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地到戎墟:安史之乱与河北胡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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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天命”到“人事”:陆贽对于肃、代、德三朝历史的阐释

经过七年多漫长的戡乱,代宗终于在宝应二年(763)年初收到幽州献上的史朝义首级,“中兴”大业告成。颇可注意的是,“羯胡”之称固然已深入人心而成为一种符号,然而它所曾经具有的政治隐喻功用却似乎在一点一滴地消退。而安史之乱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历史事件,与代、德两朝的朝政发展和政治斗争有深刻关系。诚然,当宝应二年(763)正月史朝义授首之时,朝廷上下无疑清晰地意识到这场叛乱的终结以及燕政权的覆亡,但将安禄山与史思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进而将这一事件独立出来,却是一个相对漫长的历史过程。总体而言,代宗以降的诸次政治变动,尤其是长安的失陷与舆驾的播越,使唐朝不得不正面这一事实,并试图寻求新的国史解释。这一过程最终经过陆贽的全新解读,而形成了从“天命”到“人事”的转变。

安史一体为乱,是代宗朝以降对于这场叛乱的初步糅合,这一观念经由一正一反两种力量塑造而成。正面的定义,是对史思明及其子朝义政权的界定,将其视为“继乱”,即安禄山叛乱的后续。与此相联系的,是代、德二朝对于史氏父子的一种特有称谓的出现——“史盗”。大历十四年(779)五月代宗崩后,其册文称其在两京光复、“乾维重构”之后,适逢“史盗闲衅,三河屡梗”[35]之新患,是以史盗代称史氏父子。贞元六年(790)于邵所撰《孙常楷神道碑》中,将肃代更替之际的政治环境描述为“属安羯史盗作乱之后”[36],已将安史视为前后相继的两次叛乱。同一时期董晋撰写的《李抱真德政碑》将宝应元年(762)秋唐朝对燕政权的荡清称为“仆固怀恩之平史盗”[37],将史氏政权的清剿视为叛乱平定的标志。与羯胡安禄山的构逆乱常不同,史思明的复叛被归入传统意义上的“寇盗”,是对河朔之地的盗据和攘夺,这显然是对两京光复以来“中兴”基调的延续。然而安、史两姓四朝反叛的持续性以及两河战事的残酷性,使唐人又无法回避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代宗朝以降的唐廷采取了一种颇为含混的态度,将史思明父子的叛乱续于安禄山之后,但强调其盗据河朔,既符合了史实,又与乾元中兴的政治正确不背离。

塑造安史一体为乱的反面因素,是河北戡定后旋踵而至的仆固怀恩叛乱。仅仅在河北戡定半年之后,仆固怀恩就在河东发动了叛乱。这是燕政权灭亡后唐朝面临的首次挑战,它迫使唐朝对安史之乱做出了性质上的界定。宝应二年(763)七月十一日,代宗宣制,改元广德,大赦天下,平叛功臣悉赐铁劵,图形凌烟阁。[38]唐廷以鲜明的态度昭示天下,叛乱已经终结。然而此时,屯兵汾州的仆固怀恩与河东节度使辛云京之间的矛盾正不断升级,一个月后的八月十三日,中使骆奉仙自河东返回,带来了仆固怀恩谋反的消息。代宗采取两不相问的态度以求息事,但河东嫌隙却已然产生。[39]广德二年(764)秋,仆固怀恩返回朔方招集旧部,引吐蕃入侵。仆固怀恩的叛乱给唐朝带来了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即如何定义这一事件。当宝应元年(762)唐军收复洛阳之时,仆固怀恩已位居兵马副元帅,代表唐廷一手安排了战后河北的格局。对于代宗而言,一旦认定仆固怀恩为反叛,无异于否定了宝应元年(762)平叛的合法性。因此代宗非常坚定地认为“怀恩不反,为左右所误”[40]

终代宗一朝,尽管“中兴”的口号日渐式微,但朝廷上下却仍旧相信唐朝当时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只是重整朝纲时难免经历的一个过程。然而德宗即位之初,便经历了河北藩镇反叛称王、朱泚之乱等一系列动乱,使得唐室中兴的最后一块遮羞布被扯下。兴元、贞元之际,重返京城的德宗亟须为即位以来的动荡局势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陆贽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关键作用。在《论叙迁幸之由状》中,陆贽否定了德宗此前“家国兴衰,皆有天命,今遇此厄运,应不由人”的观点,提出以“六经之教”评判历史,将唐朝此前的国史演进归因于“人事”,声言“人事著于下,而天命降于上”,“人事理而天命降乱者,未之有也;人事乱而天命降康者,亦未之有也”。[41]这一观点是对肃宗朝以来官方史观的颠覆,强调“治乱的根本在于人为”[42],而“六经”则对应尧、舜、禹、汤、文、武“六圣”,是德宗所应师法者[43]。葛兆光认为“从唐德宗时代开始,很多士人就在思考国家权威的重建”,而陆贽的解决方案“显得苍白”、“空洞而保守”。[44]事实上对于当时的唐人而言,重振纪纲的征程从肃代之际便已开启,而陆贽的意义绝不止于空洞的说辞。从“天命”到“人事”的视角转移,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从国史演进的角度来说,这是唐朝官方历史观的巨大转变,亦即葛兆光所谓“历史记忆”[45]。从政治操作的层面来说,陆贽的“人谋”论具有鲜明的现实政治诉求,直指裴延龄、赵憬等人。

从“天命”到“人事”的转变,除了国君应有的责任外,更重要的在于臣子。陆贽将天宝末年的安禄山起兵叛唐视为里程碑事件,在贞元九年(793)对德宗的上奏中,陆贽“请指陈汴宋一管,近代成败之迹,皆陛下之所经见者”[46],德宗生于天宝元年(742),所谓汴宋节度使的“近代成败”,显然是指安史之乱爆发以来的治乱得失。邱慧芬(Josephine Chiu-Duke)将陆贽称为儒家的实用主义者(Confucian Pragmatist),可谓切中要害。

在陆贽的解释体系中,安、史是相继为乱的,这种思想在当时便已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权德舆撰写的《张孝忠遗爱碑》中,即以“幽陵首祸”、“史羯继乱”分别指涉安禄山、史思明两人的叛乱之举。[47]作于贞元年间的一方墓志也称“天宝末,贼将禄山掩有河洛,乾元之中思明继祸”[48]。贞元十七年(801)的《谢詹墓志》记载:“大历九年,魏博节度田承嗣叛乱,不恭王命。代宗含弘,子育群生,频发制使,竟无诚款。”[49]这种认为代宗对于河北藩镇“含弘”姑息的观点,正出自贞元时人。我们看到,肃、代之际那种认为乾元以后整顿纲纪的中兴自信正在悄然消退。及至五代,文献上出现了明确的“安史之乱”称谓。撰成于南吴天祐十三年(916)的《孙彦思墓志》在叙及先祖时,有“因避安史之乱,族寓合肥”[50]的记载,后周显德年间王朴所撰《详定雅乐疏》中也有“安史之乱,京都为墟”[51]的说法。尽管唐人文献中或已有类似提法,但真正在观念上将这一事件混淆为一个整体,则已迟至唐末五代了。[52]及至北宋中期,包拯向仁宗上奏“历代编户多少之数”时,称“自安史之乱,乾元已后,仅满一百二万”[53],显然已在不经意间叠加杂糅了唐室中兴和王朝中衰两种先后形成的唐人国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