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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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礼致义的结局

义本质上是一种天生的法则。人类文明产生后,这个法则出现问题了,那些聪明人、强有力的人开始破坏这个法则。有些人发现不按照仁义行事能得到更多的好处:比如抢别人的粮食、猎物,比自己劳动简单多了。不光抢东西,还要逼迫人家当奴隶,让他们专门给自己种粮食、打猎物,自己享受就行。于是出现了杀戮和掠夺,那些相对聪明、武力较强的人占了上风,出现了弱肉强食。于是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开始思考,并试图改变。比如,老子、庄子的主张就是把人的意识或者说显意识给打回去,让人这个物种回到豹子那样主要靠潜意识调节的社会里去,社会就和谐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道德经》)不仁,是说天地、圣贤是公平的,不刻意对谁好,也不刻意对谁不好,大家按照本来面目生存。孔子与老庄不同,他主张“复礼”,把潜意识和显意识都显意识化,统统捋出来,用一套叫“礼”的东

克己复礼

“禮”(礼的繁体字)是后来的字,在金文里面我们偶尔看见有用“豊”字的,从字的结构上来说,“豊”是在一个器皿里面盛两串玉具以奉事于神,《尚书·盘庚中》里面所说的“具乃贝玉”,就是这个意思。礼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用示字旁,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的各种仪制。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礼,大言之,便是一朝一代的典章制度;小言之,是一族一姓的良风美俗。”这是从时代的积累所传递下来的人文进化的轨迹。故有所谓夏礼、殷礼、周礼。夏礼、殷礼都已文献无征,从流传下来的蛛丝马迹看,殷礼似乎比较野蛮,因为人牲也是殷礼组成部分,有人考证说纣王“酒池肉林”的“肉林”应该是挂在高处、自助餐式的大量人肉脯或烧烤人腿,并且有拿儿子的肉做成肉饼给老子吃的确切证据,而周礼即便以今天的价值观和伦理来看,仍然闪烁着人类文明之光,所以,千百年来备受推崇的是“郁郁乎文哉”的周礼。

周礼应该说肇始于文王,大成于周公。孔子特别崇拜周公,以久“不复梦见周公”为他衰老的征候而叹息。孔子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主张是“克己复礼”,简单来说就是克制个人欲望,恢复周礼。为什么主张“复礼”呢?按照孔子的学说,上至伏羲黄帝,中到尧舜禹,近至文王周公,礼曾经被实践过并取得过辉煌成就。到孔子所生活的年代,天下开始乱了,他认为应该恢复这套体系。而这套体系最后集大成者、还能够找得到“复印件”的就是周礼。平王东迁、周失其礼—说是东迁,其实就是落荒而逃,把庞大的文件体系搞丢了,到了东都洛邑不知道怎么办,于是求诸于鲁。鲁国是周礼总设计师和文件总纂者周公的封地,他的后代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周礼程序和标准,于是又去“复制粘贴”回来。

礼本质上就是用来承载义的,或者说表达义、规范义、推广义的。比如我们认为应该对人尊敬,而且对不同的人需要尊敬的程度不同,可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问题,怎么来表达不同程度的尊敬呢?于是有了相应的礼,从拱手礼到三跪九叩大礼,每一种礼仪对应的尊重程度不同。也就是说要把潜意识和显意识认为合情合理的东西都明确表达出来,并且流程清晰、标准明确,辅之以音乐、舞蹈、器材、服饰等,那真的是一项浩繁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后世有专门关于礼的著作《礼记》,《礼记》四十六篇,记载礼仪条文的有《曲礼》《檀弓》《玉藻》《丧服小记》等十篇,记载部分政令和制度的有《王制》《月令》《文王世子》《明堂位》四篇,而解释礼背后所承载的义的,占了绝大多数篇幅,有三十二篇。

比如《冠义》讲冠礼,也就是现在说的成人礼,各种步骤、服饰要求等,只占了很少的篇幅,而更多的是在阐述人为什么要行冠礼、行冠礼的意义、成人应该有哪些思想上的变化等。《冠义》第一段: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这一段是说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礼义,礼义应该从举止得体、态度端庄、言谈恭顺开始,而这些都需要以冠礼之后的服装齐备为基础,这才能说是成人,所以古之圣王都非常重视冠礼。通过冠礼提醒他们已经成人了,就要真正做到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担起国家重任。所以礼最重要的是背后的义,而不是礼本身

每一种行为都有显性的礼作为规定,把我们的潜意识充分调动和表达出来,这种设想应该说是非常有道理的,而且在两千多年的实践中,也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功。我们说中国是“礼仪之邦”,不仅仅是说我们礼仪多,更多的是为了表达我们有行为规范、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基础,以及有遵从礼节、

假如能完全按照这种以礼致义的设想办,想来社会应该会是美好祥和的乌托邦。而孔子所生活的年代“礼崩乐坏”,礼乐制度都崩了,所以孔子主张“克己复礼”,通过恢复周礼解决社会混乱、道德沦丧的问题。《礼运》“大同篇”,讲孔子对礼制社会想要达到结果的憧憬:

