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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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阿麦(父亲)是我心中的神,是整个部族里最好的艾亚莫日根,他箭法如神,枪法如神,每次进山狩猎绝不空手,他打到的猎物绝对是其他猎手的两倍,甚至还要多,每次我和恩聂(母亲)翘首以盼站在林间小路上迎接他满载而归或者夸赞他枪法如神的时候,他都虔诚地拜谢山神白那查,说一切都是白那查所赐。不管怎么说,阿麦在我心中的位置无人可替。阿麦有两杆猎枪,一支是普通步枪,就是打一发子弹上一发的那种,子弹还不是自动退壳,还要将大栓拉回,弹出子弹壳,那是一支很老的步枪,木质的枪托早已磨烂,阿麦找来上好的桦树根,用猎刀又削了一个枪托。枪的钢铁部分已经磨得光亮照人。阿麦另一支枪是半自动步枪,它能够自动完成退壳和送弹,扣动一次扳机能发射一发子弹,一次可以填弹5发,那是阿麦用上好的鹿心血鹿茸熊掌一大堆好东西和老毛子安达列昂尼得换来的,阿麦如获至宝,对这支半自动步枪爱若亲子,平时他是不让我乱碰的,只有他高兴的时候,我给他的桦树皮酒碗里的酒倒的满满的时候,他才拍拍我的肩说,“好儿子,去,把阿麦的宝贝拿来。”我就颠颠地把半自动步枪取来。他的舌头被酒精拿的硬起来,指着枪说,“玩——玩吧,随——便——玩,不不——不许——填子弹——”

早期的鄂伦春人狩猎工具只有扎枪、弓箭和猎刀,后来有了笨重低效的燧石枪,再后来,才开始使用老毛子的“别力弹克”快枪和小口径步枪等等五花八门的猎枪,有些上面有蜘蛛网一样乱乱的文字,我们不认识,但使用起来很顺手,猎手们也有不少这样的枪,枪支和弹药是交换来的。

眼下,为了羞辱我的人,我要偷偷借用我阿麦的猎枪,我要去干掉一头猛兽来证明我的实力。其实在我们部族里,我这么大的孩子早已经跟随大人们一起去打猎了,不会打猎的鄂伦春男人还算是鄂伦春男人?所有的族里人都会这样说。阿麦也不例外。他带我出过几次猎,以后就再也不带了,原因是我总是莫名的跟丢,害他分心打猎,又不得不四下找我,还有更要命的一次,我在猎枪里塞小石头玩,后来没倒干净,阿麦打枪的时候,子弹横竖卡壳,害得阿麦险些没了命。阿麦抡起蒲扇大小的巴掌,但是擎在空中,我泪眼巴查望着他,他活吞吞咽了那口气,回家后和恩聂商量,说这孩子还太小,不懂事,等长大些再带他出猎吧!阿麦实在是怕我会再捅出什么天大的娄子来,他庆幸还没有过早地教我打枪,只是教了我一些简单的识别动物习性的常识。

恩聂面对顽劣的我曾毫不掩饰地说,她一直想要个女孩,她怕男孩子淘的要命,所以从怀孕起就连女孩的名字都起好了——安布伦。安布伦在我们鄂伦春语里是安静的意思,恩聂想要一个如吉诺般安静如水温柔如花的女孩子,可是天神恩都力却偏偏送给她一个淘的出奇的男孩子,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恩聂生我气的时候就会皱起眉,咕囔着还是女孩子好的话,她也没有放弃再要一个孩子的想法,她曾悄悄地向天神祈愿。

我的脑子不笨,我就带学不学地跟着阿麦的屁股后面,看他如何装弹、端枪、射击,也将枪琢磨个差不多了,有几次他喝的五迷三道的时候,我已经提着他的枪到林子里练习了射击,开过枪后,我神清气爽,心想打枪也不过如此嘛,这点你不得不承认,鄂伦春人对枪的悟性是天生的,就如新出生的孩子会舔食乳头一样,是本能的。

