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意识形态
综合考古与文献记载,可知由纹样向状物的转折——或中国绘画传统的确立,乃是西汉中后叶始告完成的。这一新的传统,是战国以来所积蓄的再现动量与此时期政治、社会需求相趋同的结果。盖武帝黜百家、尊儒术为“官学”后,汉代始逐渐获得其意识形态。不同于汉初推尊的黄老,意识形态并非隐秘的、为君主独占的统治术,而是一种贯穿性的“文化系统”(cultural system)。[24]由于目的是塑造、整齐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意识形态的首要特征,便是内容的公共性,与阶层的贯穿性。[25]这两个特点,又赖传播而得。这是古今中外一切意识形态的共有特征。传播的主要手段,则无外两种:言说的,与物质—视觉的。故随着意识形态的建立,艺术便于武帝之后,渐获得了新的功能:意识形态塑造、呈现与推广的手段。[26]
武帝启轫的意识形态,是一套庞大、复杂的语义结构。它的目的,乃是通过宇宙—历史框架的构建,呈现作为其中心的汉帝国。[27]概略地说,这框架由众多要素所构成,不同的要素之间,则呈结构—功能主义的互文关联(intertextuality)。结构的主体,是天与历史;二者一从本体论、一从现象学角度,定义了作为其中心的汉家统治。结构的其他要素,又悉由中心延伸而来,如:1)君主的宇宙与人间义务(“则天”与“稽古”);2)以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人伦关系(“天”与“古”定义的社会规范);以及3)帝国的中心与四方关系(天命权力的应用)。从构建的目的说,这体系在于提供一套抽象的原则,以整齐价值,创造共识。但与任何权力—意识形态体系一样,它只有人格化,方可被看到;只有被象征,才可被热爱;只有被付诸视觉的想象,始能被理解。[28]而这一要求,又恰与这意识形态的基础,即五经阐释学的性质相趋同。[29]盖五经虽曰“五”,各经也有不同的阐释流派,或汉称的“家法”,阐释的策略,却大体如一。据经生自己的说法,这策略乃孔子所亲定,所谓:
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30]
“空言”指抽象的原则,或经学称的“大义”,“行事”则指古之行为。然则据孔子自述,他的作经(《春秋》),原是以拟象和叙事为策略的。扼要地说,不同于宋明理学之言玄理,或清代经学之考字义,汉代的经学,无论今文、古文或谶纬,莫不以叙事为其主要策略。《春秋》公羊家的“借事明义”“借事托义”等阐释原则,所言皆此。[31]这样经学意识形态的呈现方式,便纯然是拟象与叙事的。如天被拟人为(anthropomorphize)与人间朝廷对应的权力结构。其中北极为帝,列宿为臣,次要的星宿,则或为“帝”的礼仪设施如宫庙,或其礼仪用具如车马等。历史也如此:由于被理解为“天”通过其“世俗对跖”(secular antipode)——即君主——实现天之意志的时间过程,经学理解的历史,便归约为不同家族的代表——三皇五帝——“应期”统治的叙事。[32]至于如今人所理解的,历史乃非人格化的社会力量——如制度机制、社会结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相互动的结果,是汉人所不知的。晓谕此义,始足与言汉画像中的古帝王。盖如罗马的克里奥一样〔图VII〕,汉代古帝王画像所表现的,并非今理解的历史故事,而是本体意义上的历史本身。[33]至于二者外的其他要素,则又呈现为以君主的政治——礼仪身体为中心的仪式演出,如祭祖先(君主义务)、亲蚕织(后妃义务)、服四夷、化远人等(帝国中心与四方关系),可知皆有叙事的特点。要之不仅形式上,战国以来的“再现意志”与汉代意识形态的呈现方式相趋同,在内容上,也获得了连贯的、可辩护为“正当”的图像志方案。张彦远称“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即是以此。这“形式的趋同”与“内容的正当”,便是商周纹样传统向汉唐状物传统转折的首要动力。
