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诗的艺术本身[1]、它的种类、各种类的特殊功能,各种类有多少成分,这些成分是什么性质,诗要写得好,情节应如何安排,以及这门研究所有的其他问题,我们都要讨论,现在就依自然的顺序,先从首要的原理开头[2]。 1447a
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箫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是模仿[3],只是有三点差别,即模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的方式不同。
有一些人(或凭艺术,或靠经验),用颜色和姿态来制造形象,模仿许多事物[4],而另一些人[5]则用声音来模仿;同样,像前面所说的几种艺术,就都用节奏、语言、音调来模仿,对于后两种,或单用其中一种,或兼用两种[6],例如双管箫乐、竖琴乐以及其他具有同样功能的艺术(例如排箫乐),只用音调和节奏(舞蹈者的模仿则只用节奏,无须音调,他们借姿态的节奏来模仿各种“性格”、感受和行动),而另一种艺术[7]则只用语言来模仿,或用不入乐的散文,或用不入乐的“韵文”[8],若用“韵文”,或兼用数种,或单用一种,这种艺术至今〈没有名称〉[9]。(我们甚至没有一个共同的名称来称呼索福戎和塞那耳科斯的拟剧与苏格拉底对话[10];
假使诗人用三双音步短长格或箫歌格或同类的格律[11]来模仿,这种作品也没有共同的名称——除非人们把“诗人”一词附在这种格律之后,而称作者为“箫歌诗人”或“史诗诗人”;其所以称他们为“诗人”,不是因为他们会模仿,而一概是因为他们采用某种格律[12];即便是医学或自然哲学的论著,如果用“韵文”写成,习惯也称这种论著的作者为“诗人”,但是荷马与恩拍多克利除所用格律之外[13],并无共同之处,称前者为“诗人”是合适的,至于后者,与其称为“诗人”,毋宁称为“自然哲学家”;同样,假使有人兼用各种格律来模仿,像开瑞蒙那样兼用各种格律来写《马人》[混合体史诗],这种作品也没有共同的名称。[14])[也应称为诗人。][15]这些艺术在这方面的差别,就是这样的。 1447b
有些艺术,例如酒神颂和日神颂[16]、悲剧和喜剧,兼用上述各种媒介,即节奏、歌曲和“韵文”;差别在于前二者同时使用那些媒介,后二者则交替着使用[17]。
这就是各种艺术进行模仿时所使用的种差[18]。
[1] “诗的艺术本身”指诗的艺术这个属,即诗的艺术的整体,和诗的艺术的“种类”相对。“诗的艺术”或解作“诗”,以下同此。
[2] 按照“自然的顺序”,“属”(诗的艺术本身,即诗的艺术的整体)在前,“种类”在后。“首要的原理”指有关诗的艺术本身的原理。
[3] 亚理斯多德并不是认为史诗、悲剧、喜剧等都是模仿,而是认为它们的创作过程是模仿。柏拉图认为酒神颂不是模仿艺术。到了亚理斯多德的时代,酒神颂已经半戏剧化,因为酒神颂中的歌有些像戏剧中的对话,因此亚理斯多德认为酒神颂的创作过程也是模仿。酒神颂采用双管箫乐,日神颂采用竖琴乐。此处所指的音乐是无歌词的纯双管箫乐和纯竖琴乐,其中一些模仿各种声响。
[4] “一些人”指画家和雕刻家。古希腊的雕刻上颜色。“经验”原文作“习惯”,指勤学苦练所得的经验。总结经验,掌握原则,则经验上升为艺术。
[5] “另一些人”指游吟诗人、诵诗人、演员、歌唱家。
[6] “节奏”是此处所说的几种艺术所必需的,但可以单独使用(即不附带“语言”或“音调”),例如舞蹈只使用节奏。若只使用“语言”(例如散文)或只使用“音调”(例如器乐),“节奏”也附带使用,因为只使用“语言”的散文和只使用“音调”的器乐也有“节奏”。若兼用“语言”和“音调”(例如抒情诗和戏剧),“节奏”还是附带使用。
[7] “另一种艺术”抄本作“史诗”。
[8] 亚理斯多德所说的“韵文”指狭义的“韵文”(与“歌曲”相对),只包括六音步长短短格(即英雄格,亦称史诗格)、三双音步(六音步)短长格和四双音步(八音步)长短格。酒神颂采用入乐的“韵文”,史诗则采用不入乐的“韵文”,即六音步长短短格。
[9] “没有名称”是后人填补的。