这天阿麦没有出猎,他和一个汉人安达交换了一些东西,用猎物交易了盐、火柴、面粉等物品,阿麦很高兴,请汉人安达进仙人柱喝酒,结果两个人都没少喝,醉得呼呼大睡。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跨过阿麦的身体,取走了倚在他怀里的半自动步枪,抱着枪睡是阿麦的一个习惯,很多鄂伦春猎人都这样,这源于常年深山打猎的习惯,他们即便是喝得再多睡得再死,如果有野兽的呼叫,他们在半睡半醒间也能摸枪就打,而且百发百中。但在自家的仙人柱里,阿麦就放松了警惕,他睡得香甜着呢。我偷走了他心爱的枪,他丝毫没有察觉。我又摘走了他腰间的装子弹的鹿皮袋,那是恩聂为阿麦做的子弹袋,见证了他们的爱情,那时他们还没有结婚,阿麦被恩聂的心灵手巧深深地打动,当恩聂将鹿皮袋送给阿麦的时候,阿麦就下定决心,这辈子就娶这个女人了。小小的鹿皮袋制作起来讲究很多,皮子熟不好,软硬不适,鹿筋线捻不好,不好使,易断。熟好皮子后,用捻好的鹿筋缝合而成,上面又绣了漂亮的祥云和花草的图案,不出猎,阿麦也总是将漂亮的子弹袋挂在腰间,让所有人看见,让所有人羡慕。

拿了枪,我兔子一样向林子里窜去。其实那支枪很沉的,但是兴奋的我也突然增加了力气一般,先头跑起来竟不觉得累,后来跑不动了就走,也不知走了多久,只觉得肚里空空瘪瘪的时候就一屁股坐了下来。静下来的时候,一头的汗雨一样的下起来,顺着我的面颊滴嗒滴嗒落在草地上。

要我说,我们林子里五六月份最漂亮的,火红的达子香像燃烧的火焰从岗脊一直连到沟口,一排排白的似云朵的桦树百代同堂千年不变的立在那里,林子里飞翔着各色的众多的鸟,它们每天都唱着天籁一般的歌曲,从山里涌出的汩汩山泉甘冽冰牙,咕咚喝上一大口,那种舒服到心的冰爽让再伏热的夏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林子里的天是瓦蓝瓦蓝的,我见过英格丽项链上镶钳的一块蓝色的宝石,可是与我们林子顶上的天空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不少。林子里的空气一点也不单调,满山的草香花香树香杂糅在一起准会熏坏你的脑袋。

休息好了,我该办我的正事去了,我不能一直傻呆呆在这儿欣赏美景。我的命很好。随着一股强有力的腥臊的阴风袭来,我在狠狠打了一个喷嚏后断定:猛兽出现了。我从七岁就跟在阿麦的屁股后面打猎,要不是我淘气贪玩,我相信会从阿麦那里学到更多的狩猎本领,打猎其实是很讲究的,不是你手里有一杆枪、你打枪很准就能成为好猎手的,一个好的猎手不单单要枪法好,更要熟知猎物的生活习性,比如你要知道乌鸡爱在草地和林子边的高岗处扎窝;榛鸡好藏在不顶风的低洼处;鹿类爱舔吃盐巴;傻狍子和野兔爱走老道;老熊爱吃蜂蜜和稠李子……对动物的生活习性了如指掌,知道它们的藏身之所,再加上好的枪法,你才不会进山空手而归。

我完全撞大运一样的撞上了猛兽,这时我的心怦怦怦跳的厉害,不敢张嘴,怕一张嘴心就蹦出来,我们鄂伦春从不轻易许诺,知道诺言的沉重,许了诺就要还诺。可是那会儿我的脑子烧的厉害,没加思索的就脱口而出了,真到了这样的关键时刻,我的心怕死了,我毕竟不是像阿麦一样的好猎手,我只是一只小小的雏鹰,我死死的抱着枪,脑袋瞬时的发懵发傻,手心里全是汗,弄得枪直往下滑。

