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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及时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情况吗?又由谁来监督补偿费用的使用呢?
案例背景
某市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拟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牛某所住的小区恰好在改造范围内。后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公布了征收补偿方案,但是该方案没有对具体的个人补偿情况进行说明。小区居民对此议论纷纷,担心征收补偿标准太低,让自己吃亏。大家想知道,房屋征收部门是否负有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情况的法定义务呢?对于补偿费用的使用又由谁来监督?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学法有疑
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及时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情况吗?又由谁来监督补偿费用的使用呢?
法律讲堂
对被征收人来说,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补偿费用的明细以及落实。而被征收人了解补偿情况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征收部门公布的补偿方案。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由此可见,公布补偿情况,是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被征收人可以按照公布内容得知相应的信息。此外,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也与被征收人息息相关。对于补偿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由审计机关作出,即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一句话说法
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悉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情况以及获取公平补偿的权利,只有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在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各项权利,才能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