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战旗村庄位于中国四川省川西平原。明末欧阳直的《蜀警录》有言:“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后治。”由此可知巴蜀之地的特殊地位。该地是拥有四塞之地的天府之国,甚至可以以此为帝业之基,窥视中原。辛亥革命时期,四川发生的保路运动瓦解了清王朝在四川的省级政权。“中华民国”成立后,四川的省属机构设置几经变动,名义上虽军政分治,实际上却军政不分,由军人掌握政权。1919年,四川的“防区制”逐渐形成,四川境内各派军阀划区割据,在所驻区域内任意截留税款,征收捐税,委任行政财政官吏,各个防地俨然是一个个独立王国,全川军令、政令都不统一。[29]
各军阀在四川连年征战,争夺地盘,最终在防区时代形成了两个派系:一个是以刘湘为首的四川速成系,另一个是以邓锡侯、刘文辉、田颂尧为首的保定系。其中,1926—1933年刘文辉的防地较为富庶,川西南较为重要的地区大多是他的防地,共70多县。刘湘主要居于川东,防地虽然不广,但其驻地重庆为重要商埠。二者均有统一四川的企图,故在1932年冬爆发了“二刘大战”。[30]“二刘”之战为刘湘统一四川奠定了基础。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蒋介石对四川并不看重,在相当长时间内将四川定位为“僻处西陲”之地。国民政府对四川在政略、战略层面认识的改变发生在1932—1933年,关键事件是红四方面军进入四川,以及1932—1933年爆发的“二刘大战”。这些事件使得蒋介石不得不更多地关注并介入四川的政局,同时也引发了全国对改造四川政局的广泛性讨论。[31]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四川逐渐被蒋介石定位为“民族复兴根据地”,而国内思想界也认为四川是能作为“腹地”的省份。
1934年11月,蒋介石为追堵红军,电邀刘湘亲自来南京见面商议事宜,这是刘湘首次出川。蒋介石在这次会面中提出组织参谋团入川协助刘湘,刘湘不便拒绝。1935年1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参谋团抵达重庆,同年2月四川省新政府成立。[32]自此,刘湘及其后的川康实力派与蒋介石在四川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明争暗斗。
随着国民政府的政治权力在四川地方的扩张,以及全面抗战以来内地大面积沦陷,作为大后方的四川的战时财政地位越发重要。如田赋是四川最大的税收来源。1939年四川地方税收收入中,田赋一项占全年总税收的45.6%。从1941年开始,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四川实施田赋征实政策,即直接征收实物,且国民政府对四川的田赋配额不断增加,由1941年是1200万市石(1市石=50千克),增加到1945年的2000万市石;四川的实收田赋占全国的比例从1941年的30%上升到1945年的43.5%,几乎占全国田赋收入的一半。营业税是仅次于田赋的第二大税收,营业税是在国民政府时期从西方引进的一个现代地方税种,四川省到川政统一后,开征营业税被提上日程。为支持川军出川作战,四川省不断改革营业税制度,加大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和征税力度,使得1937—1941年四川营业税收入呈现出逐年大幅度增长的态势。1941年全国营业税总收入为16 649万元,四川所缴税额约占营业税总收入的55.58%。[33]
田赋和营业税等税收的大幅增加,造成四川基层的租佃矛盾增加,商人、商会多种形式的抵制让国民政府有时也需要让步。川西平原地区的租佃关系原本就极为复杂,押租押扣盛行,土地实际占有情况难以厘清,大量黑地未被统计。为增加田赋收入,重新丈量土地成为一项亟须进行的任务。田赋增加、土地丈量都使地主的收入减少,地主进一步将税负转嫁给佃农,造成川西平原租佃矛盾频发。为进一步丈量土地,县政府的行政支出增加,成本也转嫁给了农民。1937—1938年,土地丈量为新都实验县的主要内容之一,虽清查出6万余亩黑地,却导致当地民众剧烈反抗,发生“围城”事件,使得实验县名存实亡。[34]另外,商会的抵抗最终也迫使四川省政府在营业税税率上做出让步。
虽然国民政府的入川及抗战救国的需要使得四川的税收能力增加,但国民政府的权力始终未能深入四川基层。1940年7月开始推行的新县制,虽意在加强基层行政能力,但由于战时经费奇缺,蒋介石认为新县制还是要县财政取得独立的地位,有自己可靠的税源,不再如过去之为省财政的附庸。于是划定县乡镇税收自收的内容,以推进“县市教育、卫生、交通、治安、经济、文化等工作”,将屠宰税划入县市自收,加上以往的公学产收租、杂捐等,蒋介石认为这些收入对县市来说已相当可观,当务之急是改变过去征收税款的方法,只有彻底整理财政,才能避免税款被包商等少数人占有,而不能为人民办事的情形。国民政府实行的“自治财政”,要求新县制后各县财政“自收自支”,实为国民政府“甩包袱”。自治财政整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国家政权对基层的控制,但是其取得的效果有限。例如,自治财政最重要的是屠宰税、特许税等,处于乡镇一级的屠宰税、特许税等税收,原本就由于包商的存在而流弊甚多,尽管新县制后有自收的尝试,但最终因不能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造成搜寻信息等税收成本过高而不得不再次将其交给包商进行征收。川东地区的璧山县(现璧山区)兴隆场包商冯庆云在1940年后逐渐掌握了该乡的权力并成为乡长,1950年因反抗征粮而被处理一案,即为自治财政弊端典型案例。
以“二五减租”与农地减租为例,1945年,国民党行政院发布二五减租训令,要求佃农本年度少交1/4的地租。1946年,四川省政府以四川省抗战以来田赋日益加重导致地主负担过重等理由,要求缓办二五减租,但行政院并未准许,四川省只能继续推行二五减租,然而大多数县并未遵令开展,二五减租以失败告终。1949年,国民党的处境每况愈下,四川的地位再次凸显,蒋介石任命张群为重庆绥靖公署主任,再次推行土地改革,其中重要的内容为“农地减租”。乡村建设专家晏阳初领导的华西实验区也参与了川东十县一局的农地减租工作。根据丰富的档案资料,可以看到地主和县乡镇各级行政机关的抵抗和呼吁,农地减租很快陷入困境,造成了大部分地区“形减实不减”的窘境。
综上所述,可以窥见国民政府在四川地区深入基层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深层次困境。政治上,存在意在加强基层行政建设与经费不足的矛盾;经济上,存在意在加强田赋、营业税、屠宰税等税收收入与无法掌握收税信息的矛盾;社会上,存在意在打破地主、包商等既有权力体系与又要依靠其作为税收来源的矛盾。这些环环相扣的矛盾使得国民政府的政策往往陷入两难境地,无法在基层真正推行实施。
虽然国民政府在该地区的基层政权建设的成效有限,但二五减租、农地减租等政策逐渐激起了佃农的反抗意识,主佃纠纷的增加改变了川西平原以往平静的农村,为即将到来的新政权在该地区进行民众动员提供了历史基础。
1949年12月27日,成都地区迎来解放。但绝大多数新解放区的农民并未像老解放区的农民一样,经历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他们可能压根儿不知道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
因此,当地农民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缺乏深入认识。解放初期,该地区的农民被迅速抛入新政权的征粮、查田评产、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及土地改革等运动。基层干部及农民处于民国遗留下来的或新形成的巨大社会张力中。怎样让这些村民认识和适应新政权,并积极投入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建设中,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基层政权建设能力、农民改造和教育能力、社会动员能力的极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