我感觉大地在颤,它在一步步向我逼来,我怕的闭上眼睛,在心里大叫着天神恩都力,让他保佑我,保佑我变得像空气一样让野兽看不见,保佑我变成一朵小小的达子香花,它嗅嗅也就没趣的走开了。如果现在能抽身,我会飞一样的跑掉,可是我已经没有那样的心力了,我也不再怕大家的嘲笑,他们说我吹牛就吹牛吧,鼻子酸酸的,那是掉泪的前兆。透过达子香花我看到了——一只庞然大物,是一只怪物一样的大棕熊,我的嘴张成了太阳的形状,我发誓,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棕色的熊,它的头好像百年的老树根,硕大无比,它头上的毛发钢针一样根根直立,它的粗壮的下巴比我手里捧的猎枪还要长。部族里所有的猎手包括我的阿麦也没有打到过这样大的熊。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近了,我能看清它的柳叶一样狭长、发红的眼珠,它在四下张望,它的鼻子在一紧一皱的抽搐,那是它在扑捉风中传来的“猎物”的气味,棕熊是林子里百兽的王者,它们经过任何一个动物的领地时,那个动物不管有多么的依依不舍也只能望风而逃,多亏那时从我到熊之间是逆风的,我的气味只能是淡淡的冲击它的鼻腔黏膜,但这种优势是保持不了多久的,它还在朝我这边一步步过来,等它一旦发现目标时,这个看起来笨重的家伙就会像子弹一样弹射过来,狠狠地扑向猎物,一口咬断猎物的椎骨,一招治敌,这些知识阿麦不知向我的耳朵里灌输了多少,我要尿裤子,我想我就快死了,我的天神恩都力!

“通——”

我的枪一下子脱落,掉在地上,发出声响,其实也不是很大的声音,但在那个时候显得格外刺耳,大熊停止了脚步,细尖的耳朵立时侧向一边,我被发现了。如果那时我还傻傻地不动,如果等大熊像狂风一样地刮过来,我想我会连捡起枪的时间都没有。感谢天神恩都力给我的力量,那一刻,我竟飞速地捡枪、端平、瞄准、射击,在瞬时里完成了射杀,像一个真正的猎人一样。

我一枪打中了大熊,我看见它山一样的身躯轰然倒下去,那种美无以言表。

我屁颠屁颠跑回乌力楞,恨不得对三岁的小孩子说我打死了一只你们无法想象的大熊。可是他们个个表情怪异,像看到了一头长着马脑袋狐狸身子的怪物,或者是以为我发了臆症。我懒得理他们,我最想找到的人是克库迪,我要让这个曾经嘲笑我的家伙败倒在我这个小孩子的面前,让他输得心服口服,让他去达尔滨湖把蟒盖揪出来。四季绝美的达尔滨湖流传一个可怕的故事,说是湖里有一只千年不死的蟒盖,我绝然没有见过那只怪物,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知道的上好的游泳好手在那湖里就溺亡了两人,要说那两个人的游泳本事就是跑到诺敏江里去耍也不会有事,可偏偏就出事了,溺死的人中,有一个是我阿麦的好朋友,将他打捞上来时,那人的脸色铁青,死的狰狞恐怖。查班莫萨满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忧伤挂满了每个人的脸。最后,大家将他的尸体放在高高的树上——进行了风葬。据说,这样的葬法是让死者的灵魂接近太阳与月亮。大家又将那人的猎马杀死,连同他心爱的鹿皮酒袋、猎刀进行了殉葬,杀猎马的时候,那马一声也没有嘶叫,随着猎刀捅进他的脖颈,一股黑红的血箭射出,那马就追随他的主人而去了。

当有人问查班莫萨满,“达尔滨湖和达尔滨罗(紧邻达尔滨湖另一个稍小的湖)里真的有蟒盖吗?”

查班莫萨满闭紧满是褶皱的眼皮,稍后,从他黄浊的眼睛里淌出一滴清泪,他只说了一句,让孩子的灵魂得到安息和永恒吧!就再也没说什么离去了。那以后,部落里所有人再也没有问过查班莫萨满关于湖里蟒盖的事。部族里的人敬查班莫萨满如神,他不想说的事,谁也没人敢继续追问,他的眼帘垂下来的时候,那个神秘的世界之门就关闭了。

湖里蟒盖的阴影笼罩着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我是多么希望得到这个谜底。

我不再到处嚷嚷,而是目标唯一地寻找克迪库,让我气恼的是,有人告诉我,他进山打猎去了。进山打猎的人少则一天,多则数天不回来是常有的事儿,这让我无比沮丧,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这时才觉到身体像散了架的仙人柱七零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