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礼制社会的发展有小康和大同两个阶段,“小康”与我们现在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点区别,那就是没有物质文明的发展指标,孔子全然没提到物质丰富,只关注人与人的关系和精神文明。按照孔子的观念,小康就是用礼来约束、规范社会以做到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互相礼让。而大同社会,就是天下为公,根本不会只考虑自己,义自然在心中,也就不需要外在的礼去约束。

形式主义害死人

周礼相传都是周公所制,其实孔子及其弟子门徒好像杜撰补充了不少。孔子生活的时代比周公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更高。田制、器制、军制、官制……都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因此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礼也在随之变化。孔子所制定的礼乐,较周公之礼,在形式上更加丰富,在内涵上也还没有偏离致义的本质。《论语·八佾》中第一段就说:“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什么行为让孔子忍无可忍了呢?就是“八佾舞于庭”这件事。“佾”是一种乐舞的行列,“八佾”就是八行八列,总共六十四个人。按周礼规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按照当时的地位划分,季氏是卿,只能用四佾,他却用八佾,这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僭越”,孔子对季氏这种破坏周礼等级的僭越行为极为不满。这说明孔子非常重视礼的形式。为什么僭越会被孔子认为不能忍?形式和内容是有联系的,季氏僭越,意味着他不尊重周天子,而不尊重周天子,就可能有反叛之心,势必引起争端。

孔子在重视形式的同时,也在周礼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了礼背后的仁义,比如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一个不仁的人,是不可能懂真正的礼乐的。但是礼发展到后来,有形式大于内容的趋势,形式越来越烦琐,而人们对于内涵的关注反而越来越少了。所以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礼与其奢靡,不如节俭。办丧事与其总在形式上下功夫改变,不如有内心真正的悲伤。“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论语· 先进》)野人就是农夫,他们所行的礼乐虽然非常朴素,但是贵在真诚。士大夫反而会让礼流于形式,所以后来孔子感叹“礼失而求诸野”,上层人士每天礼仪很多,其实已经礼乐崩坏,要到乡野之中寻找礼最本质的东西。

越往后走,礼制便越见浩繁,这是人文进化的必然趋势。因为需要规定的领域越来越多,细节也越来越多。隋朝开始实行“三省六部”体制,“六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就是“礼部”。礼是用来致义的,为了达到义的目的来制定出礼,而后来礼渐渐异化了,人们的关注点不再是义,而变成了越来越

山东,特别是春秋时鲁国国都所在的地区,如果各位沉下心去走一走,会发现周礼的深刻烙印,礼多得令人咋舌。我在山东上学工作二十多年,其中七年是在那个地区度过,对此深有体会。那地方规矩多,比如喝酒,酒桌上的规矩我用了十几年时间也还没有完全掌握,现在让我去那里看同学朋友,组个正规的酒局,心里还是感到有压力,位置、次序、数量、宾客比例、辞语、姿势无不讲究!再比如丧仪,本来丧仪是为了寄托哀思,表达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结果演变成极其复杂的形式,去乡下参加葬礼,连谁带头哭、怎么哭、哭几声都规定好了,和演戏娱乐已经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了,还哀痛什么?形式主义统领一切。

以礼治世的结果

以礼来治世,从个人修身、人的改造的角度讲,其实有四种结果:

第一种,圣人君子。

极少部分人,遵从礼的规范,表里如一,用礼来修养自身。《论语·雍也》中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博文约礼”一边读书学习,一边用礼来约束自己,克制个人欲望,做到仁义,这样的人就成了圣人君子。

《礼记》中有句非常著名的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绝大多数老百姓接触不到《礼记》中所讲的礼仪,所以绝大多数人其实没有真正受到礼的影响,这些人还处于原生状态,可以叫作“依然禽兽”—还是跟那只豹子一样,按照本真活着。

第三种,衣冠禽兽。

还有少部分人,把表里分得很清楚,礼的形式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内心,他们只是遵守了礼的形式,穿上了文明的外衣,骨子里面还是那只豹子,所以唐突点说,这叫作“衣冠禽兽”—披上衣服了里面还是禽兽。

第四种,禽兽不如。

还有那更聪明的一类人,不仅能分清表里,而且能看透世人对礼的看法。他们嘴上说得越来越好听,办的事情实际上连那只豹子都不如—明抢暗夺脸都不带红的,善于并惯于用礼的外表来掩盖内心,此所谓欺世盗名。表面上对谁都好,背后给别人穿小鞋、使阴招,“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随着礼成了一种表演,其内核仁义沦为附庸,繁文缛节越来越多,衣冠禽兽和禽兽不如的人却好像更多了。客观上讲,我们需要承认礼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否则,它的生命力也不会延续到今天。中华文明的独特性,相当程度上与周礼有关。但是完全靠以礼来致义,是难以克制人的私欲的,孔子的主张在“复礼”前面还有两个字“克己”—克己复礼,能够真正做到“克己”的,又有几人?!平王东迁后,礼的形制虽然复了,实质却不再能够挽回,诸侯开始违礼、无礼、非礼,最终走到了礼崩乐坏的那一步,而后由上至下一层层崩坏下去。以礼致义出了问题,于是另外一种主张得以大行其道,那就是“依法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