图VII 克里奥(Clio)雕像
2世纪,艾尔米塔什博物馆藏;艾尔米塔什博物馆惠予图片
汉代意识形态的构建,原非一日之功。概略地说,这构建始于武帝(前141—前87),加速于元(帝)成(帝)(前49—前7),完成于王莽(前1—23),并为东汉诸帝所继承。根据意识形态的“利益”(interests theory)与“张力”说(strain theory),[34]武帝的努力近于前者,即以意识形态为武器,确立汉家统治的神圣,并有效推行其内外政策。[35]元成的构建近于后者,即纠正武宣以来因过度“有为”所蓄积的社会—心理的失衡。王莽的构建,则近于二者之杂糅,即一面释放因篡位所导致的社会—心理之紧张,一面推进其篡位事业。[36]由于与武帝或元成不同,王莽遭遇的,乃政治的经典难题——合法性,故无论强度还是系统性,王莽的构建皆甚于以前。上举以“则天—稽古”为中心的经学意识形态,以及作为其体现的礼仪与制度,便悉完成于王莽之手。构建如此,呈现、传播也一样。如本书《王政君与西王母》一章所说的:
与他的同代人——罗马执政奧古斯都一样(前63—14),王莽(前45—23)是古代世界最致力于物质兴作的君主之一。盖两人遭遇的,都是“合法性”这一经典难题,故如何令人信服其篡汉之合法,便构成了王莽物质兴作的重点。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一套有效的说服,须同时诉诸三种因素:人格(ethos)、情感(pathos)与论据(logos)。设我们把元始以来王莽自任周公、自我神化及自命古圣人后裔的种种行为,定义为其“人格”的塑造,其兴作的物质,便一方面可定义为“论据”,另一方面,亦可定义为他(ethos)与观众(pathos)作主体互动(inter-subjective interactions)的空间。这使得其无形的合法性辩说,获得了可见的形态;原粗鄙的、挑战观众认知的政治难题,也被物质所散发的美学光晕(aura)柔化并消解。总之,王莽之前的物质兴作(如从高祖至武帝),若我们称为一套“语义系统”(semantic system),以传达、申明、肯定为目的,王莽的物质兴作,则是一套“修辞系统”(rhetoric system),其目的是提出问题,并作说服性解答,以推进其政治与意识形态事业。
据《汉书》,为推进其事业,王莽兴作的礼仪建筑与设施,竟多达一千七百余所〔图VIII、图IX.1-2〕!其规模与精美程度,[37]可方驾他的同代人、罗马皇帝奥古斯都。[38]王莽败后,其礼制与意识形态的遗产,仅被洗去浮色,实质的框架与内容,则一并为光武、明(帝)章(帝)所继承。由于新都洛阳原属一地方城市,设施不周用于国都的政治、行政与礼仪之需,故从光武即位起,东汉便逐步启动了新都的大规模营建。如建武元年(公元25年)起郊坛,四年立太学,十四年起南宫前殿。建武二十年后,随着天下底定,营建便日趋繁密;至明帝作南宫,起明堂,立辟雍、灵台、世祖庙等大型礼仪建筑的时代,新都洛阳的营建便抵达高潮了〔图X〕。总之,从王莽至明帝近一个世纪间,中国经历了秦皇汉武之后、隋唐统一之前最大的建筑兴作浪潮。[39]可想见的是,为凸显、强化或清晰地表述寓于建筑中的政治与意识形态信息,其中的重要兴作,当必伴以大规模的装饰与绘画;武帝以来的绘画,亦必应当时礼制与意识形态之需,被改造、整合并系统化。或许从这一刻开始,汉代始获得了与其伟大相匹配的艺术,中国也因此确立了其状物性的绘画传统。[40]
图VIII 王莽明堂复原图
王世仁,1963,图二〇、二一
图IX.1 王莽九庙复原图
杨鸿勋,2009,图二五七
图IX.2 九庙遗址瓦当
分别为18.1厘米、18.4厘米、19厘米、18.5厘米;中国社科院考古所西安站惠予图片
图X 洛阳明帝明堂复原图
杨鸿勋,2009,图二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