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辩护:我和我的刑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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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非诉还是诉讼业务

2001年8月, 在DC所的格子工位里, 我开始了兴致勃勃的学习。先是按照师傅们列出的清单, 补习证券法律知识, 学习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 熟悉企业改制和申请上市的程序化运作流程, 熟记模板和细节。

很快我就接到了外派任务, 跟随师傅到外地企业去做尽职调查并参加分析论证会议。我的任务主要是落实尽职调查清单, 其他的都做不了, 最多开会时做个会议记录之类。出差一次往往都需要十天半个月以上。拟上市的企业得先改制, 转换公司形式, 理清各类纠纷, 区分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范围, 把原来不合规的手续或者零手续给合法化, 跟会计师讨论如何把账目改成符合上市审批条件的要求。

出了几次差, 经常一个人被留在企业里, 像一个资料员一样不断整理材料, 像一个坏孩子一样不断出主意, 如何把灰色和黑色涂抹成白色。这种包装的事儿, 说复杂蛮复杂, 说简单也很简单, 一切按照既有流程和方法进行处理就可以了。想加入自己的创造性,想坚持黑白分明的原则? 算了吧, 不行的。

很快, 我又茫然了。有一次, 我在湖北荆州一家企业的招待所里实在无聊, 半夜里坐小渡轮到了对岸, 在一个不知名的黑灯瞎火的小镇上逛到天亮, 又坐渡轮回到了企业。我在寻找什么呢?

稍感兴奋的是, 在大团队里偶尔能跟负责诉讼的律师去做几个小案子, 我也体会到了一点当律师的挑战和乐趣。诉讼律师们年龄都比我小几岁, 但经验丰富。我经常请他们到楼道里抽烟, 听他们指导我如何从接受委托开始就规范流程, 做接案笔录, 在处理案件时如何跟司法机关打交道, 如何保护自己。小案子总共没几个, 实战的经验很有限, 但毕竟开始了跟诉讼案件的接触, 还是让人有所期待。

几个月后, 银广夏财务造假事件爆发, IPO业务受到了很大影响, 我们的工作量也开始减少。这个时候, 我开始再次思考自己的定位问题, 是继续做非诉, 还是转行去做诉讼业务?

当时北京的律师队伍不大, 律师数量只有六千人, 但法律服务市场也同样不大, 律师执业分类较为简单、特点明显。一方面市场经济刚刚兴起, 改制、并购和证券金融类非诉业务很火热, 律师收入高, 被视为高端型业务。很多原来做刑辩或者民诉的律师, 也纷纷改行做非诉了。另一方面, 民事诉讼主要依靠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大, 收费也未必高, 还要到处去找案子, 但依然有很多律师坚守。刑事诉讼则很少有人问津, 甚至很多律师“谈刑色变”。原因是当时还没有一系列保障律师权利的刑事政策,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风险太大, 有时候律师会被办案机关职业报复。再者, 办理刑案的难度也大, 在侦查阶段律师还不算辩护人, 会见犯罪嫌疑人要跑很多次才有可能会见一次, 因为会见需要办案机关批准, 还需要两名律师同时在场, 有时办案人员还要在场监督, 代理成本相对较高, 律师费却少得可怜, 几千元就算很不错的了。

我斟酌许久后, 还是认为自己不适合非诉业务。我的专业是刑法, 不是民商事更不是证券金融类, 因此在这个专业圈子里没有我的初始位置, 要想做出成绩恐怕需要比别人多花费十倍二十倍的努力才行。思维方式上, 这类非诉业务更需要商业头脑, 随时算计成本效益, 我大大咧咧的性格里没有这个天分。何况, 我本身不能适应案头式的工作模式和节奏, 对内觉得更像是普通公司职员, 对外没有平等身份, 经常对着客户毕恭毕敬, 被客户的种种变来变去的要求折磨得不轻。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律师形象, 我希望自己能从事那种刀光剑影般的专业对抗, 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痛快淋漓地过一番印刻在我脑海中的律师生涯。

六个月之后, 我决意放弃非诉岗位, 凭着接触几个小案子的感觉, 改做诉讼业务, 做独立律师。关键是已经出来大半年了, 再继续打工已经不符合我的心理需求了。我要独立, 在学习中战斗, 在战斗中学习。我要主宰自己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