[10] 索福戎(Sophron)是叙拉古(Syrakousai)拟剧作家,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的人。塞那耳科斯(Xenarkhos)是索福戎的儿子,也是个拟剧作家。“苏拉格底对话”指描述苏格拉底的言行和生活的对话,是柏拉图和其他的人写的(这种体裁并不是柏拉图首创的)。“苏格拉底对话”(例如柏拉图的早期对话)和“拟剧”很相似,这种对话也可称为“拟剧”。亚理斯多德在他的对话《诗人篇》的片段(第七十二段)中认为索福戎的拟剧和阿勒克萨墨诺斯(Alexamenos)的对话(第一篇“苏格拉底对话”)都是散文,并且都是“诗”(模仿品)。亚理斯多德在此处指出没有共同的名称来表示索福戎和塞那耳科斯的“拟剧”与“苏格拉底对话”,是用不入乐的散文写成的作品。亚理斯多德把他的老师柏拉图作为一个诗人(意即模仿者)看待。柏拉图攻击诗人,他自己却也是个诗人。
[11] “箫”指双管箫。“箫歌格”(一译挽歌格)是一种双行体,首行是六音步长短短格,次行是五音步,次行的节奏比较复杂,大体说来,仍是长短短格。“同类的格律”包括六音步长短短格。
[12] 亚理斯多德认为这样称呼是不妥当的;因为诗人所以被称为“诗人”,是因为他是模仿者,而不是因为他是某种格律的使用者。在亚理斯多德看来,格律不是诗的主要因素。
[13] 恩拍多克利(Empedokles)是西西里的哲学家,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的人,他的哲学著作是用六音步长短短格“韵文”写的。尽管亚理斯多德在他的《诗人篇》中(片段第七十段)认为恩拍多克利的风格有诗意,但此处与真正的诗做对举,他却认为他的作品不是“诗”。
[14] 开瑞蒙(Khairemon)是公元前四世纪悲剧诗人。《诗学》第二十四章说开瑞蒙混用六音步长短短格、三双音步短长格和四双音步长短格。他大概还同时采用过“箫歌格”(“箫”指双管箫。“箫歌格”(一译挽歌格)是一种双行体,首行是六音步长短短格,次行是五音步,次行的节奏比较复杂,大体说来,仍是长短短格。“同类的格律”包括六音步长短短格。)。“马人”指马身人头的肯陶洛斯(Kentauros)。此处所说的《马人》是一出悲剧或萨堤洛斯(satyros)剧(笑剧)。“混合体史诗”是伪作,因为《马人》是戏剧,不是史诗。“这种作品也没有共同的名称”是补充的。
[15] “也应称为诗人”是伪作,与亚理斯多德的意思不合,亚理斯多德认为这样称呼是不妥当的;因为诗人所以被称为“诗人”,是因为他是模仿者,而不是因为他是某种格律的使用者。在亚理斯多德看来,格律不是诗的主要因素。
[16] “酒神颂”和“日神颂”属于抒情诗(亚理斯多德并不是认为史诗、悲剧、喜剧等都是模仿,而是认为它们的创作过程是模仿。柏拉图认为酒神颂不是模仿艺术。到了亚理斯多德的时代,酒神颂已经半戏剧化,因为酒神颂中的歌有些像戏剧中的对话,因此亚理斯多德认为酒神颂的创作过程也是模仿。酒神颂采用双管箫乐,日神颂采用竖琴乐。此处所指的音乐是无歌词的纯双管箫乐和纯竖琴乐,其中一些模仿各种声响。),《诗学》中只提及这两种抒情诗,而没有专论抒情诗。此外,戏剧中的“合唱歌”也属于抒情诗。“酒神颂”分节,“日神颂”不分节。
[17] “歌曲”在此处用来代替“音调”,参见第一章第三段。“歌曲”由歌词(即语言)、音调和节奏组成。“韵文”在此处用来代替“语言”,指狭义的“韵文”,亚理斯多德所说的“韵文”指狭义的“韵文”(与“歌曲”相对),只包括六音步长短短格(即英雄格,亦称史诗格)、三双音步(六音步)短长格和四双音步(八音步)长短格。酒神颂采用入乐的“韵文”,史诗则采用不入乐的“韵文”,即六音步长短短格。“韵文”由言词(即语言)及节奏组成。歌曲与“韵文”已包含节奏,但节奏在此处又作为媒介之一。在戏剧中,“歌曲”用于合唱歌中,“韵文”用于对话中(主要用三双音步短长格,偶尔用四双音步长短格),故说“交替着使用”。
[18] “种差”是使“种”呈现差别之物,此处指“媒介”。其他两种“种差”是“对象”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