现相互促进、相互资助的关系。如云雨的形成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自然界的阴阳互用关系。“地气(属阴的水湿)上为云”的过程,是借助阳热之气的蒸化;而“天气(空气中的水气)下为雨”的过程,要有阴寒之气的凝聚。可见云与雨、天气与地气的往复循环过程,就是阴阳相互促进、相互为用的过程。所以张景岳言:“阴不可无阳,阳不可无阴。”(《质疑录》)
人体物质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中,物质结构属阴,功能活动属阳。人体的物质结构是各种功能活动的基础,而功能活动的结果是不断补充物质以充养形体,二者之间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又如兴奋与抑制、上升与下降、出与入之间均含有互根互用的关系。如果阴或阳的任何一方消亡,另一方也将消亡,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三)消长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增长和消减的变化之中。阴阳双方在彼此消长的运动过程中保持着动态平衡。这一过程包括了阴阳的相互消长和阴阳的协调平衡两个方面。
1.阴阳的相互消长 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时间、一定限度内,存在着量的增减和比例大小的变化。所谓“消”,就是减少、变弱、衰退;所谓“长”,就是增多、亢进、加强。
阴阳的消长只是阴阳运动变化的一种形式,引起阴阳消长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的对立制约和阴阳的互根互用。在阴阳对立制约的基础上,阴阳双方可以产生此长彼消和此消彼长的两种消长过程;而在阴阳互根互用的基础上,阴阳双方可以产生此消彼消、此长彼长的消长过程。因此,阴阳的消长,可以归纳为两类四型。
(1)阴阳对立制约关系的彼此消长 此类消长的产生是由于阴或阳对另一方的制约力量加强或者减弱所导致的阴阳变化。具体方式有二:
其一,此长彼消。此长彼消是以制约太过的“长”为主要过程,指阴或阳对另一方的制约、对抗力量过强时,另一方受到约束而减弱的过程。处于正常对立制约状态下的阴阳双方,二者势力均衡,维持着事物的动态平衡,如果在某种因素作用下,阴阳中的任何一方处于增长、强盛的态势,对另一方的制约力必然上升,从而使其消减。例如四季气候的变化,上半年的气候变化,由于属阳的温热之气渐长、增加,而属阴的寒凉之气渐减、变少,所以气温就由寒转暖变热,这一过程即属阳长阴消;下半年的气候变化,由于属阴的寒凉之气渐长、增加,而属阳的温热之气消减、变少,所以气候就由热转凉变寒,此属阴长阳消的过程。再如人体患病,当属阴的寒凉邪气伤人,势必会作用于人体阴的一方,使阴的一方偏盛,同时会对人体阳的一方制约力量加强,使阳对人体的温煦作用受到制约而减弱,于是人体就会有恶寒、手足逆冷的症状,此即所谓“阴胜则阳病”,也就是阴长阳消的病理过程。同理,当人受到温热邪气侵袭之后,人体阳的一方偏亢,病人在出现发热、面赤、脉数的同时,还会有口渴、尿少、便干等阴津亏少的症状,此即所谓“阳胜则阴病”,也就是阳长阴消的病理过程。
其二,此消彼长。此消彼长是以制约不足的“消”为主要过程,即阴或阳的力量减弱,不能有效地制约对方,从而使对方力量加强、亢进的过程。如季节气温变化中,盛夏之际是制约阳热的阴寒之气太少,故气候酷热;隆冬之时,热气太少,无力制约阴寒之气,故气候严寒。此外,如病理状态下,阴虚火旺的虚热证和阳虚阴盛的虚寒证都属此类。
(2)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的彼此消长 此类消长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之间相互促进、相互为用的作用增强或减退所产生的阴阳变化。具体表现也有两种形式:
其一,此长彼长。此长彼长包括阳长阴亦长、阴长阳亦长两方面,是指阴阳双方处于正常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中,当一方旺盛或增强时,可以促进另一方也随之增长。在治疗阴阳两虚证时,补阳也可能使阴得到恢复,此为阳长阴亦长;同样道理,通过养阴使阴气充足,阳气也会随之而旺盛,此即阴长阳亦长。临床常用的补气生血法、补血养气法、阳中求阴法和阴中求阳法等,都是以这一理论为根据确立的治疗方法。
其二,此消彼消。此消彼消包括阳消阴亦消、阴消阳亦消两方面。这是由于阴阳互根互用不足造成的,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减少或者虚弱不足,无力资助对方,会使对方也随之减少或虚弱。临床上常见的气虚导致血虚、津亏导致血虚,以及阳损及阴、阴损及阳均属此例。
2.阴阳的协调平衡 是指阴阳双方的消长稳定在一定限度内的和谐、匀平状态,这是万事万物自身运动所形成的最佳状态。
阴阳之间的消长变化是不间断的、无休止的、绝对的,但也是有序的。如果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是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进行的,这种变化的结果就会是事物在总体上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即所谓阴阳平衡协调状态,又称为“阴阳自和”。
阴阳协调平衡,保障了阴阳之间一系列主要的过程和变化得以顺利地进行。“阴阳协和,庶物以滋”(《艺文类聚·灾异部》)。“阴阳二气,最不宜偏,不偏则气和而生物”(《类经附翼·大宝论》)。在自然界,“阴阳调和,灾厉不行”(《宋书·夷蛮》)。在人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生气通天论》)。如果阴阳的消长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出现阴阳失调的状态。阴阳失调在自然界就会形成灾害,此即张景岳所说的“阴阳二气……偏则气乖而杀物”(《类经附翼·大宝论》);在人体则提示生命活动失常而进入疾病状态,如“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等,均属于此。临床治疗的最终目的是使阴阳复归于平衡。
(四)相互转化
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彼此可以向各自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阴可变为阳,阳可变为阴”(《类经附翼·医易》)。阴阳转化是阴阳消长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事物内部双方的本质属性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阴阳的消长是事物的量变过程,而阴阳转化是事物的质变过程。
任何事物都在不断运动变化之中,不可能是静止的、不变的。在事物变化过程中,其发展规律总是由小到大,然后又由盛到衰,说明事物发展到极点时就会向其反面转化。《内经》对此已有充分的认识,并用“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寒甚则热,热甚则寒”(《灵枢·论疾诊尺》)来阐释阴阳转化的机理。
阴阳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古人所说的“重”“极”“甚”,都是事物内部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因素和必要条件。所以说:“阴阳之理,极则必变。”(《类经·阴阳类》)
阴阳转化的形式,又分为渐变和突变。阴阳转化的渐变过程,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伴随彼此消长过程,缓慢地发生着阳转化为阴或阴转化为阳的过程。如人体在昼夜的兴奋与抑制,物质与能量间的阴阳转化都是如此。一年四季寒暑更替的阴阳转化也以渐变形式进行。阴阳转化的突变形式,是当消长变化发展到一定的限度,或者有某种条件的诱导,使阴阳双方迅速向各自相反方面发生质的改变。如盛夏天气极热时会突然骤冷而出现冰雹;急性热病中,在持续高热情况下会突然出现体温下降、四肢厥冷等症,都属于突变的形式。在疾病发展过程中,阴阳转化是经常发生的,如表证与里证、寒证与热证、虚证与实证、阴证与阳证的转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