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法律百科: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必知2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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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房产商擅自增加楼层,加高的楼层能否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房产商必须按照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进行商品房建设,增加或者减少楼层前必须向政府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变更规划设计。否则,根据《办法》第12条的规定,该建筑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此外,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22条第1项的规定,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也就是说,如果房产商擅自增加楼层,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建造的商品房不予登记,即无法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购房者也因此无法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此时,购买增加楼层的购房者只能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请求房产商承担违约金等损害赔偿责任。